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在现实社会中会引发哪些主要问题?
中亿财经网5月25日讯,今天小编为 大家带来的是养老保险制度在现实社会中会引发哪些主要问题?
从5月1日社保降费启动以来,各地降费率政策已进入实施阶段。人社部的数据显示,30个省份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浙江、广东两省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至16%。
降费率的政策效果将逐步显现,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现行制度仍然存在着不同身份的参保人客观上不能相互衔接的无形藩篱,这也导致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拆除藩篱,使现行制度既可持续又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则需要调整个人参保方式和资金归集的制度安排。
制度原因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增大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都有不受户籍限制和以单位名义参保的方式,前者又受编制限制。这两项保险的参保人在中断以单位名义参保后,均可不受户籍限制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以个人身份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必须是城镇户籍。
在待遇领取上,制度规定参保人需连续和交替以单位名义或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至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由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同时计发待遇。此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缺乏强制性和待遇水平低,缴费年限不能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衔接。
上述制度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引发了四个主要问题。
一是不少年龄低于45或35岁的男女,未以单位名义或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参保后中断缴费后未以个人身份续保;多数选择距退休年龄15年时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是选择最低档次应付缴费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参保总人数的99%以上;采取与企业假签劳动合同自掏腰包以单位名义参保缴费若干月后,转以个人身份续保的不在少数;既参加城乡居民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大有人在。
三是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未按员工实际工资缴费,个人和非个人按最低基数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缴费;甚至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员工发补贴。
四是村干部转事业编制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或去企业任职的,只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和缴纳企业年金等现象。
这些问题导致个人与非个人都选择最低基数和最短年限参保缴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和统筹部分人均缴费占当期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新增退休人员人均实际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逐年缩短和下降;占当期待遇支出总额比重较高的基础养老金,又随岗平工资逐年增长而上升。这些问题导致的结果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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