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电梯更换吗?(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电梯更换吗?)
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电梯更换吗?
小区公共收益修电梯是可以用的,在同一个小区,大家都喜欢有一个舒适的环境,因此各种公共区域设备都需要来维护
1、小区公共收益修电梯是可以用的,一般这得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因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途是:
(1)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即按规定将收益纳入维修资金帐户作为维修资金。
(2)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3)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比如共有部位及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支出,或者补贴物业管理费收入不足部分,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此类使用,应当实行审价、审计。
3、从(1)中可以看出,公共区域收益可用作维修资金,因此电梯坏了需要维修,就可以使用公共区域收益。
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电梯更换吗?
小区公共收益修电梯是可以用的,在同一个小区,大家都喜欢有一个舒适的环境,因此各种公共区域设备都需要来维护
1、小区公共收益修电梯是可以用的,一般这得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因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途是:
(1)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即按规定将收益纳入维修资金帐户作为维修资金。
(2)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3)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比如共有部位及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支出,或者补贴物业管理费收入不足部分,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此类使用,应当实行审价、审计。
3、从(1)中可以看出,公共区域收益可用作维修资金,因此电梯坏了需要维修,就可以使用公共区域收益。
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电梯更换吗?
小区公共收益修电梯是可以用的,在同一个小区,大家都喜欢有一个舒适的环境,因此各种公共区域设备都需要来维护
1、小区公共收益修电梯是可以用的,一般这得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因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途是:
(1)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即按规定将收益纳入维修资金帐户作为维修资金。
(2)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3)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比如共有部位及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支出,或者补贴物业管理费收入不足部分,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此类使用,应当实行审价、审计。
3、从(1)中可以看出,公共区域收益可用作维修资金,因此电梯坏了需要维修,就可以使用公共区域收益。
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电梯更换吗?
小区公共收益修电梯是可以用的,在同一个小区,大家都喜欢有一个舒适的环境,因此各种公共区域设备都需要来维护
1、小区公共收益修电梯是可以用的,一般这得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因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途是:
(1)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即按规定将收益纳入维修资金帐户作为维修资金。
(2)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3)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比如共有部位及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支出,或者补贴物业管理费收入不足部分,除业主大会另有约定外,业主大会做出与收益使用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此类使用,应当实行审价、审计。
3、从(1)中可以看出,公共区域收益可用作维修资金,因此电梯坏了需要维修,就可以使用公共区域收益。
村两委成员退休补助?
1.待遇一:生活补助
以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6日,安徽太湖县发布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为例:
(1.1)累计在村任职满3年,每月补助30元;
(1.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月补助60元;
(1.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月补助90元;
(1.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月补助120元;
(1.5)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月补助150元;
(1.6)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月补助180元;
(1.7)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月补助210元;
(1.8)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月补助240元;
(1.9)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月补助270元;
(1.10)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月补助300元;
(1.11)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至满33年的,每月补助330元;
(1.1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3年至满36年的,每月补助360元;
(1.1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6年至满39年的,每月补助390元;
(1.1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9年的,每月补助420元。
2.待遇二:离任村干部关爱基金
比如,株洲攸县发布了对累计任村正职满30年及以上的村干部,每年统一发放关爱基金。
3.待遇三:困难村干部帮扶
对于生活困难的村干部,要根据其困难程度,按程序审核后,适当给予关怀帮扶。
村两委成员退休补助?
1.待遇一:生活补助
以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6日,安徽太湖县发布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为例:
(1.1)累计在村任职满3年,每月补助30元;
(1.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月补助60元;
(1.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月补助90元;
(1.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月补助120元;
(1.5)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月补助150元;
(1.6)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月补助180元;
(1.7)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月补助210元;
(1.8)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月补助240元;
(1.9)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月补助270元;
(1.10)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月补助300元;
(1.11)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至满33年的,每月补助330元;
(1.1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3年至满36年的,每月补助360元;
(1.1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6年至满39年的,每月补助390元;
(1.1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9年的,每月补助420元。
2.待遇二:离任村干部关爱基金
比如,株洲攸县发布了对累计任村正职满30年及以上的村干部,每年统一发放关爱基金。
3.待遇三:困难村干部帮扶
对于生活困难的村干部,要根据其困难程度,按程序审核后,适当给予关怀帮扶。
村两委成员退休补助?
1.待遇一:生活补助
以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6日,安徽太湖县发布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为例:
(1.1)累计在村任职满3年,每月补助30元;
(1.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月补助60元;
(1.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月补助90元;
(1.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月补助120元;
(1.5)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月补助150元;
(1.6)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月补助180元;
(1.7)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月补助210元;
(1.8)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月补助240元;
(1.9)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月补助270元;
(1.10)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月补助300元;
(1.11)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至满33年的,每月补助330元;
(1.1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3年至满36年的,每月补助360元;
(1.1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6年至满39年的,每月补助390元;
(1.1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9年的,每月补助420元。
2.待遇二:离任村干部关爱基金
比如,株洲攸县发布了对累计任村正职满30年及以上的村干部,每年统一发放关爱基金。
3.待遇三:困难村干部帮扶
对于生活困难的村干部,要根据其困难程度,按程序审核后,适当给予关怀帮扶。
村两委成员退休补助?
1.待遇一:生活补助
以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6日,安徽太湖县发布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为例:
(1.1)累计在村任职满3年,每月补助30元;
(1.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月补助60元;
(1.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月补助90元;
(1.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月补助120元;
(1.5)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月补助150元;
(1.6)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月补助180元;
(1.7)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月补助210元;
(1.8)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月补助240元;
(1.9)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月补助270元;
(1.10)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月补助300元;
(1.11)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至满33年的,每月补助330元;
(1.1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3年至满36年的,每月补助360元;
(1.1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6年至满39年的,每月补助390元;
(1.1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9年的,每月补助420元。
2.待遇二:离任村干部关爱基金
比如,株洲攸县发布了对累计任村正职满30年及以上的村干部,每年统一发放关爱基金。
3.待遇三:困难村干部帮扶
对于生活困难的村干部,要根据其困难程度,按程序审核后,适当给予关怀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