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收支困难的原因(国际收支平衡的原因和类型?)
1. 国际收支平衡的原因和类型?
国际收支不平衡是指经济周期——周期性不平衡。一国经济发展一般呈现周期性波动,由于国际各国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的不同,会造成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如本国处于繁荣阶段,而贸易伙伴国处于衰退阶段,由于繁荣阶段时国内需求旺盛,进口增加,通货膨胀率上升,出口下降,因此,本国对外国产品的需求就较外国对本国产品的需求旺盛,可能造成本国贸易逆差。 战后,西方主要国家经济周期呈现同步性,因而这一类型的失衡在西方主要国家有所减轻,其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收支。当发达国家处于衰退阶段,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需求减弱,会造成发展中国家出口下降,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出现周期性国际收支失衡。
经济结构——结构性不平衡。 一国经济结构不能适应世界市场的需求变化,会造成国际收支不平衡。经济结构失衡可分为产品供求结构失衡和生产要素价格结构失衡两类。产品供求结构失衡是指当世界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若该国的生产结构不能随之调整,将导致产品供求结构失衡从而导致该国国际收支失衡,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老化,指生产条件、技术水平不能随世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调整,产品失去国际竞争力。 产业结构单一,指出口产品单一,易受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某些产品因无法生产,完全依赖进口。产业结构落后,指以低技术水平的初级产业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出口产品以低价取胜,难以提高出口收入。 生产要素价格结构失衡是指由于劳动者工资增长率与生产增长率不同步,主要表现为工资增长率快于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这将导致该国生产成本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逐渐丧失,原有的比较优势将不复存在,可能导致该国国际收支逆差。
国民收入——收入性不平衡。它是指由于国民收入变化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国民收入的变化,一种是经济周期变化导致,属于周期性不平衡;另一种是经济增长率的变化所致。如果一国经济处于髙速增长期,则随着该国国民收入增加,国内个人消费需求和企业投资需求将增加,进口的增长将超过出口增长,外汇支出增加,国际收支容易发生逆差。
货币价值——货币性不平衡。它是指在汇率一定的条件下,因货币对内价值的变化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如果一国货币发行量过多,则该国价格水平普遍上涨,商品成本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下降,出口减少,而进口商品的价格相对降低,刺激进口增加,这两方面原因将导致贸易收支和经常项目收支逆差。 此外,由于货币发行过多,市场利率下降,资本流出增加、流入减少,从而资本与金融项目出现赤字。因此,货币性不平衡不仅与经常项目有关,也与资本项目有关。
偶发性因素——偶发性不平衡。它是指由于国内外突发性事件(如自然灾害、政局动荡、战争等)导致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如由于气候的异常变化,一国的谷物产量下降,则出口供给减少,进口需求增加,贸易收支出现逆差。
在上述因素中,由于结构变动和经济增长率的改变而导致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具有长期、持久性质,被称为持久性不平衡;其他因素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仅具有短期性,被称为暂时性不平衡。
2. 为什么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逆差,汇率就会下跌?
国际收支是一国对外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它对一国货币汇率的变动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从外汇市场的交易来看,国际商品和劳务的贸易构成外汇交易的基础,因此它们也决定了汇率的基本走势。 外贸顺差,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就下跌。外贸收支直接影响外汇供求。如果一国国际收支为逆差,则外汇收入小于外汇支出,外汇储备减少,该国对于外汇的供给小于对于外汇的需求,同时外国对于该国货币需求减少,则该国外汇汇率下降。
3. 为什么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逆差,汇率就会下跌?
国际收支是一国对外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它对一国货币汇率的变动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从外汇市场的交易来看,国际商品和劳务的贸易构成外汇交易的基础,因此它们也决定了汇率的基本走势。 外贸顺差,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就下跌。外贸收支直接影响外汇供求。如果一国国际收支为逆差,则外汇收入小于外汇支出,外汇储备减少,该国对于外汇的供给小于对于外汇的需求,同时外国对于该国货币需求减少,则该国外汇汇率下降。
4. 国际收支平衡的原因和类型?
国际收支不平衡是指经济周期——周期性不平衡。一国经济发展一般呈现周期性波动,由于国际各国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的不同,会造成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如本国处于繁荣阶段,而贸易伙伴国处于衰退阶段,由于繁荣阶段时国内需求旺盛,进口增加,通货膨胀率上升,出口下降,因此,本国对外国产品的需求就较外国对本国产品的需求旺盛,可能造成本国贸易逆差。 战后,西方主要国家经济周期呈现同步性,因而这一类型的失衡在西方主要国家有所减轻,其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收支。当发达国家处于衰退阶段,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需求减弱,会造成发展中国家出口下降,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出现周期性国际收支失衡。
经济结构——结构性不平衡。 一国经济结构不能适应世界市场的需求变化,会造成国际收支不平衡。经济结构失衡可分为产品供求结构失衡和生产要素价格结构失衡两类。产品供求结构失衡是指当世界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若该国的生产结构不能随之调整,将导致产品供求结构失衡从而导致该国国际收支失衡,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老化,指生产条件、技术水平不能随世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调整,产品失去国际竞争力。 产业结构单一,指出口产品单一,易受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某些产品因无法生产,完全依赖进口。产业结构落后,指以低技术水平的初级产业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出口产品以低价取胜,难以提高出口收入。 生产要素价格结构失衡是指由于劳动者工资增长率与生产增长率不同步,主要表现为工资增长率快于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这将导致该国生产成本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逐渐丧失,原有的比较优势将不复存在,可能导致该国国际收支逆差。
国民收入——收入性不平衡。它是指由于国民收入变化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国民收入的变化,一种是经济周期变化导致,属于周期性不平衡;另一种是经济增长率的变化所致。如果一国经济处于髙速增长期,则随着该国国民收入增加,国内个人消费需求和企业投资需求将增加,进口的增长将超过出口增长,外汇支出增加,国际收支容易发生逆差。
货币价值——货币性不平衡。它是指在汇率一定的条件下,因货币对内价值的变化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如果一国货币发行量过多,则该国价格水平普遍上涨,商品成本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下降,出口减少,而进口商品的价格相对降低,刺激进口增加,这两方面原因将导致贸易收支和经常项目收支逆差。 此外,由于货币发行过多,市场利率下降,资本流出增加、流入减少,从而资本与金融项目出现赤字。因此,货币性不平衡不仅与经常项目有关,也与资本项目有关。
偶发性因素——偶发性不平衡。它是指由于国内外突发性事件(如自然灾害、政局动荡、战争等)导致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如由于气候的异常变化,一国的谷物产量下降,则出口供给减少,进口需求增加,贸易收支出现逆差。
在上述因素中,由于结构变动和经济增长率的改变而导致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具有长期、持久性质,被称为持久性不平衡;其他因素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仅具有短期性,被称为暂时性不平衡。
5. 外汇储备为什么能维持我国的汇率?
外汇储备是指一个国家持有的外汇资产,包括外币现金、存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工具等。外汇储备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可以发挥多个作用,其中之一就是维持汇率的稳定。
外汇储备能维持一个国家的汇率稳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支持本币兑换:外汇储备可以用于购买和出售本国货币,以维持汇率在合理范围内的浮动。当本币走弱时,央行可以使用储备中的外汇来购买本币,提供支撑;而当本币走强时,央行可以出售外汇以减少本币供应,抑制升值压力。
2. 平衡国际收支:外汇储备可以用于平衡国际收支。如果一个国家的进口超过了出口,即贸易逆差,它需要支付更多的外币,此时可以动用外汇储备来平衡这一差额,从而维持汇率稳定。
3. 抵御外部冲击:外汇储备可以作为国家的抵御外部冲击的一个重要工具。例如,如果国家遭受金融危机或其他严重经济困境,外汇储备可以用于缓解金融市场的压力,稳定汇率,并提供支付进口商品和服务所需的外币流动性。
4. 提供信心和稳定预期:强大的外汇储备可以增强市场对一个国家经济稳定的信心,降低投资者对汇率剧烈波动的担忧。这有助于吸引外资流入,稳定货币市场,并维持经济的稳定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外汇储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一个国家的汇率稳定,但其并非万能药。其他因素,如经济基本面、贸易状况、利率政策和市场预期等,也会对汇率产生影响。因此,保持健康的经济发展、有效的货币政策和结构性改革,才是长期维持汇率稳定的关键。
6. 为什么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逆差,汇率就会下跌?
国际收支是一国对外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它对一国货币汇率的变动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从外汇市场的交易来看,国际商品和劳务的贸易构成外汇交易的基础,因此它们也决定了汇率的基本走势。 外贸顺差,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就下跌。外贸收支直接影响外汇供求。如果一国国际收支为逆差,则外汇收入小于外汇支出,外汇储备减少,该国对于外汇的供给小于对于外汇的需求,同时外国对于该国货币需求减少,则该国外汇汇率下降。
7. 外汇储备为什么能维持我国的汇率?
外汇储备是指一个国家持有的外汇资产,包括外币现金、存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工具等。外汇储备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可以发挥多个作用,其中之一就是维持汇率的稳定。
外汇储备能维持一个国家的汇率稳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支持本币兑换:外汇储备可以用于购买和出售本国货币,以维持汇率在合理范围内的浮动。当本币走弱时,央行可以使用储备中的外汇来购买本币,提供支撑;而当本币走强时,央行可以出售外汇以减少本币供应,抑制升值压力。
2. 平衡国际收支:外汇储备可以用于平衡国际收支。如果一个国家的进口超过了出口,即贸易逆差,它需要支付更多的外币,此时可以动用外汇储备来平衡这一差额,从而维持汇率稳定。
3. 抵御外部冲击:外汇储备可以作为国家的抵御外部冲击的一个重要工具。例如,如果国家遭受金融危机或其他严重经济困境,外汇储备可以用于缓解金融市场的压力,稳定汇率,并提供支付进口商品和服务所需的外币流动性。
4. 提供信心和稳定预期:强大的外汇储备可以增强市场对一个国家经济稳定的信心,降低投资者对汇率剧烈波动的担忧。这有助于吸引外资流入,稳定货币市场,并维持经济的稳定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外汇储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一个国家的汇率稳定,但其并非万能药。其他因素,如经济基本面、贸易状况、利率政策和市场预期等,也会对汇率产生影响。因此,保持健康的经济发展、有效的货币政策和结构性改革,才是长期维持汇率稳定的关键。
8. 外汇储备为什么能维持我国的汇率?
外汇储备是指一个国家持有的外汇资产,包括外币现金、存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工具等。外汇储备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可以发挥多个作用,其中之一就是维持汇率的稳定。
外汇储备能维持一个国家的汇率稳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支持本币兑换:外汇储备可以用于购买和出售本国货币,以维持汇率在合理范围内的浮动。当本币走弱时,央行可以使用储备中的外汇来购买本币,提供支撑;而当本币走强时,央行可以出售外汇以减少本币供应,抑制升值压力。
2. 平衡国际收支:外汇储备可以用于平衡国际收支。如果一个国家的进口超过了出口,即贸易逆差,它需要支付更多的外币,此时可以动用外汇储备来平衡这一差额,从而维持汇率稳定。
3. 抵御外部冲击:外汇储备可以作为国家的抵御外部冲击的一个重要工具。例如,如果国家遭受金融危机或其他严重经济困境,外汇储备可以用于缓解金融市场的压力,稳定汇率,并提供支付进口商品和服务所需的外币流动性。
4. 提供信心和稳定预期:强大的外汇储备可以增强市场对一个国家经济稳定的信心,降低投资者对汇率剧烈波动的担忧。这有助于吸引外资流入,稳定货币市场,并维持经济的稳定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外汇储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一个国家的汇率稳定,但其并非万能药。其他因素,如经济基本面、贸易状况、利率政策和市场预期等,也会对汇率产生影响。因此,保持健康的经济发展、有效的货币政策和结构性改革,才是长期维持汇率稳定的关键。
9. 收到一笔外汇为什么在国际收支申报网上会没有,是时间问题?
收到外汇的话,在你外汇账户上反应了,但要银行负责这块的工作人员做一个操作,才会反映到国际收支申报网上,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你们银行的工作人员。如果是时间久的话,也有可能是过期了。
10. 收到一笔外汇为什么在国际收支申报网上会没有,是时间问题?
收到外汇的话,在你外汇账户上反应了,但要银行负责这块的工作人员做一个操作,才会反映到国际收支申报网上,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你们银行的工作人员。如果是时间久的话,也有可能是过期了。
11. 贸易顺差为什么外汇没有增加?
1.
外贸顺差对外汇储备增加有帮助,但并非唯一影响因素,货物贸易,直接投资,资本流动,商业融资,金融交易都会影响国际收支。我们常说的外贸顺差指的是海关总署公布的货物贸易顺差。但外汇储备规模则是根据外汇管理局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来定,货物贸易只是国际收支中的很小一部分,所以外贸顺差扩大,外汇储备不一定会增加。
2.
我国除了货物贸易项目外,还有很多对外项目,这些项目往往投资巨大,就会消耗很多外汇,如果这些逆差项目扩大的速度远超我国货物出口增加的速度,外汇储备自然就会减少。
3.
中美利率倒挂、中美争端,外资在我国资本市场大量抛售金融资产撤离,也是导致我国资本项目巨额逆差的原因。
12. 贸易顺差为什么外汇没有增加?
1.
外贸顺差对外汇储备增加有帮助,但并非唯一影响因素,货物贸易,直接投资,资本流动,商业融资,金融交易都会影响国际收支。我们常说的外贸顺差指的是海关总署公布的货物贸易顺差。但外汇储备规模则是根据外汇管理局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来定,货物贸易只是国际收支中的很小一部分,所以外贸顺差扩大,外汇储备不一定会增加。
2.
我国除了货物贸易项目外,还有很多对外项目,这些项目往往投资巨大,就会消耗很多外汇,如果这些逆差项目扩大的速度远超我国货物出口增加的速度,外汇储备自然就会减少。
3.
中美利率倒挂、中美争端,外资在我国资本市场大量抛售金融资产撤离,也是导致我国资本项目巨额逆差的原因。
13. 国际收支平衡的原因和类型?
国际收支不平衡是指经济周期——周期性不平衡。一国经济发展一般呈现周期性波动,由于国际各国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的不同,会造成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如本国处于繁荣阶段,而贸易伙伴国处于衰退阶段,由于繁荣阶段时国内需求旺盛,进口增加,通货膨胀率上升,出口下降,因此,本国对外国产品的需求就较外国对本国产品的需求旺盛,可能造成本国贸易逆差。 战后,西方主要国家经济周期呈现同步性,因而这一类型的失衡在西方主要国家有所减轻,其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收支。当发达国家处于衰退阶段,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需求减弱,会造成发展中国家出口下降,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出现周期性国际收支失衡。
经济结构——结构性不平衡。 一国经济结构不能适应世界市场的需求变化,会造成国际收支不平衡。经济结构失衡可分为产品供求结构失衡和生产要素价格结构失衡两类。产品供求结构失衡是指当世界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若该国的生产结构不能随之调整,将导致产品供求结构失衡从而导致该国国际收支失衡,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老化,指生产条件、技术水平不能随世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调整,产品失去国际竞争力。 产业结构单一,指出口产品单一,易受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某些产品因无法生产,完全依赖进口。产业结构落后,指以低技术水平的初级产业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出口产品以低价取胜,难以提高出口收入。 生产要素价格结构失衡是指由于劳动者工资增长率与生产增长率不同步,主要表现为工资增长率快于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这将导致该国生产成本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逐渐丧失,原有的比较优势将不复存在,可能导致该国国际收支逆差。
国民收入——收入性不平衡。它是指由于国民收入变化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国民收入的变化,一种是经济周期变化导致,属于周期性不平衡;另一种是经济增长率的变化所致。如果一国经济处于髙速增长期,则随着该国国民收入增加,国内个人消费需求和企业投资需求将增加,进口的增长将超过出口增长,外汇支出增加,国际收支容易发生逆差。
货币价值——货币性不平衡。它是指在汇率一定的条件下,因货币对内价值的变化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如果一国货币发行量过多,则该国价格水平普遍上涨,商品成本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下降,出口减少,而进口商品的价格相对降低,刺激进口增加,这两方面原因将导致贸易收支和经常项目收支逆差。 此外,由于货币发行过多,市场利率下降,资本流出增加、流入减少,从而资本与金融项目出现赤字。因此,货币性不平衡不仅与经常项目有关,也与资本项目有关。
偶发性因素——偶发性不平衡。它是指由于国内外突发性事件(如自然灾害、政局动荡、战争等)导致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如由于气候的异常变化,一国的谷物产量下降,则出口供给减少,进口需求增加,贸易收支出现逆差。
在上述因素中,由于结构变动和经济增长率的改变而导致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具有长期、持久性质,被称为持久性不平衡;其他因素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仅具有短期性,被称为暂时性不平衡。
14. 为什么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逆差,汇率就会下跌?
国际收支是一国对外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它对一国货币汇率的变动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从外汇市场的交易来看,国际商品和劳务的贸易构成外汇交易的基础,因此它们也决定了汇率的基本走势。 外贸顺差,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就下跌。外贸收支直接影响外汇供求。如果一国国际收支为逆差,则外汇收入小于外汇支出,外汇储备减少,该国对于外汇的供给小于对于外汇的需求,同时外国对于该国货币需求减少,则该国外汇汇率下降。
15. 贸易顺差为什么外汇没有增加?
1.
外贸顺差对外汇储备增加有帮助,但并非唯一影响因素,货物贸易,直接投资,资本流动,商业融资,金融交易都会影响国际收支。我们常说的外贸顺差指的是海关总署公布的货物贸易顺差。但外汇储备规模则是根据外汇管理局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来定,货物贸易只是国际收支中的很小一部分,所以外贸顺差扩大,外汇储备不一定会增加。
2.
我国除了货物贸易项目外,还有很多对外项目,这些项目往往投资巨大,就会消耗很多外汇,如果这些逆差项目扩大的速度远超我国货物出口增加的速度,外汇储备自然就会减少。
3.
中美利率倒挂、中美争端,外资在我国资本市场大量抛售金融资产撤离,也是导致我国资本项目巨额逆差的原因。
16. 贸易顺差为什么外汇没有增加?
1.
外贸顺差对外汇储备增加有帮助,但并非唯一影响因素,货物贸易,直接投资,资本流动,商业融资,金融交易都会影响国际收支。我们常说的外贸顺差指的是海关总署公布的货物贸易顺差。但外汇储备规模则是根据外汇管理局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来定,货物贸易只是国际收支中的很小一部分,所以外贸顺差扩大,外汇储备不一定会增加。
2.
我国除了货物贸易项目外,还有很多对外项目,这些项目往往投资巨大,就会消耗很多外汇,如果这些逆差项目扩大的速度远超我国货物出口增加的速度,外汇储备自然就会减少。
3.
中美利率倒挂、中美争端,外资在我国资本市场大量抛售金融资产撤离,也是导致我国资本项目巨额逆差的原因。
17. 收到一笔外汇为什么在国际收支申报网上会没有,是时间问题?
收到外汇的话,在你外汇账户上反应了,但要银行负责这块的工作人员做一个操作,才会反映到国际收支申报网上,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你们银行的工作人员。如果是时间久的话,也有可能是过期了。
18. 外汇市场是如何产生的?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加快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
(一)非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自营性交易:
1.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
2.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3.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4.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5.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1.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2.具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3.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4.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5.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6.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7.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持以下材料,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1)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的主要目的、人员配备等);
(2)非金融企业应出具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3)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出具外汇业务经营资格和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外汇财务报告;
(4)技术支持系统的配置和功能说明;
(5)参与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基本操作规程、风险管理规定、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
(6)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收到交易中心递交的备案报告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同时抄送交易中心;对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备案的申请者,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不予备案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不得进入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3.在特定情况下,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四)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管理
1.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以实需为原则,除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的交易外,均可入市交易。
2.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除按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外汇局批准并出具结汇或者售汇批准文件方可交易外,其他交易可在市场内进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须遵守各自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风险管理规定,或者参照执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中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规定。
二、增加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方式
(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系统,交易中心会员可自主决定采取询价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
(二)采取询价交易方式的会员应当在双边授信基础上,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币种、汇率、金额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三)询价交易实行双边清算,风险自担,并遵守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开办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
(一)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人民币对外汇的交易。
(二)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须为交易中心的会员。
(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会员参与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须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须获得其监管部门的批准;非金融企业会员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实行法人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会员持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文件,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第2点规定的程序对该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结售汇业务量、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外汇资产状况等指标,核定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转换头寸。
(六)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交易双方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外币币种、金额、期限、汇率、交割安排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2.远期交易可采取到期日本金全额交割的方式,也可采取在到期日根据约定的远期交易价格与到期日即期交易价格轧差交割的方式。两种交割方式及币种在成交单中应予以明确。
3.为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签订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主协议。
4.为防范违约风险,保证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的履行,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可按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保证金可由交易中心代为集中保管。
5.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远期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6.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系统并进行日常统计与监控工作,及时向市场披露有关信息,但不得泄露非公开信息或误导市场参与者。
7.远期外汇市场会员除遵守本通知规定外,还应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七)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自获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起6个月后,可按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
四、加强外汇市场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和远期外汇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参与主体,依法严肃查处。
19. 外汇市场是如何产生的?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加快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
(一)非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自营性交易:
1.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
2.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3.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4.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5.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1.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2.具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3.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4.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5.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6.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7.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持以下材料,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1)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的主要目的、人员配备等);
(2)非金融企业应出具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3)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出具外汇业务经营资格和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外汇财务报告;
(4)技术支持系统的配置和功能说明;
(5)参与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基本操作规程、风险管理规定、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
(6)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收到交易中心递交的备案报告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同时抄送交易中心;对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备案的申请者,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不予备案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不得进入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3.在特定情况下,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四)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管理
1.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以实需为原则,除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的交易外,均可入市交易。
2.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除按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外汇局批准并出具结汇或者售汇批准文件方可交易外,其他交易可在市场内进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须遵守各自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风险管理规定,或者参照执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中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规定。
二、增加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方式
(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系统,交易中心会员可自主决定采取询价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
(二)采取询价交易方式的会员应当在双边授信基础上,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币种、汇率、金额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三)询价交易实行双边清算,风险自担,并遵守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开办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
(一)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人民币对外汇的交易。
(二)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须为交易中心的会员。
(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会员参与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须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须获得其监管部门的批准;非金融企业会员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实行法人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会员持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文件,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第2点规定的程序对该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结售汇业务量、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外汇资产状况等指标,核定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转换头寸。
(六)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交易双方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外币币种、金额、期限、汇率、交割安排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2.远期交易可采取到期日本金全额交割的方式,也可采取在到期日根据约定的远期交易价格与到期日即期交易价格轧差交割的方式。两种交割方式及币种在成交单中应予以明确。
3.为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签订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主协议。
4.为防范违约风险,保证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的履行,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可按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保证金可由交易中心代为集中保管。
5.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远期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6.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系统并进行日常统计与监控工作,及时向市场披露有关信息,但不得泄露非公开信息或误导市场参与者。
7.远期外汇市场会员除遵守本通知规定外,还应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七)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自获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起6个月后,可按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
四、加强外汇市场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和远期外汇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参与主体,依法严肃查处。
20. 外汇市场是如何产生的?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加快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
(一)非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自营性交易:
1.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
2.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3.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4.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5.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1.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2.具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3.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4.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5.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6.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7.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持以下材料,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1)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的主要目的、人员配备等);
(2)非金融企业应出具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3)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出具外汇业务经营资格和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外汇财务报告;
(4)技术支持系统的配置和功能说明;
(5)参与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基本操作规程、风险管理规定、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
(6)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收到交易中心递交的备案报告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同时抄送交易中心;对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备案的申请者,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不予备案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不得进入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3.在特定情况下,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四)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管理
1.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以实需为原则,除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的交易外,均可入市交易。
2.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除按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外汇局批准并出具结汇或者售汇批准文件方可交易外,其他交易可在市场内进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须遵守各自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风险管理规定,或者参照执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中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规定。
二、增加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方式
(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系统,交易中心会员可自主决定采取询价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
(二)采取询价交易方式的会员应当在双边授信基础上,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币种、汇率、金额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三)询价交易实行双边清算,风险自担,并遵守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开办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
(一)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人民币对外汇的交易。
(二)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须为交易中心的会员。
(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会员参与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须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须获得其监管部门的批准;非金融企业会员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实行法人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会员持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文件,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第2点规定的程序对该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结售汇业务量、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外汇资产状况等指标,核定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转换头寸。
(六)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交易双方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外币币种、金额、期限、汇率、交割安排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2.远期交易可采取到期日本金全额交割的方式,也可采取在到期日根据约定的远期交易价格与到期日即期交易价格轧差交割的方式。两种交割方式及币种在成交单中应予以明确。
3.为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签订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主协议。
4.为防范违约风险,保证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的履行,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可按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保证金可由交易中心代为集中保管。
5.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远期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6.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系统并进行日常统计与监控工作,及时向市场披露有关信息,但不得泄露非公开信息或误导市场参与者。
7.远期外汇市场会员除遵守本通知规定外,还应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七)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自获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起6个月后,可按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
四、加强外汇市场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和远期外汇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参与主体,依法严肃查处。
21. 外汇市场是如何产生的?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加快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
(一)非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自营性交易:
1.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
2.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3.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4.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5.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1.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2.具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3.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4.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5.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6.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7.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持以下材料,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1)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的主要目的、人员配备等);
(2)非金融企业应出具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3)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出具外汇业务经营资格和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外汇财务报告;
(4)技术支持系统的配置和功能说明;
(5)参与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基本操作规程、风险管理规定、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
(6)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收到交易中心递交的备案报告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同时抄送交易中心;对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备案的申请者,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不予备案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不得进入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3.在特定情况下,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取得交易中心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四)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管理
1.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以实需为原则,除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的交易外,均可入市交易。
2.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除按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定须经外汇局批准并出具结汇或者售汇批准文件方可交易外,其他交易可在市场内进行。
3.非银行金融机构须遵守各自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风险管理规定,或者参照执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中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规定。
二、增加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方式
(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系统,交易中心会员可自主决定采取询价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
(二)采取询价交易方式的会员应当在双边授信基础上,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币种、汇率、金额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三)询价交易实行双边清算,风险自担,并遵守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开办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
(一)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人民币对外汇的交易。
(二)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须为交易中心的会员。
(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会员参与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须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须获得其监管部门的批准;非金融企业会员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实行法人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会员持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文件,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第2点规定的程序对该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结售汇业务量、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外汇资产状况等指标,核定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转换头寸。
(六)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交易双方通过交易中心询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的外币币种、金额、期限、汇率、交割安排等由交易双方协商议定。
2.远期交易可采取到期日本金全额交割的方式,也可采取在到期日根据约定的远期交易价格与到期日即期交易价格轧差交割的方式。两种交割方式及币种在成交单中应予以明确。
3.为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签订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主协议。
4.为防范违约风险,保证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的履行,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可按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保证金可由交易中心代为集中保管。
5.远期外汇市场会员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远期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6.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系统并进行日常统计与监控工作,及时向市场披露有关信息,但不得泄露非公开信息或误导市场参与者。
7.远期外汇市场会员除遵守本通知规定外,还应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其他有关规定。
(七)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自获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起6个月后,可按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
四、加强外汇市场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和远期外汇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参与主体,依法严肃查处。
22. 收到一笔外汇为什么在国际收支申报网上会没有,是时间问题?
收到外汇的话,在你外汇账户上反应了,但要银行负责这块的工作人员做一个操作,才会反映到国际收支申报网上,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你们银行的工作人员。如果是时间久的话,也有可能是过期了。
23. 国际收支平衡的原因和类型?
国际收支不平衡是指经济周期——周期性不平衡。一国经济发展一般呈现周期性波动,由于国际各国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的不同,会造成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如本国处于繁荣阶段,而贸易伙伴国处于衰退阶段,由于繁荣阶段时国内需求旺盛,进口增加,通货膨胀率上升,出口下降,因此,本国对外国产品的需求就较外国对本国产品的需求旺盛,可能造成本国贸易逆差。 战后,西方主要国家经济周期呈现同步性,因而这一类型的失衡在西方主要国家有所减轻,其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收支。当发达国家处于衰退阶段,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需求减弱,会造成发展中国家出口下降,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出现周期性国际收支失衡。
经济结构——结构性不平衡。 一国经济结构不能适应世界市场的需求变化,会造成国际收支不平衡。经济结构失衡可分为产品供求结构失衡和生产要素价格结构失衡两类。产品供求结构失衡是指当世界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若该国的生产结构不能随之调整,将导致产品供求结构失衡从而导致该国国际收支失衡,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老化,指生产条件、技术水平不能随世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调整,产品失去国际竞争力。 产业结构单一,指出口产品单一,易受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某些产品因无法生产,完全依赖进口。产业结构落后,指以低技术水平的初级产业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出口产品以低价取胜,难以提高出口收入。 生产要素价格结构失衡是指由于劳动者工资增长率与生产增长率不同步,主要表现为工资增长率快于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这将导致该国生产成本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逐渐丧失,原有的比较优势将不复存在,可能导致该国国际收支逆差。
国民收入——收入性不平衡。它是指由于国民收入变化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国民收入的变化,一种是经济周期变化导致,属于周期性不平衡;另一种是经济增长率的变化所致。如果一国经济处于髙速增长期,则随着该国国民收入增加,国内个人消费需求和企业投资需求将增加,进口的增长将超过出口增长,外汇支出增加,国际收支容易发生逆差。
货币价值——货币性不平衡。它是指在汇率一定的条件下,因货币对内价值的变化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如果一国货币发行量过多,则该国价格水平普遍上涨,商品成本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下降,出口减少,而进口商品的价格相对降低,刺激进口增加,这两方面原因将导致贸易收支和经常项目收支逆差。 此外,由于货币发行过多,市场利率下降,资本流出增加、流入减少,从而资本与金融项目出现赤字。因此,货币性不平衡不仅与经常项目有关,也与资本项目有关。
偶发性因素——偶发性不平衡。它是指由于国内外突发性事件(如自然灾害、政局动荡、战争等)导致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如由于气候的异常变化,一国的谷物产量下降,则出口供给减少,进口需求增加,贸易收支出现逆差。
在上述因素中,由于结构变动和经济增长率的改变而导致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具有长期、持久性质,被称为持久性不平衡;其他因素引起的国际收支不平衡仅具有短期性,被称为暂时性不平衡。
24. 外汇储备为什么能维持我国的汇率?
外汇储备是指一个国家持有的外汇资产,包括外币现金、存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工具等。外汇储备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可以发挥多个作用,其中之一就是维持汇率的稳定。
外汇储备能维持一个国家的汇率稳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支持本币兑换:外汇储备可以用于购买和出售本国货币,以维持汇率在合理范围内的浮动。当本币走弱时,央行可以使用储备中的外汇来购买本币,提供支撑;而当本币走强时,央行可以出售外汇以减少本币供应,抑制升值压力。
2. 平衡国际收支:外汇储备可以用于平衡国际收支。如果一个国家的进口超过了出口,即贸易逆差,它需要支付更多的外币,此时可以动用外汇储备来平衡这一差额,从而维持汇率稳定。
3. 抵御外部冲击:外汇储备可以作为国家的抵御外部冲击的一个重要工具。例如,如果国家遭受金融危机或其他严重经济困境,外汇储备可以用于缓解金融市场的压力,稳定汇率,并提供支付进口商品和服务所需的外币流动性。
4. 提供信心和稳定预期:强大的外汇储备可以增强市场对一个国家经济稳定的信心,降低投资者对汇率剧烈波动的担忧。这有助于吸引外资流入,稳定货币市场,并维持经济的稳定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外汇储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一个国家的汇率稳定,但其并非万能药。其他因素,如经济基本面、贸易状况、利率政策和市场预期等,也会对汇率产生影响。因此,保持健康的经济发展、有效的货币政策和结构性改革,才是长期维持汇率稳定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