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是境内居民,收到境外居民汇入的款项时,需要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来源性质进行申报;若是接收公司的汇款,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款项用途来选择,请在选项中选择与您实际情况相符或相近的对应编码。
避免因您提供的信息不准确造成申报退回。一般是的,收多少外汇就要申报多少,只是可以把收汇的金额分开报到不同的订单出口也是可以的,只要最后实际收的和实际申报的金额总和一样。
收到外汇网上申报的方法如下: 首先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登陆进去以后左边依次点‘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预收货款报告’-‘预收货款报告新增’,然后右边分别选择收汇起始与截止日期,点击右边‘查询’,就会出来你的收汇实际发生明细,选中需要做预收报告的,在右下角点新增,弹出一个小窗口,然后再点里面的右下‘新增’,填写预计出口日期、币种、报告金额,‘右下’提交‘就可以了。
1.首先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
2.接着在弹出的界面点击预收货款报告。
3.再在弹出的页面点击预收货款报告新增。选择查询的日期,点击查询后有收汇明细。
4.点击新增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中填写相关的信息然后提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