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厂房怎样盘活?(盐城市政策如何扶持盘活闲置厂房?)
闲置厂房怎样盘活?
盘活闲置厂房建议:
1、绘制动态闲置厂房分布图。委托第三方市场化机构,通过实地走访、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工业厂房利用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厂房空置时间连续达到6个月、空置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认定标准,绘制闲置厂房分布图,明确闲置厂房分布和重点盘活区域。
2、鼓励企业自主盘活闲置厂房。制定出台工业企业盘活闲置厂房的支持政策,明确对外租赁、改造提升、建设孵化器、市场流转等四种处置方式,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比如:对租赁闲置厂房,将闲置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给予承租企业、“工改租”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对改建扩建厂房增加容积率的,给予固定资产补贴;将老旧厂房改造成孵化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给予装修和运营补贴。
3、建立闲置厂房租赁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发布闲置厂房供求信息,破解闲置厂房信息不对称,解决闲置厂房出租难、用房企业找房难问题。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和盘活意愿,将闲置厂房企业地理位置、联系人、联系方式、厂房层高、面积等信息进行整理,编制成可利用闲置厂房推荐书,对外发布;印发给所在地招商部门、社区中心,帮助企业招商盘活。
4、建立闲置厂房联合奖惩制度。针对产业(工业)园区部分闲置厂房违规租赁问题,建立住建、经贸、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通过规范租赁流程、加强政策宣讲、整治违法租赁等措施,疏堵结合,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利用闲置厂房。对改变厂房结构、改变使用用途、私搭乱建、存在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的企业进行联合整治。
盐城市政策如何扶持盘活闲置厂房?
积极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弹性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按法定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应当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
实施双合同配置方式。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全面实行 “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管委会与新出让工业用地受让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应明确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投产时间、销售收入、地均税收、违约责任、退出收回等条款,相关指标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受让人在工业用地成交后,持已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
积极推进土地供应新模式。开展“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供应模式试点和推广
盐城市政策如何扶持盘活闲置厂房?
积极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弹性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按法定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应当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
实施双合同配置方式。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全面实行 “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管委会与新出让工业用地受让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应明确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投产时间、销售收入、地均税收、违约责任、退出收回等条款,相关指标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受让人在工业用地成交后,持已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
积极推进土地供应新模式。开展“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供应模式试点和推广
盘活经济的思路?
回答如下:1. 促进创新: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创新,推动科技、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涌现,以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
2. 加强产业链协同:政府可以加强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配套、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效益最大化,提高整个经济的竞争力。
3. 大力发展服务业:政府可以大力发展服务业,包括金融、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增长的转型升级。
4. 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负担,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加入经济建设。
5. 拓展国际市场:政府可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投资和合作,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盐城市政策如何扶持盘活闲置厂房?
积极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弹性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按法定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应当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
实施双合同配置方式。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全面实行 “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管委会与新出让工业用地受让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应明确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投产时间、销售收入、地均税收、违约责任、退出收回等条款,相关指标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受让人在工业用地成交后,持已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
积极推进土地供应新模式。开展“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供应模式试点和推广
盐城市政策如何扶持盘活闲置厂房?
积极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弹性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按法定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应当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
实施双合同配置方式。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全面实行 “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管委会与新出让工业用地受让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应明确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投产时间、销售收入、地均税收、违约责任、退出收回等条款,相关指标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受让人在工业用地成交后,持已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
积极推进土地供应新模式。开展“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供应模式试点和推广
盘活经济的思路?
回答如下:1. 促进创新: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创新,推动科技、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涌现,以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
2. 加强产业链协同:政府可以加强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配套、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效益最大化,提高整个经济的竞争力。
3. 大力发展服务业:政府可以大力发展服务业,包括金融、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增长的转型升级。
4. 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负担,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加入经济建设。
5. 拓展国际市场:政府可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投资和合作,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闲置厂房怎样盘活?
盘活闲置厂房建议:
1、绘制动态闲置厂房分布图。委托第三方市场化机构,通过实地走访、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工业厂房利用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厂房空置时间连续达到6个月、空置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认定标准,绘制闲置厂房分布图,明确闲置厂房分布和重点盘活区域。
2、鼓励企业自主盘活闲置厂房。制定出台工业企业盘活闲置厂房的支持政策,明确对外租赁、改造提升、建设孵化器、市场流转等四种处置方式,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比如:对租赁闲置厂房,将闲置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给予承租企业、“工改租”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对改建扩建厂房增加容积率的,给予固定资产补贴;将老旧厂房改造成孵化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给予装修和运营补贴。
3、建立闲置厂房租赁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发布闲置厂房供求信息,破解闲置厂房信息不对称,解决闲置厂房出租难、用房企业找房难问题。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和盘活意愿,将闲置厂房企业地理位置、联系人、联系方式、厂房层高、面积等信息进行整理,编制成可利用闲置厂房推荐书,对外发布;印发给所在地招商部门、社区中心,帮助企业招商盘活。
4、建立闲置厂房联合奖惩制度。针对产业(工业)园区部分闲置厂房违规租赁问题,建立住建、经贸、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通过规范租赁流程、加强政策宣讲、整治违法租赁等措施,疏堵结合,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利用闲置厂房。对改变厂房结构、改变使用用途、私搭乱建、存在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的企业进行联合整治。
盐城市政策如何扶持盘活闲置厂房?
积极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弹性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按法定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应当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
实施双合同配置方式。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全面实行 “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管委会与新出让工业用地受让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应明确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投产时间、销售收入、地均税收、违约责任、退出收回等条款,相关指标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受让人在工业用地成交后,持已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
积极推进土地供应新模式。开展“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供应模式试点和推广
盘活经济的思路?
回答如下:1. 促进创新: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创新,推动科技、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涌现,以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
2. 加强产业链协同:政府可以加强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配套、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效益最大化,提高整个经济的竞争力。
3. 大力发展服务业:政府可以大力发展服务业,包括金融、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增长的转型升级。
4. 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负担,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加入经济建设。
5. 拓展国际市场:政府可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投资和合作,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盘活经济的思路?
回答如下:1. 促进创新: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创新,推动科技、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涌现,以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
2. 加强产业链协同:政府可以加强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配套、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效益最大化,提高整个经济的竞争力。
3. 大力发展服务业:政府可以大力发展服务业,包括金融、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增长的转型升级。
4. 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负担,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加入经济建设。
5. 拓展国际市场:政府可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投资和合作,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闲置厂房怎样盘活?
盘活闲置厂房建议:
1、绘制动态闲置厂房分布图。委托第三方市场化机构,通过实地走访、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工业厂房利用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厂房空置时间连续达到6个月、空置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认定标准,绘制闲置厂房分布图,明确闲置厂房分布和重点盘活区域。
2、鼓励企业自主盘活闲置厂房。制定出台工业企业盘活闲置厂房的支持政策,明确对外租赁、改造提升、建设孵化器、市场流转等四种处置方式,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比如:对租赁闲置厂房,将闲置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给予承租企业、“工改租”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对改建扩建厂房增加容积率的,给予固定资产补贴;将老旧厂房改造成孵化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给予装修和运营补贴。
3、建立闲置厂房租赁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发布闲置厂房供求信息,破解闲置厂房信息不对称,解决闲置厂房出租难、用房企业找房难问题。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和盘活意愿,将闲置厂房企业地理位置、联系人、联系方式、厂房层高、面积等信息进行整理,编制成可利用闲置厂房推荐书,对外发布;印发给所在地招商部门、社区中心,帮助企业招商盘活。
4、建立闲置厂房联合奖惩制度。针对产业(工业)园区部分闲置厂房违规租赁问题,建立住建、经贸、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通过规范租赁流程、加强政策宣讲、整治违法租赁等措施,疏堵结合,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利用闲置厂房。对改变厂房结构、改变使用用途、私搭乱建、存在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的企业进行联合整治。
盐城市政策如何扶持盘活闲置厂房?
积极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弹性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按法定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应当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
实施双合同配置方式。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全面实行 “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管委会与新出让工业用地受让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应明确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投产时间、销售收入、地均税收、违约责任、退出收回等条款,相关指标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受让人在工业用地成交后,持已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
积极推进土地供应新模式。开展“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供应模式试点和推广
盘活经济的思路?
回答如下:1. 促进创新: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创新,推动科技、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涌现,以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
2. 加强产业链协同:政府可以加强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配套、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效益最大化,提高整个经济的竞争力。
3. 大力发展服务业:政府可以大力发展服务业,包括金融、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增长的转型升级。
4. 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负担,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加入经济建设。
5. 拓展国际市场:政府可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投资和合作,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闲置厂房怎样盘活?
盘活闲置厂房建议:
1、绘制动态闲置厂房分布图。委托第三方市场化机构,通过实地走访、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工业厂房利用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厂房空置时间连续达到6个月、空置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认定标准,绘制闲置厂房分布图,明确闲置厂房分布和重点盘活区域。
2、鼓励企业自主盘活闲置厂房。制定出台工业企业盘活闲置厂房的支持政策,明确对外租赁、改造提升、建设孵化器、市场流转等四种处置方式,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比如:对租赁闲置厂房,将闲置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给予承租企业、“工改租”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对改建扩建厂房增加容积率的,给予固定资产补贴;将老旧厂房改造成孵化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给予装修和运营补贴。
3、建立闲置厂房租赁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发布闲置厂房供求信息,破解闲置厂房信息不对称,解决闲置厂房出租难、用房企业找房难问题。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和盘活意愿,将闲置厂房企业地理位置、联系人、联系方式、厂房层高、面积等信息进行整理,编制成可利用闲置厂房推荐书,对外发布;印发给所在地招商部门、社区中心,帮助企业招商盘活。
4、建立闲置厂房联合奖惩制度。针对产业(工业)园区部分闲置厂房违规租赁问题,建立住建、经贸、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通过规范租赁流程、加强政策宣讲、整治违法租赁等措施,疏堵结合,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利用闲置厂房。对改变厂房结构、改变使用用途、私搭乱建、存在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的企业进行联合整治。
闲置厂房怎样盘活?
盘活闲置厂房建议:
1、绘制动态闲置厂房分布图。委托第三方市场化机构,通过实地走访、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工业厂房利用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厂房空置时间连续达到6个月、空置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认定标准,绘制闲置厂房分布图,明确闲置厂房分布和重点盘活区域。
2、鼓励企业自主盘活闲置厂房。制定出台工业企业盘活闲置厂房的支持政策,明确对外租赁、改造提升、建设孵化器、市场流转等四种处置方式,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比如:对租赁闲置厂房,将闲置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给予承租企业、“工改租”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对改建扩建厂房增加容积率的,给予固定资产补贴;将老旧厂房改造成孵化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给予装修和运营补贴。
3、建立闲置厂房租赁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发布闲置厂房供求信息,破解闲置厂房信息不对称,解决闲置厂房出租难、用房企业找房难问题。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和盘活意愿,将闲置厂房企业地理位置、联系人、联系方式、厂房层高、面积等信息进行整理,编制成可利用闲置厂房推荐书,对外发布;印发给所在地招商部门、社区中心,帮助企业招商盘活。
4、建立闲置厂房联合奖惩制度。针对产业(工业)园区部分闲置厂房违规租赁问题,建立住建、经贸、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通过规范租赁流程、加强政策宣讲、整治违法租赁等措施,疏堵结合,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利用闲置厂房。对改变厂房结构、改变使用用途、私搭乱建、存在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的企业进行联合整治。
闲置厂房怎样盘活?
盘活闲置厂房建议:
1、绘制动态闲置厂房分布图。委托第三方市场化机构,通过实地走访、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工业厂房利用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厂房空置时间连续达到6个月、空置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认定标准,绘制闲置厂房分布图,明确闲置厂房分布和重点盘活区域。
2、鼓励企业自主盘活闲置厂房。制定出台工业企业盘活闲置厂房的支持政策,明确对外租赁、改造提升、建设孵化器、市场流转等四种处置方式,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比如:对租赁闲置厂房,将闲置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给予承租企业、“工改租”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对改建扩建厂房增加容积率的,给予固定资产补贴;将老旧厂房改造成孵化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给予装修和运营补贴。
3、建立闲置厂房租赁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发布闲置厂房供求信息,破解闲置厂房信息不对称,解决闲置厂房出租难、用房企业找房难问题。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和盘活意愿,将闲置厂房企业地理位置、联系人、联系方式、厂房层高、面积等信息进行整理,编制成可利用闲置厂房推荐书,对外发布;印发给所在地招商部门、社区中心,帮助企业招商盘活。
4、建立闲置厂房联合奖惩制度。针对产业(工业)园区部分闲置厂房违规租赁问题,建立住建、经贸、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通过规范租赁流程、加强政策宣讲、整治违法租赁等措施,疏堵结合,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利用闲置厂房。对改变厂房结构、改变使用用途、私搭乱建、存在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的企业进行联合整治。
盘活经济的思路?
回答如下:1. 促进创新: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创新,推动科技、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涌现,以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
2. 加强产业链协同:政府可以加强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配套、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效益最大化,提高整个经济的竞争力。
3. 大力发展服务业:政府可以大力发展服务业,包括金融、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增长的转型升级。
4. 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负担,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加入经济建设。
5. 拓展国际市场:政府可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投资和合作,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盐城市政策如何扶持盘活闲置厂房?
积极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弹性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按法定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应当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
实施双合同配置方式。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全面实行 “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管委会与新出让工业用地受让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应明确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投产时间、销售收入、地均税收、违约责任、退出收回等条款,相关指标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受让人在工业用地成交后,持已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
积极推进土地供应新模式。开展“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供应模式试点和推广
盘活经济的思路?
回答如下:1. 促进创新: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创新,推动科技、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涌现,以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
2. 加强产业链协同:政府可以加强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配套、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效益最大化,提高整个经济的竞争力。
3. 大力发展服务业:政府可以大力发展服务业,包括金融、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增长的转型升级。
4. 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负担,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加入经济建设。
5. 拓展国际市场:政府可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投资和合作,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盐城市政策如何扶持盘活闲置厂房?
积极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弹性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按法定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应当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
实施双合同配置方式。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全面实行 “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管委会与新出让工业用地受让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应明确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投产时间、销售收入、地均税收、违约责任、退出收回等条款,相关指标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受让人在工业用地成交后,持已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
积极推进土地供应新模式。开展“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 供应模式试点和推广
闲置厂房怎样盘活?
盘活闲置厂房建议:
1、绘制动态闲置厂房分布图。委托第三方市场化机构,通过实地走访、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工业厂房利用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厂房空置时间连续达到6个月、空置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认定标准,绘制闲置厂房分布图,明确闲置厂房分布和重点盘活区域。
2、鼓励企业自主盘活闲置厂房。制定出台工业企业盘活闲置厂房的支持政策,明确对外租赁、改造提升、建设孵化器、市场流转等四种处置方式,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比如:对租赁闲置厂房,将闲置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给予承租企业、“工改租”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对改建扩建厂房增加容积率的,给予固定资产补贴;将老旧厂房改造成孵化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给予装修和运营补贴。
3、建立闲置厂房租赁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发布闲置厂房供求信息,破解闲置厂房信息不对称,解决闲置厂房出租难、用房企业找房难问题。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和盘活意愿,将闲置厂房企业地理位置、联系人、联系方式、厂房层高、面积等信息进行整理,编制成可利用闲置厂房推荐书,对外发布;印发给所在地招商部门、社区中心,帮助企业招商盘活。
4、建立闲置厂房联合奖惩制度。针对产业(工业)园区部分闲置厂房违规租赁问题,建立住建、经贸、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通过规范租赁流程、加强政策宣讲、整治违法租赁等措施,疏堵结合,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利用闲置厂房。对改变厂房结构、改变使用用途、私搭乱建、存在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的企业进行联合整治。
盘活经济的思路?
回答如下:1. 促进创新: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创新,推动科技、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涌现,以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
2. 加强产业链协同:政府可以加强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配套、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效益最大化,提高整个经济的竞争力。
3. 大力发展服务业:政府可以大力发展服务业,包括金融、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增长的转型升级。
4. 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负担,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加入经济建设。
5. 拓展国际市场:政府可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投资和合作,提高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闲置厂房怎样盘活?
盘活闲置厂房建议:
1、绘制动态闲置厂房分布图。委托第三方市场化机构,通过实地走访、大数据、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工业厂房利用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厂房空置时间连续达到6个月、空置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认定标准,绘制闲置厂房分布图,明确闲置厂房分布和重点盘活区域。
2、鼓励企业自主盘活闲置厂房。制定出台工业企业盘活闲置厂房的支持政策,明确对外租赁、改造提升、建设孵化器、市场流转等四种处置方式,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比如:对租赁闲置厂房,将闲置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给予承租企业、“工改租”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对改建扩建厂房增加容积率的,给予固定资产补贴;将老旧厂房改造成孵化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给予装修和运营补贴。
3、建立闲置厂房租赁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发布闲置厂房供求信息,破解闲置厂房信息不对称,解决闲置厂房出租难、用房企业找房难问题。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和盘活意愿,将闲置厂房企业地理位置、联系人、联系方式、厂房层高、面积等信息进行整理,编制成可利用闲置厂房推荐书,对外发布;印发给所在地招商部门、社区中心,帮助企业招商盘活。
4、建立闲置厂房联合奖惩制度。针对产业(工业)园区部分闲置厂房违规租赁问题,建立住建、经贸、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通过规范租赁流程、加强政策宣讲、整治违法租赁等措施,疏堵结合,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利用闲置厂房。对改变厂房结构、改变使用用途、私搭乱建、存在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的企业进行联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