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资料(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是什么意思?)
1.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是什么意思?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是指中央银行在香港地区发行国债或其他债务凭证的行为。这些票据可以是中央银行的短期债务,如短期国债,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债务凭证,如中央银行票据或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调节香港和内地的货币供应和货币政策。在香港发行债券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凭证有助于央行实现以下目标:
1. 货币政策工具:央行可以利用在香港发行债券来调节货币供应和利率。例如,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购买或出售债券来影响市场上的货币供应,从而影响利率和经济活动。
2. 调节外汇储备: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之一,许多央行和国际组织在此持有外汇储备。通过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央行可以调整其外汇储备,以实现特定的货币政策目标。
3. 支持人民币国际化:在香港发行票据有助于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使用和流通提供便利。
4. 实现香港与内地的货币政策协同:通过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央行可以实现内地和香港之间的货币政策协同,从而更好地调控经济。
需要注意的是,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央行通常会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来调整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的规模和形式。
2. 天津关于推出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 国家和天津市针对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推出了六项政策措施,使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2. 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开展华人专班服务、推行“绿证直通车”项目、开通上门服务、增加业务窗口、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允许公证机构加盖电子公章等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方便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使其更加便捷、高效。3. 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可以带来许多好处,例如,可以促进侨胞回国创业、促进侨胞投资、增加外汇收入,同时也有助于加强海外华人与祖国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3. 贸易便利化好处?
一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使诚信企业享受更大便利;
二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
三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
四是简化出口收入入账手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
五是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六是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4.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是什么意思?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是指中央银行在香港地区发行国债或其他债务凭证的行为。这些票据可以是中央银行的短期债务,如短期国债,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债务凭证,如中央银行票据或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调节香港和内地的货币供应和货币政策。在香港发行债券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凭证有助于央行实现以下目标:
1. 货币政策工具:央行可以利用在香港发行债券来调节货币供应和利率。例如,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购买或出售债券来影响市场上的货币供应,从而影响利率和经济活动。
2. 调节外汇储备: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之一,许多央行和国际组织在此持有外汇储备。通过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央行可以调整其外汇储备,以实现特定的货币政策目标。
3. 支持人民币国际化:在香港发行票据有助于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使用和流通提供便利。
4. 实现香港与内地的货币政策协同:通过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央行可以实现内地和香港之间的货币政策协同,从而更好地调控经济。
需要注意的是,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央行通常会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来调整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的规模和形式。
5. 贸易便利化好处?
一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使诚信企业享受更大便利;
二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
三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
四是简化出口收入入账手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
五是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六是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6. 贸易便利化好处?
一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使诚信企业享受更大便利;
二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
三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
四是简化出口收入入账手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
五是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六是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7. 天津关于推出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 国家和天津市针对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推出了六项政策措施,使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2. 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开展华人专班服务、推行“绿证直通车”项目、开通上门服务、增加业务窗口、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允许公证机构加盖电子公章等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方便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使其更加便捷、高效。3. 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可以带来许多好处,例如,可以促进侨胞回国创业、促进侨胞投资、增加外汇收入,同时也有助于加强海外华人与祖国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8. 普通人可以换外汇吗?
可以
去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可以办理兑换。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相关单据、交付现钞即可办理。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中国公民、户口簿(十六岁以下中国公民)、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护照(外国公民或有护照的中国公民)。
9.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是什么意思?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是指中央银行在香港地区发行国债或其他债务凭证的行为。这些票据可以是中央银行的短期债务,如短期国债,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债务凭证,如中央银行票据或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调节香港和内地的货币供应和货币政策。在香港发行债券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凭证有助于央行实现以下目标:
1. 货币政策工具:央行可以利用在香港发行债券来调节货币供应和利率。例如,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购买或出售债券来影响市场上的货币供应,从而影响利率和经济活动。
2. 调节外汇储备: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之一,许多央行和国际组织在此持有外汇储备。通过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央行可以调整其外汇储备,以实现特定的货币政策目标。
3. 支持人民币国际化:在香港发行票据有助于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使用和流通提供便利。
4. 实现香港与内地的货币政策协同:通过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央行可以实现内地和香港之间的货币政策协同,从而更好地调控经济。
需要注意的是,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央行通常会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来调整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的规模和形式。
10.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是什么意思?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是指中央银行在香港地区发行国债或其他债务凭证的行为。这些票据可以是中央银行的短期债务,如短期国债,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债务凭证,如中央银行票据或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调节香港和内地的货币供应和货币政策。在香港发行债券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凭证有助于央行实现以下目标:
1. 货币政策工具:央行可以利用在香港发行债券来调节货币供应和利率。例如,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购买或出售债券来影响市场上的货币供应,从而影响利率和经济活动。
2. 调节外汇储备: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之一,许多央行和国际组织在此持有外汇储备。通过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央行可以调整其外汇储备,以实现特定的货币政策目标。
3. 支持人民币国际化:在香港发行票据有助于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使用和流通提供便利。
4. 实现香港与内地的货币政策协同:通过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央行可以实现内地和香港之间的货币政策协同,从而更好地调控经济。
需要注意的是,央行在香港发行票据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央行通常会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来调整在香港发行债务凭证的规模和形式。
11. 外汇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外 汇 局
2019年
12. 普通人可以换外汇吗?
可以
去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可以办理兑换。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相关单据、交付现钞即可办理。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中国公民、户口簿(十六岁以下中国公民)、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护照(外国公民或有护照的中国公民)。
13. 普通人可以换外汇吗?
可以
去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可以办理兑换。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相关单据、交付现钞即可办理。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中国公民、户口簿(十六岁以下中国公民)、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护照(外国公民或有护照的中国公民)。
14. 天津关于推出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 国家和天津市针对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推出了六项政策措施,使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2. 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开展华人专班服务、推行“绿证直通车”项目、开通上门服务、增加业务窗口、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允许公证机构加盖电子公章等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方便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使其更加便捷、高效。3. 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可以带来许多好处,例如,可以促进侨胞回国创业、促进侨胞投资、增加外汇收入,同时也有助于加强海外华人与祖国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15. 天津关于推出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1. 国家和天津市针对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推出了六项政策措施,使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2. 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开展华人专班服务、推行“绿证直通车”项目、开通上门服务、增加业务窗口、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允许公证机构加盖电子公章等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方便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使其更加便捷、高效。3. 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可以带来许多好处,例如,可以促进侨胞回国创业、促进侨胞投资、增加外汇收入,同时也有助于加强海外华人与祖国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16. 外汇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外 汇 局
2019年
17. 普通人可以换外汇吗?
可以
去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可以办理兑换。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相关单据、交付现钞即可办理。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中国公民、户口簿(十六岁以下中国公民)、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护照(外国公民或有护照的中国公民)。
18. 外汇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外 汇 局
2019年
19. 贸易便利化好处?
一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使诚信企业享受更大便利;
二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
三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
四是简化出口收入入账手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
五是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六是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20. 外汇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外 汇 局
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