限制准入产业(行业准入是什么意思?)
1. 行业准入是什么意思?
”行业准入“是指做这个行业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条件的,符合条件的才能做,不符合的不能做的,要经过审批。
不同行业的行业准入条件又在本质上有所差别,推行行业准入政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产业政策根据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揭示一定时期内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及其过程,并按照产业结构的发展规律保证产业结构顺利发展,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
2. 制造业市场准入标准?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六)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四、企业规模(产能/产值)
(一)现有生产铸铁件、铸钢件、铝合金铸件、铜合金铸件、离心球墨铸铁管、离心灰铸铁管的铸造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和铸件材质(见表1)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二)除铝合金、铜合金外其他有色铸件[表1中所列铸件材质“其他(有色)”],其铸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产值。
(三)二类区、三类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其年度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及铸件材质和工艺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五、产品质量
(一)铸造企业应按照GB/T19001-2008标准(或ISO/TS16949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
六、能源消耗
(一)企业应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二)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见表2~表6)。
(四)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
七、环境保护
(一)粉尘、烟尘和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废水
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
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
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环境管理
企业应依据GB/T24001-2004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六)清洁生产
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八、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
(一)企业应制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有效运行。
(二)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并配发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防尘、护耳等防护器具)。应对从事有害工种的员工定期进行体检,被检率达100%。
(三)企业应按照《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和GBZ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配备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治理设备。
(四)企业应依据GB/T28001-2011标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九、人员素质
(一)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理化检验及无损探伤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经相应的资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企业应制定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管理、技术、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率达98%以上。
十、监督管理
(一)铸造企业可以按照本准入条件的规定申请准入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申请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审核;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申报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已公告准入的铸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准入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十一、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铸造企业(含车间)。
(二)本准入条件所引用的标准被重新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三)本准入条件将根据我国铸造工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加以修改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准入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3. 担保公司未准入可以提供担保吗?
担保公司属于金融行业,但是属于非金融机构,无金融机构许可证。投资担保公司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赚取利润差价而赢利的中介性公司。 投资担保通常意义上是指个人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需要借款人找到第三方,为借款人做信用担保。也就是需要借款人找到担保公司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最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审批上讲,融资性担保机构是特许机构,需要通过地方监管部门前置性审批许可并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成立;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尚未实行准入管理,其注册登记没有前置性的审批要求,也不持有经营许可证,只要符合等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注册登记即可成立,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持牌机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是非持牌机构。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1、诉讼保全担保。
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3、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4、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2、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担保公司是属于金融行业的,只不过因为他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所以不属于金融机构。其实除去担保公司可以担保,个人也是可以担保的,因为做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所以需要考虑清楚。
4. 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有哪些?
国家限制的行业的种类有以下的一些,其中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理、装饰等工程作业; 娱乐业包括音乐厅、歌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馆、台球、高尔夫、保龄球等。
1、国家限制类主要是指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相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增产能、工艺技术的落后工艺技术。 、设备和产品。列入目录的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禁止类是指严重危害生产安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
5. 什么是产业项目准入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产业布局要求。
(2)投资项目采用设备、生产工艺和技术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3)项目选择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环保审批要求。
(4)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安全生产准入政策等有关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
(5)投资者有实际用地需求并充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6)无特殊工艺要求的项目用地建设容积率达到1.0,建筑系数不得低于40%,项目不得建设低于二层的厂房,鼓励企业建设三层以上厂房。
6. 工业用地必须产业准入吗?
工业用地现在每个地方每年用地指标比较少,所以要求准入起点比较高,现在环保,污染等产业必须达标,才能准入
7. 国家限制、不鼓励发展的产业有哪些?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 5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3、单线 3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4、1000 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7、松脂初加工项目
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9、1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10、珍稀植物和古树的根雕制造业
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12、不符合生态养殖要求的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15、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6、破坏林地、湿地、草地的开发项目
四、石化化工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磷化铝,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等)生产装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氯化苦生产装置
八、黄金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十二、轻工
2、年加工生皮能力 2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 1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
16、100 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 万 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
19、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 5000 吨(云南地区 3000 吨)、日处理甜菜 3000 吨以下的项目
22、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 200 吨及以下,花 生 100 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 100 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23、年加工玉米 45 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 98% 以下玉米淀粉(蜡质玉米、高直链玉米等特种玉米年加工规模 1 万吨以下)
24、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 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25、3000 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
26、年产 2000 吨(折干)及以下酵母制品
27、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十四、烟草
1、烟草制品加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