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能源革命(榆林市新能源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1. 榆林市新能源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顺应能源革命大势,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创建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推动榆林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要求,结合榆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榆林市域内所有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和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条 市发改委负责编制《榆林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对全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及年度开发规模、开发边界、公共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等进行明确。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不再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规划区域外原则上不得开发相关项目。
第四条 成立榆林市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审批局、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规划、管理,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优选项目业主、项目调度管理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
第五条 根据《发展规划》,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融合、全产业链发展”的原则,统筹谋划全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采用竞争方式优选项目开发主体(即企业取得开发资格),竞争优选条件主要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对地方贡献、项目采用设备和技术方案的先进性等。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按照《发展规划》和全省及我市的年度开发计划,结合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发展需要,适时发布《榆林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以下简称《配置方案》),对拟开发项目场址、规模、建设要求及项目业主优选条件和办法等进行明确,《配置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市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及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根据《配置方案》落实项目用地指标和电网接入条件。
第七条 拟参与竞争性优选的企业按照《配置方案》要求,按程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及信用承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县市区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并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业主优选工作。优选结果经公示后公开发布。
第八条 取得项目开发资格的企业必须和所涉县市区政府或市直园区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跨县区项目企业必须和市政府、所涉县市区政府或市直园区共同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约定投资、入统、税收分成、开发时序等事项。
第九条 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年度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要求,结合项目业主优选结果,确定该项目分年度建设计划。对已建成且在不新增用地指标的前提下进行升级改造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超出原核准(备案)容量部分以新建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条 对采用行业内首创或对产业进步有巨大作用的颠覆性技术的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 光伏项目须在纳入国家或省级建设计划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备案后18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风电项目须在纳入国家或省级建设计划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核准后24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遇重大灾情、国家政策变化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误的,项目业主可申请延期。
第十二条 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后,项目业主要及时向市和县市区、市直园区发改部门报备,提供自主验收及并网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光伏项目使用一般农用地的,应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使用未利用地的,应采用生态治理或生态恢复等模式进行建设。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并网后2年内,未经核准(备案)机关同意,企业不得转让项目。
第四章 要素保障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土地、环评、林业等手续办理,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 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要积极支持项目配套线路及升压站建设,加快办理项目电力接入设计批复。市级相关平台公司要牵头做好可再生能源项目送出线路和汇集站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网。
第十七条 可再生能源项目用地按照《榆林市重大产业项目要素保障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20〕16号)予以优先保障。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按照《发展规划》做好规划区域内土地管控和用地保障工作,成立或授权可再生能源开发平台公司,提前做好土地租赁、征用、附着物赔偿等工作,并在项目建设期间负责现场协调相关事宜,进一步提升区域营商环境。项目公共进场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可由项目业主委托平台公司代建。
第十九条 光伏项目使用村集体或村民所有土地的,必须由县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平台公司与村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费原则上不低于300元/亩/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市发改委负责建设榆林市可再生能源监测管理平台,项目业主须全力配合做好平台接入、运行监测、数据共享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如企业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领导小组可视情况取消企业项目开发资格,直至取消企业及其所属集团一定时期内参与榆林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取得项目开发资格后,因项目推进缓慢、未按项目开发协议或承诺完成投资,或项目未达到建设标准的,经领导小组评估后可核减其已取得项目开发规模直至取消开发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本办法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 推动传统产业什么是能源革命的大趋势?
推动传统产业改革创新是能源革命的大趋势。
要淘汰能耗高,产出低的传统产业,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环保产业,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3. 以五个坚定不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切实做到“五个坚定不移”,在新时代推进能源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砥砺奋斗中当好标杆旗帜。
一是坚定不移践行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
二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决策。
三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色低碳的发展要求。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坚定不移以石油精神和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铸魂。
4. 推动传统产业什么是能源革命的大趋势?
推动传统产业改革创新是能源革命的大趋势。
要淘汰能耗高,产出低的传统产业,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环保产业,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5. 榆林市新能源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顺应能源革命大势,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创建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推动榆林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要求,结合榆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榆林市域内所有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和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条 市发改委负责编制《榆林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对全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及年度开发规模、开发边界、公共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等进行明确。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不再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规划区域外原则上不得开发相关项目。
第四条 成立榆林市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审批局、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规划、管理,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优选项目业主、项目调度管理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
第五条 根据《发展规划》,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融合、全产业链发展”的原则,统筹谋划全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采用竞争方式优选项目开发主体(即企业取得开发资格),竞争优选条件主要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对地方贡献、项目采用设备和技术方案的先进性等。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按照《发展规划》和全省及我市的年度开发计划,结合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发展需要,适时发布《榆林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以下简称《配置方案》),对拟开发项目场址、规模、建设要求及项目业主优选条件和办法等进行明确,《配置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市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及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根据《配置方案》落实项目用地指标和电网接入条件。
第七条 拟参与竞争性优选的企业按照《配置方案》要求,按程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及信用承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县市区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并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业主优选工作。优选结果经公示后公开发布。
第八条 取得项目开发资格的企业必须和所涉县市区政府或市直园区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跨县区项目企业必须和市政府、所涉县市区政府或市直园区共同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约定投资、入统、税收分成、开发时序等事项。
第九条 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年度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要求,结合项目业主优选结果,确定该项目分年度建设计划。对已建成且在不新增用地指标的前提下进行升级改造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超出原核准(备案)容量部分以新建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条 对采用行业内首创或对产业进步有巨大作用的颠覆性技术的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 光伏项目须在纳入国家或省级建设计划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备案后18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风电项目须在纳入国家或省级建设计划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核准后24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遇重大灾情、国家政策变化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误的,项目业主可申请延期。
第十二条 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后,项目业主要及时向市和县市区、市直园区发改部门报备,提供自主验收及并网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光伏项目使用一般农用地的,应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使用未利用地的,应采用生态治理或生态恢复等模式进行建设。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并网后2年内,未经核准(备案)机关同意,企业不得转让项目。
第四章 要素保障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土地、环评、林业等手续办理,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 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要积极支持项目配套线路及升压站建设,加快办理项目电力接入设计批复。市级相关平台公司要牵头做好可再生能源项目送出线路和汇集站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网。
第十七条 可再生能源项目用地按照《榆林市重大产业项目要素保障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20〕16号)予以优先保障。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按照《发展规划》做好规划区域内土地管控和用地保障工作,成立或授权可再生能源开发平台公司,提前做好土地租赁、征用、附着物赔偿等工作,并在项目建设期间负责现场协调相关事宜,进一步提升区域营商环境。项目公共进场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可由项目业主委托平台公司代建。
第十九条 光伏项目使用村集体或村民所有土地的,必须由县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平台公司与村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费原则上不低于300元/亩/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市发改委负责建设榆林市可再生能源监测管理平台,项目业主须全力配合做好平台接入、运行监测、数据共享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如企业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领导小组可视情况取消企业项目开发资格,直至取消企业及其所属集团一定时期内参与榆林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取得项目开发资格后,因项目推进缓慢、未按项目开发协议或承诺完成投资,或项目未达到建设标准的,经领导小组评估后可核减其已取得项目开发规模直至取消开发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本办法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 绿色能源革命是哪国提出?
绿色能源革命是中国率先提出的,光伏发电我们国家最高领导人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多边合作平台,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
综合我国电力领域意见领袖、央国企一把手的观点,可以肯定,我国能源转型,将构建成为一个以光伏为主体,风能、储能、氢能及智慧能源互联网协调发展的无碳新能源时代
7. 我国如何推进能源革命以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
实行新能源汽车政策,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8. 我国如何推进能源革命以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
实行新能源汽车政策,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9. 绿色能源革命是哪国提出?
绿色能源革命是中国率先提出的,光伏发电我们国家最高领导人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多边合作平台,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
综合我国电力领域意见领袖、央国企一把手的观点,可以肯定,我国能源转型,将构建成为一个以光伏为主体,风能、储能、氢能及智慧能源互联网协调发展的无碳新能源时代
10. 我国如何推进能源革命以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
实行新能源汽车政策,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11. 榆林市新能源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顺应能源革命大势,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创建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推动榆林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要求,结合榆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榆林市域内所有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和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条 市发改委负责编制《榆林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对全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及年度开发规模、开发边界、公共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等进行明确。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不再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规划区域外原则上不得开发相关项目。
第四条 成立榆林市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审批局、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规划、管理,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优选项目业主、项目调度管理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
第五条 根据《发展规划》,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融合、全产业链发展”的原则,统筹谋划全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采用竞争方式优选项目开发主体(即企业取得开发资格),竞争优选条件主要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对地方贡献、项目采用设备和技术方案的先进性等。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按照《发展规划》和全省及我市的年度开发计划,结合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发展需要,适时发布《榆林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以下简称《配置方案》),对拟开发项目场址、规模、建设要求及项目业主优选条件和办法等进行明确,《配置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市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及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根据《配置方案》落实项目用地指标和电网接入条件。
第七条 拟参与竞争性优选的企业按照《配置方案》要求,按程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及信用承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县市区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并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业主优选工作。优选结果经公示后公开发布。
第八条 取得项目开发资格的企业必须和所涉县市区政府或市直园区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跨县区项目企业必须和市政府、所涉县市区政府或市直园区共同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约定投资、入统、税收分成、开发时序等事项。
第九条 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年度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要求,结合项目业主优选结果,确定该项目分年度建设计划。对已建成且在不新增用地指标的前提下进行升级改造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超出原核准(备案)容量部分以新建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条 对采用行业内首创或对产业进步有巨大作用的颠覆性技术的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 光伏项目须在纳入国家或省级建设计划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备案后18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风电项目须在纳入国家或省级建设计划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核准后24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遇重大灾情、国家政策变化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误的,项目业主可申请延期。
第十二条 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后,项目业主要及时向市和县市区、市直园区发改部门报备,提供自主验收及并网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光伏项目使用一般农用地的,应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使用未利用地的,应采用生态治理或生态恢复等模式进行建设。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并网后2年内,未经核准(备案)机关同意,企业不得转让项目。
第四章 要素保障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土地、环评、林业等手续办理,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 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要积极支持项目配套线路及升压站建设,加快办理项目电力接入设计批复。市级相关平台公司要牵头做好可再生能源项目送出线路和汇集站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网。
第十七条 可再生能源项目用地按照《榆林市重大产业项目要素保障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20〕16号)予以优先保障。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按照《发展规划》做好规划区域内土地管控和用地保障工作,成立或授权可再生能源开发平台公司,提前做好土地租赁、征用、附着物赔偿等工作,并在项目建设期间负责现场协调相关事宜,进一步提升区域营商环境。项目公共进场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可由项目业主委托平台公司代建。
第十九条 光伏项目使用村集体或村民所有土地的,必须由县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平台公司与村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费原则上不低于300元/亩/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市发改委负责建设榆林市可再生能源监测管理平台,项目业主须全力配合做好平台接入、运行监测、数据共享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如企业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领导小组可视情况取消企业项目开发资格,直至取消企业及其所属集团一定时期内参与榆林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取得项目开发资格后,因项目推进缓慢、未按项目开发协议或承诺完成投资,或项目未达到建设标准的,经领导小组评估后可核减其已取得项目开发规模直至取消开发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本办法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2. 绿色能源革命是哪国提出?
绿色能源革命是中国率先提出的,光伏发电我们国家最高领导人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多边合作平台,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
综合我国电力领域意见领袖、央国企一把手的观点,可以肯定,我国能源转型,将构建成为一个以光伏为主体,风能、储能、氢能及智慧能源互联网协调发展的无碳新能源时代
13. 推动传统产业什么是能源革命的大趋势?
推动传统产业改革创新是能源革命的大趋势。
要淘汰能耗高,产出低的传统产业,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环保产业,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14. 能源革命解读?
能源革命就是人类自史以来关于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方式上的重大突破。
15. 我国如何推进能源革命经济生活?
中国实施能源革命要从三条途径来推进,即减量革命、增量革命和效率革命,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满足生态环境的约束。
16. 我国如何推进能源革命经济生活?
中国实施能源革命要从三条途径来推进,即减量革命、增量革命和效率革命,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满足生态环境的约束。
17. 四个革命是什么?
四个革命:
第一,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第二,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
第三,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立足我国国情,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并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第四,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一个合作: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在主要立足国内的前提条件下,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18. 四个革命是什么?
四个革命:
第一,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第二,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
第三,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立足我国国情,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并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第四,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一个合作: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在主要立足国内的前提条件下,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19. 四个革命是什么?
四个革命:
第一,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第二,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
第三,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立足我国国情,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并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第四,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一个合作: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在主要立足国内的前提条件下,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20. 我国如何推进能源革命以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
实行新能源汽车政策,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21. 第五次能源革命?
能源革命的发展轨迹:钻木取火(引发第一次能源革命)→蒸汽机的发明(引发第二次能源革命)→核能的开发和利用(引发第三次能源革命).
故答案为:钻木取火;蒸汽机的发明;核能的开发和利用
22. 我国如何推进能源革命经济生活?
中国实施能源革命要从三条途径来推进,即减量革命、增量革命和效率革命,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满足生态环境的约束。
23. 绿色能源革命是哪国提出?
绿色能源革命是中国率先提出的,光伏发电我们国家最高领导人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多边合作平台,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
综合我国电力领域意见领袖、央国企一把手的观点,可以肯定,我国能源转型,将构建成为一个以光伏为主体,风能、储能、氢能及智慧能源互联网协调发展的无碳新能源时代
24. 我国如何推进能源革命经济生活?
中国实施能源革命要从三条途径来推进,即减量革命、增量革命和效率革命,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满足生态环境的约束。
25. 能源革命解读?
能源革命就是人类自史以来关于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方式上的重大突破。
26. 清洁能源革命是谁提出的?
“分布式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已开启了第一波能源革命,用不了多久,下一波革命将横扫第一波革命没有波及的一切。”
托尼·西巴在《能源和交通的清洁革命》一书这样写道。
27. 清洁能源革命是谁提出的?
“分布式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已开启了第一波能源革命,用不了多久,下一波革命将横扫第一波革命没有波及的一切。”
托尼·西巴在《能源和交通的清洁革命》一书这样写道。
28. 清洁能源革命是谁提出的?
“分布式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已开启了第一波能源革命,用不了多久,下一波革命将横扫第一波革命没有波及的一切。”
托尼·西巴在《能源和交通的清洁革命》一书这样写道。
29. 能源革命解读?
能源革命就是人类自史以来关于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方式上的重大突破。
30. 能源革命解读?
能源革命就是人类自史以来关于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方式上的重大突破。
31. 清洁能源革命是谁提出的?
“分布式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已开启了第一波能源革命,用不了多久,下一波革命将横扫第一波革命没有波及的一切。”
托尼·西巴在《能源和交通的清洁革命》一书这样写道。
32. 第五次能源革命?
能源革命的发展轨迹:钻木取火(引发第一次能源革命)→蒸汽机的发明(引发第二次能源革命)→核能的开发和利用(引发第三次能源革命).
故答案为:钻木取火;蒸汽机的发明;核能的开发和利用
33. 以五个坚定不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切实做到“五个坚定不移”,在新时代推进能源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砥砺奋斗中当好标杆旗帜。
一是坚定不移践行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
二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决策。
三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色低碳的发展要求。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坚定不移以石油精神和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铸魂。
34. 榆林市新能源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顺应能源革命大势,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创建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推动榆林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要求,结合榆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榆林市域内所有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和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条 市发改委负责编制《榆林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对全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及年度开发规模、开发边界、公共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等进行明确。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不再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规划区域外原则上不得开发相关项目。
第四条 成立榆林市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审批局、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规划、管理,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优选项目业主、项目调度管理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
第五条 根据《发展规划》,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融合、全产业链发展”的原则,统筹谋划全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采用竞争方式优选项目开发主体(即企业取得开发资格),竞争优选条件主要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对地方贡献、项目采用设备和技术方案的先进性等。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按照《发展规划》和全省及我市的年度开发计划,结合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发展需要,适时发布《榆林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以下简称《配置方案》),对拟开发项目场址、规模、建设要求及项目业主优选条件和办法等进行明确,《配置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市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及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根据《配置方案》落实项目用地指标和电网接入条件。
第七条 拟参与竞争性优选的企业按照《配置方案》要求,按程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及信用承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县市区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并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业主优选工作。优选结果经公示后公开发布。
第八条 取得项目开发资格的企业必须和所涉县市区政府或市直园区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跨县区项目企业必须和市政府、所涉县市区政府或市直园区共同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约定投资、入统、税收分成、开发时序等事项。
第九条 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年度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要求,结合项目业主优选结果,确定该项目分年度建设计划。对已建成且在不新增用地指标的前提下进行升级改造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超出原核准(备案)容量部分以新建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条 对采用行业内首创或对产业进步有巨大作用的颠覆性技术的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 光伏项目须在纳入国家或省级建设计划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备案后18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风电项目须在纳入国家或省级建设计划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核准后24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遇重大灾情、国家政策变化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误的,项目业主可申请延期。
第十二条 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后,项目业主要及时向市和县市区、市直园区发改部门报备,提供自主验收及并网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光伏项目使用一般农用地的,应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使用未利用地的,应采用生态治理或生态恢复等模式进行建设。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并网后2年内,未经核准(备案)机关同意,企业不得转让项目。
第四章 要素保障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土地、环评、林业等手续办理,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 国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市供电局要积极支持项目配套线路及升压站建设,加快办理项目电力接入设计批复。市级相关平台公司要牵头做好可再生能源项目送出线路和汇集站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网。
第十七条 可再生能源项目用地按照《榆林市重大产业项目要素保障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20〕16号)予以优先保障。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按照《发展规划》做好规划区域内土地管控和用地保障工作,成立或授权可再生能源开发平台公司,提前做好土地租赁、征用、附着物赔偿等工作,并在项目建设期间负责现场协调相关事宜,进一步提升区域营商环境。项目公共进场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可由项目业主委托平台公司代建。
第十九条 光伏项目使用村集体或村民所有土地的,必须由县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平台公司与村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费原则上不低于300元/亩/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市发改委负责建设榆林市可再生能源监测管理平台,项目业主须全力配合做好平台接入、运行监测、数据共享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如企业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领导小组可视情况取消企业项目开发资格,直至取消企业及其所属集团一定时期内参与榆林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取得项目开发资格后,因项目推进缓慢、未按项目开发协议或承诺完成投资,或项目未达到建设标准的,经领导小组评估后可核减其已取得项目开发规模直至取消开发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本办法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5. 推动传统产业什么是能源革命的大趋势?
推动传统产业改革创新是能源革命的大趋势。
要淘汰能耗高,产出低的传统产业,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环保产业,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36. 以五个坚定不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切实做到“五个坚定不移”,在新时代推进能源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砥砺奋斗中当好标杆旗帜。
一是坚定不移践行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
二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决策。
三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色低碳的发展要求。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坚定不移以石油精神和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铸魂。
37. 以五个坚定不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切实做到“五个坚定不移”,在新时代推进能源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砥砺奋斗中当好标杆旗帜。
一是坚定不移践行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
二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决策。
三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色低碳的发展要求。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坚定不移以石油精神和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铸魂。
38. 第五次能源革命?
能源革命的发展轨迹:钻木取火(引发第一次能源革命)→蒸汽机的发明(引发第二次能源革命)→核能的开发和利用(引发第三次能源革命).
故答案为:钻木取火;蒸汽机的发明;核能的开发和利用
39. 四个革命是什么?
四个革命:
第一,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第二,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
第三,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立足我国国情,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并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第四,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一个合作: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在主要立足国内的前提条件下,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40. 第五次能源革命?
能源革命的发展轨迹:钻木取火(引发第一次能源革命)→蒸汽机的发明(引发第二次能源革命)→核能的开发和利用(引发第三次能源革命).
故答案为:钻木取火;蒸汽机的发明;核能的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