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三项费用狭义的利税总额=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广义的利税总额=净利润+税金
审计报告具有有限的法律效力。
1. 审计报告只对报告本身的内容负责,对报告使用者的使用后果不承担责任。说白了,它只是提供一种参考依据,只要其披露的内容没有故意虚假或重大遗漏,它就不承担责任。
2. 就法律效力而言,完全取决于使用者的主观判断,可以将其作为重要依据,也可以不予理睬。至于“执行”,就更不靠谱,审计报告最多只能提出一些建议,使用人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
3.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审计报告只针对被审计人提供的材料,对其真实性没有侦查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材料是假的,审计人员只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相关材料认可或不认可,就不承担责任,毕竟他们没有侦查能力。 因此,审计报告仍有可能出现错误,因此,审计报告只能作为参考依据,其效力取决于使用人的主观判断能力
审计报告不是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的报告,说明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是不是真实、完整,是否有虚假,是否能在未来的一年内正常经营等等事项 审计报告用来增强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 看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要看财务报表,但他的财务报表是不是有虚假或不实,就要看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了! 审计报告后面附有已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但财务报表也可以单据存在!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依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后,确认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 由于无保留意见是认为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会计报表不存在重要错误或问题而给予的一种肯定的评价。因此,在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同时符合下述情况时,应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2、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3、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
4、审计人员已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未受限制和阻碍。
5、不存在应调整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