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碳排放管理(碳排放管理国家标准?)
1. 碳排放管理国家标准?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近年各国碳排放涉及到技术管理、经济管理、技术管理、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建筑物理、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综合、核设施的辐射安全、供应与使用关系、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污染物排放综合、放射性物质与放射强度分析测试方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每个地方不一样,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年各国碳排放的标准
DB31/T 1139-2019 燃煤发电企业碳排放指标
DB31/T 1140-2019 工业气体碳排放指标
DB31/T 1144-2019 乙烯产品碳排放指标
2. 什么是碳排放管理体系的基本概念?
碳排放管理:用于建立组织碳排放方针、碳排放目标、过程和程序以实现组织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的持续改进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的集合。 碳排放管理体系总要求 组织应:
a)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补充编制和完善必要的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体系建立后应确保日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有效运行,并不断完善与体系相关的文件;
b)界定碳排放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并在有关文件中明确;
c)策划并确定可行的方法,以满足本文件的各项要求,持续改进碳排放绩效和碳排放管理体系。
3. 企业减少碳排放最有效的方法?
建设、完善与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是节能减碳的重要手段,是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借鉴成熟管理模式,将过程分析方法、系统工程原理和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管理理念引入企业(单位)能源和碳排放管理。
建立覆盖能源利用和碳排放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对促进各单位构建节能减碳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 碳排放管理国家标准?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近年各国碳排放涉及到技术管理、经济管理、技术管理、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建筑物理、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综合、核设施的辐射安全、供应与使用关系、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污染物排放综合、放射性物质与放射强度分析测试方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每个地方不一样,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年各国碳排放的标准
DB31/T 1139-2019 燃煤发电企业碳排放指标
DB31/T 1140-2019 工业气体碳排放指标
DB31/T 1144-2019 乙烯产品碳排放指标
5. 企业的碳排放配额?
以天津为例
一、配额总量
根据2021年天津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要求和经济增长预期,确定我市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为0.75亿吨,其中政府预留配额比例为6%。
二、配额分配方法
2021年度纳入企业配额分配采用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
(一)历史强度法
建材、造纸行业企业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计算公式为:
企业配额=2021年产品产量×基准年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控排系数
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基准年为2019年和2020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较大的年份,控排系数为0.98。
(二)历史排放法
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航空、有色、矿山、食品饮料、医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制造、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企业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计算公式为:
企业配额=基准年的碳排放量×控排系数
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基准年为2019年和2020年碳排放量较大的年份,控排系数为0.98。
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的企业,若基准年生产不足6个月,履约年正常生产,可申请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
三、配额发放
企业2021年度配额分两次发放。第一批次配额按照纳入企业2020年度履约排放量的50%确定。第二批次配额待2021年度碳核查工作结束后,根据碳核查结果,综合考虑第一批次配额发放量等,多退少补进行核发。
四、配额清缴
(一)为降低纳入企业因配额缺口较大所面临的履约负担,在配额清缴工作中设定配额履约缺口上限,其值为纳入企业2021年度履约排放量的20%,即当纳入企业配额缺口量占其履约排放量比例超过20%时,其配额清缴义务最高为其获得的免费配额量加20%的履约排放量。
(二)纳入企业因启用新增生产设施产生的碳排放量,不计入当年的履约排放量,也不发放配额。待新增生产设施投产运行一个完整自然年后,于下一年度发放配额并按要求履约。新增生产设施是指纳入企业2021年1月1日后正式投产运行,已生产出合格产品并具备独立计量核算及统计条件的设施。
(三)利用抵销机制,根据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有关规定执行,且引入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至少50%来自京津冀地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履约期内转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纳入企业,执行全国碳市场相关规定,不再承担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义务,对其获得的2021年度天津碳市场配额予以收回。
(二)已退出我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其登记注册系统账户自动转为非纳入企业账户,账户变更后剩余配额可继续使用。
(三)纳入配额管理的企业应提高碳排放管理能力,积极完成碳市场建设的各项工作。
6. 碳排放管理国家标准?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近年各国碳排放涉及到技术管理、经济管理、技术管理、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建筑物理、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综合、核设施的辐射安全、供应与使用关系、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污染物排放综合、放射性物质与放射强度分析测试方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每个地方不一样,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年各国碳排放的标准
DB31/T 1139-2019 燃煤发电企业碳排放指标
DB31/T 1140-2019 工业气体碳排放指标
DB31/T 1144-2019 乙烯产品碳排放指标
7. 碳排放管理员和能源管理师区别?
碳排放管理员和能源管理师是在环境可持发展领域中两个不同的职业角色,它们具有不同的职责和关注点。
1. 碳排放管理员:碳排放管理员是负责监测、管理和减少组织或企业的碳排放量的专业人员。他们专注于衡量和管理碳排放,采取措施来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碳排放管理员通常会收集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碳减排策略,帮助组织实现减排目标和遵守相关的环境法规。
2. 能源管理师:能源管理师是专门负责能源管理和提高能源效率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职责是识别和评估能源消耗,提出和推动改进措施,以减少能源浪费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师可以通过改进设备、工艺和操作,开发和实施能源管理计划,以及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等方式来推动组织的能源节约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总体而言,碳排放管理员更专注于监测和管理碳排放及其他温室气体的减排工作;而能源管理师则更注重于整体的能源管理和提高能源效率的工作。两者的目标都是为了降低碳排放和能源消耗,实现更环保和可持续的发展。
8. 碳排放管理师报考条件和时间?
碳排放管理师考试时间在每年的2、5、8、11月份第三个周六日考试,具体时间机构通知为准,报名时间预计在考前一个月左右。
碳排放管理师的报考条件
1、初级碳排放管理师
(1)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中级碳排放管理师
(1)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环境工程与科学、能源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或取得非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取得碳排放管理师初级证书,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一年。
9. 碳排放管理培训主持词?
来各位领导们,各位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碳排放管理培训,我非常荣幸能够主持这次碳排放管理培训,希望大家在此次碳排放管理培训让能够有更好收获,这对我们在做好碳排放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望各位同志们有更好的成绩,预祝本次培训圆满成功
10. 什么是碳排放管理体系的基本概念?
碳排放管理:用于建立组织碳排放方针、碳排放目标、过程和程序以实现组织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的持续改进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的集合。 碳排放管理体系总要求 组织应:
a)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补充编制和完善必要的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体系建立后应确保日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有效运行,并不断完善与体系相关的文件;
b)界定碳排放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并在有关文件中明确;
c)策划并确定可行的方法,以满足本文件的各项要求,持续改进碳排放绩效和碳排放管理体系。
11. 什么是碳排放管理体系的基本概念?
碳排放管理:用于建立组织碳排放方针、碳排放目标、过程和程序以实现组织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的持续改进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的集合。 碳排放管理体系总要求 组织应:
a)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补充编制和完善必要的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体系建立后应确保日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有效运行,并不断完善与体系相关的文件;
b)界定碳排放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并在有关文件中明确;
c)策划并确定可行的方法,以满足本文件的各项要求,持续改进碳排放绩效和碳排放管理体系。
12. 碳排放管理师报考条件和时间?
碳排放管理师考试时间在每年的2、5、8、11月份第三个周六日考试,具体时间机构通知为准,报名时间预计在考前一个月左右。
碳排放管理师的报考条件
1、初级碳排放管理师
(1)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中级碳排放管理师
(1)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环境工程与科学、能源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或取得非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取得碳排放管理师初级证书,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一年。
13. 碳排放管理员和能源管理师区别?
碳排放管理员和能源管理师是在环境可持发展领域中两个不同的职业角色,它们具有不同的职责和关注点。
1. 碳排放管理员:碳排放管理员是负责监测、管理和减少组织或企业的碳排放量的专业人员。他们专注于衡量和管理碳排放,采取措施来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碳排放管理员通常会收集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碳减排策略,帮助组织实现减排目标和遵守相关的环境法规。
2. 能源管理师:能源管理师是专门负责能源管理和提高能源效率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职责是识别和评估能源消耗,提出和推动改进措施,以减少能源浪费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师可以通过改进设备、工艺和操作,开发和实施能源管理计划,以及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等方式来推动组织的能源节约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总体而言,碳排放管理员更专注于监测和管理碳排放及其他温室气体的减排工作;而能源管理师则更注重于整体的能源管理和提高能源效率的工作。两者的目标都是为了降低碳排放和能源消耗,实现更环保和可持续的发展。
14. 碳排放管理师报考条件和时间?
碳排放管理师考试时间在每年的2、5、8、11月份第三个周六日考试,具体时间机构通知为准,报名时间预计在考前一个月左右。
碳排放管理师的报考条件
1、初级碳排放管理师
(1)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中级碳排放管理师
(1)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环境工程与科学、能源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或取得非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取得碳排放管理师初级证书,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一年。
15. 碳排放管理培训主持词?
来各位领导们,各位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碳排放管理培训,我非常荣幸能够主持这次碳排放管理培训,希望大家在此次碳排放管理培训让能够有更好收获,这对我们在做好碳排放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望各位同志们有更好的成绩,预祝本次培训圆满成功
16. 碳排放管理员和能源管理师区别?
碳排放管理员和能源管理师是在环境可持发展领域中两个不同的职业角色,它们具有不同的职责和关注点。
1. 碳排放管理员:碳排放管理员是负责监测、管理和减少组织或企业的碳排放量的专业人员。他们专注于衡量和管理碳排放,采取措施来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碳排放管理员通常会收集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碳减排策略,帮助组织实现减排目标和遵守相关的环境法规。
2. 能源管理师:能源管理师是专门负责能源管理和提高能源效率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职责是识别和评估能源消耗,提出和推动改进措施,以减少能源浪费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师可以通过改进设备、工艺和操作,开发和实施能源管理计划,以及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等方式来推动组织的能源节约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总体而言,碳排放管理员更专注于监测和管理碳排放及其他温室气体的减排工作;而能源管理师则更注重于整体的能源管理和提高能源效率的工作。两者的目标都是为了降低碳排放和能源消耗,实现更环保和可持续的发展。
17. 企业的碳排放配额?
以天津为例
一、配额总量
根据2021年天津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要求和经济增长预期,确定我市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为0.75亿吨,其中政府预留配额比例为6%。
二、配额分配方法
2021年度纳入企业配额分配采用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
(一)历史强度法
建材、造纸行业企业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计算公式为:
企业配额=2021年产品产量×基准年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控排系数
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基准年为2019年和2020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较大的年份,控排系数为0.98。
(二)历史排放法
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航空、有色、矿山、食品饮料、医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制造、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企业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计算公式为:
企业配额=基准年的碳排放量×控排系数
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基准年为2019年和2020年碳排放量较大的年份,控排系数为0.98。
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的企业,若基准年生产不足6个月,履约年正常生产,可申请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
三、配额发放
企业2021年度配额分两次发放。第一批次配额按照纳入企业2020年度履约排放量的50%确定。第二批次配额待2021年度碳核查工作结束后,根据碳核查结果,综合考虑第一批次配额发放量等,多退少补进行核发。
四、配额清缴
(一)为降低纳入企业因配额缺口较大所面临的履约负担,在配额清缴工作中设定配额履约缺口上限,其值为纳入企业2021年度履约排放量的20%,即当纳入企业配额缺口量占其履约排放量比例超过20%时,其配额清缴义务最高为其获得的免费配额量加20%的履约排放量。
(二)纳入企业因启用新增生产设施产生的碳排放量,不计入当年的履约排放量,也不发放配额。待新增生产设施投产运行一个完整自然年后,于下一年度发放配额并按要求履约。新增生产设施是指纳入企业2021年1月1日后正式投产运行,已生产出合格产品并具备独立计量核算及统计条件的设施。
(三)利用抵销机制,根据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有关规定执行,且引入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至少50%来自京津冀地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履约期内转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纳入企业,执行全国碳市场相关规定,不再承担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义务,对其获得的2021年度天津碳市场配额予以收回。
(二)已退出我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其登记注册系统账户自动转为非纳入企业账户,账户变更后剩余配额可继续使用。
(三)纳入配额管理的企业应提高碳排放管理能力,积极完成碳市场建设的各项工作。
18. 碳排放管理培训主持词?
来各位领导们,各位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碳排放管理培训,我非常荣幸能够主持这次碳排放管理培训,希望大家在此次碳排放管理培训让能够有更好收获,这对我们在做好碳排放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望各位同志们有更好的成绩,预祝本次培训圆满成功
19. 企业减少碳排放最有效的方法?
建设、完善与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是节能减碳的重要手段,是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借鉴成熟管理模式,将过程分析方法、系统工程原理和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管理理念引入企业(单位)能源和碳排放管理。
建立覆盖能源利用和碳排放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对促进各单位构建节能减碳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 企业的碳排放配额?
以天津为例
一、配额总量
根据2021年天津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要求和经济增长预期,确定我市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为0.75亿吨,其中政府预留配额比例为6%。
二、配额分配方法
2021年度纳入企业配额分配采用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
(一)历史强度法
建材、造纸行业企业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计算公式为:
企业配额=2021年产品产量×基准年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控排系数
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基准年为2019年和2020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较大的年份,控排系数为0.98。
(二)历史排放法
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航空、有色、矿山、食品饮料、医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制造、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企业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计算公式为:
企业配额=基准年的碳排放量×控排系数
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基准年为2019年和2020年碳排放量较大的年份,控排系数为0.98。
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的企业,若基准年生产不足6个月,履约年正常生产,可申请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
三、配额发放
企业2021年度配额分两次发放。第一批次配额按照纳入企业2020年度履约排放量的50%确定。第二批次配额待2021年度碳核查工作结束后,根据碳核查结果,综合考虑第一批次配额发放量等,多退少补进行核发。
四、配额清缴
(一)为降低纳入企业因配额缺口较大所面临的履约负担,在配额清缴工作中设定配额履约缺口上限,其值为纳入企业2021年度履约排放量的20%,即当纳入企业配额缺口量占其履约排放量比例超过20%时,其配额清缴义务最高为其获得的免费配额量加20%的履约排放量。
(二)纳入企业因启用新增生产设施产生的碳排放量,不计入当年的履约排放量,也不发放配额。待新增生产设施投产运行一个完整自然年后,于下一年度发放配额并按要求履约。新增生产设施是指纳入企业2021年1月1日后正式投产运行,已生产出合格产品并具备独立计量核算及统计条件的设施。
(三)利用抵销机制,根据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有关规定执行,且引入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至少50%来自京津冀地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履约期内转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纳入企业,执行全国碳市场相关规定,不再承担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义务,对其获得的2021年度天津碳市场配额予以收回。
(二)已退出我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其登记注册系统账户自动转为非纳入企业账户,账户变更后剩余配额可继续使用。
(三)纳入配额管理的企业应提高碳排放管理能力,积极完成碳市场建设的各项工作。
21. 企业减少碳排放最有效的方法?
建设、完善与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是节能减碳的重要手段,是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借鉴成熟管理模式,将过程分析方法、系统工程原理和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管理理念引入企业(单位)能源和碳排放管理。
建立覆盖能源利用和碳排放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对促进各单位构建节能减碳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2. 碳排放管理培训主持词?
来各位领导们,各位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碳排放管理培训,我非常荣幸能够主持这次碳排放管理培训,希望大家在此次碳排放管理培训让能够有更好收获,这对我们在做好碳排放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望各位同志们有更好的成绩,预祝本次培训圆满成功
23. 碳排放管理师报考条件和时间?
碳排放管理师考试时间在每年的2、5、8、11月份第三个周六日考试,具体时间机构通知为准,报名时间预计在考前一个月左右。
碳排放管理师的报考条件
1、初级碳排放管理师
(1)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中级碳排放管理师
(1)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具有环境工程与科学、能源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或取得非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年及以上,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取得碳排放管理师初级证书,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一年。
24. 企业减少碳排放最有效的方法?
建设、完善与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是节能减碳的重要手段,是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借鉴成熟管理模式,将过程分析方法、系统工程原理和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管理理念引入企业(单位)能源和碳排放管理。
建立覆盖能源利用和碳排放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对促进各单位构建节能减碳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5. 什么是碳排放管理体系的基本概念?
碳排放管理:用于建立组织碳排放方针、碳排放目标、过程和程序以实现组织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的持续改进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的集合。 碳排放管理体系总要求 组织应:
a)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补充编制和完善必要的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体系建立后应确保日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有效运行,并不断完善与体系相关的文件;
b)界定碳排放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并在有关文件中明确;
c)策划并确定可行的方法,以满足本文件的各项要求,持续改进碳排放绩效和碳排放管理体系。
26. 企业的碳排放配额?
以天津为例
一、配额总量
根据2021年天津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要求和经济增长预期,确定我市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为0.75亿吨,其中政府预留配额比例为6%。
二、配额分配方法
2021年度纳入企业配额分配采用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
(一)历史强度法
建材、造纸行业企业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计算公式为:
企业配额=2021年产品产量×基准年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控排系数
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基准年为2019年和2020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较大的年份,控排系数为0.98。
(二)历史排放法
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航空、有色、矿山、食品饮料、医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制造、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企业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计算公式为:
企业配额=基准年的碳排放量×控排系数
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基准年为2019年和2020年碳排放量较大的年份,控排系数为0.98。
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的企业,若基准年生产不足6个月,履约年正常生产,可申请采用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
三、配额发放
企业2021年度配额分两次发放。第一批次配额按照纳入企业2020年度履约排放量的50%确定。第二批次配额待2021年度碳核查工作结束后,根据碳核查结果,综合考虑第一批次配额发放量等,多退少补进行核发。
四、配额清缴
(一)为降低纳入企业因配额缺口较大所面临的履约负担,在配额清缴工作中设定配额履约缺口上限,其值为纳入企业2021年度履约排放量的20%,即当纳入企业配额缺口量占其履约排放量比例超过20%时,其配额清缴义务最高为其获得的免费配额量加20%的履约排放量。
(二)纳入企业因启用新增生产设施产生的碳排放量,不计入当年的履约排放量,也不发放配额。待新增生产设施投产运行一个完整自然年后,于下一年度发放配额并按要求履约。新增生产设施是指纳入企业2021年1月1日后正式投产运行,已生产出合格产品并具备独立计量核算及统计条件的设施。
(三)利用抵销机制,根据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有关规定执行,且引入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至少50%来自京津冀地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履约期内转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纳入企业,执行全国碳市场相关规定,不再承担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义务,对其获得的2021年度天津碳市场配额予以收回。
(二)已退出我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其登记注册系统账户自动转为非纳入企业账户,账户变更后剩余配额可继续使用。
(三)纳入配额管理的企业应提高碳排放管理能力,积极完成碳市场建设的各项工作。
27. 碳排放管理国家标准?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近年各国碳排放涉及到技术管理、经济管理、技术管理、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建筑物理、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综合、核设施的辐射安全、供应与使用关系、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污染物排放综合、放射性物质与放射强度分析测试方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每个地方不一样,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年各国碳排放的标准
DB31/T 1139-2019 燃煤发电企业碳排放指标
DB31/T 1140-2019 工业气体碳排放指标
DB31/T 1144-2019 乙烯产品碳排放指标
28. 碳排放管理员和能源管理师区别?
碳排放管理员和能源管理师是在环境可持发展领域中两个不同的职业角色,它们具有不同的职责和关注点。
1. 碳排放管理员:碳排放管理员是负责监测、管理和减少组织或企业的碳排放量的专业人员。他们专注于衡量和管理碳排放,采取措施来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碳排放管理员通常会收集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碳减排策略,帮助组织实现减排目标和遵守相关的环境法规。
2. 能源管理师:能源管理师是专门负责能源管理和提高能源效率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职责是识别和评估能源消耗,提出和推动改进措施,以减少能源浪费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师可以通过改进设备、工艺和操作,开发和实施能源管理计划,以及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等方式来推动组织的能源节约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总体而言,碳排放管理员更专注于监测和管理碳排放及其他温室气体的减排工作;而能源管理师则更注重于整体的能源管理和提高能源效率的工作。两者的目标都是为了降低碳排放和能源消耗,实现更环保和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