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职业年金有什么作用?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总的来说,职业年金的作用,还是很大的,其领取方式和基本养老保险差不多,在缴费比例方面也不高,可以为退休养老做准备,并且职业年金自愿参与的,如果事业单位的人群,觉得参加职业年金会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也可以选择不参加。
根据国家人口统计显示,到2035 年我国65 岁以上人口约2.94 亿。据相关测算,到2050 年,养老所需费用将占我国GDP 的23.31%,如此巨大的财政开支将成为国家财政不堪的重负。作为养老金的有益补充,职业年金应运而生。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规定出台,其中涉及缴纳方式: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退休后,职业年金既可以按月领取,也可以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有失公平的方面。
1、负担转嫁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有1500万退休人员,他们在职期间从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可依然要领取退休金,所以年轻一代不光要为自己负担养老金,还要为上一代人补足资金的缺口。年轻一代劳动力的养老负担过重。
2、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脱节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由纳税人买单。国家为工作人员的退休福利待遇做了强有力的保障,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了较为优厚的待遇。而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当企业认为对生产和实现利润最大化无益时,就不会建立企业年金。所以,将会再次拉大企业员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养老收入差距,引发新的社会不公。
3、“资深职工”的困境
按照缴费时间,可以分为不能够缴足15年养老金就达到退休年龄的和能够缴足15年养老金的。按照参加工作的时间,可以分为在工资收入普遍低的时候加入的和在工资收入大幅提高时加入的人员,根据养老金“多缴多得”的原则,他们的退休金将少于后一类人,因此要给予补偿。
按照编制,可以分为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已实行全员聘任制。有的招聘人员工作了十几二十年,为单位也做了贡献,却因不在同一个单位供职,单位不给他们缴纳社保费;也有的在后来的单位缴纳了保险金,但以前的工作单位由于当时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实行改革,不可能缴纳。因此,将他们排除在外也有失公平。
4、年金可能贬值
职业年金的账户管理方式是: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实账积累,而单位缴费部分: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实行实账积累;而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则采取记账(虚账)的方式计入个人账户(“空头支票”)。这样一来,财政缴费记账无投资收益。另外,财政部门为个人年金账户支付的记账利息的参照标准,与物价水平和GDP增长的同步性等不确定因素太多,难以保证职业年金保值增值。同时,职业年金时间跨度长,受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货币贬值的风险必然存在。
5、可能会损害单位或个人利益
部分地区的机关单位可能存在“退二线干部”的情况,对于“退二线干部”不仅提高待遇水平,而且降低工作要求,甚至不做工作要求。这无形中损害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实施中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损害了单位的利益,不利于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这是改革的阵痛,也相信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这项制度会日臻完善,真正造福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