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上证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1. 上证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1、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氏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2.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等以成份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Σ(股价×调整股本数)。 上证180金融股指数、上证180基建指数等采用派式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 Σ(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上限因子),权重上限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样本股权重不超过15%(对上证180风格指数系列,样本股权重上限为10%)。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30,40,50,60,70,80,100
3. 上证综合指数等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Σ(股价×发行股数)。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2. 上证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上证指数=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基期股票市价总值× 100 1、公式分解: ① 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计算上证指数的当期的每支股票的总股本×股价之和,即∑(某支股票市价×总股本);【上证指数均为实时计算,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盘价(无成交者取昨收盘价)计算开盘指数,以后每有一笔新的成交,就重新计算一次指数,直至收盘,实时向外发布。其中各成份股的计算价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若当日没有成交,则 X = 前日收盘价 ;若当日有成交,则 X = 最新成交价。】 ② 基期股票市价总值(理论上)=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所有股票的总市值,当时一共是8支股票:延中实业(600601)、真空电子(600602)、飞乐音响(600651)、爱使股份(600652)、申华实业(600653)、飞乐股份(600654)、豫园商场(600655)、浙江凤凰(600656),即∑(以上8只股票市价×总股本)。 ③ 100为基期指数,基日是1990.12.19。( 新上证综指发布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当日所有样本股票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新上证综指简称“新综指”,指数代码为000017。) 综上,例如:某报告期内,市场有10支股票,股价分别为10元、9元、8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1元;发行股数均为10股。基期有2支股票,股价分别为5元、4元,发行股数分别为10股、5股。即,该报告期内的指数=(10×10+9×10+8×10+7×10+6×10+5×10+4×10+3×10+2×10+1×10)÷(5×10+4×5)×100=785.71。 2、指数修正: 为了剔除新股上市等非交易性因素对指数的影响,在计算上证指数时,基期股票总市值会按照一定规则,不断进行修正。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公式为:修正后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新增或者减少的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以该修正后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作为以后指数计算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即新基期。 如上例,现新增一支股票,股价11元,发行10股。即,新基期=(550+110)×70÷550=84.修正后的指数=(550+110)÷84×100=758.71. 3、指数修正情形: (1)新上市:凡有成份证券新上市,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上证指数=(报告期原有股票市价总值+新股市价×总股本)÷(基期股票市价总值+新股总股本×第10个交易日该新股收盘价)× 100 (2)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3)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4)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修正指数; (5)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 (6)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7)股本变动: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市值=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8)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A股与B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3. 上证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1、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氏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2.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等以成份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Σ(股价×调整股本数)。 上证180金融股指数、上证180基建指数等采用派式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 Σ(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上限因子),权重上限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样本股权重不超过15%(对上证180风格指数系列,样本股权重上限为10%)。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30,40,50,60,70,80,100
3. 上证综合指数等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Σ(股价×发行股数)。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4. 上证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1、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氏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2.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等以成份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Σ(股价×调整股本数)。 上证180金融股指数、上证180基建指数等采用派式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 Σ(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上限因子),权重上限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样本股权重不超过15%(对上证180风格指数系列,样本股权重上限为10%)。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30,40,50,60,70,80,100
3. 上证综合指数等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Σ(股价×发行股数)。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5. 上证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上证指数=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基期股票市价总值× 100 1、公式分解: ① 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计算上证指数的当期的每支股票的总股本×股价之和,即∑(某支股票市价×总股本);【上证指数均为实时计算,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盘价(无成交者取昨收盘价)计算开盘指数,以后每有一笔新的成交,就重新计算一次指数,直至收盘,实时向外发布。其中各成份股的计算价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若当日没有成交,则 X = 前日收盘价 ;若当日有成交,则 X = 最新成交价。】 ② 基期股票市价总值(理论上)=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所有股票的总市值,当时一共是8支股票:延中实业(600601)、真空电子(600602)、飞乐音响(600651)、爱使股份(600652)、申华实业(600653)、飞乐股份(600654)、豫园商场(600655)、浙江凤凰(600656),即∑(以上8只股票市价×总股本)。 ③ 100为基期指数,基日是1990.12.19。( 新上证综指发布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当日所有样本股票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新上证综指简称“新综指”,指数代码为000017。) 综上,例如:某报告期内,市场有10支股票,股价分别为10元、9元、8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1元;发行股数均为10股。基期有2支股票,股价分别为5元、4元,发行股数分别为10股、5股。即,该报告期内的指数=(10×10+9×10+8×10+7×10+6×10+5×10+4×10+3×10+2×10+1×10)÷(5×10+4×5)×100=785.71。 2、指数修正: 为了剔除新股上市等非交易性因素对指数的影响,在计算上证指数时,基期股票总市值会按照一定规则,不断进行修正。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公式为:修正后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新增或者减少的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以该修正后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作为以后指数计算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即新基期。 如上例,现新增一支股票,股价11元,发行10股。即,新基期=(550+110)×70÷550=84.修正后的指数=(550+110)÷84×100=758.71. 3、指数修正情形: (1)新上市:凡有成份证券新上市,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上证指数=(报告期原有股票市价总值+新股市价×总股本)÷(基期股票市价总值+新股总股本×第10个交易日该新股收盘价)× 100 (2)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3)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4)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修正指数; (5)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 (6)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7)股本变动: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市值=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8)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A股与B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6. 上证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1、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氏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2.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等以成份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Σ(股价×调整股本数)。 上证180金融股指数、上证180基建指数等采用派式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 Σ(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上限因子),权重上限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样本股权重不超过15%(对上证180风格指数系列,样本股权重上限为10%)。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30,40,50,60,70,80,100
3. 上证综合指数等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Σ(股价×发行股数)。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7. 上证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上证指数=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基期股票市价总值× 100 1、公式分解: ① 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计算上证指数的当期的每支股票的总股本×股价之和,即∑(某支股票市价×总股本);【上证指数均为实时计算,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盘价(无成交者取昨收盘价)计算开盘指数,以后每有一笔新的成交,就重新计算一次指数,直至收盘,实时向外发布。其中各成份股的计算价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若当日没有成交,则 X = 前日收盘价 ;若当日有成交,则 X = 最新成交价。】 ② 基期股票市价总值(理论上)=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所有股票的总市值,当时一共是8支股票:延中实业(600601)、真空电子(600602)、飞乐音响(600651)、爱使股份(600652)、申华实业(600653)、飞乐股份(600654)、豫园商场(600655)、浙江凤凰(600656),即∑(以上8只股票市价×总股本)。 ③ 100为基期指数,基日是1990.12.19。( 新上证综指发布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当日所有样本股票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新上证综指简称“新综指”,指数代码为000017。) 综上,例如:某报告期内,市场有10支股票,股价分别为10元、9元、8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1元;发行股数均为10股。基期有2支股票,股价分别为5元、4元,发行股数分别为10股、5股。即,该报告期内的指数=(10×10+9×10+8×10+7×10+6×10+5×10+4×10+3×10+2×10+1×10)÷(5×10+4×5)×100=785.71。 2、指数修正: 为了剔除新股上市等非交易性因素对指数的影响,在计算上证指数时,基期股票总市值会按照一定规则,不断进行修正。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公式为:修正后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新增或者减少的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以该修正后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作为以后指数计算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即新基期。 如上例,现新增一支股票,股价11元,发行10股。即,新基期=(550+110)×70÷550=84.修正后的指数=(550+110)÷84×100=758.71. 3、指数修正情形: (1)新上市:凡有成份证券新上市,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上证指数=(报告期原有股票市价总值+新股市价×总股本)÷(基期股票市价总值+新股总股本×第10个交易日该新股收盘价)× 100 (2)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3)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4)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修正指数; (5)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 (6)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7)股本变动: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市值=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8)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A股与B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8. 上证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上证指数=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基期股票市价总值× 100 1、公式分解: ① 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计算上证指数的当期的每支股票的总股本×股价之和,即∑(某支股票市价×总股本);【上证指数均为实时计算,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盘价(无成交者取昨收盘价)计算开盘指数,以后每有一笔新的成交,就重新计算一次指数,直至收盘,实时向外发布。其中各成份股的计算价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若当日没有成交,则 X = 前日收盘价 ;若当日有成交,则 X = 最新成交价。】 ② 基期股票市价总值(理论上)=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所有股票的总市值,当时一共是8支股票:延中实业(600601)、真空电子(600602)、飞乐音响(600651)、爱使股份(600652)、申华实业(600653)、飞乐股份(600654)、豫园商场(600655)、浙江凤凰(600656),即∑(以上8只股票市价×总股本)。 ③ 100为基期指数,基日是1990.12.19。( 新上证综指发布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当日所有样本股票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新上证综指简称“新综指”,指数代码为000017。) 综上,例如:某报告期内,市场有10支股票,股价分别为10元、9元、8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1元;发行股数均为10股。基期有2支股票,股价分别为5元、4元,发行股数分别为10股、5股。即,该报告期内的指数=(10×10+9×10+8×10+7×10+6×10+5×10+4×10+3×10+2×10+1×10)÷(5×10+4×5)×100=785.71。 2、指数修正: 为了剔除新股上市等非交易性因素对指数的影响,在计算上证指数时,基期股票总市值会按照一定规则,不断进行修正。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公式为:修正后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新增或者减少的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修正前的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以该修正后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作为以后指数计算的基期股票市价总值,即新基期。 如上例,现新增一支股票,股价11元,发行10股。即,新基期=(550+110)×70÷550=84.修正后的指数=(550+110)÷84×100=758.71. 3、指数修正情形: (1)新上市:凡有成份证券新上市,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上证指数=(报告期原有股票市价总值+新股市价×总股本)÷(基期股票市价总值+新股总股本×第10个交易日该新股收盘价)× 100 (2)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3)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4)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修正指数; (5)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 (6)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7)股本变动: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市值=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8)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A股与B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