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印证公式指标(什么叫印证信息?)
1. 什么叫印证信息?
从自然形态上说,印证是对证据之间相互协同关系的一种混杂形态。
2. 证人和原告怎么互相印证?
证人应该全面客观的作证 ,不应该偏袒一方 。
3. 互为印证是什么意思?
互为印证是什么意呢,其实两个不同的事物,一个事物的发展证明或证实另一个事物的真实性或正确性。而另一个事物的发生发展证明或证实这件事物的真实性或正确性。
举个简单的实例。就这次全球大流行的的新冠肺炎而言,我国采取的方针政策和对疫情的防控措施,从疫情的传播情况来看是非常有效的有力的。从我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来看,只要措施得当,疫情是完全可防可控的。
4. 举证材料怎么相互印证?
作为一项证据规则,证据互相印证规则强调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使得每一项证据所包含的事实信息得到其他证据的验证,这显然是有其合理性的。尤其是在言词证据存在前后矛盾或高度不一致时,该规则要求依据证据是否得到其他证据的印证来确定其证明力,对于证人因为认知能力受到限制或者与当事人存在特定的利害关系而提供的证言,要求获得其他证据的印证,这可以有效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同时,证据相互印证规则强调对犯罪事实的证明,需要达到排除证据之间的矛盾、形成完整证明体系的程度,这对于减少冤假错案,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相互印证的重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司法传统。这有助于避免司法官员仅凭“孤证”定案,防止在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形成“一对一”的情况下遽然做出有罪认定。在一定意义上,所谓“证据相互印证”也就等于排除了对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合理怀疑。
证据相互印证规则尽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下,受诸多方面的限制和影响,这一规则的适用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果,无论是在单个证据的审查判断还是在判定全案证据是否足以证明有罪方面,都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在笔者看来,抽象地谈论证据印证规则的优劣得失。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这一规则并不存在于真空之中,而是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发生着密切的联系。
在我国基本实行笔录中心主义的审理方式、无法保障取证合法性、对无罪证据大量进行排斥的情况下,证据印证规则的适用势必带来消极的后果。此外,对案件事实的证明讲求形式化的证明要求,追求近乎完美的证明标准也会造成证据印证规则出现负面的作用。
5. long指标原理?
LONG是钱龙长线技术指标,由上海钱龙高科技公司自行研制。
其应用法则为:
①当指标曲线向上交叉其平均线时,视为长线买入信号;
②当指标曲线向下交叉其平均线时,视为长线卖出信号;
③可搭配MACD, TIRX指标使用。
MACD是利用短期移动平均线和长期移动平均线之间的聚合与分离的征兆功能,来研判股市的未来变化趋势,以确定股票的最佳买卖时机的技术指标,它可以提供清楚的短期或中期趋势信号的形成或完结。
TRIX是一项超长周期的指标,长线操作时采用本指标可以过滤掉一些短期波动的干扰,避免交易次数过于频繁,造成无利润的交易损失。
将这三大指标组合在一起综合应用,在实际操作中效果很好,投资者不妨一试,定能找到其中的快感。一个成功的投资者,应当是短线、中线、长线投资皆宜的多面手。
LONG, MACD, TIRX指标组合群是中长线操作最具广泛、最具实效的方法。最大优点就是捕捉大黑马、大牛股。其实战技巧为:相互印证统一即可决定买卖决策,判底测顶均可,短线可以波段操作。
6. 间接证据定案最新规定?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且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过程比较复杂,因此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原则。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原则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具体有以下几点原则:
(一)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自侦案件的所有间接证据亦不例外,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达到本身确实的程度。如果采取刑讯逼供、威胁、利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导致间接证据本身不确实,据此得出的关于案件事实的结论就不可能符合案件的客观真实。因此,对每一个自侦案件所涉及的诸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和现场勘查笔录等间接证据,都应该查证属实,并分清真伪。
(二)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些间接证据的事实反映了案件主要事实发生的原因或者是它的结果,有些间接证据的事实则是案件事实的条件;其他如证明某个证据的真伪或者排除其他可能性的证据等,也都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究竟哪些事实与案件事实存在联系,侦查人员应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加以确定。由于单个间接证据往往不能清晰地表明它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必须将它与其他间接证据相结合才能判断出这种联系。因此,侦查人员必须客观地、细致地对全案间接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查明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客观联系,切忌人为的主观猜测和牵强附会。
(三)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构成锁链。客观地说,一个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个片段,只有将所有能够证明每个片段的间接证据收集起来,从中找出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构成一条锁链,使每个间接证据都成为其中的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每个环节都不脱落,才能据以查明全部案件事实。如果间接证据只是一堆相互不能结合的事实,或者只是与案件事实有联系但不能证明案件的每个环节,即使间接证据再多仍然不能定案。
(四)间接证据之间以及它们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在办案过程中,侦查人员必须做到间接证据相互之间没有矛盾,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也没有矛盾。如果发现矛盾,必须继续收集证据,深入调查研究,合理排除矛盾。否则,就不能勉强定案。
(五)间接证据所形成的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不仅要表明这一结论是有根据的,而且要表明其他任何结论都是不可能的。只有这样,它才能具有不可动摇的证明力,从而雄辩地证明案件事实。
总之,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过程比较复杂,因此必须遵循上述原则。
7. 主证效力大于旁证吗?
在法律证据中,主证和旁证都是重要的证据形式,不能简单地说主证效力大于旁证或者反之。其效力大小取决于证据本身的内容和证明力度。
主证通常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口供、书面证据、物证等。这些证据来源直接,证明力度较强,因此在法律上具有更高的证明力。
旁证则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能够从侧面印证事实的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相关文件、电子数据等。虽然旁证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它们也是法律证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也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在法律实践中,主证和旁证的证明力大小取决于证据的具体情况。有时候,一个强有力的主证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而一个弱化的旁证可能无法印证任何事实。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一些旁证也可以通过多个方面的印证,累积证明案件事实。
因此,无论是主证还是旁证,都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结合其他证据一起评估其证明力。在法庭上,法官会根据证据的具体情况和证明力作出判断,以决定案件的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