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怎样?(中原工学院怎样?)
1. 中原工学院怎样?
中原工学院挺不错的。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国家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21个教学院(部),65个本科专业,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97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人,高级职称教师615人,博士学位教师61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
2. 中原工学院怎样?
中原工学院挺不错的。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国家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21个教学院(部),65个本科专业,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97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人,高级职称教师615人,博士学位教师61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
3. 中原工学院怎样?
中原工学院挺不错的。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国家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21个教学院(部),65个本科专业,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97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人,高级职称教师615人,博士学位教师61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
4. 中原工学院怎样?
中原工学院挺不错的。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国家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21个教学院(部),65个本科专业,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97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人,高级职称教师615人,博士学位教师61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
5. 上海石化新一届中层干部?
名单如下:
刘 刚 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丽群 公司安全总监
顾超然 公司副总工程师
陈 勇 公司副总工程师
吕向荣 公司副总政工师
李善涛 公司副总工程师
余光贤 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徐海燕 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纪委(纪检监督部、监事会办公室)
顾道根 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督部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盛立新 纪检监督部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按中层正职管理)
吕向荣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
谢 靖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姚 瑱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联合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志华 生产部总经理
张利军 生产部副总经理、能源办公室主任
周立新 生产部副总经理
李卫平 生产部副总经理
杨雅婷 财务部总经理
傅和娟 财务部副总经理
黄继玲 财务部副总经理
金 峰 企业管理部总经理
许志福 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
彭 琨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老干部办公室主任
裴建顺 老干部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郭戬夫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晓伟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勇 发展与科技部总经理、工程部总经理(兼)
吴 平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许福标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工程部副总经理
张连忠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何燕锋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赵 锟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挂职)
恽 鸿 计划部总经理
王国峰 计划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黄勤卫 设备动力部总经理
钱左华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
诸爱国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仪控中心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按中层副职管理)
邹立群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
奚志军 仪控中心副总经理、工会(筹)主任
孙旭辉 安全环保部总经理
李 涛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孙伟心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陆连海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张 枫 审计部总经理
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吕向荣 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兼)
盛立新 机关纪委书记(兼)
朱玉萍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任
胡凤莲 党委宣传部部长、企业文化部部长、《新金山报》总编辑
张旭华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企业文化部副部长
杨 益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企业文化部副部长
陈宏军 群众工作部部长、公司工会副主席、科协副主席
陆钰琳 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公司团委书记
新材料创新中心(筹)
林生兵 筹备组负责人
炼油部
周国明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陈 俊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柴元清 副总经理
周 强 副总经理
彭 轶 副总经理
吴运龙 副总经理
夏春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烯烃部
徐建伟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张春峰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俞文元 副总经理
章三林 副总经理
陈 锴 副总经理
代 淼 副总经理
杜学军 副总经理
芳烃部
秦朝晖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曹祖斌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刘祥春 副总经理
钮勤瀚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 翔 副总经理
续 康 副总经理
化工部
周 铭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许惠明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孙春水 副总经理、精细化工研究所所长
陈国忠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筹)主任
陈 进 副总经理
蒋伟兵 副总经理
腈纶部(碳纤维事业部)
林武民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朱阿塔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金宏伟 副总经理
李 鹏 副总经理、碳纤维事业部副总经理
肖 斌 碳纤维事业部副总经理
涤纶部
沈 伟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周建军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王为民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 华 副总经理
塑料部
陆秋欢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谭晨艳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挂职)
常 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周 浩 总工程师、塑料研究所所长
蒋忠辉 副总经理
胡 雄 副总经理
热电部
左进峰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宋汝铭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杨培青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范文军 副总经理
朱霁初 副总经理
公用事业部(海堤管理所)
阮 斌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徐 红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筹)主任
高平毅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按中层正职管理),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潇哲 副总经理
陆志君 副总经理
张 伟 副总经理、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物资采购中心
刘 刚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
孙松青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姚云辉 副总经理
销售中心
裴 峰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
黄立新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李祝荣 副总经理
上海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
顾超然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
张 颢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白玉华 副总经理、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IT服务中心
刘 巍 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何益权 副总经理
储运部
徐斌元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陈道江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陈华平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顾颂德 副总经理
陈雪非 副总经理(挂职)
环保水务部
仓一华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盛德明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陆 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雷红权 副总经理
赵海云 副总经理
干希兵 副总经理
质量管理中心
唐建光 总经理、党委书记
严国良 副总经理
汤红威 副总经理
王丽丽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统计中心
陈文训 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李 江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陆 峰 副总经理
行政事务中心(综治办、信访办、武装部、保安中心、物业公司)
文 斌 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人民武装部部长、保安中心主任、物业公司总经理
朱廷波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
程譞超 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人民武装部副部长、保安中心副主任
蒋懿学 副总经理、物业公司副总经理
培训与交流安置中心(党校、退管办)
李卫东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党校常务副校长、上海市金山社区学院院长、退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 钺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校副校长
吴国魁 副总经理
张 杰 副总经理
中国金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高 勇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
陆慧辉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
唐胜利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高媛媛 副总经理
花益民 副总经理
林晓艳 总会计师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会议中心
温芝清 总经理兼党支部副书记、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寿天明 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姚永平 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 上海石化新一届中层干部?
名单如下:
刘 刚 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丽群 公司安全总监
顾超然 公司副总工程师
陈 勇 公司副总工程师
吕向荣 公司副总政工师
李善涛 公司副总工程师
余光贤 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徐海燕 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纪委(纪检监督部、监事会办公室)
顾道根 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督部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盛立新 纪检监督部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按中层正职管理)
吕向荣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
谢 靖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姚 瑱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联合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志华 生产部总经理
张利军 生产部副总经理、能源办公室主任
周立新 生产部副总经理
李卫平 生产部副总经理
杨雅婷 财务部总经理
傅和娟 财务部副总经理
黄继玲 财务部副总经理
金 峰 企业管理部总经理
许志福 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
彭 琨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老干部办公室主任
裴建顺 老干部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郭戬夫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晓伟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勇 发展与科技部总经理、工程部总经理(兼)
吴 平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许福标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工程部副总经理
张连忠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何燕锋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赵 锟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挂职)
恽 鸿 计划部总经理
王国峰 计划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黄勤卫 设备动力部总经理
钱左华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
诸爱国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仪控中心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按中层副职管理)
邹立群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
奚志军 仪控中心副总经理、工会(筹)主任
孙旭辉 安全环保部总经理
李 涛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孙伟心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陆连海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张 枫 审计部总经理
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吕向荣 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兼)
盛立新 机关纪委书记(兼)
朱玉萍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任
胡凤莲 党委宣传部部长、企业文化部部长、《新金山报》总编辑
张旭华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企业文化部副部长
杨 益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企业文化部副部长
陈宏军 群众工作部部长、公司工会副主席、科协副主席
陆钰琳 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公司团委书记
新材料创新中心(筹)
林生兵 筹备组负责人
炼油部
周国明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陈 俊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柴元清 副总经理
周 强 副总经理
彭 轶 副总经理
吴运龙 副总经理
夏春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烯烃部
徐建伟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张春峰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俞文元 副总经理
章三林 副总经理
陈 锴 副总经理
代 淼 副总经理
杜学军 副总经理
芳烃部
秦朝晖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曹祖斌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刘祥春 副总经理
钮勤瀚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 翔 副总经理
续 康 副总经理
化工部
周 铭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许惠明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孙春水 副总经理、精细化工研究所所长
陈国忠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筹)主任
陈 进 副总经理
蒋伟兵 副总经理
腈纶部(碳纤维事业部)
林武民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朱阿塔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金宏伟 副总经理
李 鹏 副总经理、碳纤维事业部副总经理
肖 斌 碳纤维事业部副总经理
涤纶部
沈 伟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周建军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王为民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 华 副总经理
塑料部
陆秋欢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谭晨艳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挂职)
常 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周 浩 总工程师、塑料研究所所长
蒋忠辉 副总经理
胡 雄 副总经理
热电部
左进峰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宋汝铭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杨培青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范文军 副总经理
朱霁初 副总经理
公用事业部(海堤管理所)
阮 斌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徐 红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筹)主任
高平毅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按中层正职管理),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潇哲 副总经理
陆志君 副总经理
张 伟 副总经理、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物资采购中心
刘 刚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
孙松青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姚云辉 副总经理
销售中心
裴 峰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
黄立新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李祝荣 副总经理
上海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
顾超然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
张 颢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白玉华 副总经理、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IT服务中心
刘 巍 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何益权 副总经理
储运部
徐斌元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陈道江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陈华平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顾颂德 副总经理
陈雪非 副总经理(挂职)
环保水务部
仓一华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盛德明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陆 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雷红权 副总经理
赵海云 副总经理
干希兵 副总经理
质量管理中心
唐建光 总经理、党委书记
严国良 副总经理
汤红威 副总经理
王丽丽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统计中心
陈文训 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李 江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陆 峰 副总经理
行政事务中心(综治办、信访办、武装部、保安中心、物业公司)
文 斌 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人民武装部部长、保安中心主任、物业公司总经理
朱廷波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
程譞超 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人民武装部副部长、保安中心副主任
蒋懿学 副总经理、物业公司副总经理
培训与交流安置中心(党校、退管办)
李卫东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党校常务副校长、上海市金山社区学院院长、退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 钺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校副校长
吴国魁 副总经理
张 杰 副总经理
中国金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高 勇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
陆慧辉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
唐胜利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高媛媛 副总经理
花益民 副总经理
林晓艳 总会计师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会议中心
温芝清 总经理兼党支部副书记、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寿天明 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姚永平 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 上海石化新一届中层干部?
名单如下:
刘 刚 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丽群 公司安全总监
顾超然 公司副总工程师
陈 勇 公司副总工程师
吕向荣 公司副总政工师
李善涛 公司副总工程师
余光贤 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徐海燕 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纪委(纪检监督部、监事会办公室)
顾道根 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督部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盛立新 纪检监督部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按中层正职管理)
吕向荣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
谢 靖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姚 瑱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联合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志华 生产部总经理
张利军 生产部副总经理、能源办公室主任
周立新 生产部副总经理
李卫平 生产部副总经理
杨雅婷 财务部总经理
傅和娟 财务部副总经理
黄继玲 财务部副总经理
金 峰 企业管理部总经理
许志福 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
彭 琨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老干部办公室主任
裴建顺 老干部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郭戬夫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晓伟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勇 发展与科技部总经理、工程部总经理(兼)
吴 平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许福标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工程部副总经理
张连忠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何燕锋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赵 锟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挂职)
恽 鸿 计划部总经理
王国峰 计划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黄勤卫 设备动力部总经理
钱左华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
诸爱国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仪控中心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按中层副职管理)
邹立群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
奚志军 仪控中心副总经理、工会(筹)主任
孙旭辉 安全环保部总经理
李 涛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孙伟心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陆连海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张 枫 审计部总经理
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吕向荣 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兼)
盛立新 机关纪委书记(兼)
朱玉萍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任
胡凤莲 党委宣传部部长、企业文化部部长、《新金山报》总编辑
张旭华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企业文化部副部长
杨 益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企业文化部副部长
陈宏军 群众工作部部长、公司工会副主席、科协副主席
陆钰琳 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公司团委书记
新材料创新中心(筹)
林生兵 筹备组负责人
炼油部
周国明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陈 俊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柴元清 副总经理
周 强 副总经理
彭 轶 副总经理
吴运龙 副总经理
夏春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烯烃部
徐建伟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张春峰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俞文元 副总经理
章三林 副总经理
陈 锴 副总经理
代 淼 副总经理
杜学军 副总经理
芳烃部
秦朝晖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曹祖斌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刘祥春 副总经理
钮勤瀚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 翔 副总经理
续 康 副总经理
化工部
周 铭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许惠明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孙春水 副总经理、精细化工研究所所长
陈国忠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筹)主任
陈 进 副总经理
蒋伟兵 副总经理
腈纶部(碳纤维事业部)
林武民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朱阿塔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金宏伟 副总经理
李 鹏 副总经理、碳纤维事业部副总经理
肖 斌 碳纤维事业部副总经理
涤纶部
沈 伟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周建军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王为民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 华 副总经理
塑料部
陆秋欢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谭晨艳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挂职)
常 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周 浩 总工程师、塑料研究所所长
蒋忠辉 副总经理
胡 雄 副总经理
热电部
左进峰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宋汝铭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杨培青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范文军 副总经理
朱霁初 副总经理
公用事业部(海堤管理所)
阮 斌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徐 红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筹)主任
高平毅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按中层正职管理),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潇哲 副总经理
陆志君 副总经理
张 伟 副总经理、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物资采购中心
刘 刚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
孙松青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姚云辉 副总经理
销售中心
裴 峰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
黄立新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李祝荣 副总经理
上海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
顾超然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
张 颢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白玉华 副总经理、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IT服务中心
刘 巍 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何益权 副总经理
储运部
徐斌元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陈道江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陈华平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顾颂德 副总经理
陈雪非 副总经理(挂职)
环保水务部
仓一华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盛德明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陆 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雷红权 副总经理
赵海云 副总经理
干希兵 副总经理
质量管理中心
唐建光 总经理、党委书记
严国良 副总经理
汤红威 副总经理
王丽丽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统计中心
陈文训 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李 江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陆 峰 副总经理
行政事务中心(综治办、信访办、武装部、保安中心、物业公司)
文 斌 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人民武装部部长、保安中心主任、物业公司总经理
朱廷波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
程譞超 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人民武装部副部长、保安中心副主任
蒋懿学 副总经理、物业公司副总经理
培训与交流安置中心(党校、退管办)
李卫东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党校常务副校长、上海市金山社区学院院长、退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 钺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校副校长
吴国魁 副总经理
张 杰 副总经理
中国金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高 勇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
陆慧辉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
唐胜利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高媛媛 副总经理
花益民 副总经理
林晓艳 总会计师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会议中心
温芝清 总经理兼党支部副书记、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寿天明 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姚永平 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8. 上海石化新一届中层干部?
名单如下:
刘 刚 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丽群 公司安全总监
顾超然 公司副总工程师
陈 勇 公司副总工程师
吕向荣 公司副总政工师
李善涛 公司副总工程师
余光贤 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徐海燕 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纪委(纪检监督部、监事会办公室)
顾道根 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督部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盛立新 纪检监督部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按中层正职管理)
吕向荣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
谢 靖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姚 瑱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联合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志华 生产部总经理
张利军 生产部副总经理、能源办公室主任
周立新 生产部副总经理
李卫平 生产部副总经理
杨雅婷 财务部总经理
傅和娟 财务部副总经理
黄继玲 财务部副总经理
金 峰 企业管理部总经理
许志福 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
彭 琨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老干部办公室主任
裴建顺 老干部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郭戬夫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晓伟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勇 发展与科技部总经理、工程部总经理(兼)
吴 平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许福标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工程部副总经理
张连忠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何燕锋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
赵 锟 发展与科技部副总经理(挂职)
恽 鸿 计划部总经理
王国峰 计划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黄勤卫 设备动力部总经理
钱左华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
诸爱国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仪控中心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按中层副职管理)
邹立群 设备动力部副总经理
奚志军 仪控中心副总经理、工会(筹)主任
孙旭辉 安全环保部总经理
李 涛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按中层正职管理)
孙伟心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陆连海 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
张 枫 审计部总经理
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吕向荣 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兼)
盛立新 机关纪委书记(兼)
朱玉萍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任
胡凤莲 党委宣传部部长、企业文化部部长、《新金山报》总编辑
张旭华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企业文化部副部长
杨 益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企业文化部副部长
陈宏军 群众工作部部长、公司工会副主席、科协副主席
陆钰琳 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公司团委书记
新材料创新中心(筹)
林生兵 筹备组负责人
炼油部
周国明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陈 俊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柴元清 副总经理
周 强 副总经理
彭 轶 副总经理
吴运龙 副总经理
夏春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烯烃部
徐建伟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张春峰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俞文元 副总经理
章三林 副总经理
陈 锴 副总经理
代 淼 副总经理
杜学军 副总经理
芳烃部
秦朝晖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曹祖斌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刘祥春 副总经理
钮勤瀚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 翔 副总经理
续 康 副总经理
化工部
周 铭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许惠明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孙春水 副总经理、精细化工研究所所长
陈国忠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筹)主任
陈 进 副总经理
蒋伟兵 副总经理
腈纶部(碳纤维事业部)
林武民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朱阿塔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金宏伟 副总经理
李 鹏 副总经理、碳纤维事业部副总经理
肖 斌 碳纤维事业部副总经理
涤纶部
沈 伟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周建军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王为民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 华 副总经理
塑料部
陆秋欢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谭晨艳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挂职)
常 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周 浩 总工程师、塑料研究所所长
蒋忠辉 副总经理
胡 雄 副总经理
热电部
左进峰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宋汝铭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杨培青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范文军 副总经理
朱霁初 副总经理
公用事业部(海堤管理所)
阮 斌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徐 红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筹)主任
高平毅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按中层正职管理),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潇哲 副总经理
陆志君 副总经理
张 伟 副总经理、上海石化海堤管理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物资采购中心
刘 刚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
孙松青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姚云辉 副总经理
销售中心
裴 峰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
黄立新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李祝荣 副总经理
上海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
顾超然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
张 颢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白玉华 副总经理、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IT服务中心
刘 巍 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何益权 副总经理
储运部
徐斌元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陈道江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陈华平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顾颂德 副总经理
陈雪非 副总经理(挂职)
环保水务部
仓一华 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盛德明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陆 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雷红权 副总经理
赵海云 副总经理
干希兵 副总经理
质量管理中心
唐建光 总经理、党委书记
严国良 副总经理
汤红威 副总经理
王丽丽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统计中心
陈文训 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李 江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陆 峰 副总经理
行政事务中心(综治办、信访办、武装部、保安中心、物业公司)
文 斌 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人民武装部部长、保安中心主任、物业公司总经理
朱廷波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
程譞超 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人民武装部副部长、保安中心副主任
蒋懿学 副总经理、物业公司副总经理
培训与交流安置中心(党校、退管办)
李卫东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党校常务副校长、上海市金山社区学院院长、退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 钺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校副校长
吴国魁 副总经理
张 杰 副总经理
中国金山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高 勇 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
陆慧辉 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
唐胜利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高媛媛 副总经理
花益民 副总经理
林晓艳 总会计师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会议中心
温芝清 总经理兼党支部副书记、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寿天明 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姚永平 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9. 东北石油大学预科班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20年东北石油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结果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w.nepu.edu.cn)查询。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高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2020年我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六条 2020年我校本科专业按类招生的有: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四个专业)、地质学类(包括地质学、地球化学两个专业)。按本科专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入校后再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 本硕连读实验班实行动态学籍管理,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读资格考核与分流管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十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学校2020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顺序依次录取。
(2)若单科成绩顺序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五条 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获得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6)各省、自治区招生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的乐器种类如下:
①黑龙江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阮、柳琴、唢呐、笙、扬琴、琵琶、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②河南省、河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阮、柳琴、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③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笙、阮、柳琴、扬琴、琵琶、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④山西省、江西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笙、阮、扬琴、琵琶、古筝、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长笛、双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八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九条 对于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前先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后再按所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补齐专业分流前的差额。
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 专业名称 学费(元)
财务管理 4000 物联网工程 50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45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000
地球化学 4000 建筑学 4000
地球物理学 3800 教育技术学 45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00 金属材料工程 45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800 勘查技术与工程 4500
电子信息工程 4000 旅游管理 待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000 社会工作 40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500 石油工程 45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000 市场营销 4500
工程管理 4500 通信工程 4800
工程力学 4000 土木工程 4000
工商管理 45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500
工业设计 4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行政管理 40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500 应用化学 4000
化学 3800 应用物理学 28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500 英语 4000
环境工程 4500 油气储运工程 4500
会计学 4500 资源勘查工程 45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500 自动化 48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800 人力资源管理 4000
环境设计(艺术类) 9000 能源化学工程 5000
音乐表演(艺术类) 9000 汉语言文学 4500
舞蹈编导(艺术类) 9000 车辆工程 5500
俄语 4500 公共事业管理 5000
海洋油气工程 5500 经济学 45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5000 地质学 5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4000 安全工程 5000
应用统计学 45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500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5000 城乡规划 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000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5000
软件工程:第一、二学年6000元,
第三、四学年14000元。
秦皇岛校区的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生。
注:该表所列数据为2019年学费标准,2020年若黑龙江省相关文件有变化的,按照新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六章奖(助)学金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 “孙越崎”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捐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 6504671, 6504674;
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w.ne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pu@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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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东北石油大学预科班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20年东北石油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结果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w.nepu.edu.cn)查询。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高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2020年我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六条 2020年我校本科专业按类招生的有: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四个专业)、地质学类(包括地质学、地球化学两个专业)。按本科专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入校后再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 本硕连读实验班实行动态学籍管理,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读资格考核与分流管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十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学校2020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顺序依次录取。
(2)若单科成绩顺序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五条 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获得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6)各省、自治区招生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的乐器种类如下:
①黑龙江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阮、柳琴、唢呐、笙、扬琴、琵琶、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②河南省、河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阮、柳琴、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③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笙、阮、柳琴、扬琴、琵琶、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④山西省、江西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笙、阮、扬琴、琵琶、古筝、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长笛、双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八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九条 对于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前先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后再按所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补齐专业分流前的差额。
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 专业名称 学费(元)
财务管理 4000 物联网工程 50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45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000
地球化学 4000 建筑学 4000
地球物理学 3800 教育技术学 45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00 金属材料工程 45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800 勘查技术与工程 4500
电子信息工程 4000 旅游管理 待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000 社会工作 40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500 石油工程 45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000 市场营销 4500
工程管理 4500 通信工程 4800
工程力学 4000 土木工程 4000
工商管理 45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500
工业设计 4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行政管理 40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500 应用化学 4000
化学 3800 应用物理学 28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500 英语 4000
环境工程 4500 油气储运工程 4500
会计学 4500 资源勘查工程 45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500 自动化 48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800 人力资源管理 4000
环境设计(艺术类) 9000 能源化学工程 5000
音乐表演(艺术类) 9000 汉语言文学 4500
舞蹈编导(艺术类) 9000 车辆工程 5500
俄语 4500 公共事业管理 5000
海洋油气工程 5500 经济学 45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5000 地质学 5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4000 安全工程 5000
应用统计学 45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500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5000 城乡规划 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000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5000
软件工程:第一、二学年6000元,
第三、四学年14000元。
秦皇岛校区的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生。
注:该表所列数据为2019年学费标准,2020年若黑龙江省相关文件有变化的,按照新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六章奖(助)学金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 “孙越崎”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捐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 6504671, 6504674;
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w.ne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pu@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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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东北石油大学预科班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20年东北石油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结果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w.nepu.edu.cn)查询。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高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2020年我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六条 2020年我校本科专业按类招生的有: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四个专业)、地质学类(包括地质学、地球化学两个专业)。按本科专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入校后再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 本硕连读实验班实行动态学籍管理,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读资格考核与分流管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十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学校2020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顺序依次录取。
(2)若单科成绩顺序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五条 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获得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6)各省、自治区招生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的乐器种类如下:
①黑龙江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阮、柳琴、唢呐、笙、扬琴、琵琶、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②河南省、河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阮、柳琴、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③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笙、阮、柳琴、扬琴、琵琶、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④山西省、江西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笙、阮、扬琴、琵琶、古筝、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长笛、双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八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九条 对于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前先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后再按所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补齐专业分流前的差额。
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 专业名称 学费(元)
财务管理 4000 物联网工程 50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45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000
地球化学 4000 建筑学 4000
地球物理学 3800 教育技术学 45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00 金属材料工程 45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800 勘查技术与工程 4500
电子信息工程 4000 旅游管理 待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000 社会工作 40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500 石油工程 45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000 市场营销 4500
工程管理 4500 通信工程 4800
工程力学 4000 土木工程 4000
工商管理 45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500
工业设计 4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行政管理 40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500 应用化学 4000
化学 3800 应用物理学 28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500 英语 4000
环境工程 4500 油气储运工程 4500
会计学 4500 资源勘查工程 45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500 自动化 48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800 人力资源管理 4000
环境设计(艺术类) 9000 能源化学工程 5000
音乐表演(艺术类) 9000 汉语言文学 4500
舞蹈编导(艺术类) 9000 车辆工程 5500
俄语 4500 公共事业管理 5000
海洋油气工程 5500 经济学 45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5000 地质学 5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4000 安全工程 5000
应用统计学 45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500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5000 城乡规划 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000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5000
软件工程:第一、二学年6000元,
第三、四学年14000元。
秦皇岛校区的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生。
注:该表所列数据为2019年学费标准,2020年若黑龙江省相关文件有变化的,按照新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六章奖(助)学金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 “孙越崎”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捐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 6504671, 6504674;
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w.ne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pu@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觉得有用点个赞吧
12. 东北石油大学预科班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20年东北石油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结果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w.nepu.edu.cn)查询。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高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2020年我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六条 2020年我校本科专业按类招生的有: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四个专业)、地质学类(包括地质学、地球化学两个专业)。按本科专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入校后再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 本硕连读实验班实行动态学籍管理,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读资格考核与分流管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十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学校2020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顺序依次录取。
(2)若单科成绩顺序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五条 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获得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6)各省、自治区招生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的乐器种类如下:
①黑龙江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阮、柳琴、唢呐、笙、扬琴、琵琶、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②河南省、河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阮、柳琴、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③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笙、阮、柳琴、扬琴、琵琶、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④山西省、江西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笙、阮、扬琴、琵琶、古筝、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长笛、双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八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九条 对于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前先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后再按所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补齐专业分流前的差额。
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 专业名称 学费(元)
财务管理 4000 物联网工程 50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45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000
地球化学 4000 建筑学 4000
地球物理学 3800 教育技术学 45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00 金属材料工程 45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800 勘查技术与工程 4500
电子信息工程 4000 旅游管理 待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000 社会工作 40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500 石油工程 45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000 市场营销 4500
工程管理 4500 通信工程 4800
工程力学 4000 土木工程 4000
工商管理 45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500
工业设计 4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行政管理 40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500 应用化学 4000
化学 3800 应用物理学 28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500 英语 4000
环境工程 4500 油气储运工程 4500
会计学 4500 资源勘查工程 45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500 自动化 48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800 人力资源管理 4000
环境设计(艺术类) 9000 能源化学工程 5000
音乐表演(艺术类) 9000 汉语言文学 4500
舞蹈编导(艺术类) 9000 车辆工程 5500
俄语 4500 公共事业管理 5000
海洋油气工程 5500 经济学 45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5000 地质学 5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4000 安全工程 5000
应用统计学 45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500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5000 城乡规划 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000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5000
软件工程:第一、二学年6000元,
第三、四学年14000元。
秦皇岛校区的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生。
注:该表所列数据为2019年学费标准,2020年若黑龙江省相关文件有变化的,按照新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六章奖(助)学金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 “孙越崎”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捐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 6504671, 6504674;
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w.ne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pu@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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