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转内销的外汇收款(外贸企业既有出口又有内销如何账务处理?)
1. 外贸企业既有出口又有内销如何账务处理?
注意采购开过来的增值税转用发票必须保证内销的和外销的分开,不然会严重影响本人的出口退税。至于帐务处理和书上是一样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处理如下:
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收分局一份);
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列,同时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在“附表一”第1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汇率出口当日的汇率计算。
3、企业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帐务调整帐页和记帐凭证复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填报《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给主管征收分局,主管征收经确认盖章后自留份,退回两份给企业,企业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报送退税部门;
4、对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若企业已办理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将已退税款返纳后,该笔货物原用于退税的凭证不能退还企业,企业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一式三份(征收分局、企业、退税部门各一份)经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作为抵扣依据,并将表中所列专用发票复印加具“此件与原件符”意见后,加盖企业公章。一张专用发票部分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时,企业也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处理。
2. 出口转内销了,所以问一下到底什么叫单证收齐?
单证收齐是指: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即收到纸质单证,又能在网上查询到电子信息。
出口报关单收齐的含义:货物出口,海关放行,上传报关信息,因此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收到相关出口电子信息,承认出口业务发生,地方各部门审查时都可共享此信息。
外汇核销单收齐的含义:2012年部分地区试点以前,由于每一票出口报关单都有独立核销单与之对应,因此在期限内收到的外汇货款,也需要与每一张核销单对应,才能核销、结汇,只有出口货款收到了,根据核销单核销了,出口业务才予以承认,因此才可以办理免抵退优惠;2012年试点以后,外汇核销总体控制,不再一一对应,核销单虽然不再核销了,但仍然作为出口退税的一个凭证。
3. 外贸企业既有出口又有内销如何账务处理?
注意采购开过来的增值税转用发票必须保证内销的和外销的分开,不然会严重影响本人的出口退税。至于帐务处理和书上是一样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处理如下:
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收分局一份);
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列,同时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在“附表一”第1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汇率出口当日的汇率计算。
3、企业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帐务调整帐页和记帐凭证复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填报《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给主管征收分局,主管征收经确认盖章后自留份,退回两份给企业,企业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报送退税部门;
4、对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若企业已办理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将已退税款返纳后,该笔货物原用于退税的凭证不能退还企业,企业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一式三份(征收分局、企业、退税部门各一份)经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作为抵扣依据,并将表中所列专用发票复印加具“此件与原件符”意见后,加盖企业公章。一张专用发票部分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时,企业也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处理。
4. 外贸企业既有出口又有内销如何账务处理?
注意采购开过来的增值税转用发票必须保证内销的和外销的分开,不然会严重影响本人的出口退税。至于帐务处理和书上是一样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处理如下:
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收分局一份);
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列,同时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在“附表一”第1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汇率出口当日的汇率计算。
3、企业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帐务调整帐页和记帐凭证复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填报《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给主管征收分局,主管征收经确认盖章后自留份,退回两份给企业,企业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报送退税部门;
4、对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若企业已办理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将已退税款返纳后,该笔货物原用于退税的凭证不能退还企业,企业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一式三份(征收分局、企业、退税部门各一份)经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作为抵扣依据,并将表中所列专用发票复印加具“此件与原件符”意见后,加盖企业公章。一张专用发票部分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时,企业也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处理。
5. 外贸企业既有出口又有内销如何账务处理?
注意采购开过来的增值税转用发票必须保证内销的和外销的分开,不然会严重影响本人的出口退税。至于帐务处理和书上是一样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处理如下:
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收分局一份);
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列,同时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在“附表一”第1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汇率出口当日的汇率计算。
3、企业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帐务调整帐页和记帐凭证复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填报《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给主管征收分局,主管征收经确认盖章后自留份,退回两份给企业,企业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报送退税部门;
4、对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若企业已办理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将已退税款返纳后,该笔货物原用于退税的凭证不能退还企业,企业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一式三份(征收分局、企业、退税部门各一份)经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作为抵扣依据,并将表中所列专用发票复印加具“此件与原件符”意见后,加盖企业公章。一张专用发票部分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时,企业也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处理。
6. 出口转内销了,所以问一下到底什么叫单证收齐?
单证收齐是指: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即收到纸质单证,又能在网上查询到电子信息。
出口报关单收齐的含义:货物出口,海关放行,上传报关信息,因此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收到相关出口电子信息,承认出口业务发生,地方各部门审查时都可共享此信息。
外汇核销单收齐的含义:2012年部分地区试点以前,由于每一票出口报关单都有独立核销单与之对应,因此在期限内收到的外汇货款,也需要与每一张核销单对应,才能核销、结汇,只有出口货款收到了,根据核销单核销了,出口业务才予以承认,因此才可以办理免抵退优惠;2012年试点以后,外汇核销总体控制,不再一一对应,核销单虽然不再核销了,但仍然作为出口退税的一个凭证。
7. 出口转内销了,所以问一下到底什么叫单证收齐?
单证收齐是指: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即收到纸质单证,又能在网上查询到电子信息。
出口报关单收齐的含义:货物出口,海关放行,上传报关信息,因此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收到相关出口电子信息,承认出口业务发生,地方各部门审查时都可共享此信息。
外汇核销单收齐的含义:2012年部分地区试点以前,由于每一票出口报关单都有独立核销单与之对应,因此在期限内收到的外汇货款,也需要与每一张核销单对应,才能核销、结汇,只有出口货款收到了,根据核销单核销了,出口业务才予以承认,因此才可以办理免抵退优惠;2012年试点以后,外汇核销总体控制,不再一一对应,核销单虽然不再核销了,但仍然作为出口退税的一个凭证。
8. 出口转内销了,所以问一下到底什么叫单证收齐?
单证收齐是指: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即收到纸质单证,又能在网上查询到电子信息。
出口报关单收齐的含义:货物出口,海关放行,上传报关信息,因此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收到相关出口电子信息,承认出口业务发生,地方各部门审查时都可共享此信息。
外汇核销单收齐的含义:2012年部分地区试点以前,由于每一票出口报关单都有独立核销单与之对应,因此在期限内收到的外汇货款,也需要与每一张核销单对应,才能核销、结汇,只有出口货款收到了,根据核销单核销了,出口业务才予以承认,因此才可以办理免抵退优惠;2012年试点以后,外汇核销总体控制,不再一一对应,核销单虽然不再核销了,但仍然作为出口退税的一个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