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原材料成本确定
一、关于进口原材料成本确定
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一)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二)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
(三)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四)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五)作为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六)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也就是说,完税价格加上关税作为进口原材料成本。
二、进口所需的费用有哪些?
以FOB条件从国外装运为基础,有如下费用:
1、国外运输费用:从出口国港口、机场或边境到我国边境、港口、机场等的海、陆、空的运输费用。
2、运输保险费:上述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用。
3、卸货费用:这类费用包括码头卸货费、起重机费、驳船费、码头建设费、码头仓租费等。
4、进口税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包括代征)的税种有:关税、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及地方附加税、盐税、进口调节税、对台贸易调节税、车辆购置附加费等。
(1)关税:是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的一个基本税种。
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合同的到岸价)×关税税率
(2)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地方附加税: 都是在货物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税种。
产品税、增值税和工商统一税3种税额的计算方法:
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1-税率)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3)进口调节税:是对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或其他原因加征的税种。其计算公式为:进口调节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调节税税率
(4)车辆购置附加费:进口大、小客车、通用型载货汽车、越野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牵引车、半挂牵引车以及其他运输车,均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附加费,费率是15%。其计算公式是:计费组合价格=到岸价+关税+增值税 车辆购买附加费=计费组合价格×15%上述各种税金均以人民币计征。
5、银行费用。我国进口贸易大多通过银行付款。银行要收取有关手续费,如开证费、结汇手续等。
6、进口商品的检验费和其他公证费。
7、报关提货费。
8、国内运输费。
9、利息支出。即从开证付款至收回货款之间所发生的利息。
10、外贸公司代理进口费。
11、其他费用,如杂费等。
三、有关于进口货物的成本
以海关进口货物时的外汇汇率计算。
四、进口货物如何计算成本?
成本=进口货值+海关关税+运费*93%,如果运费是国外发生的,不允许计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