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交易中的外汇(国家外汇管理最新规定?)
1. 国家外汇管理最新规定?
规定是:
一是统一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
二是完善即期结售汇管理,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
三是优化外汇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并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
四是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提升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资金汇出便利性
2. 国家外汇管理最新规定?
规定是:
一是统一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
二是完善即期结售汇管理,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
三是优化外汇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并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
四是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提升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资金汇出便利性
3. 国家外汇管理最新规定?
规定是:
一是统一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
二是完善即期结售汇管理,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
三是优化外汇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并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
四是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提升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资金汇出便利性
4. 企业外汇管理的基本方法?
外汇管理基本方法(1)采用货币保值措施。买卖双方在交易谈判时,经协商,在交易合同中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止汇率变化的风险。在外汇风险管理中,货币保值措施主要有黄金保值条款、硬货币保值条款和一篮子货币保值条款。
(2)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在实行单一货币计价的情况下,付款使用软货币,收款使用硬货币。
(3)提前或延期结汇。在国际收支中,企业通过预测支付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提前或延迟收付外汇款项,来达到抵补外汇风险管理的目的。
(4)进、出口贸易相结合。一是对销贸易法,把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联系起来进行货物交换。二是自动抛补法,在某进出口商进行出口贸易的同时,又进行进口贸易,并尽量用同种货币计价结算,设法调整收、付汇的时间,使进口外汇头寸轧抵出口外汇的头寸,以实行外汇风险管理的自动抛补。
(5)利用外汇衍生产品工具。
5. 企业外汇管理的基本方法?
外汇管理基本方法(1)采用货币保值措施。买卖双方在交易谈判时,经协商,在交易合同中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止汇率变化的风险。在外汇风险管理中,货币保值措施主要有黄金保值条款、硬货币保值条款和一篮子货币保值条款。
(2)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在实行单一货币计价的情况下,付款使用软货币,收款使用硬货币。
(3)提前或延期结汇。在国际收支中,企业通过预测支付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提前或延迟收付外汇款项,来达到抵补外汇风险管理的目的。
(4)进、出口贸易相结合。一是对销贸易法,把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联系起来进行货物交换。二是自动抛补法,在某进出口商进行出口贸易的同时,又进行进口贸易,并尽量用同种货币计价结算,设法调整收、付汇的时间,使进口外汇头寸轧抵出口外汇的头寸,以实行外汇风险管理的自动抛补。
(5)利用外汇衍生产品工具。
6. 企业外汇管理的基本方法?
外汇管理基本方法(1)采用货币保值措施。买卖双方在交易谈判时,经协商,在交易合同中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止汇率变化的风险。在外汇风险管理中,货币保值措施主要有黄金保值条款、硬货币保值条款和一篮子货币保值条款。
(2)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在实行单一货币计价的情况下,付款使用软货币,收款使用硬货币。
(3)提前或延期结汇。在国际收支中,企业通过预测支付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提前或延迟收付外汇款项,来达到抵补外汇风险管理的目的。
(4)进、出口贸易相结合。一是对销贸易法,把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联系起来进行货物交换。二是自动抛补法,在某进出口商进行出口贸易的同时,又进行进口贸易,并尽量用同种货币计价结算,设法调整收、付汇的时间,使进口外汇头寸轧抵出口外汇的头寸,以实行外汇风险管理的自动抛补。
(5)利用外汇衍生产品工具。
7. 国家外汇管理最新规定?
规定是:
一是统一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
二是完善即期结售汇管理,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
三是优化外汇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并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
四是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提升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资金汇出便利性
8. 阐述外汇管理的目的与方法?
目的:
(1)限制外国商品输入,促进本国商品输出,扩大国内生产;
(2)限制资本逃避和外汇投机,稳定外汇行市,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3)稳定国内物价水准,避免国际市场价格巨大变动的影响 ;
(4)促进进口货从硬通货国家转向软通货国家,节约硬通货;
(5)促使其他国家修改关税政策,取消商品限制或其他限制 。
方法:
(1)干预外汇市场
(2)调整利率
(3)控制资本流动
(4)封锁帐户
(5)动用黄金储备,改善国际收支地位
9. 外汇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外 汇 局
2019年
10. 外汇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外 汇 局
2019年
11. 企业外汇管理的基本方法?
外汇管理基本方法(1)采用货币保值措施。买卖双方在交易谈判时,经协商,在交易合同中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止汇率变化的风险。在外汇风险管理中,货币保值措施主要有黄金保值条款、硬货币保值条款和一篮子货币保值条款。
(2)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在实行单一货币计价的情况下,付款使用软货币,收款使用硬货币。
(3)提前或延期结汇。在国际收支中,企业通过预测支付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提前或延迟收付外汇款项,来达到抵补外汇风险管理的目的。
(4)进、出口贸易相结合。一是对销贸易法,把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联系起来进行货物交换。二是自动抛补法,在某进出口商进行出口贸易的同时,又进行进口贸易,并尽量用同种货币计价结算,设法调整收、付汇的时间,使进口外汇头寸轧抵出口外汇的头寸,以实行外汇风险管理的自动抛补。
(5)利用外汇衍生产品工具。
12. 外汇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外 汇 局
2019年
13. 阐述外汇管理的目的与方法?
目的:
(1)限制外国商品输入,促进本国商品输出,扩大国内生产;
(2)限制资本逃避和外汇投机,稳定外汇行市,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3)稳定国内物价水准,避免国际市场价格巨大变动的影响 ;
(4)促进进口货从硬通货国家转向软通货国家,节约硬通货;
(5)促使其他国家修改关税政策,取消商品限制或其他限制 。
方法:
(1)干预外汇市场
(2)调整利率
(3)控制资本流动
(4)封锁帐户
(5)动用黄金储备,改善国际收支地位
14. 外汇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外 汇 局
2019年
15. 阐述外汇管理的目的与方法?
目的:
(1)限制外国商品输入,促进本国商品输出,扩大国内生产;
(2)限制资本逃避和外汇投机,稳定外汇行市,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3)稳定国内物价水准,避免国际市场价格巨大变动的影响 ;
(4)促进进口货从硬通货国家转向软通货国家,节约硬通货;
(5)促使其他国家修改关税政策,取消商品限制或其他限制 。
方法:
(1)干预外汇市场
(2)调整利率
(3)控制资本流动
(4)封锁帐户
(5)动用黄金储备,改善国际收支地位
16. 阐述外汇管理的目的与方法?
目的:
(1)限制外国商品输入,促进本国商品输出,扩大国内生产;
(2)限制资本逃避和外汇投机,稳定外汇行市,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3)稳定国内物价水准,避免国际市场价格巨大变动的影响 ;
(4)促进进口货从硬通货国家转向软通货国家,节约硬通货;
(5)促使其他国家修改关税政策,取消商品限制或其他限制 。
方法:
(1)干预外汇市场
(2)调整利率
(3)控制资本流动
(4)封锁帐户
(5)动用黄金储备,改善国际收支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