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产城融合(郴资桂融城建设方案?)
1. 郴资桂融城建设方案?
郴资桂融城,就是要让这一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人民工作生活如在同一座城市般惬意便捷。因此,《规划纲要》在交通、空间、产业、生态等方面进行了战略布局。
交通融城: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郴资桂三城之间人口、资金、物资、信息等要素流通,打造半小时通勤圈。
空间融城:引导资兴城区向西,桂阳城区向东发展,加快飞天新城、临空经济区建设,打造郴资桂都市连绵区,实现空间融合。
产业融城:临郴州大道发展轴打造现代产业,统筹布局各类产业园区,完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协作,打造产业集群,实现产城融合。
生态融城:强化郴资桂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屏障,控制生态廊道,构建区域绿道,优化生态功能,打造组团式生态宜居城市。
2. 智能制造产业园介绍?
智能制造产业园于2012年底在市、区“工业倍增”和“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大背景下成立,是伴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道发展形成的产业园区,原为武汉经开区先进制造产业区管理办公室,2022年6月正式更名为武汉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3. 智能制造产业园介绍?
智能制造产业园于2012年底在市、区“工业倍增”和“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大背景下成立,是伴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道发展形成的产业园区,原为武汉经开区先进制造产业区管理办公室,2022年6月正式更名为武汉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4. 农旅融合产业园是什么?
农旅融合是农业农村发展大势所趋,也是城市消费需求的热点所在。通过发展旅游,培育生态游、乡村游、观光游、休闲游、农业体验游等农旅融合产业,开发农业农村生态资源和乡村民俗文化,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增收链拓宽,可以带动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升级,从而很好的解决“三农”问题。
5. 中海产业园是做什么的?
中海产业园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合肥市瑶海区大禹路,面积约888.06亩。本数据来自前瞻产业研究院产业园区数据库,前瞻产业研究院20年持续聚焦全国细分产业研究、产业规划、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地产规划、特色小镇规划、产业新城规划及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等,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
6. 泾河沣西如何做到产城互促产城融合的?
泾河沣西实现产城互促、产城融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做法:
1. 推动工业升级转型: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生态产业的转型,推动工业与城市协同发展。
2. 按规划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产业,促进产城融合。
3.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等,包括教育、医疗、运动休闲、购物等,提高城市吸引力,促进产城互促。
4. 打造宜居城市环境:加强环保和绿化建设,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个人发展和产业转型提供更良好的条件。
5.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各类教育机构的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总之,产城互促、产城融合需要在多方面进行协同和配合,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城市的品质提升,未来会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和生态环境。
7. 泾河沣西如何做到产城互促产城融合的?
泾河沣西实现产城互促、产城融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做法:
1. 推动工业升级转型: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生态产业的转型,推动工业与城市协同发展。
2. 按规划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产业,促进产城融合。
3.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等,包括教育、医疗、运动休闲、购物等,提高城市吸引力,促进产城互促。
4. 打造宜居城市环境:加强环保和绿化建设,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个人发展和产业转型提供更良好的条件。
5.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各类教育机构的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总之,产城互促、产城融合需要在多方面进行协同和配合,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城市的品质提升,未来会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和生态环境。
8. 中海产业园是做什么的?
中海产业园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合肥市瑶海区大禹路,面积约888.06亩。本数据来自前瞻产业研究院产业园区数据库,前瞻产业研究院20年持续聚焦全国细分产业研究、产业规划、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地产规划、特色小镇规划、产业新城规划及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等,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
9. 产城融合什么意思?
意思是产业和城市的协同融合发展。
“产”的基本含义为人或动物生子,如产子;引申含义为出产,如产马。
在日常使用中,“产”字多用作生出,如产出。
城,普通话读音为chéng。“城”字,《说文解字》解释为城,以盛民也。“城”字基本含义为围绕都市的高墙,如:城墙、城池;引申含义为筑城、守城。
在现代汉语中,“城”字多用作名词,如:商城,长城。
10. 农旅融合产业园是什么?
农旅融合是农业农村发展大势所趋,也是城市消费需求的热点所在。通过发展旅游,培育生态游、乡村游、观光游、休闲游、农业体验游等农旅融合产业,开发农业农村生态资源和乡村民俗文化,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增收链拓宽,可以带动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升级,从而很好的解决“三农”问题。
11. 产城融合什么意思?
意思是产业和城市的协同融合发展。
“产”的基本含义为人或动物生子,如产子;引申含义为出产,如产马。
在日常使用中,“产”字多用作生出,如产出。
城,普通话读音为chéng。“城”字,《说文解字》解释为城,以盛民也。“城”字基本含义为围绕都市的高墙,如:城墙、城池;引申含义为筑城、守城。
在现代汉语中,“城”字多用作名词,如:商城,长城。
12. 产城融合什么意思?
意思是产业和城市的协同融合发展。
“产”的基本含义为人或动物生子,如产子;引申含义为出产,如产马。
在日常使用中,“产”字多用作生出,如产出。
城,普通话读音为chéng。“城”字,《说文解字》解释为城,以盛民也。“城”字基本含义为围绕都市的高墙,如:城墙、城池;引申含义为筑城、守城。
在现代汉语中,“城”字多用作名词,如:商城,长城。
13. 智能制造产业园介绍?
智能制造产业园于2012年底在市、区“工业倍增”和“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大背景下成立,是伴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道发展形成的产业园区,原为武汉经开区先进制造产业区管理办公室,2022年6月正式更名为武汉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14. 产城融合什么意思?
意思是产业和城市的协同融合发展。
“产”的基本含义为人或动物生子,如产子;引申含义为出产,如产马。
在日常使用中,“产”字多用作生出,如产出。
城,普通话读音为chéng。“城”字,《说文解字》解释为城,以盛民也。“城”字基本含义为围绕都市的高墙,如:城墙、城池;引申含义为筑城、守城。
在现代汉语中,“城”字多用作名词,如:商城,长城。
15. 郴资桂融城建设方案?
郴资桂融城,就是要让这一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人民工作生活如在同一座城市般惬意便捷。因此,《规划纲要》在交通、空间、产业、生态等方面进行了战略布局。
交通融城: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郴资桂三城之间人口、资金、物资、信息等要素流通,打造半小时通勤圈。
空间融城:引导资兴城区向西,桂阳城区向东发展,加快飞天新城、临空经济区建设,打造郴资桂都市连绵区,实现空间融合。
产业融城:临郴州大道发展轴打造现代产业,统筹布局各类产业园区,完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协作,打造产业集群,实现产城融合。
生态融城:强化郴资桂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屏障,控制生态廊道,构建区域绿道,优化生态功能,打造组团式生态宜居城市。
16. 军民融合产业扶持政策?
一、强化项目落地实施
对上年度生产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军民融合新建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上年度生产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军民融合技改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纳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推荐安排技改专项补助或技改基金扶持。
对粤港澳大湾区、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等市外新搬迁转移至市内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培育重点示范企业
建立军民融合企业授牌制度,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军民融合授牌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市级、省级军民融合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
实施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对纳入培育计划的军民融合新建或技改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加快产业园区发展
实施军民融合产业帮扶共建行动,鼓励各地与部队、军工集团结对帮扶共建产业,对项目落地、技术合作、民品参军等取得实质性成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加快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各地围绕“一基地多园区”打造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对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
对新落地实施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安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允许按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招拍挂出让。对经批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用地,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四、促进军地协同创新
对与军工科研院所合作在我市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或成果转化中心的,按照新增研发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与军工科研院所合作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并在我市落地产业化的,按实际交易费用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利用军工科研院所技术力量进行智能化车间或生产线改造以提高生产效率的,按智能化生产改造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成功承接军品预研任务的,按相关部门拨付预研经费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成功申报国防专利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成功参与军用标准编制的,单项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扶持拓展军品市场
实施民品参军资质提升工程,对新通过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中国船级社认证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科研生产许可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承担市外军工配套任务及部队、军工企业物资采购的,“民参军”技术产品类合同按执行期内实际履约金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他合同按执行期内实际履行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农业、林业、交通等国务院批准的专业制服产品部门以及部队演习、战备、抢险救灾等重大行动给养保障应急任务在明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规则时兼顾军民融合发展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采购军民融合企业产品及服务。
六、鼓励参展参赛参训
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对参加国家部委、军委部门、省委机关等主办的军民融合产业展会的,每家企业单场次按实际产生参展费用给予5万元以内补助。
对参加国家部委、军委部门等主办的军民融合赛事的,成功入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奖项后再给予1:1配套资金奖励,单次赛事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各军民融合机构、企业牵头开展参军资质培训、项目(技术、产品)对接会等军民融合业务活动,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后单场次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单家机构(企业)年内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七、创新企业融资服务
对已开工建设的军民融合项目,按其向商业银行贷款实际投入项目建设所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补助,单个项目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各地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引导基金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鼓励各类产业基金投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按其实际投入项目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为军民融合授牌企业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为军民融合企业融资担保年度平均余额的5‰给予奖励,单家机构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实施军民融合贷款品种,增加军民融合企业贷款,对军民融合贷款比重及增幅同步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八、支持军企兼并重组
鼓励军工企业对我市工业企业就地进行股权收购、参与增资扩股等股权合作,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军工企业改制重组或成立科研生产联合体,除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外,再按其实际出资额的2%予以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本条所涉补助资金市级财政承担60%,项目所在县(市、区)、龙岩经开区承担40%。
九、强化军地人才支撑
加大军民融合人才(团队)引进力度,把军工高层次人才作为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对象纳入市县人才工作重点,按倾斜支持原则,优先获得省市人才项目奖励资助,享受居留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职称评聘等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鼓励聘请军代表(含退役)或军工专家作为企业发展顾问,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后每人每年给予奖励3万元。
十、个案扶持重大项目
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的军民融合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重点扶持。
17. 泾河沣西如何做到产城互促产城融合的?
泾河沣西实现产城互促、产城融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做法:
1. 推动工业升级转型: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生态产业的转型,推动工业与城市协同发展。
2. 按规划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产业,促进产城融合。
3.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等,包括教育、医疗、运动休闲、购物等,提高城市吸引力,促进产城互促。
4. 打造宜居城市环境:加强环保和绿化建设,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个人发展和产业转型提供更良好的条件。
5.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各类教育机构的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总之,产城互促、产城融合需要在多方面进行协同和配合,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城市的品质提升,未来会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和生态环境。
18. 军民融合产业扶持政策?
一、强化项目落地实施
对上年度生产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军民融合新建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上年度生产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军民融合技改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纳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推荐安排技改专项补助或技改基金扶持。
对粤港澳大湾区、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等市外新搬迁转移至市内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培育重点示范企业
建立军民融合企业授牌制度,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军民融合授牌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市级、省级军民融合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
实施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对纳入培育计划的军民融合新建或技改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加快产业园区发展
实施军民融合产业帮扶共建行动,鼓励各地与部队、军工集团结对帮扶共建产业,对项目落地、技术合作、民品参军等取得实质性成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加快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各地围绕“一基地多园区”打造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对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
对新落地实施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安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允许按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招拍挂出让。对经批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用地,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四、促进军地协同创新
对与军工科研院所合作在我市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或成果转化中心的,按照新增研发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与军工科研院所合作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并在我市落地产业化的,按实际交易费用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利用军工科研院所技术力量进行智能化车间或生产线改造以提高生产效率的,按智能化生产改造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成功承接军品预研任务的,按相关部门拨付预研经费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成功申报国防专利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成功参与军用标准编制的,单项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扶持拓展军品市场
实施民品参军资质提升工程,对新通过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中国船级社认证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科研生产许可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承担市外军工配套任务及部队、军工企业物资采购的,“民参军”技术产品类合同按执行期内实际履约金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他合同按执行期内实际履行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农业、林业、交通等国务院批准的专业制服产品部门以及部队演习、战备、抢险救灾等重大行动给养保障应急任务在明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规则时兼顾军民融合发展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采购军民融合企业产品及服务。
六、鼓励参展参赛参训
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对参加国家部委、军委部门、省委机关等主办的军民融合产业展会的,每家企业单场次按实际产生参展费用给予5万元以内补助。
对参加国家部委、军委部门等主办的军民融合赛事的,成功入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奖项后再给予1:1配套资金奖励,单次赛事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各军民融合机构、企业牵头开展参军资质培训、项目(技术、产品)对接会等军民融合业务活动,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后单场次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单家机构(企业)年内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七、创新企业融资服务
对已开工建设的军民融合项目,按其向商业银行贷款实际投入项目建设所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补助,单个项目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各地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引导基金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鼓励各类产业基金投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按其实际投入项目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为军民融合授牌企业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为军民融合企业融资担保年度平均余额的5‰给予奖励,单家机构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实施军民融合贷款品种,增加军民融合企业贷款,对军民融合贷款比重及增幅同步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八、支持军企兼并重组
鼓励军工企业对我市工业企业就地进行股权收购、参与增资扩股等股权合作,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军工企业改制重组或成立科研生产联合体,除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外,再按其实际出资额的2%予以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本条所涉补助资金市级财政承担60%,项目所在县(市、区)、龙岩经开区承担40%。
九、强化军地人才支撑
加大军民融合人才(团队)引进力度,把军工高层次人才作为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对象纳入市县人才工作重点,按倾斜支持原则,优先获得省市人才项目奖励资助,享受居留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职称评聘等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鼓励聘请军代表(含退役)或军工专家作为企业发展顾问,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后每人每年给予奖励3万元。
十、个案扶持重大项目
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的军民融合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重点扶持。
19. 中海产业园是做什么的?
中海产业园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合肥市瑶海区大禹路,面积约888.06亩。本数据来自前瞻产业研究院产业园区数据库,前瞻产业研究院20年持续聚焦全国细分产业研究、产业规划、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地产规划、特色小镇规划、产业新城规划及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等,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
20. 郴资桂融城建设方案?
郴资桂融城,就是要让这一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人民工作生活如在同一座城市般惬意便捷。因此,《规划纲要》在交通、空间、产业、生态等方面进行了战略布局。
交通融城: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郴资桂三城之间人口、资金、物资、信息等要素流通,打造半小时通勤圈。
空间融城:引导资兴城区向西,桂阳城区向东发展,加快飞天新城、临空经济区建设,打造郴资桂都市连绵区,实现空间融合。
产业融城:临郴州大道发展轴打造现代产业,统筹布局各类产业园区,完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协作,打造产业集群,实现产城融合。
生态融城:强化郴资桂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屏障,控制生态廊道,构建区域绿道,优化生态功能,打造组团式生态宜居城市。
21. 郴资桂融城建设方案?
郴资桂融城,就是要让这一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人民工作生活如在同一座城市般惬意便捷。因此,《规划纲要》在交通、空间、产业、生态等方面进行了战略布局。
交通融城: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郴资桂三城之间人口、资金、物资、信息等要素流通,打造半小时通勤圈。
空间融城:引导资兴城区向西,桂阳城区向东发展,加快飞天新城、临空经济区建设,打造郴资桂都市连绵区,实现空间融合。
产业融城:临郴州大道发展轴打造现代产业,统筹布局各类产业园区,完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协作,打造产业集群,实现产城融合。
生态融城:强化郴资桂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屏障,控制生态廊道,构建区域绿道,优化生态功能,打造组团式生态宜居城市。
22. 农旅融合产业园是什么?
农旅融合是农业农村发展大势所趋,也是城市消费需求的热点所在。通过发展旅游,培育生态游、乡村游、观光游、休闲游、农业体验游等农旅融合产业,开发农业农村生态资源和乡村民俗文化,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增收链拓宽,可以带动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升级,从而很好的解决“三农”问题。
23. 泾河沣西如何做到产城互促产城融合的?
泾河沣西实现产城互促、产城融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做法:
1. 推动工业升级转型: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生态产业的转型,推动工业与城市协同发展。
2. 按规划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产业,促进产城融合。
3.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等,包括教育、医疗、运动休闲、购物等,提高城市吸引力,促进产城互促。
4. 打造宜居城市环境:加强环保和绿化建设,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个人发展和产业转型提供更良好的条件。
5.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各类教育机构的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总之,产城互促、产城融合需要在多方面进行协同和配合,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城市的品质提升,未来会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和生态环境。
24. 农旅融合产业园是什么?
农旅融合是农业农村发展大势所趋,也是城市消费需求的热点所在。通过发展旅游,培育生态游、乡村游、观光游、休闲游、农业体验游等农旅融合产业,开发农业农村生态资源和乡村民俗文化,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增收链拓宽,可以带动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升级,从而很好的解决“三农”问题。
25. 军民融合产业扶持政策?
一、强化项目落地实施
对上年度生产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军民融合新建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上年度生产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军民融合技改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纳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推荐安排技改专项补助或技改基金扶持。
对粤港澳大湾区、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等市外新搬迁转移至市内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培育重点示范企业
建立军民融合企业授牌制度,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军民融合授牌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市级、省级军民融合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
实施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对纳入培育计划的军民融合新建或技改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加快产业园区发展
实施军民融合产业帮扶共建行动,鼓励各地与部队、军工集团结对帮扶共建产业,对项目落地、技术合作、民品参军等取得实质性成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加快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各地围绕“一基地多园区”打造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对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
对新落地实施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安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允许按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招拍挂出让。对经批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用地,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四、促进军地协同创新
对与军工科研院所合作在我市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或成果转化中心的,按照新增研发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与军工科研院所合作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并在我市落地产业化的,按实际交易费用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利用军工科研院所技术力量进行智能化车间或生产线改造以提高生产效率的,按智能化生产改造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成功承接军品预研任务的,按相关部门拨付预研经费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成功申报国防专利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成功参与军用标准编制的,单项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扶持拓展军品市场
实施民品参军资质提升工程,对新通过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中国船级社认证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科研生产许可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承担市外军工配套任务及部队、军工企业物资采购的,“民参军”技术产品类合同按执行期内实际履约金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他合同按执行期内实际履行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农业、林业、交通等国务院批准的专业制服产品部门以及部队演习、战备、抢险救灾等重大行动给养保障应急任务在明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规则时兼顾军民融合发展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采购军民融合企业产品及服务。
六、鼓励参展参赛参训
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对参加国家部委、军委部门、省委机关等主办的军民融合产业展会的,每家企业单场次按实际产生参展费用给予5万元以内补助。
对参加国家部委、军委部门等主办的军民融合赛事的,成功入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奖项后再给予1:1配套资金奖励,单次赛事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各军民融合机构、企业牵头开展参军资质培训、项目(技术、产品)对接会等军民融合业务活动,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后单场次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单家机构(企业)年内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七、创新企业融资服务
对已开工建设的军民融合项目,按其向商业银行贷款实际投入项目建设所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补助,单个项目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各地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引导基金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鼓励各类产业基金投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按其实际投入项目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为军民融合授牌企业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为军民融合企业融资担保年度平均余额的5‰给予奖励,单家机构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实施军民融合贷款品种,增加军民融合企业贷款,对军民融合贷款比重及增幅同步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八、支持军企兼并重组
鼓励军工企业对我市工业企业就地进行股权收购、参与增资扩股等股权合作,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军工企业改制重组或成立科研生产联合体,除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外,再按其实际出资额的2%予以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本条所涉补助资金市级财政承担60%,项目所在县(市、区)、龙岩经开区承担40%。
九、强化军地人才支撑
加大军民融合人才(团队)引进力度,把军工高层次人才作为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对象纳入市县人才工作重点,按倾斜支持原则,优先获得省市人才项目奖励资助,享受居留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职称评聘等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鼓励聘请军代表(含退役)或军工专家作为企业发展顾问,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后每人每年给予奖励3万元。
十、个案扶持重大项目
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的军民融合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重点扶持。
26. 军民融合产业扶持政策?
一、强化项目落地实施
对上年度生产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军民融合新建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上年度生产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军民融合技改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纳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推荐安排技改专项补助或技改基金扶持。
对粤港澳大湾区、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等市外新搬迁转移至市内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培育重点示范企业
建立军民融合企业授牌制度,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军民融合授牌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市级、省级军民融合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
实施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对纳入培育计划的军民融合新建或技改项目,按上年度实际完成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加快产业园区发展
实施军民融合产业帮扶共建行动,鼓励各地与部队、军工集团结对帮扶共建产业,对项目落地、技术合作、民品参军等取得实质性成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加快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各地围绕“一基地多园区”打造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对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
对新落地实施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安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允许按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招拍挂出让。对经批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用地,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四、促进军地协同创新
对与军工科研院所合作在我市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或成果转化中心的,按照新增研发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与军工科研院所合作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并在我市落地产业化的,按实际交易费用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利用军工科研院所技术力量进行智能化车间或生产线改造以提高生产效率的,按智能化生产改造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成功承接军品预研任务的,按相关部门拨付预研经费的20%给予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成功申报国防专利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成功参与军用标准编制的,单项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扶持拓展军品市场
实施民品参军资质提升工程,对新通过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中国船级社认证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科研生产许可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承担市外军工配套任务及部队、军工企业物资采购的,“民参军”技术产品类合同按执行期内实际履约金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他合同按执行期内实际履行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农业、林业、交通等国务院批准的专业制服产品部门以及部队演习、战备、抢险救灾等重大行动给养保障应急任务在明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规则时兼顾军民融合发展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采购军民融合企业产品及服务。
六、鼓励参展参赛参训
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对参加国家部委、军委部门、省委机关等主办的军民融合产业展会的,每家企业单场次按实际产生参展费用给予5万元以内补助。
对参加国家部委、军委部门等主办的军民融合赛事的,成功入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奖项后再给予1:1配套资金奖励,单次赛事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各军民融合机构、企业牵头开展参军资质培训、项目(技术、产品)对接会等军民融合业务活动,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后单场次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单家机构(企业)年内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七、创新企业融资服务
对已开工建设的军民融合项目,按其向商业银行贷款实际投入项目建设所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补助,单个项目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各地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引导基金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鼓励各类产业基金投资军民融合工业项目,按其实际投入项目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为军民融合授牌企业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为军民融合企业融资担保年度平均余额的5‰给予奖励,单家机构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实施军民融合贷款品种,增加军民融合企业贷款,对军民融合贷款比重及增幅同步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八、支持军企兼并重组
鼓励军工企业对我市工业企业就地进行股权收购、参与增资扩股等股权合作,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军工企业改制重组或成立科研生产联合体,除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外,再按其实际出资额的2%予以叠加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本条所涉补助资金市级财政承担60%,项目所在县(市、区)、龙岩经开区承担40%。
九、强化军地人才支撑
加大军民融合人才(团队)引进力度,把军工高层次人才作为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对象纳入市县人才工作重点,按倾斜支持原则,优先获得省市人才项目奖励资助,享受居留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职称评聘等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鼓励聘请军代表(含退役)或军工专家作为企业发展顾问,经市国防科工办确认后每人每年给予奖励3万元。
十、个案扶持重大项目
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的军民融合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重点扶持。
27. 智能制造产业园介绍?
智能制造产业园于2012年底在市、区“工业倍增”和“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大背景下成立,是伴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道发展形成的产业园区,原为武汉经开区先进制造产业区管理办公室,2022年6月正式更名为武汉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8. 中海产业园是做什么的?
中海产业园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合肥市瑶海区大禹路,面积约888.06亩。本数据来自前瞻产业研究院产业园区数据库,前瞻产业研究院20年持续聚焦全国细分产业研究、产业规划、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地产规划、特色小镇规划、产业新城规划及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等,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