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最多能购买多少外汇(公民可以持有多少外币?)
1. 公民可以持有多少外币?
个人换汇每年限额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第二十七条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
2. 公民可以持有多少外币?
个人换汇每年限额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第二十七条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
3. 公民可以持有多少外币?
个人换汇每年限额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第二十七条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
4. 公民可以持有多少外币?
个人换汇每年限额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第二十七条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
5. 工行“个人购汇”购汇限额?
购汇限额: (1)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供汇; (2)生活费的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对于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购汇时,可不再提供生活费证明材料,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于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持录取通知书、生活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外汇局进行核准,经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3)对于前往德国、比利时等需要汇入保证金才签发留学签证的国家自费留学人员,在允许其在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的同时,另外还可以购买等值3000美元的外汇,作为出国途中的零用费。
6. 工行“个人购汇”购汇限额?
购汇限额: (1)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供汇; (2)生活费的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对于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购汇时,可不再提供生活费证明材料,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于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持录取通知书、生活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外汇局进行核准,经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3)对于前往德国、比利时等需要汇入保证金才签发留学签证的国家自费留学人员,在允许其在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的同时,另外还可以购买等值3000美元的外汇,作为出国途中的零用费。
7. 工行“个人购汇”购汇限额?
购汇限额: (1)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供汇; (2)生活费的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对于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购汇时,可不再提供生活费证明材料,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于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持录取通知书、生活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外汇局进行核准,经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3)对于前往德国、比利时等需要汇入保证金才签发留学签证的国家自费留学人员,在允许其在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的同时,另外还可以购买等值3000美元的外汇,作为出国途中的零用费。
8. 工行“个人购汇”购汇限额?
购汇限额: (1)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供汇; (2)生活费的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对于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购汇时,可不再提供生活费证明材料,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于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持录取通知书、生活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外汇局进行核准,经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3)对于前往德国、比利时等需要汇入保证金才签发留学签证的国家自费留学人员,在允许其在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的同时,另外还可以购买等值3000美元的外汇,作为出国途中的零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