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主板上市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6条?)
1. 主板上市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6条?
在主板上市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最近三年内公司的懂事、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主板上市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6条?
在主板上市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最近三年内公司的懂事、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注册制主板上市规则?
变化一: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019年以来,注册制已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成功试点。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次改革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主要措施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在复制科创板、创业板现有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要求的同时,增加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
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
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主要考虑是,从实践经验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波动率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变化二:主板上市不再要求连续三年盈利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上市条件大幅优化,取消了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并提供了三套上市财务标准,境内企业申请上市应当至少满足其中一项标准:
第一套标准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第二套标准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第三套标准要求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第二套和第三套标准不再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
“主板上市条件有所放松,连续三年盈利不再要求,但还是要求最后一年盈利的,有利于一些受行业或其他周期影响的大企业上市。”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
4. 主板上市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6条?
在主板上市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最近三年内公司的懂事、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5. a股主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在中国,A股主板上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业绩:公司需要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业绩,达到规定的财务指标要求,如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等。
资产规模和市值要求:公司资产规模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并具备一定的市值。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和规定来确定。
股权结构要求:公司的股权结构要求相对稳定,不存在较大的股权争夺或股东利益矛盾。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要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具备高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能够保障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及时向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情况等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合法合规要求:公司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公司本身及其主要业务不得违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定。
以上是A股主板上市需要满足的一些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6. 注册制主板上市规则?
变化一: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019年以来,注册制已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成功试点。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次改革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主要措施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在复制科创板、创业板现有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要求的同时,增加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
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
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主要考虑是,从实践经验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波动率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变化二:主板上市不再要求连续三年盈利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上市条件大幅优化,取消了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并提供了三套上市财务标准,境内企业申请上市应当至少满足其中一项标准:
第一套标准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第二套标准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第三套标准要求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第二套和第三套标准不再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
“主板上市条件有所放松,连续三年盈利不再要求,但还是要求最后一年盈利的,有利于一些受行业或其他周期影响的大企业上市。”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
7. a股主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在中国,A股主板上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业绩:公司需要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业绩,达到规定的财务指标要求,如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等。
资产规模和市值要求:公司资产规模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并具备一定的市值。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和规定来确定。
股权结构要求:公司的股权结构要求相对稳定,不存在较大的股权争夺或股东利益矛盾。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要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具备高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能够保障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及时向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情况等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合法合规要求:公司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公司本身及其主要业务不得违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定。
以上是A股主板上市需要满足的一些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8. 注册制主板上市规则?
变化一: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019年以来,注册制已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成功试点。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次改革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主要措施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在复制科创板、创业板现有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要求的同时,增加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
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
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主要考虑是,从实践经验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波动率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变化二:主板上市不再要求连续三年盈利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上市条件大幅优化,取消了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并提供了三套上市财务标准,境内企业申请上市应当至少满足其中一项标准:
第一套标准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第二套标准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第三套标准要求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第二套和第三套标准不再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
“主板上市条件有所放松,连续三年盈利不再要求,但还是要求最后一年盈利的,有利于一些受行业或其他周期影响的大企业上市。”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
9. a股主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在中国,A股主板上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业绩:公司需要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业绩,达到规定的财务指标要求,如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等。
资产规模和市值要求:公司资产规模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并具备一定的市值。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和规定来确定。
股权结构要求:公司的股权结构要求相对稳定,不存在较大的股权争夺或股东利益矛盾。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要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具备高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能够保障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及时向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情况等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合法合规要求:公司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公司本身及其主要业务不得违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定。
以上是A股主板上市需要满足的一些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10. 注册制主板上市规则?
变化一: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019年以来,注册制已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成功试点。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次改革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主要措施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在复制科创板、创业板现有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要求的同时,增加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
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
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主要考虑是,从实践经验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波动率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变化二:主板上市不再要求连续三年盈利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上市条件大幅优化,取消了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并提供了三套上市财务标准,境内企业申请上市应当至少满足其中一项标准:
第一套标准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第二套标准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第三套标准要求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第二套和第三套标准不再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
“主板上市条件有所放松,连续三年盈利不再要求,但还是要求最后一年盈利的,有利于一些受行业或其他周期影响的大企业上市。”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
11.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一、香港主板上市要求
1、公司类型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收入要求
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合RMB4395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合RMB1758万元)。
3、上市市值
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合RMB8790万元)。
4、最低公众持股
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5、管理层状况
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6、股东数量
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7、信息披露
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
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二、香港主板上市程序
日数(H - ?)和要求材料
H – 25 向联交所上市科
· 缴交首次上市费的全数 H - 25 作上市排期申请
· 较完备的招股章程草稿及上市时间表初稿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期间首两年的经审计账目副本
· 有关发行人于上市后的关连交易建议的书面陈述
H – 20 文件提交 (第一部份)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尚余期间的账目及账目调整表草稿
·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备忘录或同等文件的初稿
· 发行人与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间,以及发行人与其保荐人之间的合约初稿(只适用于H股)
H – 15 文件提交 (第二部份)
· 盈利预测的备忘录初稿
· 董事/监事者正式签署、按附录五B/H/I表格的形式填具有关其它任何业务的正式声明及承诺书
H – 10 文件提交 (第三部份)
· 《公司条例》规定的附件 文件提交
· 正式上市通告的初稿
· 认购证券的申请表格初稿
· 证券的所有权文件或证书的初稿
· 有关发行人正式注册成立及其法人地位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副本( 只适用于H股)
H – 4 正式上市申请
· 包括正式签署的《上市协议》在内的有关文件的最后定稿
上市科推荐或拒绝申请 拒绝
可选择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推荐
H 上市委员会聆讯 批准
· 依据《公司条例》将招股章程注册
· 向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正式文件
发行招股书 及上市通告 证券开始买卖
三、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
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合RMB4.395亿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2、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合RMB4043万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
3000万港元(合RMB2637万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合RMB35.16亿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
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信息披露
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6、包销安排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四、香港创业板上市流程
批准上市
向联交所申请排期
上市科推荐/拒绝上市申请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
刊发招股章程
股份买卖
申请人可向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申请人可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
预计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前至少25个营业日
12. a股主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在中国,A股主板上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业绩:公司需要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业绩,达到规定的财务指标要求,如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等。
资产规模和市值要求:公司资产规模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并具备一定的市值。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和规定来确定。
股权结构要求:公司的股权结构要求相对稳定,不存在较大的股权争夺或股东利益矛盾。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要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具备高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能够保障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及时向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情况等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合法合规要求:公司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公司本身及其主要业务不得违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定。
以上是A股主板上市需要满足的一些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13.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一、香港主板上市要求
1、公司类型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收入要求
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合RMB4395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合RMB1758万元)。
3、上市市值
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合RMB8790万元)。
4、最低公众持股
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5、管理层状况
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6、股东数量
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7、信息披露
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
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二、香港主板上市程序
日数(H - ?)和要求材料
H – 25 向联交所上市科
· 缴交首次上市费的全数 H - 25 作上市排期申请
· 较完备的招股章程草稿及上市时间表初稿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期间首两年的经审计账目副本
· 有关发行人于上市后的关连交易建议的书面陈述
H – 20 文件提交 (第一部份)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尚余期间的账目及账目调整表草稿
·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备忘录或同等文件的初稿
· 发行人与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间,以及发行人与其保荐人之间的合约初稿(只适用于H股)
H – 15 文件提交 (第二部份)
· 盈利预测的备忘录初稿
· 董事/监事者正式签署、按附录五B/H/I表格的形式填具有关其它任何业务的正式声明及承诺书
H – 10 文件提交 (第三部份)
· 《公司条例》规定的附件 文件提交
· 正式上市通告的初稿
· 认购证券的申请表格初稿
· 证券的所有权文件或证书的初稿
· 有关发行人正式注册成立及其法人地位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副本( 只适用于H股)
H – 4 正式上市申请
· 包括正式签署的《上市协议》在内的有关文件的最后定稿
上市科推荐或拒绝申请 拒绝
可选择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推荐
H 上市委员会聆讯 批准
· 依据《公司条例》将招股章程注册
· 向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正式文件
发行招股书 及上市通告 证券开始买卖
三、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
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合RMB4.395亿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2、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合RMB4043万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
3000万港元(合RMB2637万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合RMB35.16亿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
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信息披露
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6、包销安排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四、香港创业板上市流程
批准上市
向联交所申请排期
上市科推荐/拒绝上市申请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
刊发招股章程
股份买卖
申请人可向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申请人可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
预计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前至少25个营业日
14.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一、香港主板上市要求
1、公司类型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收入要求
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合RMB4395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合RMB1758万元)。
3、上市市值
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合RMB8790万元)。
4、最低公众持股
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5、管理层状况
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6、股东数量
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7、信息披露
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
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二、香港主板上市程序
日数(H - ?)和要求材料
H – 25 向联交所上市科
· 缴交首次上市费的全数 H - 25 作上市排期申请
· 较完备的招股章程草稿及上市时间表初稿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期间首两年的经审计账目副本
· 有关发行人于上市后的关连交易建议的书面陈述
H – 20 文件提交 (第一部份)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尚余期间的账目及账目调整表草稿
·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备忘录或同等文件的初稿
· 发行人与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间,以及发行人与其保荐人之间的合约初稿(只适用于H股)
H – 15 文件提交 (第二部份)
· 盈利预测的备忘录初稿
· 董事/监事者正式签署、按附录五B/H/I表格的形式填具有关其它任何业务的正式声明及承诺书
H – 10 文件提交 (第三部份)
· 《公司条例》规定的附件 文件提交
· 正式上市通告的初稿
· 认购证券的申请表格初稿
· 证券的所有权文件或证书的初稿
· 有关发行人正式注册成立及其法人地位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副本( 只适用于H股)
H – 4 正式上市申请
· 包括正式签署的《上市协议》在内的有关文件的最后定稿
上市科推荐或拒绝申请 拒绝
可选择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推荐
H 上市委员会聆讯 批准
· 依据《公司条例》将招股章程注册
· 向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正式文件
发行招股书 及上市通告 证券开始买卖
三、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
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合RMB4.395亿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2、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合RMB4043万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
3000万港元(合RMB2637万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合RMB35.16亿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
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信息披露
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6、包销安排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四、香港创业板上市流程
批准上市
向联交所申请排期
上市科推荐/拒绝上市申请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
刊发招股章程
股份买卖
申请人可向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申请人可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
预计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前至少25个营业日
15. 创新层转主板的条件?
1 有:企业符合主板上市的财务、业务、治理等方面的条件要求;企业必须在创新层上市后连续三年保持净利润为正,并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主营业务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企业管理人员和股东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2 这些条件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主板市场的稳健性和健康发展,确保上市企业具有足够的实力和可持续性,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此外,这些条件也为企业提供了标准和目标,促进企业提高财务和业务水平,提高治理水平,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3 针对这些条件,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和财务水平,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合作配合,依法合规经营。
16. 创新层转主板的条件?
1 有:企业符合主板上市的财务、业务、治理等方面的条件要求;企业必须在创新层上市后连续三年保持净利润为正,并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主营业务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企业管理人员和股东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2 这些条件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主板市场的稳健性和健康发展,确保上市企业具有足够的实力和可持续性,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此外,这些条件也为企业提供了标准和目标,促进企业提高财务和业务水平,提高治理水平,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3 针对这些条件,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和财务水平,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合作配合,依法合规经营。
17.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一、香港主板上市要求
1、公司类型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收入要求
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合RMB4395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合RMB1758万元)。
3、上市市值
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合RMB8790万元)。
4、最低公众持股
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5、管理层状况
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6、股东数量
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7、信息披露
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
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二、香港主板上市程序
日数(H - ?)和要求材料
H – 25 向联交所上市科
· 缴交首次上市费的全数 H - 25 作上市排期申请
· 较完备的招股章程草稿及上市时间表初稿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期间首两年的经审计账目副本
· 有关发行人于上市后的关连交易建议的书面陈述
H – 20 文件提交 (第一部份)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尚余期间的账目及账目调整表草稿
·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备忘录或同等文件的初稿
· 发行人与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间,以及发行人与其保荐人之间的合约初稿(只适用于H股)
H – 15 文件提交 (第二部份)
· 盈利预测的备忘录初稿
· 董事/监事者正式签署、按附录五B/H/I表格的形式填具有关其它任何业务的正式声明及承诺书
H – 10 文件提交 (第三部份)
· 《公司条例》规定的附件 文件提交
· 正式上市通告的初稿
· 认购证券的申请表格初稿
· 证券的所有权文件或证书的初稿
· 有关发行人正式注册成立及其法人地位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副本( 只适用于H股)
H – 4 正式上市申请
· 包括正式签署的《上市协议》在内的有关文件的最后定稿
上市科推荐或拒绝申请 拒绝
可选择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推荐
H 上市委员会聆讯 批准
· 依据《公司条例》将招股章程注册
· 向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正式文件
发行招股书 及上市通告 证券开始买卖
三、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
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合RMB4.395亿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2、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合RMB4043万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
3000万港元(合RMB2637万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合RMB35.16亿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
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信息披露
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6、包销安排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四、香港创业板上市流程
批准上市
向联交所申请排期
上市科推荐/拒绝上市申请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
刊发招股章程
股份买卖
申请人可向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申请人可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
预计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前至少25个营业日
18. 主板上市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6条?
在主板上市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最近三年内公司的懂事、管理层、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19. 创新层转主板的条件?
1 有:企业符合主板上市的财务、业务、治理等方面的条件要求;企业必须在创新层上市后连续三年保持净利润为正,并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主营业务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企业管理人员和股东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2 这些条件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主板市场的稳健性和健康发展,确保上市企业具有足够的实力和可持续性,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此外,这些条件也为企业提供了标准和目标,促进企业提高财务和业务水平,提高治理水平,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3 针对这些条件,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和财务水平,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合作配合,依法合规经营。
20. 创新层转主板的条件?
1 有:企业符合主板上市的财务、业务、治理等方面的条件要求;企业必须在创新层上市后连续三年保持净利润为正,并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主营业务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企业管理人员和股东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2 这些条件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主板市场的稳健性和健康发展,确保上市企业具有足够的实力和可持续性,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此外,这些条件也为企业提供了标准和目标,促进企业提高财务和业务水平,提高治理水平,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3 针对这些条件,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和财务水平,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合作配合,依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