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呈现新亮点(当今行业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1. 当今行业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未来 5-10 年内最大的 10 个行业发展趋势: ①金融业 ②石油/天然气 ③零售 ④媒体/娱乐 ⑤投资 ⑥高科技/互联网 ⑦食品/保健 ⑧服务业 ⑨文化产业 ⑩广告传媒
2. 产业振兴典型亮点经验?
回顾和总结袁家村的创业历程、发展思路和基本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以支部为核心,以村民为主体;以创新谋发展,以共享促和谐;以乡村旅游为突破口,打造农民创业平台;以组建合作社为切入点,实现三变;以三产带二产促一产,实现三产融合发展;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共同富裕;注重精神文明,加强思想教育;弘扬优良传统,淳厚乡风民俗。
3. 产业振兴典型亮点经验?
回顾和总结袁家村的创业历程、发展思路和基本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以支部为核心,以村民为主体;以创新谋发展,以共享促和谐;以乡村旅游为突破口,打造农民创业平台;以组建合作社为切入点,实现三变;以三产带二产促一产,实现三产融合发展;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共同富裕;注重精神文明,加强思想教育;弘扬优良传统,淳厚乡风民俗。
4. 河北定州主要以什么产业为主?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汽车及零部件是我市传统主导产业之一,目前拥有中国兵装集团旗下的河北长安汽车和长安客车两家整车生产企业整车产量19.5万辆,配套企业16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余家,主要生产轻客、轻卡、皮卡、新能源车及配套冲压件、离合片等零部件,形成了涵盖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产业集群。定州市被省政府命名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名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获评第二批省级智慧产业集群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年产值120亿,从业人员10万人。
体育器材器械产业:体育器材器械产业是定州市主导特色产业之一,形成了以体育健身服务业、体育竞赛业和体育用品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市场框架体系,已发展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全市健身体育文化用品企业4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余家,年产值110亿元,从业人员10万人,主要有健身、体育、武术等三大系列1000多种产品,其中力量器械国际市场占有率40%左右,体育用品全国市场占有率近25%。定州天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短道速滑防护垫被冬奥会选用,是全国两家入选企业之一、河北唯一一家入选2022年冬奥会大型比赛器材。
食品医药产业:食品医药产业以金牛原大药业、宝塔医疗、伊利乳业公司、幸福鸟食品为龙头企业,共有食品医药企业70多家,,主要产品有医用口罩、颗粒剂、片剂、中药饮片、乳制品、粮油、畜产品、蔬果加工等,目前,年产值40亿元,从业人员1万人。
5. 当今行业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未来 5-10 年内最大的 10 个行业发展趋势: ①金融业 ②石油/天然气 ③零售 ④媒体/娱乐 ⑤投资 ⑥高科技/互联网 ⑦食品/保健 ⑧服务业 ⑨文化产业 ⑩广告传媒
6. 2021年6月21日安全生产法修正的亮点?
2021年6月21日安全生产法修正十大亮点具体如下: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监部门执法地位。
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按照 “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1)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强化乡镇级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做出三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1)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
(2)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4)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5)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8、新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 强调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并提高了处罚力度。新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 并落实本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 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 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
(1)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2)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3)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
(1)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加大罚款处罚力度。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 按日连续处罚等规定。
(3)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 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
7. 当今行业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未来 5-10 年内最大的 10 个行业发展趋势: ①金融业 ②石油/天然气 ③零售 ④媒体/娱乐 ⑤投资 ⑥高科技/互联网 ⑦食品/保健 ⑧服务业 ⑨文化产业 ⑩广告传媒
8. 产业振兴典型亮点经验?
回顾和总结袁家村的创业历程、发展思路和基本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以支部为核心,以村民为主体;以创新谋发展,以共享促和谐;以乡村旅游为突破口,打造农民创业平台;以组建合作社为切入点,实现三变;以三产带二产促一产,实现三产融合发展;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共同富裕;注重精神文明,加强思想教育;弘扬优良传统,淳厚乡风民俗。
9. 当今行业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未来 5-10 年内最大的 10 个行业发展趋势: ①金融业 ②石油/天然气 ③零售 ④媒体/娱乐 ⑤投资 ⑥高科技/互联网 ⑦食品/保健 ⑧服务业 ⑨文化产业 ⑩广告传媒
10. 2021年6月21日安全生产法修正的亮点?
2021年6月21日安全生产法修正十大亮点具体如下: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监部门执法地位。
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按照 “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1)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强化乡镇级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做出三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1)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
(2)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4)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5)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8、新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 强调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并提高了处罚力度。新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 并落实本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 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 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
(1)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2)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3)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
(1)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加大罚款处罚力度。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 按日连续处罚等规定。
(3)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 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
11. 2021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一、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构建双重安全预防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应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三、落实“三管三必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 四、设立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都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全面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六、提高了违法成本
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按日计罚制度、罚款金额最高可至1个亿、惩戒力度更大,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七、推行高危行业投保 “安责险”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九条,明确高危行业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高危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八大类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本企业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八、从只“管人”到要“管心”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虽属于倡导性条款,没有对应法律责任,但也着实具有重大意义和现实需要。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都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每一位员工最大爱护。也只有员工身心健康,才会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工作,为单位乃至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九、实施违法信息互联互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十、明确了新兴行业和乡镇园区安全监管的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12. 2021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一、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构建双重安全预防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应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三、落实“三管三必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 四、设立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都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全面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六、提高了违法成本
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按日计罚制度、罚款金额最高可至1个亿、惩戒力度更大,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七、推行高危行业投保 “安责险”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九条,明确高危行业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高危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八大类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本企业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八、从只“管人”到要“管心”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虽属于倡导性条款,没有对应法律责任,但也着实具有重大意义和现实需要。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都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每一位员工最大爱护。也只有员工身心健康,才会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工作,为单位乃至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九、实施违法信息互联互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十、明确了新兴行业和乡镇园区安全监管的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13. 河北定州主要以什么产业为主?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汽车及零部件是我市传统主导产业之一,目前拥有中国兵装集团旗下的河北长安汽车和长安客车两家整车生产企业整车产量19.5万辆,配套企业16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余家,主要生产轻客、轻卡、皮卡、新能源车及配套冲压件、离合片等零部件,形成了涵盖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产业集群。定州市被省政府命名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名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获评第二批省级智慧产业集群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年产值120亿,从业人员10万人。
体育器材器械产业:体育器材器械产业是定州市主导特色产业之一,形成了以体育健身服务业、体育竞赛业和体育用品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市场框架体系,已发展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全市健身体育文化用品企业4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余家,年产值110亿元,从业人员10万人,主要有健身、体育、武术等三大系列1000多种产品,其中力量器械国际市场占有率40%左右,体育用品全国市场占有率近25%。定州天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短道速滑防护垫被冬奥会选用,是全国两家入选企业之一、河北唯一一家入选2022年冬奥会大型比赛器材。
食品医药产业:食品医药产业以金牛原大药业、宝塔医疗、伊利乳业公司、幸福鸟食品为龙头企业,共有食品医药企业70多家,,主要产品有医用口罩、颗粒剂、片剂、中药饮片、乳制品、粮油、畜产品、蔬果加工等,目前,年产值40亿元,从业人员1万人。
14. 河北定州主要以什么产业为主?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汽车及零部件是我市传统主导产业之一,目前拥有中国兵装集团旗下的河北长安汽车和长安客车两家整车生产企业整车产量19.5万辆,配套企业16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余家,主要生产轻客、轻卡、皮卡、新能源车及配套冲压件、离合片等零部件,形成了涵盖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产业集群。定州市被省政府命名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名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获评第二批省级智慧产业集群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年产值120亿,从业人员10万人。
体育器材器械产业:体育器材器械产业是定州市主导特色产业之一,形成了以体育健身服务业、体育竞赛业和体育用品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市场框架体系,已发展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全市健身体育文化用品企业4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余家,年产值110亿元,从业人员10万人,主要有健身、体育、武术等三大系列1000多种产品,其中力量器械国际市场占有率40%左右,体育用品全国市场占有率近25%。定州天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短道速滑防护垫被冬奥会选用,是全国两家入选企业之一、河北唯一一家入选2022年冬奥会大型比赛器材。
食品医药产业:食品医药产业以金牛原大药业、宝塔医疗、伊利乳业公司、幸福鸟食品为龙头企业,共有食品医药企业70多家,,主要产品有医用口罩、颗粒剂、片剂、中药饮片、乳制品、粮油、畜产品、蔬果加工等,目前,年产值40亿元,从业人员1万人。
15. 2021年6月21日安全生产法修正的亮点?
2021年6月21日安全生产法修正十大亮点具体如下: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监部门执法地位。
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按照 “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1)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强化乡镇级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做出三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1)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
(2)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4)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5)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8、新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 强调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并提高了处罚力度。新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 并落实本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 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 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
(1)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2)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3)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
(1)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加大罚款处罚力度。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 按日连续处罚等规定。
(3)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 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
16. 河北定州主要以什么产业为主?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汽车及零部件是我市传统主导产业之一,目前拥有中国兵装集团旗下的河北长安汽车和长安客车两家整车生产企业整车产量19.5万辆,配套企业16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余家,主要生产轻客、轻卡、皮卡、新能源车及配套冲压件、离合片等零部件,形成了涵盖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产业集群。定州市被省政府命名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名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获评第二批省级智慧产业集群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年产值120亿,从业人员10万人。
体育器材器械产业:体育器材器械产业是定州市主导特色产业之一,形成了以体育健身服务业、体育竞赛业和体育用品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市场框架体系,已发展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全市健身体育文化用品企业4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余家,年产值110亿元,从业人员10万人,主要有健身、体育、武术等三大系列1000多种产品,其中力量器械国际市场占有率40%左右,体育用品全国市场占有率近25%。定州天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短道速滑防护垫被冬奥会选用,是全国两家入选企业之一、河北唯一一家入选2022年冬奥会大型比赛器材。
食品医药产业:食品医药产业以金牛原大药业、宝塔医疗、伊利乳业公司、幸福鸟食品为龙头企业,共有食品医药企业70多家,,主要产品有医用口罩、颗粒剂、片剂、中药饮片、乳制品、粮油、畜产品、蔬果加工等,目前,年产值40亿元,从业人员1万人。
17. 产业振兴典型亮点经验?
回顾和总结袁家村的创业历程、发展思路和基本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以支部为核心,以村民为主体;以创新谋发展,以共享促和谐;以乡村旅游为突破口,打造农民创业平台;以组建合作社为切入点,实现三变;以三产带二产促一产,实现三产融合发展;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共同富裕;注重精神文明,加强思想教育;弘扬优良传统,淳厚乡风民俗。
18. 2021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一、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构建双重安全预防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应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三、落实“三管三必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 四、设立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都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全面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六、提高了违法成本
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按日计罚制度、罚款金额最高可至1个亿、惩戒力度更大,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七、推行高危行业投保 “安责险”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九条,明确高危行业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高危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八大类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本企业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八、从只“管人”到要“管心”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虽属于倡导性条款,没有对应法律责任,但也着实具有重大意义和现实需要。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都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每一位员工最大爱护。也只有员工身心健康,才会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工作,为单位乃至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九、实施违法信息互联互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十、明确了新兴行业和乡镇园区安全监管的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19. 2021年6月21日安全生产法修正的亮点?
2021年6月21日安全生产法修正十大亮点具体如下: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监部门执法地位。
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按照 “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1)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强化乡镇级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做出三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1)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
(2)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4)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5)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8、新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 强调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并提高了处罚力度。新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 并落实本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 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 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
(1)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2)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3)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
(1)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加大罚款处罚力度。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 按日连续处罚等规定。
(3)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 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
20. 2021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一、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构建双重安全预防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应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三、落实“三管三必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 四、设立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都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全面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六、提高了违法成本
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按日计罚制度、罚款金额最高可至1个亿、惩戒力度更大,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七、推行高危行业投保 “安责险”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九条,明确高危行业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高危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八大类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本企业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八、从只“管人”到要“管心”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虽属于倡导性条款,没有对应法律责任,但也着实具有重大意义和现实需要。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都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每一位员工最大爱护。也只有员工身心健康,才会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工作,为单位乃至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九、实施违法信息互联互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十、明确了新兴行业和乡镇园区安全监管的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有关安全生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