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您好!中外资企业开户条件,即凡经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者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境内机构,均可以向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境内银行机构凭外汇管理局核发的“设立外汇账户批准书”(中资机构)或“外汇账户开户通知书”、“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或“驻华机构外汇账户备案表”(驻华机构)为境内中资和外资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人及来华人员设立外汇账户,为境内机构办理经常项目开户,并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账号、币种、开户日期并加盖金融机构戳记。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1、查询企业名称(五个工作日)
2、公安刻章(一个工作日)
3、开立验资账户、验资(一到三个工作日)
4、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五个工作日)
5、办企业代码证(一个工作日)
6、办税务登记证(一个工作日)
7、开立基本账户(七个工作日)
8、税种核定、申批一般纳税人
9、企业正常营业
1.提出申请
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有条件提出申请的企业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在境外开立账户:
(1)企业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收入,需在境外开立账户,将收入汇集后汇回境内;
(2)企业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支出,该类账户的资金存入应由企业自国内汇出;
(3)由于业务上的特殊需要必须在境外开户。
3.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授权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开立账户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开户理由、币别、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所在地等内容;
(2)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按规定缴足资本的验资证明;
(3)企业在境外设有代表机构和常驻人员的,须另附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4)企业对境外账户使用的管理办法。
4.开户银行的选择
企业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境外开立账户,并应在其外汇收支发生的主要国家或地区开立。
5.批准开户文件的时效性
企业在境外开户应在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的1个月内,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已开户的书面证明。
6.境外账户的使用及延期
企业境外账户使用期届满30天内,必须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注销境外账户证明,将余额调回国内,并提供开户行清户账单;如需延期使用境外账户,必须在到期前30天内,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7.向外汇管理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企业应在每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开户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及资金使用情况书面说明。
开立外汇帐户前需先进行外汇登记: 办理《外汇登记证》 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 、 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
2 、 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须提供营业执照)
3 、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 、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外汇帐户有多种,以开立资本金帐户为例,再增加书面开户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