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加息25个基点并暗示暂停,鲍威尔称“现在降息为时过早”
1. 三类汽修店如何备案?
1.备案申请报告(修理厂名称,申请三类哪一块业务,申请时间)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和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4.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复印件一份)。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相关人员的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需任命安全员和质量检验员高中学历)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管理制度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危废固废签订有效合同
10.劳动人员合同
11.工时价格表
12.连锁经营维修需要提供特许经营协议,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不是连锁维修企业不需要提供)
具体材料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的条款的规定执行。
2. 三类汽修店如何备案?
1.备案申请报告(修理厂名称,申请三类哪一块业务,申请时间)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和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4.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复印件一份)。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相关人员的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需任命安全员和质量检验员高中学历)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管理制度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危废固废签订有效合同
10.劳动人员合同
11.工时价格表
12.连锁经营维修需要提供特许经营协议,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不是连锁维修企业不需要提供)
具体材料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的条款的规定执行。
3. 三类汽修店如何备案?
1.备案申请报告(修理厂名称,申请三类哪一块业务,申请时间)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和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4.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复印件一份)。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相关人员的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需任命安全员和质量检验员高中学历)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管理制度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危废固废签订有效合同
10.劳动人员合同
11.工时价格表
12.连锁经营维修需要提供特许经营协议,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不是连锁维修企业不需要提供)
具体材料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的条款的规定执行。
4. 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旬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含乡镇),由县财政局授权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定点采购。具体范围包括:全县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接受财政定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维修。
第三条 县政府采购中心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择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定点期限为一年一定。
第四条 定点维修程序。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旬阳县财政局公布的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中自行选择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具体维修时,必须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一式四联),列明具体维修项目,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 。由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申报单位所选定点维修厂中标时承诺的维修费用计算办法及优惠率据实计算并在维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所需费用,经单位签字确认后,向定点维修厂出具《维修单》,定点维修厂凭此单维修。
第五条 维修费用结算。公务车辆维修完毕,由定点维修厂通知维修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维修单位在《维修单》上签署验收意见。维修单位与定点维修厂具体结算时,应将资金转达入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资金专户。由维修单位签署“验收合格,同意付款”字样后的《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和原始发票复印件,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具体结算事宜。
第六条 入账核销。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定点维修期间发生的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必须凭县政府采中心印制的《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和原始发票方能入账核销。否则县乡会计核算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一 律不予报销入账。
第七条 县财政局每年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发现未按本办法执行、未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私自维修的,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县财政局将在当年或下年度预算中扣减与之相等的资金。
第八条 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台账。详细登记各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年度内具体维修项目、费用及维修次数。对在责任保障期限内和车辆质量保障里程内发生的重复维修项目,应加强监督,严格控制。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在非定点维修厂维修的,须报县财政局审批备案。
5. 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旬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含乡镇),由县财政局授权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定点采购。具体范围包括:全县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接受财政定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维修。
第三条 县政府采购中心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择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定点期限为一年一定。
第四条 定点维修程序。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旬阳县财政局公布的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中自行选择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具体维修时,必须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一式四联),列明具体维修项目,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 。由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申报单位所选定点维修厂中标时承诺的维修费用计算办法及优惠率据实计算并在维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所需费用,经单位签字确认后,向定点维修厂出具《维修单》,定点维修厂凭此单维修。
第五条 维修费用结算。公务车辆维修完毕,由定点维修厂通知维修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维修单位在《维修单》上签署验收意见。维修单位与定点维修厂具体结算时,应将资金转达入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资金专户。由维修单位签署“验收合格,同意付款”字样后的《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和原始发票复印件,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具体结算事宜。
第六条 入账核销。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定点维修期间发生的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必须凭县政府采中心印制的《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和原始发票方能入账核销。否则县乡会计核算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一 律不予报销入账。
第七条 县财政局每年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发现未按本办法执行、未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私自维修的,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县财政局将在当年或下年度预算中扣减与之相等的资金。
第八条 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台账。详细登记各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年度内具体维修项目、费用及维修次数。对在责任保障期限内和车辆质量保障里程内发生的重复维修项目,应加强监督,严格控制。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在非定点维修厂维修的,须报县财政局审批备案。
6. 4s店修理原厂配件承诺书有什么用?
4S店修理原厂配件承诺书是指在汽车维修和保养过程中,4S店向车主提供的一个文件或合同,承诺使用原厂配件进行修理和更换。这个承诺书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质量:承诺书明确了4S店将使用原厂配件进行维修和更换,而不是使用非原厂或副厂配件。原厂配件通常具有与汽车制造商相同的质量和规格,能够保证修理的质量和可靠性。
2. 维护车辆价值: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持车辆的原始状态和价值。对于一些高档或特殊车型,使用原厂配件可以确保车辆的完整性和原始配置,避免因为使用非原厂配件而影响车辆的价值。
3. 保修服务:如果车辆仍在保修期内,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持车辆的保修有效性。一些汽车制造商要求在维修期间使用原厂配件才能享受保修服务。
4. 安全性和可靠性:原厂配件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认证,符合汽车制造商的标准和要求。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证修理和更换部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故障和事故的风险。
请注意,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可能因不同的4S店和汽车品牌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收到了一份承诺书,请仔细阅读并确保清楚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咨询相关的4S店工作人员。
7. 3类汽修环保备案手续是什么?
手续材料如下:
1.备案申请报告(修理厂名称,申请三类哪一块业务,申请时间)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和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4.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复印件一份)。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相关人员的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需任命安全员和质量检验员高中学历)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管理制度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危废固废签订有效合同
10.劳动人员合同
11.工时价格表
12.连锁经营维修需要提供特许经营协议,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不是连锁维修企业不需要提供)
具体材料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的条款的规定执行。
8. 三类汽修店如何备案?
1.备案申请报告(修理厂名称,申请三类哪一块业务,申请时间)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和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4.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复印件一份)。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相关人员的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需任命安全员和质量检验员高中学历)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管理制度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危废固废签订有效合同
10.劳动人员合同
11.工时价格表
12.连锁经营维修需要提供特许经营协议,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不是连锁维修企业不需要提供)
具体材料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的条款的规定执行。
9. 4s店修理原厂配件承诺书有什么用?
4S店修理原厂配件承诺书是指在汽车维修和保养过程中,4S店向车主提供的一个文件或合同,承诺使用原厂配件进行修理和更换。这个承诺书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质量:承诺书明确了4S店将使用原厂配件进行维修和更换,而不是使用非原厂或副厂配件。原厂配件通常具有与汽车制造商相同的质量和规格,能够保证修理的质量和可靠性。
2. 维护车辆价值: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持车辆的原始状态和价值。对于一些高档或特殊车型,使用原厂配件可以确保车辆的完整性和原始配置,避免因为使用非原厂配件而影响车辆的价值。
3. 保修服务:如果车辆仍在保修期内,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持车辆的保修有效性。一些汽车制造商要求在维修期间使用原厂配件才能享受保修服务。
4. 安全性和可靠性:原厂配件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认证,符合汽车制造商的标准和要求。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证修理和更换部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故障和事故的风险。
请注意,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可能因不同的4S店和汽车品牌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收到了一份承诺书,请仔细阅读并确保清楚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咨询相关的4S店工作人员。
10. 3类汽修环保备案手续是什么?
手续材料如下:
1.备案申请报告(修理厂名称,申请三类哪一块业务,申请时间)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和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4.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复印件一份)。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相关人员的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需任命安全员和质量检验员高中学历)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管理制度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危废固废签订有效合同
10.劳动人员合同
11.工时价格表
12.连锁经营维修需要提供特许经营协议,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不是连锁维修企业不需要提供)
具体材料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的条款的规定执行。
11. 4s店修理原厂配件承诺书有什么用?
4S店修理原厂配件承诺书是指在汽车维修和保养过程中,4S店向车主提供的一个文件或合同,承诺使用原厂配件进行修理和更换。这个承诺书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质量:承诺书明确了4S店将使用原厂配件进行维修和更换,而不是使用非原厂或副厂配件。原厂配件通常具有与汽车制造商相同的质量和规格,能够保证修理的质量和可靠性。
2. 维护车辆价值: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持车辆的原始状态和价值。对于一些高档或特殊车型,使用原厂配件可以确保车辆的完整性和原始配置,避免因为使用非原厂配件而影响车辆的价值。
3. 保修服务:如果车辆仍在保修期内,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持车辆的保修有效性。一些汽车制造商要求在维修期间使用原厂配件才能享受保修服务。
4. 安全性和可靠性:原厂配件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认证,符合汽车制造商的标准和要求。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证修理和更换部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故障和事故的风险。
请注意,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可能因不同的4S店和汽车品牌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收到了一份承诺书,请仔细阅读并确保清楚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咨询相关的4S店工作人员。
12. 3类汽修环保备案手续是什么?
手续材料如下:
1.备案申请报告(修理厂名称,申请三类哪一块业务,申请时间)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和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4.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复印件一份)。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相关人员的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需任命安全员和质量检验员高中学历)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管理制度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危废固废签订有效合同
10.劳动人员合同
11.工时价格表
12.连锁经营维修需要提供特许经营协议,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不是连锁维修企业不需要提供)
具体材料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的条款的规定执行。
13. 3类汽修环保备案手续是什么?
手续材料如下:
1.备案申请报告(修理厂名称,申请三类哪一块业务,申请时间)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和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4.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复印件一份)。
5.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相关人员的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明相关材料(需任命安全员和质量检验员高中学历)
6.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7.维修管理制度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9.危废固废签订有效合同
10.劳动人员合同
11.工时价格表
12.连锁经营维修需要提供特许经营协议,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不是连锁维修企业不需要提供)
具体材料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的条款的规定执行。
14. 2022年汽车新三包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生产者。
第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或者减轻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义务和三包责任。
鼓励经营者作出严于本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三包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五条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
第六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具体技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
第二章 经营者义务
第七条 生产者生产的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质量要求。未经检验合格,不得出厂销售。
第八条 生产者应当为家用汽车产品配备中文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证明、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随车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还应当附随车物品清单。
第九条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
(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三)销售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交付车辆的日期;
(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
(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生产者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和退换车信息等,但生产者已经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的信息除外。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备案。
第十一条 生产者应当积极配合销售者、修理者履行其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规定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
第十二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的随车文件。
第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履行下列规定:
(一)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
(二)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以及购车发票;
(三)按照随车物品清单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附件等物品;
(四)对照随车文件,告知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
第十四条 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可以向销售者申请补办。销售者应当及时免费补办。
第十五条 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因质量问题不能安全行驶的,修理者应当提供免费修理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必要的车辆拖运费用。
第十六条 包修期内修理者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并且其质量不得低于原车配置的零部件质量。
第十七条 修理者应当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修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6年。
修理记录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消费者质量问题陈述、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及工时费、车辆拖运费用、提供备用车或者交通费用补偿的情况、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者盖章等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一份。
消费者因遗失修理记录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阅或者复印修理记录,修理者应当提供便利。
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十八条 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
15. 2022年汽车新三包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生产者。
第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或者减轻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义务和三包责任。
鼓励经营者作出严于本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三包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五条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
第六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具体技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
第二章 经营者义务
第七条 生产者生产的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质量要求。未经检验合格,不得出厂销售。
第八条 生产者应当为家用汽车产品配备中文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证明、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随车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还应当附随车物品清单。
第九条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
(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三)销售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交付车辆的日期;
(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
(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生产者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和退换车信息等,但生产者已经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的信息除外。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备案。
第十一条 生产者应当积极配合销售者、修理者履行其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规定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
第十二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的随车文件。
第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履行下列规定:
(一)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
(二)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以及购车发票;
(三)按照随车物品清单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附件等物品;
(四)对照随车文件,告知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
第十四条 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可以向销售者申请补办。销售者应当及时免费补办。
第十五条 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因质量问题不能安全行驶的,修理者应当提供免费修理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必要的车辆拖运费用。
第十六条 包修期内修理者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并且其质量不得低于原车配置的零部件质量。
第十七条 修理者应当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修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6年。
修理记录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消费者质量问题陈述、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及工时费、车辆拖运费用、提供备用车或者交通费用补偿的情况、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者盖章等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一份。
消费者因遗失修理记录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阅或者复印修理记录,修理者应当提供便利。
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十八条 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
16. 4s店修理原厂配件承诺书有什么用?
4S店修理原厂配件承诺书是指在汽车维修和保养过程中,4S店向车主提供的一个文件或合同,承诺使用原厂配件进行修理和更换。这个承诺书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质量:承诺书明确了4S店将使用原厂配件进行维修和更换,而不是使用非原厂或副厂配件。原厂配件通常具有与汽车制造商相同的质量和规格,能够保证修理的质量和可靠性。
2. 维护车辆价值: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持车辆的原始状态和价值。对于一些高档或特殊车型,使用原厂配件可以确保车辆的完整性和原始配置,避免因为使用非原厂配件而影响车辆的价值。
3. 保修服务:如果车辆仍在保修期内,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持车辆的保修有效性。一些汽车制造商要求在维修期间使用原厂配件才能享受保修服务。
4. 安全性和可靠性:原厂配件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认证,符合汽车制造商的标准和要求。使用原厂配件可以保证修理和更换部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故障和事故的风险。
请注意,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可能因不同的4S店和汽车品牌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收到了一份承诺书,请仔细阅读并确保清楚其中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咨询相关的4S店工作人员。
17. 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旬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含乡镇),由县财政局授权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定点采购。具体范围包括:全县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接受财政定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维修。
第三条 县政府采购中心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择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定点期限为一年一定。
第四条 定点维修程序。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旬阳县财政局公布的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中自行选择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具体维修时,必须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一式四联),列明具体维修项目,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 。由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申报单位所选定点维修厂中标时承诺的维修费用计算办法及优惠率据实计算并在维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所需费用,经单位签字确认后,向定点维修厂出具《维修单》,定点维修厂凭此单维修。
第五条 维修费用结算。公务车辆维修完毕,由定点维修厂通知维修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维修单位在《维修单》上签署验收意见。维修单位与定点维修厂具体结算时,应将资金转达入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资金专户。由维修单位签署“验收合格,同意付款”字样后的《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和原始发票复印件,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具体结算事宜。
第六条 入账核销。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定点维修期间发生的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必须凭县政府采中心印制的《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和原始发票方能入账核销。否则县乡会计核算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一 律不予报销入账。
第七条 县财政局每年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发现未按本办法执行、未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私自维修的,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县财政局将在当年或下年度预算中扣减与之相等的资金。
第八条 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台账。详细登记各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年度内具体维修项目、费用及维修次数。对在责任保障期限内和车辆质量保障里程内发生的重复维修项目,应加强监督,严格控制。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在非定点维修厂维修的,须报县财政局审批备案。
18. 2022年汽车新三包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生产者。
第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或者减轻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义务和三包责任。
鼓励经营者作出严于本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三包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五条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
第六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具体技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
第二章 经营者义务
第七条 生产者生产的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质量要求。未经检验合格,不得出厂销售。
第八条 生产者应当为家用汽车产品配备中文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证明、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随车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还应当附随车物品清单。
第九条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
(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三)销售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交付车辆的日期;
(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
(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生产者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和退换车信息等,但生产者已经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的信息除外。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备案。
第十一条 生产者应当积极配合销售者、修理者履行其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规定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
第十二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的随车文件。
第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履行下列规定:
(一)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
(二)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以及购车发票;
(三)按照随车物品清单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附件等物品;
(四)对照随车文件,告知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
第十四条 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可以向销售者申请补办。销售者应当及时免费补办。
第十五条 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因质量问题不能安全行驶的,修理者应当提供免费修理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必要的车辆拖运费用。
第十六条 包修期内修理者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并且其质量不得低于原车配置的零部件质量。
第十七条 修理者应当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修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6年。
修理记录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消费者质量问题陈述、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及工时费、车辆拖运费用、提供备用车或者交通费用补偿的情况、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者盖章等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一份。
消费者因遗失修理记录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阅或者复印修理记录,修理者应当提供便利。
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十八条 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
19. 2022年汽车新三包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生产者。
第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或者减轻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义务和三包责任。
鼓励经营者作出严于本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三包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五条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
第六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具体技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
第二章 经营者义务
第七条 生产者生产的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质量要求。未经检验合格,不得出厂销售。
第八条 生产者应当为家用汽车产品配备中文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证明、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随车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还应当附随车物品清单。
第九条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
(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三)销售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交付车辆的日期;
(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
(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生产者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和退换车信息等,但生产者已经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的信息除外。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备案。
第十一条 生产者应当积极配合销售者、修理者履行其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规定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
第十二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的随车文件。
第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履行下列规定:
(一)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
(二)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以及购车发票;
(三)按照随车物品清单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附件等物品;
(四)对照随车文件,告知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
第十四条 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可以向销售者申请补办。销售者应当及时免费补办。
第十五条 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因质量问题不能安全行驶的,修理者应当提供免费修理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必要的车辆拖运费用。
第十六条 包修期内修理者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并且其质量不得低于原车配置的零部件质量。
第十七条 修理者应当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修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6年。
修理记录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消费者质量问题陈述、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及工时费、车辆拖运费用、提供备用车或者交通费用补偿的情况、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者盖章等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一份。
消费者因遗失修理记录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阅或者复印修理记录,修理者应当提供便利。
第三章 三包责任
第十八条 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
20. 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旬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含乡镇),由县财政局授权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定点采购。具体范围包括:全县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接受财政定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维修。
第三条 县政府采购中心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择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定点期限为一年一定。
第四条 定点维修程序。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旬阳县财政局公布的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中自行选择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具体维修时,必须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一式四联),列明具体维修项目,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 。由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申报单位所选定点维修厂中标时承诺的维修费用计算办法及优惠率据实计算并在维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所需费用,经单位签字确认后,向定点维修厂出具《维修单》,定点维修厂凭此单维修。
第五条 维修费用结算。公务车辆维修完毕,由定点维修厂通知维修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维修单位在《维修单》上签署验收意见。维修单位与定点维修厂具体结算时,应将资金转达入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资金专户。由维修单位签署“验收合格,同意付款”字样后的《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和原始发票复印件,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具体结算事宜。
第六条 入账核销。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定点维修期间发生的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必须凭县政府采中心印制的《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单》和原始发票方能入账核销。否则县乡会计核算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一 律不予报销入账。
第七条 县财政局每年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发现未按本办法执行、未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私自维修的,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县财政局将在当年或下年度预算中扣减与之相等的资金。
第八条 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台账。详细登记各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年度内具体维修项目、费用及维修次数。对在责任保障期限内和车辆质量保障里程内发生的重复维修项目,应加强监督,严格控制。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在非定点维修厂维修的,须报县财政局审批备案。
21. 零跑c01三电终身质保详解?
零跑C01是一款新能源汽车,三电指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零跑C01提供三电终身质保,具体内容如下:
电池终身质保:包括主动液冷电池包和热管理电池系统,终身质保范围内,若电池在正常使用下性能下降或出现质量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电机终身质保:电机部分的终身质保只适用于非人为损坏的电机问题,如电机故障等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电控终身质保:电控部分的终身质保也只适用于非人为损坏的电控问题,如电控故障等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需要注意的是,终身质保并不意味着零跑C01的三电永不损坏,而是针对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提供终身维修或更换服务。此外,终身质保仅适用于原车主,不可转移给其他人使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零跑C01的三电终身质保仅适用于特定车型和特定年限,具体细节请参考相关的保修条款和维修政策。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保养维护,避免因为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及时导致的损坏。
22. 零跑c01三电终身质保详解?
零跑C01是一款新能源汽车,三电指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零跑C01提供三电终身质保,具体内容如下:
电池终身质保:包括主动液冷电池包和热管理电池系统,终身质保范围内,若电池在正常使用下性能下降或出现质量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电机终身质保:电机部分的终身质保只适用于非人为损坏的电机问题,如电机故障等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电控终身质保:电控部分的终身质保也只适用于非人为损坏的电控问题,如电控故障等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需要注意的是,终身质保并不意味着零跑C01的三电永不损坏,而是针对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提供终身维修或更换服务。此外,终身质保仅适用于原车主,不可转移给其他人使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零跑C01的三电终身质保仅适用于特定车型和特定年限,具体细节请参考相关的保修条款和维修政策。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保养维护,避免因为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及时导致的损坏。
23. 零跑c01三电终身质保详解?
零跑C01是一款新能源汽车,三电指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零跑C01提供三电终身质保,具体内容如下:
电池终身质保:包括主动液冷电池包和热管理电池系统,终身质保范围内,若电池在正常使用下性能下降或出现质量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电机终身质保:电机部分的终身质保只适用于非人为损坏的电机问题,如电机故障等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电控终身质保:电控部分的终身质保也只适用于非人为损坏的电控问题,如电控故障等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需要注意的是,终身质保并不意味着零跑C01的三电永不损坏,而是针对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提供终身维修或更换服务。此外,终身质保仅适用于原车主,不可转移给其他人使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零跑C01的三电终身质保仅适用于特定车型和特定年限,具体细节请参考相关的保修条款和维修政策。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保养维护,避免因为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及时导致的损坏。
24. 零跑c01三电终身质保详解?
零跑C01是一款新能源汽车,三电指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零跑C01提供三电终身质保,具体内容如下:
电池终身质保:包括主动液冷电池包和热管理电池系统,终身质保范围内,若电池在正常使用下性能下降或出现质量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电机终身质保:电机部分的终身质保只适用于非人为损坏的电机问题,如电机故障等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电控终身质保:电控部分的终身质保也只适用于非人为损坏的电控问题,如电控故障等问题,可获得维修或更换。
需要注意的是,终身质保并不意味着零跑C01的三电永不损坏,而是针对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提供终身维修或更换服务。此外,终身质保仅适用于原车主,不可转移给其他人使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零跑C01的三电终身质保仅适用于特定车型和特定年限,具体细节请参考相关的保修条款和维修政策。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保养维护,避免因为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及时导致的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