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为什么不上市(信托的优缺点及建议?)
1. 信托的优缺点及建议?
(一)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的特殊优势
1.信托可实现家族财富风险的全面隔离
在英美法系,一旦设立信托,委托人就要将信托财产转移到受托人名下,但受托人只享有信托财产普通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我国《信托法》虽未明确规定所有权的转移,但承认了受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经过设计后,信托财产也可以独立于受益人,信托财产及收益不因受益人的行为、负债、意外导致损失。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从而避免因为财产混同、债权人追索和姻亲夺产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
2.信托可以满足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的多元需求
第一,通过信托架构可以实现家族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传承。常见的家族资产有现金、保险金、房产、股权和其他实物资产等,以上全部标的都可以转移到信托名下进行管理和传承。第二,通过信托架构可以实现税收筹划。将家族财富纳入信托架构进行管理,可以规避我国将来推出的遗产税。第三,信托可以实现家族财富的个性化分配和传承。信托合同可以根据委托人意愿设立,根据信托目的的需要灵活确定受益人和信托利益的分配时机、方式、类型和数额等内容,并通过受托人实现中长期的权益分配。
3.信托可以满足家族企业治理和持续发展需求
将家族企业的股权及其他全部财产转移到信托名下 ,可以保持家族企业的同一性和完整性,避免由于子女分家导致家族财富缩水和企业竞争力下降的情况。
第一,通过家族宪章建立家族与家族企业的治理架构。第二,对家族成员进入家族企业及管理层进行规制,对家族人才制定有针对性的选拔和培养制度。第三,对非家族成员进入家族企业的管理层进行制度激励,有利于家族企业聚拢人才,实现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信托具有保密性、连续性与稳定性
对委托人信息高度保密一直以来是离岸地信托的突出优势。近年来随着美国的《海外账户纳税合规法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推出,使得美国税务居民和各国非税务居民的信托存款账户信息的保密性有所弱化。
信托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是指已成立的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存续而影响其有效,即使受托人在信托存续期间破产,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财产也不作为受托人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可以委托新的受托人继续管理。
在通过遗嘱方式设立信托的情况下,即使被指定的受托人拒绝接受信托或者没有能力担任受托人,也不影响遗嘱设立信托的效力,此时,只要遗嘱没有相反的规定,应当按照信托法规定的方法另选他人担任受托人。
(二)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的局限性
1.对受托人的诚信度及管理能力要求较高
我国缺乏信托文化传统,没有产生和培养英美等国受托人的文化、宗教及法律制度的土壤环境。我国虽然引进营业信托制度,但信托公司一直是依靠其银监会的特许金融牌照,从事的是“第二银行”以及发行具有中国特色“次级债”业务。
对于从事家族资金信托要求风险较小、长期回报稳定的业务、股权信托管理业务、不动产信托管理业务、艺术品和收藏品管理业务以及家族事务管理业务,信托公司则很少涉及,缺乏管理经验。信托公司之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在短时间内,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和认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对设立信托的法律支持环境要求较高
信托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取决于信托法律环境是否成熟,信托制度是否完善,信托对设立地的立法环境要求较高。英美等国的信托法律环境非常完善,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等离岸地具有宽松、完善的信托立法环境,这些国家和地区成为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设立信托的首选区域。
在我国境内设立信托,除资金信托外,尚面临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因信托登记问题而不能有效设立以及信托税收制度不明晰的难题。另外,与信托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欠缺一部《受托人法》或者《受托人条例》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欠缺大量的家族信托设立实例及丰富的法院判例支持。
2. 信托的优缺点及建议?
(一)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的特殊优势
1.信托可实现家族财富风险的全面隔离
在英美法系,一旦设立信托,委托人就要将信托财产转移到受托人名下,但受托人只享有信托财产普通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我国《信托法》虽未明确规定所有权的转移,但承认了受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经过设计后,信托财产也可以独立于受益人,信托财产及收益不因受益人的行为、负债、意外导致损失。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从而避免因为财产混同、债权人追索和姻亲夺产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
2.信托可以满足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的多元需求
第一,通过信托架构可以实现家族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传承。常见的家族资产有现金、保险金、房产、股权和其他实物资产等,以上全部标的都可以转移到信托名下进行管理和传承。第二,通过信托架构可以实现税收筹划。将家族财富纳入信托架构进行管理,可以规避我国将来推出的遗产税。第三,信托可以实现家族财富的个性化分配和传承。信托合同可以根据委托人意愿设立,根据信托目的的需要灵活确定受益人和信托利益的分配时机、方式、类型和数额等内容,并通过受托人实现中长期的权益分配。
3.信托可以满足家族企业治理和持续发展需求
将家族企业的股权及其他全部财产转移到信托名下 ,可以保持家族企业的同一性和完整性,避免由于子女分家导致家族财富缩水和企业竞争力下降的情况。
第一,通过家族宪章建立家族与家族企业的治理架构。第二,对家族成员进入家族企业及管理层进行规制,对家族人才制定有针对性的选拔和培养制度。第三,对非家族成员进入家族企业的管理层进行制度激励,有利于家族企业聚拢人才,实现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信托具有保密性、连续性与稳定性
对委托人信息高度保密一直以来是离岸地信托的突出优势。近年来随着美国的《海外账户纳税合规法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推出,使得美国税务居民和各国非税务居民的信托存款账户信息的保密性有所弱化。
信托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是指已成立的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存续而影响其有效,即使受托人在信托存续期间破产,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财产也不作为受托人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可以委托新的受托人继续管理。
在通过遗嘱方式设立信托的情况下,即使被指定的受托人拒绝接受信托或者没有能力担任受托人,也不影响遗嘱设立信托的效力,此时,只要遗嘱没有相反的规定,应当按照信托法规定的方法另选他人担任受托人。
(二)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的局限性
1.对受托人的诚信度及管理能力要求较高
我国缺乏信托文化传统,没有产生和培养英美等国受托人的文化、宗教及法律制度的土壤环境。我国虽然引进营业信托制度,但信托公司一直是依靠其银监会的特许金融牌照,从事的是“第二银行”以及发行具有中国特色“次级债”业务。
对于从事家族资金信托要求风险较小、长期回报稳定的业务、股权信托管理业务、不动产信托管理业务、艺术品和收藏品管理业务以及家族事务管理业务,信托公司则很少涉及,缺乏管理经验。信托公司之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在短时间内,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和认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对设立信托的法律支持环境要求较高
信托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取决于信托法律环境是否成熟,信托制度是否完善,信托对设立地的立法环境要求较高。英美等国的信托法律环境非常完善,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等离岸地具有宽松、完善的信托立法环境,这些国家和地区成为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设立信托的首选区域。
在我国境内设立信托,除资金信托外,尚面临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因信托登记问题而不能有效设立以及信托税收制度不明晰的难题。另外,与信托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欠缺一部《受托人法》或者《受托人条例》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欠缺大量的家族信托设立实例及丰富的法院判例支持。
3. 信托的优缺点及建议?
(一)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的特殊优势
1.信托可实现家族财富风险的全面隔离
在英美法系,一旦设立信托,委托人就要将信托财产转移到受托人名下,但受托人只享有信托财产普通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我国《信托法》虽未明确规定所有权的转移,但承认了受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经过设计后,信托财产也可以独立于受益人,信托财产及收益不因受益人的行为、负债、意外导致损失。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从而避免因为财产混同、债权人追索和姻亲夺产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
2.信托可以满足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的多元需求
第一,通过信托架构可以实现家族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传承。常见的家族资产有现金、保险金、房产、股权和其他实物资产等,以上全部标的都可以转移到信托名下进行管理和传承。第二,通过信托架构可以实现税收筹划。将家族财富纳入信托架构进行管理,可以规避我国将来推出的遗产税。第三,信托可以实现家族财富的个性化分配和传承。信托合同可以根据委托人意愿设立,根据信托目的的需要灵活确定受益人和信托利益的分配时机、方式、类型和数额等内容,并通过受托人实现中长期的权益分配。
3.信托可以满足家族企业治理和持续发展需求
将家族企业的股权及其他全部财产转移到信托名下 ,可以保持家族企业的同一性和完整性,避免由于子女分家导致家族财富缩水和企业竞争力下降的情况。
第一,通过家族宪章建立家族与家族企业的治理架构。第二,对家族成员进入家族企业及管理层进行规制,对家族人才制定有针对性的选拔和培养制度。第三,对非家族成员进入家族企业的管理层进行制度激励,有利于家族企业聚拢人才,实现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信托具有保密性、连续性与稳定性
对委托人信息高度保密一直以来是离岸地信托的突出优势。近年来随着美国的《海外账户纳税合规法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推出,使得美国税务居民和各国非税务居民的信托存款账户信息的保密性有所弱化。
信托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是指已成立的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存续而影响其有效,即使受托人在信托存续期间破产,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财产也不作为受托人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可以委托新的受托人继续管理。
在通过遗嘱方式设立信托的情况下,即使被指定的受托人拒绝接受信托或者没有能力担任受托人,也不影响遗嘱设立信托的效力,此时,只要遗嘱没有相反的规定,应当按照信托法规定的方法另选他人担任受托人。
(二)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的局限性
1.对受托人的诚信度及管理能力要求较高
我国缺乏信托文化传统,没有产生和培养英美等国受托人的文化、宗教及法律制度的土壤环境。我国虽然引进营业信托制度,但信托公司一直是依靠其银监会的特许金融牌照,从事的是“第二银行”以及发行具有中国特色“次级债”业务。
对于从事家族资金信托要求风险较小、长期回报稳定的业务、股权信托管理业务、不动产信托管理业务、艺术品和收藏品管理业务以及家族事务管理业务,信托公司则很少涉及,缺乏管理经验。信托公司之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在短时间内,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和认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对设立信托的法律支持环境要求较高
信托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取决于信托法律环境是否成熟,信托制度是否完善,信托对设立地的立法环境要求较高。英美等国的信托法律环境非常完善,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等离岸地具有宽松、完善的信托立法环境,这些国家和地区成为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设立信托的首选区域。
在我国境内设立信托,除资金信托外,尚面临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因信托登记问题而不能有效设立以及信托税收制度不明晰的难题。另外,与信托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欠缺一部《受托人法》或者《受托人条例》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欠缺大量的家族信托设立实例及丰富的法院判例支持。
4. 信托是什么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理财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资产抵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保证本金收益如期兑付。
信托有以下特点:
1. 融资方的金额比较大,例如 1 亿元;投资人的金额比较小,例如 100 万元(散户);如果投资人为银行等机构的话,也是比较大的;
2. 借多少时间是固定的,还钱的时间不能早也不能晚;
3. 收益大概在 9%~10% 之间,且为固定收益;
4. 如果融资方不还钱,这钱需要信托公司还(刚性兑付),这种特性未来可能会消失;
5. 既然上市公司不能股权代持那怎么有隐形富豪?
上市公司不能股权代持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其他名义代持股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隐形富豪。
隐形富豪通常指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控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们可能并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但是通过控制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股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例如,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控制上市公司的重要客户或者供应商,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或者通过与其他股东达成协议,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此外,一些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利用各种手段来隐藏自己的身份,例如通过代持、信托等方式来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因此,要想识别隐形富豪并不容易,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6. 信托到期不兑付的后果?
信托一般情况是没有什么大问题,毕竟抵押担保风控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之前的信托产品有过延期兑付,貌似是没有不能兑付的。不过针对这种情况。 不过如果是不能兑付,理论上来说信托公司要承担的惩罚其实是挺严重的,轻则几个月整顿不得进行新产品发售,重则可能丢掉拍照; 但是话说回来,现在正规的信托公司 大多数都是拥有央企背景或者地方政府背景的,所以选择信用级别高的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一般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7. 信托到期不兑付的后果?
信托一般情况是没有什么大问题,毕竟抵押担保风控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之前的信托产品有过延期兑付,貌似是没有不能兑付的。不过针对这种情况。 不过如果是不能兑付,理论上来说信托公司要承担的惩罚其实是挺严重的,轻则几个月整顿不得进行新产品发售,重则可能丢掉拍照; 但是话说回来,现在正规的信托公司 大多数都是拥有央企背景或者地方政府背景的,所以选择信用级别高的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一般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8. 信托到期不兑付的后果?
信托一般情况是没有什么大问题,毕竟抵押担保风控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之前的信托产品有过延期兑付,貌似是没有不能兑付的。不过针对这种情况。 不过如果是不能兑付,理论上来说信托公司要承担的惩罚其实是挺严重的,轻则几个月整顿不得进行新产品发售,重则可能丢掉拍照; 但是话说回来,现在正规的信托公司 大多数都是拥有央企背景或者地方政府背景的,所以选择信用级别高的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一般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9. 信托是什么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理财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资产抵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保证本金收益如期兑付。
信托有以下特点:
1. 融资方的金额比较大,例如 1 亿元;投资人的金额比较小,例如 100 万元(散户);如果投资人为银行等机构的话,也是比较大的;
2. 借多少时间是固定的,还钱的时间不能早也不能晚;
3. 收益大概在 9%~10% 之间,且为固定收益;
4. 如果融资方不还钱,这钱需要信托公司还(刚性兑付),这种特性未来可能会消失;
10. 既然上市公司不能股权代持那怎么有隐形富豪?
上市公司不能股权代持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其他名义代持股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隐形富豪。
隐形富豪通常指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控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们可能并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但是通过控制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股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例如,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控制上市公司的重要客户或者供应商,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或者通过与其他股东达成协议,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此外,一些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利用各种手段来隐藏自己的身份,例如通过代持、信托等方式来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因此,要想识别隐形富豪并不容易,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11. 信托到期不兑付的后果?
信托一般情况是没有什么大问题,毕竟抵押担保风控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之前的信托产品有过延期兑付,貌似是没有不能兑付的。不过针对这种情况。 不过如果是不能兑付,理论上来说信托公司要承担的惩罚其实是挺严重的,轻则几个月整顿不得进行新产品发售,重则可能丢掉拍照; 但是话说回来,现在正规的信托公司 大多数都是拥有央企背景或者地方政府背景的,所以选择信用级别高的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一般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12. 金融公司能上市吗?
可以,只要达到上市要求就能申请上市,不过国内的投资机构大多数都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运行模式很难与上市要求融合。
A股上市要求: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信托的优缺点及建议?
(一)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的特殊优势
1.信托可实现家族财富风险的全面隔离
在英美法系,一旦设立信托,委托人就要将信托财产转移到受托人名下,但受托人只享有信托财产普通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我国《信托法》虽未明确规定所有权的转移,但承认了受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经过设计后,信托财产也可以独立于受益人,信托财产及收益不因受益人的行为、负债、意外导致损失。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从而避免因为财产混同、债权人追索和姻亲夺产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
2.信托可以满足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的多元需求
第一,通过信托架构可以实现家族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传承。常见的家族资产有现金、保险金、房产、股权和其他实物资产等,以上全部标的都可以转移到信托名下进行管理和传承。第二,通过信托架构可以实现税收筹划。将家族财富纳入信托架构进行管理,可以规避我国将来推出的遗产税。第三,信托可以实现家族财富的个性化分配和传承。信托合同可以根据委托人意愿设立,根据信托目的的需要灵活确定受益人和信托利益的分配时机、方式、类型和数额等内容,并通过受托人实现中长期的权益分配。
3.信托可以满足家族企业治理和持续发展需求
将家族企业的股权及其他全部财产转移到信托名下 ,可以保持家族企业的同一性和完整性,避免由于子女分家导致家族财富缩水和企业竞争力下降的情况。
第一,通过家族宪章建立家族与家族企业的治理架构。第二,对家族成员进入家族企业及管理层进行规制,对家族人才制定有针对性的选拔和培养制度。第三,对非家族成员进入家族企业的管理层进行制度激励,有利于家族企业聚拢人才,实现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信托具有保密性、连续性与稳定性
对委托人信息高度保密一直以来是离岸地信托的突出优势。近年来随着美国的《海外账户纳税合规法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推出,使得美国税务居民和各国非税务居民的信托存款账户信息的保密性有所弱化。
信托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是指已成立的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存续而影响其有效,即使受托人在信托存续期间破产,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财产也不作为受托人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可以委托新的受托人继续管理。
在通过遗嘱方式设立信托的情况下,即使被指定的受托人拒绝接受信托或者没有能力担任受托人,也不影响遗嘱设立信托的效力,此时,只要遗嘱没有相反的规定,应当按照信托法规定的方法另选他人担任受托人。
(二)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中的局限性
1.对受托人的诚信度及管理能力要求较高
我国缺乏信托文化传统,没有产生和培养英美等国受托人的文化、宗教及法律制度的土壤环境。我国虽然引进营业信托制度,但信托公司一直是依靠其银监会的特许金融牌照,从事的是“第二银行”以及发行具有中国特色“次级债”业务。
对于从事家族资金信托要求风险较小、长期回报稳定的业务、股权信托管理业务、不动产信托管理业务、艺术品和收藏品管理业务以及家族事务管理业务,信托公司则很少涉及,缺乏管理经验。信托公司之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在短时间内,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和认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对设立信托的法律支持环境要求较高
信托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取决于信托法律环境是否成熟,信托制度是否完善,信托对设立地的立法环境要求较高。英美等国的信托法律环境非常完善,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等离岸地具有宽松、完善的信托立法环境,这些国家和地区成为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设立信托的首选区域。
在我国境内设立信托,除资金信托外,尚面临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因信托登记问题而不能有效设立以及信托税收制度不明晰的难题。另外,与信托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欠缺一部《受托人法》或者《受托人条例》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欠缺大量的家族信托设立实例及丰富的法院判例支持。
14. 既然上市公司不能股权代持那怎么有隐形富豪?
上市公司不能股权代持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其他名义代持股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隐形富豪。
隐形富豪通常指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控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们可能并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但是通过控制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股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例如,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控制上市公司的重要客户或者供应商,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或者通过与其他股东达成协议,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此外,一些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利用各种手段来隐藏自己的身份,例如通过代持、信托等方式来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因此,要想识别隐形富豪并不容易,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15. 既然上市公司不能股权代持那怎么有隐形富豪?
上市公司不能股权代持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其他名义代持股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隐形富豪。
隐形富豪通常指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控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们可能并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但是通过控制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股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例如,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控制上市公司的重要客户或者供应商,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或者通过与其他股东达成协议,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此外,一些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利用各种手段来隐藏自己的身份,例如通过代持、信托等方式来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因此,要想识别隐形富豪并不容易,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16. 金融公司能上市吗?
可以,只要达到上市要求就能申请上市,不过国内的投资机构大多数都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运行模式很难与上市要求融合。
A股上市要求: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信托产品提前终止的好处?
信托产品由于属于私募金融产品的性质,不公开对外发售,不少投资者特别是刚接触的,都选择信托产品。
提前结束并不属于违反信托计划不少于一年的央行规定,在推出该信托产品时,计划书特别约定当信托投资项目收益达到70%,有传家项目转移给其他人。
18. 信托是什么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理财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资产抵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保证本金收益如期兑付。
信托有以下特点:
1. 融资方的金额比较大,例如 1 亿元;投资人的金额比较小,例如 100 万元(散户);如果投资人为银行等机构的话,也是比较大的;
2. 借多少时间是固定的,还钱的时间不能早也不能晚;
3. 收益大概在 9%~10% 之间,且为固定收益;
4. 如果融资方不还钱,这钱需要信托公司还(刚性兑付),这种特性未来可能会消失;
19. 信托产品提前终止的好处?
信托产品由于属于私募金融产品的性质,不公开对外发售,不少投资者特别是刚接触的,都选择信托产品。
提前结束并不属于违反信托计划不少于一年的央行规定,在推出该信托产品时,计划书特别约定当信托投资项目收益达到70%,有传家项目转移给其他人。
20. 金融公司能上市吗?
可以,只要达到上市要求就能申请上市,不过国内的投资机构大多数都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运行模式很难与上市要求融合。
A股上市要求: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1. 信托产品提前终止的好处?
信托产品由于属于私募金融产品的性质,不公开对外发售,不少投资者特别是刚接触的,都选择信托产品。
提前结束并不属于违反信托计划不少于一年的央行规定,在推出该信托产品时,计划书特别约定当信托投资项目收益达到70%,有传家项目转移给其他人。
22. 金融公司能上市吗?
可以,只要达到上市要求就能申请上市,不过国内的投资机构大多数都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运行模式很难与上市要求融合。
A股上市要求: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3. 信托产品提前终止的好处?
信托产品由于属于私募金融产品的性质,不公开对外发售,不少投资者特别是刚接触的,都选择信托产品。
提前结束并不属于违反信托计划不少于一年的央行规定,在推出该信托产品时,计划书特别约定当信托投资项目收益达到70%,有传家项目转移给其他人。
24. 信托是什么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理财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资产抵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保证本金收益如期兑付。
信托有以下特点:
1. 融资方的金额比较大,例如 1 亿元;投资人的金额比较小,例如 100 万元(散户);如果投资人为银行等机构的话,也是比较大的;
2. 借多少时间是固定的,还钱的时间不能早也不能晚;
3. 收益大概在 9%~10% 之间,且为固定收益;
4. 如果融资方不还钱,这钱需要信托公司还(刚性兑付),这种特性未来可能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