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产业组织与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条例?)
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称“三资”)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村级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邹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邹办字〔2023〕4号)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台子镇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涉农社区、村民小组和其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中心)。对涉及村(组)集体财务和资产资源管理的组织及人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金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券等其他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面等自然资源。
第四条 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损坏、私分、哄抢或非法查封、抵押、冻结、变卖和没收。
第五条 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体,有依法保护、经营、管理集体“三资”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职责:
(一)执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决议、决定,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维护和管理农村集体“三资”;
(三)监督、检查经营者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合同签订、履行;
(五)其他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三资”职责的行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 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在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第七条 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管、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全镇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 镇经管站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和严格的程序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代理服务,对村(组)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发包和土地流转作指导、监督。
第九条 村级设立财务报账员(出纳员)岗位。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应报镇“三资”中心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
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可以由除主要负责人外的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兼任,也可以单独聘用。村级报账员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两委”换届选举而变动。
第十条 镇“三资”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财务管理的有关委托、服务事项,并与其签订“三资”协议;
(二)承担农村集体会计代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
(三)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其“三资”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集体财务预算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代理编制年终财务决算;
(五)每月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进行结报、核算、记账,至少每月逐村进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盘点核实一次;
(六)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真实、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资料,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三资”及财务公开工作;
(七)加强票据管理,建立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领用、保管和核销制度,做好票据领用、核销登记工作;
(八)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出租、发包、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和结算兑现等工作;
(九)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的原始凭证、申报审批材料、资金使用申请单、承包(租赁)合同、招投标文书、验收资料、照片等原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管;
(十)规范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及合同管理台账,将资产资源情况及时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与镇“三资”中心签订代理服务协议,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做好预算执行;
(四)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民主议政日”制度及《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议事清单》、《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责任追究清单》(“一个办法,两个清单”)执行;
(五)原则上每月5日公开集体“三资”使用、经营状况,随时公开集体“三资”重大事项;
(六)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的情况;
(七)每年对村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八)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合同管理台账,及时向“三资”中心报送集体“三资”变动的各类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九)及时处理“三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 农村经济管理局职责?
是各级人民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承担指导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关系,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监督管理全县农民负担,拟定减轻农民负担的地方性政策、规章。总结推广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措施。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协助查处涉农负担案件。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农民负担的情况。
(三)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兑现及仲裁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指导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工作。
(七)依法组织对全县体积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审计,对各涉农收费单位的涉农收费进行审计;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评估工作。
3. 农村经济管理局职责?
是各级人民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承担指导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关系,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监督管理全县农民负担,拟定减轻农民负担的地方性政策、规章。总结推广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措施。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协助查处涉农负担案件。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农民负担的情况。
(三)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兑现及仲裁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指导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工作。
(七)依法组织对全县体积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审计,对各涉农收费单位的涉农收费进行审计;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评估工作。
4. 农村经济管理局职责?
是各级人民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承担指导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关系,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监督管理全县农民负担,拟定减轻农民负担的地方性政策、规章。总结推广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措施。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协助查处涉农负担案件。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农民负担的情况。
(三)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兑现及仲裁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指导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工作。
(七)依法组织对全县体积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审计,对各涉农收费单位的涉农收费进行审计;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评估工作。
5. 成立了农管局乡村干部管什么?
农业农村部门下设的农管局主要负责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政策指导、技术培训、市场监管等工作。
成立农管局后,乡村干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农业生产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当地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推广适宜的农业技术和种植管理方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2. 农村经济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支持当地农民开展农村经济活动,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水平。
4. 农村社会管理:负责协调乡村社会事务,管理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等,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5. 农村环境保护:负责乡村环境保护,监测和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维护农村生态环境。
总的来说,乡村干部在农管局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管理和服务当地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6.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称“三资”)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村级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邹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邹办字〔2023〕4号)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台子镇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涉农社区、村民小组和其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中心)。对涉及村(组)集体财务和资产资源管理的组织及人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金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券等其他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面等自然资源。
第四条 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损坏、私分、哄抢或非法查封、抵押、冻结、变卖和没收。
第五条 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体,有依法保护、经营、管理集体“三资”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职责:
(一)执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决议、决定,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维护和管理农村集体“三资”;
(三)监督、检查经营者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合同签订、履行;
(五)其他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三资”职责的行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 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在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第七条 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管、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全镇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 镇经管站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和严格的程序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代理服务,对村(组)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发包和土地流转作指导、监督。
第九条 村级设立财务报账员(出纳员)岗位。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应报镇“三资”中心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
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可以由除主要负责人外的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兼任,也可以单独聘用。村级报账员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两委”换届选举而变动。
第十条 镇“三资”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财务管理的有关委托、服务事项,并与其签订“三资”协议;
(二)承担农村集体会计代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
(三)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其“三资”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集体财务预算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代理编制年终财务决算;
(五)每月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进行结报、核算、记账,至少每月逐村进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盘点核实一次;
(六)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真实、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资料,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三资”及财务公开工作;
(七)加强票据管理,建立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领用、保管和核销制度,做好票据领用、核销登记工作;
(八)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出租、发包、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和结算兑现等工作;
(九)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的原始凭证、申报审批材料、资金使用申请单、承包(租赁)合同、招投标文书、验收资料、照片等原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管;
(十)规范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及合同管理台账,将资产资源情况及时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与镇“三资”中心签订代理服务协议,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做好预算执行;
(四)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民主议政日”制度及《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议事清单》、《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责任追究清单》(“一个办法,两个清单”)执行;
(五)原则上每月5日公开集体“三资”使用、经营状况,随时公开集体“三资”重大事项;
(六)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的情况;
(七)每年对村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八)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合同管理台账,及时向“三资”中心报送集体“三资”变动的各类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九)及时处理“三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7. 农村经济管理局职责?
是各级人民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承担指导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关系,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监督管理全县农民负担,拟定减轻农民负担的地方性政策、规章。总结推广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措施。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协助查处涉农负担案件。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农民负担的情况。
(三)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兑现及仲裁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指导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工作。
(七)依法组织对全县体积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审计,对各涉农收费单位的涉农收费进行审计;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评估工作。
8. 成立了农管局乡村干部管什么?
农业农村部门下设的农管局主要负责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政策指导、技术培训、市场监管等工作。
成立农管局后,乡村干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农业生产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当地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推广适宜的农业技术和种植管理方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2. 农村经济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支持当地农民开展农村经济活动,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水平。
4. 农村社会管理:负责协调乡村社会事务,管理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等,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5. 农村环境保护:负责乡村环境保护,监测和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维护农村生态环境。
总的来说,乡村干部在农管局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管理和服务当地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9. 农业管理和农业经济管理区别?
不一样
不一样,农业经济管理是本科学位。而农业管理是硕士学位。
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管理专业不一样。
农业经济管理对农业生产总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等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并对人员进行激励,以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农业管理注重宏观、系统化,学生需要系统地掌握经济、管理科学以及相关的农业和渔业科学等基础知识,还要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市场动作、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技术。
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管理专业一样嘛?
不一样,两者的区别:含义不同,农业经济管理系种管理模式,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四门学科,两者所包含的意思的不同。
10. 农业经济组织有哪些?
1、原人民公社组织演变过来的。乡镇(街)集体经济经营实体(如公司、联合社等)村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然村组经济实体等。
2、新型联合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农场(庄)、其它合伙农村企业等。
11. 成立了农管局乡村干部管什么?
农业农村部门下设的农管局主要负责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政策指导、技术培训、市场监管等工作。
成立农管局后,乡村干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农业生产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当地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推广适宜的农业技术和种植管理方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2. 农村经济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支持当地农民开展农村经济活动,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水平。
4. 农村社会管理:负责协调乡村社会事务,管理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等,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5. 农村环境保护:负责乡村环境保护,监测和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维护农村生态环境。
总的来说,乡村干部在农管局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管理和服务当地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2. 农业经济组织有哪些?
1、原人民公社组织演变过来的。乡镇(街)集体经济经营实体(如公司、联合社等)村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然村组经济实体等。
2、新型联合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农场(庄)、其它合伙农村企业等。
13. 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是什么?
共同特征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率高,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支撑强。
农业劳动生产率或比较劳动生产率水平高,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装备基础强。
农业优质化、安全化、绿色化、品牌化水平高,农业及其关联产业优势特色领域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强。
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水平高,农业产业化、产业融合化、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全球领先地位强。
涉农产业分工协作、网络联动、优势互补水平高,涉农产业组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强。
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水平高,创新创业生态发达且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以上就是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4.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称“三资”)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村级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邹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邹办字〔2023〕4号)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台子镇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涉农社区、村民小组和其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中心)。对涉及村(组)集体财务和资产资源管理的组织及人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金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券等其他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面等自然资源。
第四条 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损坏、私分、哄抢或非法查封、抵押、冻结、变卖和没收。
第五条 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体,有依法保护、经营、管理集体“三资”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职责:
(一)执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决议、决定,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维护和管理农村集体“三资”;
(三)监督、检查经营者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合同签订、履行;
(五)其他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三资”职责的行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 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在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第七条 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管、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全镇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 镇经管站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和严格的程序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代理服务,对村(组)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发包和土地流转作指导、监督。
第九条 村级设立财务报账员(出纳员)岗位。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应报镇“三资”中心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
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可以由除主要负责人外的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兼任,也可以单独聘用。村级报账员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两委”换届选举而变动。
第十条 镇“三资”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财务管理的有关委托、服务事项,并与其签订“三资”协议;
(二)承担农村集体会计代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
(三)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其“三资”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集体财务预算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代理编制年终财务决算;
(五)每月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进行结报、核算、记账,至少每月逐村进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盘点核实一次;
(六)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真实、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资料,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三资”及财务公开工作;
(七)加强票据管理,建立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领用、保管和核销制度,做好票据领用、核销登记工作;
(八)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出租、发包、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和结算兑现等工作;
(九)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的原始凭证、申报审批材料、资金使用申请单、承包(租赁)合同、招投标文书、验收资料、照片等原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管;
(十)规范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及合同管理台账,将资产资源情况及时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与镇“三资”中心签订代理服务协议,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做好预算执行;
(四)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民主议政日”制度及《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议事清单》、《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责任追究清单》(“一个办法,两个清单”)执行;
(五)原则上每月5日公开集体“三资”使用、经营状况,随时公开集体“三资”重大事项;
(六)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的情况;
(七)每年对村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八)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合同管理台账,及时向“三资”中心报送集体“三资”变动的各类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九)及时处理“三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5. 农业经济组织有哪些?
1、原人民公社组织演变过来的。乡镇(街)集体经济经营实体(如公司、联合社等)村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然村组经济实体等。
2、新型联合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农场(庄)、其它合伙农村企业等。
16. 农业管理和农业经济管理区别?
不一样
不一样,农业经济管理是本科学位。而农业管理是硕士学位。
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管理专业不一样。
农业经济管理对农业生产总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等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并对人员进行激励,以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农业管理注重宏观、系统化,学生需要系统地掌握经济、管理科学以及相关的农业和渔业科学等基础知识,还要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市场动作、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技术。
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管理专业一样嘛?
不一样,两者的区别:含义不同,农业经济管理系种管理模式,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四门学科,两者所包含的意思的不同。
17.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称“三资”)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村级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邹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邹办字〔2023〕4号)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台子镇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涉农社区、村民小组和其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中心)。对涉及村(组)集体财务和资产资源管理的组织及人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金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券等其他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面等自然资源。
第四条 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损坏、私分、哄抢或非法查封、抵押、冻结、变卖和没收。
第五条 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体,有依法保护、经营、管理集体“三资”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职责:
(一)执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决议、决定,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维护和管理农村集体“三资”;
(三)监督、检查经营者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合同签订、履行;
(五)其他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三资”职责的行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 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在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第七条 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管、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全镇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 镇经管站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和严格的程序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代理服务,对村(组)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发包和土地流转作指导、监督。
第九条 村级设立财务报账员(出纳员)岗位。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应报镇“三资”中心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
村级报账员(出纳员)可以由除主要负责人外的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兼任,也可以单独聘用。村级报账员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两委”换届选举而变动。
第十条 镇“三资”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财务管理的有关委托、服务事项,并与其签订“三资”协议;
(二)承担农村集体会计代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
(三)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其“三资”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集体财务预算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代理编制年终财务决算;
(五)每月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进行结报、核算、记账,至少每月逐村进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盘点核实一次;
(六)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真实、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资料,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三资”及财务公开工作;
(七)加强票据管理,建立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领用、保管和核销制度,做好票据领用、核销登记工作;
(八)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出租、发包、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和结算兑现等工作;
(九)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的原始凭证、申报审批材料、资金使用申请单、承包(租赁)合同、招投标文书、验收资料、照片等原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管;
(十)规范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及合同管理台账,将资产资源情况及时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与镇“三资”中心签订代理服务协议,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做好预算执行;
(四)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民主议政日”制度及《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议事清单》、《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责任追究清单》(“一个办法,两个清单”)执行;
(五)原则上每月5日公开集体“三资”使用、经营状况,随时公开集体“三资”重大事项;
(六)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的情况;
(七)每年对村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八)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合同管理台账,及时向“三资”中心报送集体“三资”变动的各类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九)及时处理“三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8. 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是什么?
共同特征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率高,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支撑强。
农业劳动生产率或比较劳动生产率水平高,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装备基础强。
农业优质化、安全化、绿色化、品牌化水平高,农业及其关联产业优势特色领域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强。
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水平高,农业产业化、产业融合化、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全球领先地位强。
涉农产业分工协作、网络联动、优势互补水平高,涉农产业组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强。
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水平高,创新创业生态发达且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以上就是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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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农业执法大队归哪个部门管?
农业执法大队是县市级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归农业农村局领导与管理。
针对农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规定,县市级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归属农业农村局管理,依法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农田保护、畜禽饲养与疫病防治、牲畜屠宰与肉制品检验检疫等制度。
所以,农业行政执法范围较广,法律依据明确,管理机制清晰。
20. 成立了农管局乡村干部管什么?
农业农村部门下设的农管局主要负责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政策指导、技术培训、市场监管等工作。
成立农管局后,乡村干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农业生产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当地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推广适宜的农业技术和种植管理方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2. 农村经济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支持当地农民开展农村经济活动,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水平。
4. 农村社会管理:负责协调乡村社会事务,管理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等,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5. 农村环境保护:负责乡村环境保护,监测和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维护农村生态环境。
总的来说,乡村干部在农管局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管理和服务当地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1. 农业经济组织有哪些?
1、原人民公社组织演变过来的。乡镇(街)集体经济经营实体(如公司、联合社等)村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然村组经济实体等。
2、新型联合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农场(庄)、其它合伙农村企业等。
22. 农业管理和农业经济管理区别?
不一样
不一样,农业经济管理是本科学位。而农业管理是硕士学位。
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管理专业不一样。
农业经济管理对农业生产总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等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并对人员进行激励,以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农业管理注重宏观、系统化,学生需要系统地掌握经济、管理科学以及相关的农业和渔业科学等基础知识,还要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市场动作、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技术。
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管理专业一样嘛?
不一样,两者的区别:含义不同,农业经济管理系种管理模式,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四门学科,两者所包含的意思的不同。
23. 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是什么?
共同特征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率高,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支撑强。
农业劳动生产率或比较劳动生产率水平高,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装备基础强。
农业优质化、安全化、绿色化、品牌化水平高,农业及其关联产业优势特色领域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强。
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水平高,农业产业化、产业融合化、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全球领先地位强。
涉农产业分工协作、网络联动、优势互补水平高,涉农产业组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强。
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水平高,创新创业生态发达且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以上就是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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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农业执法大队归哪个部门管?
农业执法大队是县市级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归农业农村局领导与管理。
针对农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规定,县市级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归属农业农村局管理,依法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农田保护、畜禽饲养与疫病防治、牲畜屠宰与肉制品检验检疫等制度。
所以,农业行政执法范围较广,法律依据明确,管理机制清晰。
25. 农业执法大队归哪个部门管?
农业执法大队是县市级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归农业农村局领导与管理。
针对农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规定,县市级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归属农业农村局管理,依法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农田保护、畜禽饲养与疫病防治、牲畜屠宰与肉制品检验检疫等制度。
所以,农业行政执法范围较广,法律依据明确,管理机制清晰。
26. 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是什么?
共同特征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率高,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支撑强。
农业劳动生产率或比较劳动生产率水平高,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装备基础强。
农业优质化、安全化、绿色化、品牌化水平高,农业及其关联产业优势特色领域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强。
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水平高,农业产业化、产业融合化、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全球领先地位强。
涉农产业分工协作、网络联动、优势互补水平高,涉农产业组织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强。
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水平高,创新创业生态发达且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以上就是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7. 农业管理和农业经济管理区别?
不一样
不一样,农业经济管理是本科学位。而农业管理是硕士学位。
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管理专业不一样。
农业经济管理对农业生产总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等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并对人员进行激励,以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农业管理注重宏观、系统化,学生需要系统地掌握经济、管理科学以及相关的农业和渔业科学等基础知识,还要掌握现代经济分析、市场动作、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技术。
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管理专业一样嘛?
不一样,两者的区别:含义不同,农业经济管理系种管理模式,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四门学科,两者所包含的意思的不同。
28. 农业执法大队归哪个部门管?
农业执法大队是县市级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归农业农村局领导与管理。
针对农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规定,县市级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归属农业农村局管理,依法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农田保护、畜禽饲养与疫病防治、牲畜屠宰与肉制品检验检疫等制度。
所以,农业行政执法范围较广,法律依据明确,管理机制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