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的条件
1、最基础的就是要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筹资用途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相关规定。
2、在资金方面,上市前三年的合计溢利要达到5000万港元,且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上市的时候,市值须达1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达到25%,假如发行人市场超过了40亿港元,持股量可降低到10%。
3、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管理结构以及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高级管理层长期稳定,管理水平较高,3年业务纪录期,必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运营。
4、公司上市后分红派息,得有可靠的外汇来源,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港股借壳上市条件:
1、首先需要选择壳公司,一般选择市值小、所在板块好、债权关系简单的公司;
2、取得壳公司的控制权并进行资产重组;
3、壳公司根据规定申请停牌,向公众定期披露进展情况,由重组委委员投票决定对项目的行政许可。
4、经证监会批准后,对置出、置入资产交割过户,对董事会等权力机构进行改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根据重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进行一至三个会计年度以上的持续督导。
直白地说,借壳上市就是将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上市的目的。
香港主板上市的要求及条件: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