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汇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办法?)
1.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办法?
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一项规定,目的是加强对境外借贷和其他跨境融资活动的监管,保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安全。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等直接或间接进行的跨境融资活动。
全口径监管:监管范围涵盖了所有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跨境融资,包括贷款、债券、股权和信托等各种形式的融资。
资本流动预警:要求金融机构应加强资本流动管理,建立预警机制,利用国际收支数据和其他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应对资本流动风险。
跨境融资限额:规定了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的跨境融资限额,以及超过限额需要报备的要求。
信息报告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报送跨境融资相关信息,以便监管部门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监测。
总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办法是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为保障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风险而出台的重要规定,对于推动中国金融业健康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2.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办法?
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一项规定,目的是加强对境外借贷和其他跨境融资活动的监管,保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安全。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等直接或间接进行的跨境融资活动。
全口径监管:监管范围涵盖了所有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跨境融资,包括贷款、债券、股权和信托等各种形式的融资。
资本流动预警:要求金融机构应加强资本流动管理,建立预警机制,利用国际收支数据和其他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应对资本流动风险。
跨境融资限额:规定了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的跨境融资限额,以及超过限额需要报备的要求。
信息报告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报送跨境融资相关信息,以便监管部门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监测。
总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办法是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为保障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风险而出台的重要规定,对于推动中国金融业健康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3. 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如下:
代扣代缴范围:在境外支付与境内有关的所得,包括劳务费、稿费、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费、财产转让收益、偶然所得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方式: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从事劳务供应或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应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服务接受方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服务接受方为境内企业或个人,境外企业或个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税款:境外企业或个人应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在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向境外企业或个人出具税收缴款书或其他税收证明文件。
附加税费:在2021年9月1日《城建税法》正式实施前,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需要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申报纳税: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应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之,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是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从事劳务供应或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应按照规定向服务接受方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4.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办法?
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一项规定,目的是加强对境外借贷和其他跨境融资活动的监管,保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安全。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等直接或间接进行的跨境融资活动。
全口径监管:监管范围涵盖了所有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跨境融资,包括贷款、债券、股权和信托等各种形式的融资。
资本流动预警:要求金融机构应加强资本流动管理,建立预警机制,利用国际收支数据和其他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应对资本流动风险。
跨境融资限额:规定了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的跨境融资限额,以及超过限额需要报备的要求。
信息报告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报送跨境融资相关信息,以便监管部门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监测。
总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办法是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为保障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风险而出台的重要规定,对于推动中国金融业健康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5.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办法?
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一项规定,目的是加强对境外借贷和其他跨境融资活动的监管,保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安全。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等直接或间接进行的跨境融资活动。
全口径监管:监管范围涵盖了所有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跨境融资,包括贷款、债券、股权和信托等各种形式的融资。
资本流动预警:要求金融机构应加强资本流动管理,建立预警机制,利用国际收支数据和其他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应对资本流动风险。
跨境融资限额:规定了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的跨境融资限额,以及超过限额需要报备的要求。
信息报告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报送跨境融资相关信息,以便监管部门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监测。
总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办法是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为保障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风险而出台的重要规定,对于推动中国金融业健康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6. 境外资金如何合法入境?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
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
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
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然而面对企业的外汇融资需求,境内银行提供的外汇融资服务却稍显逊色,支持实体经济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带来的便捷: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区内自由进出,在区内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制造、拆装、改装、加标签、分类、与其他货物混合加工等商业活动。
7. 境外资金如何合法入境?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
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
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
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然而面对企业的外汇融资需求,境内银行提供的外汇融资服务却稍显逊色,支持实体经济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带来的便捷: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区内自由进出,在区内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制造、拆装、改装、加标签、分类、与其他货物混合加工等商业活动。
8. 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如下:
代扣代缴范围:在境外支付与境内有关的所得,包括劳务费、稿费、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费、财产转让收益、偶然所得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方式: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从事劳务供应或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应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服务接受方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服务接受方为境内企业或个人,境外企业或个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税款:境外企业或个人应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在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向境外企业或个人出具税收缴款书或其他税收证明文件。
附加税费:在2021年9月1日《城建税法》正式实施前,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需要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申报纳税: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应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之,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是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从事劳务供应或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应按照规定向服务接受方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9. 为保证跨境电商的正常发展我国采取了哪些措施?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
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查验和放行,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四是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
五是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向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
10. 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如下:
代扣代缴范围:在境外支付与境内有关的所得,包括劳务费、稿费、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费、财产转让收益、偶然所得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方式: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从事劳务供应或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应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服务接受方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服务接受方为境内企业或个人,境外企业或个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税款:境外企业或个人应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在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向境外企业或个人出具税收缴款书或其他税收证明文件。
附加税费:在2021年9月1日《城建税法》正式实施前,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需要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申报纳税: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应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之,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是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从事劳务供应或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应按照规定向服务接受方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11. 为保证跨境电商的正常发展我国采取了哪些措施?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
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查验和放行,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四是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
五是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向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
12. 境外资金如何合法入境?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
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
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
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然而面对企业的外汇融资需求,境内银行提供的外汇融资服务却稍显逊色,支持实体经济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带来的便捷: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区内自由进出,在区内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制造、拆装、改装、加标签、分类、与其他货物混合加工等商业活动。
13. 为保证跨境电商的正常发展我国采取了哪些措施?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
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查验和放行,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四是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
五是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向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
14. 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如下:
代扣代缴范围:在境外支付与境内有关的所得,包括劳务费、稿费、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费、财产转让收益、偶然所得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方式: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从事劳务供应或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应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服务接受方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服务接受方为境内企业或个人,境外企业或个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税款:境外企业或个人应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在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向境外企业或个人出具税收缴款书或其他税收证明文件。
附加税费:在2021年9月1日《城建税法》正式实施前,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需要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申报纳税: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应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之,境外付汇代扣代缴规定是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从事劳务供应或提供其他应税服务,应按照规定向服务接受方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15. 为保证跨境电商的正常发展我国采取了哪些措施?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
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查验和放行,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四是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
五是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向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
16. 境外资金如何合法入境?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
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
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
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然而面对企业的外汇融资需求,境内银行提供的外汇融资服务却稍显逊色,支持实体经济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带来的便捷: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区内自由进出,在区内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制造、拆装、改装、加标签、分类、与其他货物混合加工等商业活动。
17. 境外人在中国可以汇境外賬户吗?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外汇管理规定。1. 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政策,如果是非居民个人可以汇出资金到境外个人外汇账户,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提供足够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2. 但如果是在中国工作或者生活的外籍人士,也可以在中国开办人民币账户,并进行境外汇款,在满足一定要求的情况下,这个过程比较方便快捷。
18. 境外人在中国可以汇境外賬户吗?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外汇管理规定。1. 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政策,如果是非居民个人可以汇出资金到境外个人外汇账户,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提供足够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2. 但如果是在中国工作或者生活的外籍人士,也可以在中国开办人民币账户,并进行境外汇款,在满足一定要求的情况下,这个过程比较方便快捷。
19. 境外人在中国可以汇境外賬户吗?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外汇管理规定。1. 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政策,如果是非居民个人可以汇出资金到境外个人外汇账户,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提供足够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2. 但如果是在中国工作或者生活的外籍人士,也可以在中国开办人民币账户,并进行境外汇款,在满足一定要求的情况下,这个过程比较方便快捷。
20. 境外人在中国可以汇境外賬户吗?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外汇管理规定。1. 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政策,如果是非居民个人可以汇出资金到境外个人外汇账户,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提供足够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2. 但如果是在中国工作或者生活的外籍人士,也可以在中国开办人民币账户,并进行境外汇款,在满足一定要求的情况下,这个过程比较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