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协作是什么意思?(八省协作是什么意思?)
1. 八省协作是什么意思?
八省协作”是指“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是指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共八个省份相互弥补,取长补短,等价协作,统筹规划。
是国务院批复内蒙古自治区1973年上报的《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蒙古语文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试行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关于加强蒙古语文工作的意见》(试行草案),于1974年(3号文件)和1977年(138号文件)的要求成立的。
“八协”即“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由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共8个省、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或直属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由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领导,中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办公机构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
国务院在138号文件附件之一《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工作简则》中指出:“协作小组的工作,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遵循党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原则,联系八省、自治区的实际,制定工作规划,组织协作,总结交流经验,努力完成协作项目,促进蒙古语文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建设服务,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 八省协作是什么意思?
八省协作”是指“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是指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共八个省份相互弥补,取长补短,等价协作,统筹规划。
是国务院批复内蒙古自治区1973年上报的《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蒙古语文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试行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关于加强蒙古语文工作的意见》(试行草案),于1974年(3号文件)和1977年(138号文件)的要求成立的。
“八协”即“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由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共8个省、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或直属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由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领导,中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办公机构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
国务院在138号文件附件之一《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工作简则》中指出:“协作小组的工作,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遵循党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原则,联系八省、自治区的实际,制定工作规划,组织协作,总结交流经验,努力完成协作项目,促进蒙古语文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建设服务,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 八省协作是什么意思?
八省协作”是指“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是指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共八个省份相互弥补,取长补短,等价协作,统筹规划。
是国务院批复内蒙古自治区1973年上报的《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蒙古语文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试行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关于加强蒙古语文工作的意见》(试行草案),于1974年(3号文件)和1977年(138号文件)的要求成立的。
“八协”即“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由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共8个省、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或直属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由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领导,中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办公机构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
国务院在138号文件附件之一《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工作简则》中指出:“协作小组的工作,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遵循党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原则,联系八省、自治区的实际,制定工作规划,组织协作,总结交流经验,努力完成协作项目,促进蒙古语文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建设服务,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4. 八省协作是什么意思?
八省协作”是指“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是指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共八个省份相互弥补,取长补短,等价协作,统筹规划。
是国务院批复内蒙古自治区1973年上报的《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蒙古语文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试行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关于加强蒙古语文工作的意见》(试行草案),于1974年(3号文件)和1977年(138号文件)的要求成立的。
“八协”即“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由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共8个省、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或直属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由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领导,中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办公机构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
国务院在138号文件附件之一《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工作简则》中指出:“协作小组的工作,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遵循党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原则,联系八省、自治区的实际,制定工作规划,组织协作,总结交流经验,努力完成协作项目,促进蒙古语文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建设服务,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