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收购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收购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可以抵扣。
公司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时收到了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茄咐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应该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或设备;并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2、拟收购的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3、收购单位对外销售的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4、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加工生产车间及与其加工农产品相匹配的机器设备;
综上所述,公司收到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颤扒纯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此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
是按9%抵扣,生产的话可以加扣1%。农产品加计扣除1%计算是在生产环节,会计分录: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原材料成本*1%。
购进农产品,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及9%额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权价×扣除率。
2、参考法律规定,现在是按9%抵扣,生产的话可以加扣1%。农产品加计扣除1%计算是在生产环节,会计分录:可以抵扣坦灶神的进项税额=原材料成本*1%,
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进一步调整,农产品适用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同步调整为9%。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让亏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对农产品深加工给予1%的加计扣除。
法律依辩腊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三、购买农副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山拦颂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也就是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比一般规定的9%扣除率,再加计1%的扣除率。根据申报表填表说明,加计扣除部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衡世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逗郑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对应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如果有加计抵扣的,按下列方式计算,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票面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票面税率(扣除率)×1%。正常抵扣的金额计入到附表2对应栏次,加计抵扣的则填入附表二8a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