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分拆上市规定(分拆上市规则?)
1. 分拆上市规则?
(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3年。
(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50%; 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2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四) 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六)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子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
(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分拆上市条件明确后,哪些A股公司符合相关条件无疑是市场关心的话题。根据上述7大条件可规范的数据来查询,有数据显示,两市合计约有超过240家上市公司符合分拆条件。再结合对应当前主板与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不同要求,这240多家公司旗下,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基数不小。
2. 分拆上市规则?
(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3年。
(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50%; 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2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四) 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六)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子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
(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分拆上市条件明确后,哪些A股公司符合相关条件无疑是市场关心的话题。根据上述7大条件可规范的数据来查询,有数据显示,两市合计约有超过240家上市公司符合分拆条件。再结合对应当前主板与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不同要求,这240多家公司旗下,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基数不小。
3. 分拆上市规则?
(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3年。
(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50%; 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2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四) 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六)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子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
(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分拆上市条件明确后,哪些A股公司符合相关条件无疑是市场关心的话题。根据上述7大条件可规范的数据来查询,有数据显示,两市合计约有超过240家上市公司符合分拆条件。再结合对应当前主板与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不同要求,这240多家公司旗下,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基数不小。
4. 分拆上市规则?
(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3年。
(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50%; 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2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四) 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六)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子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
(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分拆上市条件明确后,哪些A股公司符合相关条件无疑是市场关心的话题。根据上述7大条件可规范的数据来查询,有数据显示,两市合计约有超过240家上市公司符合分拆条件。再结合对应当前主板与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不同要求,这240多家公司旗下,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基数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