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外汇创新业务(湖北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1. 湖北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1.符合本区下一代汽车、智能家居、机器人、通用航空、氢能源、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的中小科技型企业。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企业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之后。
二、支持措施
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5 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 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5 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3.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告;
4.近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研发平台证书等扫描件,科技人员名单(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企业开发新产品相关资料等;
6.按认定条件3(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四、认定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至区科经局(业务部门邮箱:806347461@qq.com),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二份及扫描件,于2020年7月29日(周三)前提交至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经局发布本区“瞪羚企业”认定名单,将由园区通知企业并拨付奖励资金。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中“就高不重复”原则要求。
2.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2. 湖北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1.符合本区下一代汽车、智能家居、机器人、通用航空、氢能源、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的中小科技型企业。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企业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之后。
二、支持措施
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5 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 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5 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3.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告;
4.近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研发平台证书等扫描件,科技人员名单(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企业开发新产品相关资料等;
6.按认定条件3(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四、认定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至区科经局(业务部门邮箱:806347461@qq.com),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二份及扫描件,于2020年7月29日(周三)前提交至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经局发布本区“瞪羚企业”认定名单,将由园区通知企业并拨付奖励资金。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中“就高不重复”原则要求。
2.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3. 湖北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1.符合本区下一代汽车、智能家居、机器人、通用航空、氢能源、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的中小科技型企业。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企业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之后。
二、支持措施
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5 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 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5 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3.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告;
4.近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研发平台证书等扫描件,科技人员名单(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企业开发新产品相关资料等;
6.按认定条件3(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四、认定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至区科经局(业务部门邮箱:806347461@qq.com),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二份及扫描件,于2020年7月29日(周三)前提交至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经局发布本区“瞪羚企业”认定名单,将由园区通知企业并拨付奖励资金。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中“就高不重复”原则要求。
2.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4. 湖北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1.符合本区下一代汽车、智能家居、机器人、通用航空、氢能源、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的中小科技型企业。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税收增长率达到1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企业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之后。
二、支持措施
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5 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 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5 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3.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告;
4.近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研发平台证书等扫描件,科技人员名单(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企业开发新产品相关资料等;
6.按认定条件3(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四、认定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至区科经局(业务部门邮箱:806347461@qq.com),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二份及扫描件,于2020年7月29日(周三)前提交至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经局发布本区“瞪羚企业”认定名单,将由园区通知企业并拨付奖励资金。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中“就高不重复”原则要求。
2.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5. 疫情时期的国家惠民政策?
1、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财政兜底
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
对意思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2、疫情防控
人员可享工伤待遇保障
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
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3、餐饮、住宿、快递等行业享受税费优惠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民航、快递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税费的优惠。
4、免征货物捐赠有关税费
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
取消税前扣除
比例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
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税、消费税
等有关税费。
5、对防疫工作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灵活调整住房按揭和信用卡还款安排
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要予以适当的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个人信贷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冠肺炎
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7、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盲目断贷
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8、四大行近期定期存款到期将自动延期
为减少客户不必要的外出,工、农、中、建四大行对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政策作出调整,近期到期的存款将按存入时约定的利率自动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
9、2月6日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
2020年2月6日0点起,此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已换取纸质车票的,可延期至3月31日办理退款。
10、广东职工养老保险可延期补交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五险
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北京是延期至3月31日)
11、北京: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免收2月份房租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一招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
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减免。
12、湖北:对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
免征增值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各地经营蔬菜的个体户
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6. 疫情时期的国家惠民政策?
1、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财政兜底
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
对意思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2、疫情防控
人员可享工伤待遇保障
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
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3、餐饮、住宿、快递等行业享受税费优惠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民航、快递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税费的优惠。
4、免征货物捐赠有关税费
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
取消税前扣除
比例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
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税、消费税
等有关税费。
5、对防疫工作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灵活调整住房按揭和信用卡还款安排
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要予以适当的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个人信贷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冠肺炎
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7、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盲目断贷
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8、四大行近期定期存款到期将自动延期
为减少客户不必要的外出,工、农、中、建四大行对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政策作出调整,近期到期的存款将按存入时约定的利率自动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
9、2月6日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
2020年2月6日0点起,此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已换取纸质车票的,可延期至3月31日办理退款。
10、广东职工养老保险可延期补交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五险
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北京是延期至3月31日)
11、北京: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免收2月份房租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一招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
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减免。
12、湖北:对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
免征增值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各地经营蔬菜的个体户
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7. 疫情时期的国家惠民政策?
1、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财政兜底
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
对意思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2、疫情防控
人员可享工伤待遇保障
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
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3、餐饮、住宿、快递等行业享受税费优惠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民航、快递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税费的优惠。
4、免征货物捐赠有关税费
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
取消税前扣除
比例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
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税、消费税
等有关税费。
5、对防疫工作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灵活调整住房按揭和信用卡还款安排
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要予以适当的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个人信贷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冠肺炎
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7、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盲目断贷
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8、四大行近期定期存款到期将自动延期
为减少客户不必要的外出,工、农、中、建四大行对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政策作出调整,近期到期的存款将按存入时约定的利率自动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
9、2月6日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
2020年2月6日0点起,此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已换取纸质车票的,可延期至3月31日办理退款。
10、广东职工养老保险可延期补交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五险
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北京是延期至3月31日)
11、北京: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免收2月份房租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一招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
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减免。
12、湖北:对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
免征增值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各地经营蔬菜的个体户
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8. 疫情时期的国家惠民政策?
1、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财政兜底
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
对意思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2、疫情防控
人员可享工伤待遇保障
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
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3、餐饮、住宿、快递等行业享受税费优惠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民航、快递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税费的优惠。
4、免征货物捐赠有关税费
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
取消税前扣除
比例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
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税、消费税
等有关税费。
5、对防疫工作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灵活调整住房按揭和信用卡还款安排
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要予以适当的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个人信贷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冠肺炎
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7、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盲目断贷
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8、四大行近期定期存款到期将自动延期
为减少客户不必要的外出,工、农、中、建四大行对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政策作出调整,近期到期的存款将按存入时约定的利率自动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
9、2月6日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
2020年2月6日0点起,此前购买的火车票可免费退,已换取纸质车票的,可延期至3月31日办理退款。
10、广东职工养老保险可延期补交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五险
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北京是延期至3月31日)
11、北京: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免收2月份房租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一招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
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减免。
12、湖北:对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
免征增值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各地经营蔬菜的个体户
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