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十一条措施是什么?
一、强化纠纷排查“治未病”
注重涉企矛盾纠纷的源头排查,健全与企业互动常态化联系机制,实现与行业协会相关涉企纠纷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推行“一法官挂钩一行业协会(商会)”制度,选派法官驻点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靠前预防、联动排查处置纠纷,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合规管理“防风险”
注重合同合规管理的有效管控,及时梳理贸易纠纷所反映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总结反馈企业合同频发、高发的共性法律问题和漏洞,举办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与合同管理专题培训讲座,促进企业合同规范化管理,从源头减少交易风险。
三、注重纠纷化解“谋双赢”
注重涉企矛盾纠纷的联动化解,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行业协会的纠纷联动化解力度,对涉民营企业的案件采用“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模式,确保各类涉企纠纷高效化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精准法律服务“强意识”
注重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官讲堂、法律咨询、庭审公开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在供应链整合、企业产权保护和规范经营等方面提供法律条文查明、法律咨询与指导,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五、创新平台建设“减成本”
注重纺织服装产业集群的司法护航,成立全省首个服装产业集群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打造覆盖纺织服装上下游全产业链企业的“全链条、一体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平台,推动第三方机构入驻中心平台,切实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推动纺织服装产业全链条、全流程协同升级。
六、推动诚信建设“促发展”
注重对企业的精准甄别、差异处置,坚持“依法纳入、区别对待、规范管理、及时修复”原则,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活动,以执行强制力为后盾,集中清理案款,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企制宜”“放水养鱼”助力盘活企业生产经营,推动商务诚信体制建设,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七、出击刑事利剑“增信心”
注重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厉打击、精准把握,严惩危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妥善处理犯罪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重点排查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黑恶势力对民营企业敲诈勒索及以刑事手段介入民营企业经济活动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八、妥处劳动纠纷“护和谐”
注重推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托“职工法律维权一体化基地”,广泛联合市总工会、司法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多部门,提供矛盾调处、劳动仲裁、司法裁决等一站式服务,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致力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九、畅通执破直通“优配置”
注重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组建专业执破团队,引导产能落后、拯救无望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依法退市,通过破产重整等程序挽救深陷困境但仍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破产企业的挽救与退市工作机制。
十、加强制度保障“聚合力”
注重健全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机制和资源整合,联合市工商联、各企业办、商会及行业协会召开联席会议,主动走访企业,强化沟通交流,促进司法服务与产业需求的无缝对接,聘请优化营商环境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13名,架起法企沟通桥梁,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
十一、打造业务品牌“彰效应”
注重服务民营经济品牌效应的彰显,营造服务民营经济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官方公众号等新兴媒体与传统纸媒,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全方位展现法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