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频炉产业政策(废铁利用率?)
1. 废铁利用率?
我国废钢运用率仅为19.9%,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48.3%。究其根源,一方面,大部分废钢铁资源被中频炉"地条钢"占用,主流钢铁企业在收买社会废钢铁资源上竞争不过"地条钢"企业;另一方面则是废钢价格相较低价进口铁矿石并没有优势,在退税政策补助难以到位的情况下,企业运用废钢的积极性有限。
2. 废铁利用率?
我国废钢运用率仅为19.9%,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48.3%。究其根源,一方面,大部分废钢铁资源被中频炉"地条钢"占用,主流钢铁企业在收买社会废钢铁资源上竞争不过"地条钢"企业;另一方面则是废钢价格相较低价进口铁矿石并没有优势,在退税政策补助难以到位的情况下,企业运用废钢的积极性有限。
3. 废铁利用率?
我国废钢运用率仅为19.9%,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48.3%。究其根源,一方面,大部分废钢铁资源被中频炉"地条钢"占用,主流钢铁企业在收买社会废钢铁资源上竞争不过"地条钢"企业;另一方面则是废钢价格相较低价进口铁矿石并没有优势,在退税政策补助难以到位的情况下,企业运用废钢的积极性有限。
4. 铝壳炉和钢壳炉的区别?
1. 钢壳炉使用寿命长,10年以上。导磁性能好,钢壳炉比铝壳炉节点百分之3至5.浇注定点稳,可以很好的浇注角度和速度。安全性能好,良好的特性在吨位大于2T以上的选择钢壳结构域。
2.铝壳炉:简易式结构形成。使用寿命5至8年。适用于2吨以下的容量,没有导磁体,炉衬顶出机构,耐火胶泥层,安全性能差。例如:一套5吨的中频炉,满炉铁水时,设备整体重量达到8至10吨,如选择铝壳结构,减速机旋转炉体至95度时,整个炉体会前倾,安全性能很差。铝壳炉适用于短时间改产的用户,小吨位。
3.钢壳炉的优点在于,坚固耐用,美观大方,炉体容量大,有着坚韧的刚性结构,从倾炉的安全角度,尽量使用钢壳炉。
4.矽钢片制成的磁轭感应线圈起到了屏蔽和发射作用。减少了漏磁,提高了热效应,增大了产量,节能百分之5至8左右。
5.炉盖的存在减少了热量的损失,也提高了设备的安全性。
6.钢壳炉使用寿命长,铝壳在高温下氧化比较严重,造成金属任性的疲乏,在铸造现场,我们经常能看到用了一年左右的铝壳炉,壳体破烂不堪,钢壳炉漏磁少,寿命大大超过了铝壳炉。
7.国家现在对环保安全政策执行力度比较严格,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钢壳炉会取代铝壳炉。
5. 铝壳炉和钢壳炉的区别?
1. 钢壳炉使用寿命长,10年以上。导磁性能好,钢壳炉比铝壳炉节点百分之3至5.浇注定点稳,可以很好的浇注角度和速度。安全性能好,良好的特性在吨位大于2T以上的选择钢壳结构域。
2.铝壳炉:简易式结构形成。使用寿命5至8年。适用于2吨以下的容量,没有导磁体,炉衬顶出机构,耐火胶泥层,安全性能差。例如:一套5吨的中频炉,满炉铁水时,设备整体重量达到8至10吨,如选择铝壳结构,减速机旋转炉体至95度时,整个炉体会前倾,安全性能很差。铝壳炉适用于短时间改产的用户,小吨位。
3.钢壳炉的优点在于,坚固耐用,美观大方,炉体容量大,有着坚韧的刚性结构,从倾炉的安全角度,尽量使用钢壳炉。
4.矽钢片制成的磁轭感应线圈起到了屏蔽和发射作用。减少了漏磁,提高了热效应,增大了产量,节能百分之5至8左右。
5.炉盖的存在减少了热量的损失,也提高了设备的安全性。
6.钢壳炉使用寿命长,铝壳在高温下氧化比较严重,造成金属任性的疲乏,在铸造现场,我们经常能看到用了一年左右的铝壳炉,壳体破烂不堪,钢壳炉漏磁少,寿命大大超过了铝壳炉。
7.国家现在对环保安全政策执行力度比较严格,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钢壳炉会取代铝壳炉。
6. 铝壳炉和钢壳炉的区别?
1. 钢壳炉使用寿命长,10年以上。导磁性能好,钢壳炉比铝壳炉节点百分之3至5.浇注定点稳,可以很好的浇注角度和速度。安全性能好,良好的特性在吨位大于2T以上的选择钢壳结构域。
2.铝壳炉:简易式结构形成。使用寿命5至8年。适用于2吨以下的容量,没有导磁体,炉衬顶出机构,耐火胶泥层,安全性能差。例如:一套5吨的中频炉,满炉铁水时,设备整体重量达到8至10吨,如选择铝壳结构,减速机旋转炉体至95度时,整个炉体会前倾,安全性能很差。铝壳炉适用于短时间改产的用户,小吨位。
3.钢壳炉的优点在于,坚固耐用,美观大方,炉体容量大,有着坚韧的刚性结构,从倾炉的安全角度,尽量使用钢壳炉。
4.矽钢片制成的磁轭感应线圈起到了屏蔽和发射作用。减少了漏磁,提高了热效应,增大了产量,节能百分之5至8左右。
5.炉盖的存在减少了热量的损失,也提高了设备的安全性。
6.钢壳炉使用寿命长,铝壳在高温下氧化比较严重,造成金属任性的疲乏,在铸造现场,我们经常能看到用了一年左右的铝壳炉,壳体破烂不堪,钢壳炉漏磁少,寿命大大超过了铝壳炉。
7.国家现在对环保安全政策执行力度比较严格,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钢壳炉会取代铝壳炉。
7. 铝壳炉和钢壳炉的区别?
1. 钢壳炉使用寿命长,10年以上。导磁性能好,钢壳炉比铝壳炉节点百分之3至5.浇注定点稳,可以很好的浇注角度和速度。安全性能好,良好的特性在吨位大于2T以上的选择钢壳结构域。
2.铝壳炉:简易式结构形成。使用寿命5至8年。适用于2吨以下的容量,没有导磁体,炉衬顶出机构,耐火胶泥层,安全性能差。例如:一套5吨的中频炉,满炉铁水时,设备整体重量达到8至10吨,如选择铝壳结构,减速机旋转炉体至95度时,整个炉体会前倾,安全性能很差。铝壳炉适用于短时间改产的用户,小吨位。
3.钢壳炉的优点在于,坚固耐用,美观大方,炉体容量大,有着坚韧的刚性结构,从倾炉的安全角度,尽量使用钢壳炉。
4.矽钢片制成的磁轭感应线圈起到了屏蔽和发射作用。减少了漏磁,提高了热效应,增大了产量,节能百分之5至8左右。
5.炉盖的存在减少了热量的损失,也提高了设备的安全性。
6.钢壳炉使用寿命长,铝壳在高温下氧化比较严重,造成金属任性的疲乏,在铸造现场,我们经常能看到用了一年左右的铝壳炉,壳体破烂不堪,钢壳炉漏磁少,寿命大大超过了铝壳炉。
7.国家现在对环保安全政策执行力度比较严格,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钢壳炉会取代铝壳炉。
8. 移动有5g信号为什么广电没有?
主原原因:
一是寻找到最佳“合伙人”。业内人士认为,要想快速布局5G,中国广电亟需寻找有实力的合作伙伴。目前,业界最为关注的两大“绯闻”对象——中国移动和国家电网,关于“花落谁家”中国广电暂无明确表态,但中国广电董事长赵景春表示,“中国广电坚决贯彻落实5G共建共享部署策略,建立广泛的朋友圈。”
此次获得4.9GHz频段使用许可,意味着中国广电700MHz+4.9GHz“低频+中频”协同组网策略获得明确。由于4.9GHz试验频率与中国移动此前获得的试验频率极为接近,外界认为中国广电最有可能与中国移动共建5G网络。但也有观点认为,“中国广电很缺钱,最可能引入国家电网作为战略投资者”。中国广电将携手谁入局5G,是近期难以回避的话题,也为当前的5G市场竞争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二是打造差异化优势。作为新进入者,中国广电能否成为名副其实的第四大运营商,广电的5G路线图备受关注,而广电如何依托自身特点建设5G网络、发展5G业务凸显差异化成关键。广电行业资深人士汪海天表示,给广电号段不能简单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电话号码,它也是对物的识别号。在中国广电内部,5G重新定义了应用方向,即高新视频业务,即“高格式、新概念”的视频业务。随着5G时代的到来,或激发一波内容和应用革命。
业内专家认为广电的5G竞争优势在物联网。如资深电信分析师马继华表示,5G的重要应用领域是智能家居和智能网联汽车,中国广电在这两个方向上都拥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赛迪顾问高级分析师李朕则指出,700MHz频段特别适合用于部署广覆盖的物联网,而物联网是5G最有潜力出现杀手级应用的领域。
三是尽快形成“全国一张网”。700MHz黄金频段是中国广电发展5G的王牌,但现阶段在全国面临“条块分割”局面,或影响5G商用进程。根据中国广电2019年9月发布的《5G试验网建设实施方案》,将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40个大中型城市的建网,下半年完成334个地市的网络建设。,全国广电网络的整合工作成重中之重。
2020年,广电加快5G进击之路。面对三大运营商的先发优势,被各方寄予厚望的广电亟需加快5G商用破题,而这也是现阶段其5G战略实质推进的重要考量。
9. 移动有5g信号为什么广电没有?
主原原因:
一是寻找到最佳“合伙人”。业内人士认为,要想快速布局5G,中国广电亟需寻找有实力的合作伙伴。目前,业界最为关注的两大“绯闻”对象——中国移动和国家电网,关于“花落谁家”中国广电暂无明确表态,但中国广电董事长赵景春表示,“中国广电坚决贯彻落实5G共建共享部署策略,建立广泛的朋友圈。”
此次获得4.9GHz频段使用许可,意味着中国广电700MHz+4.9GHz“低频+中频”协同组网策略获得明确。由于4.9GHz试验频率与中国移动此前获得的试验频率极为接近,外界认为中国广电最有可能与中国移动共建5G网络。但也有观点认为,“中国广电很缺钱,最可能引入国家电网作为战略投资者”。中国广电将携手谁入局5G,是近期难以回避的话题,也为当前的5G市场竞争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二是打造差异化优势。作为新进入者,中国广电能否成为名副其实的第四大运营商,广电的5G路线图备受关注,而广电如何依托自身特点建设5G网络、发展5G业务凸显差异化成关键。广电行业资深人士汪海天表示,给广电号段不能简单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电话号码,它也是对物的识别号。在中国广电内部,5G重新定义了应用方向,即高新视频业务,即“高格式、新概念”的视频业务。随着5G时代的到来,或激发一波内容和应用革命。
业内专家认为广电的5G竞争优势在物联网。如资深电信分析师马继华表示,5G的重要应用领域是智能家居和智能网联汽车,中国广电在这两个方向上都拥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赛迪顾问高级分析师李朕则指出,700MHz频段特别适合用于部署广覆盖的物联网,而物联网是5G最有潜力出现杀手级应用的领域。
三是尽快形成“全国一张网”。700MHz黄金频段是中国广电发展5G的王牌,但现阶段在全国面临“条块分割”局面,或影响5G商用进程。根据中国广电2019年9月发布的《5G试验网建设实施方案》,将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40个大中型城市的建网,下半年完成334个地市的网络建设。,全国广电网络的整合工作成重中之重。
2020年,广电加快5G进击之路。面对三大运营商的先发优势,被各方寄予厚望的广电亟需加快5G商用破题,而这也是现阶段其5G战略实质推进的重要考量。
10. 移动有5g信号为什么广电没有?
主原原因:
一是寻找到最佳“合伙人”。业内人士认为,要想快速布局5G,中国广电亟需寻找有实力的合作伙伴。目前,业界最为关注的两大“绯闻”对象——中国移动和国家电网,关于“花落谁家”中国广电暂无明确表态,但中国广电董事长赵景春表示,“中国广电坚决贯彻落实5G共建共享部署策略,建立广泛的朋友圈。”
此次获得4.9GHz频段使用许可,意味着中国广电700MHz+4.9GHz“低频+中频”协同组网策略获得明确。由于4.9GHz试验频率与中国移动此前获得的试验频率极为接近,外界认为中国广电最有可能与中国移动共建5G网络。但也有观点认为,“中国广电很缺钱,最可能引入国家电网作为战略投资者”。中国广电将携手谁入局5G,是近期难以回避的话题,也为当前的5G市场竞争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二是打造差异化优势。作为新进入者,中国广电能否成为名副其实的第四大运营商,广电的5G路线图备受关注,而广电如何依托自身特点建设5G网络、发展5G业务凸显差异化成关键。广电行业资深人士汪海天表示,给广电号段不能简单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电话号码,它也是对物的识别号。在中国广电内部,5G重新定义了应用方向,即高新视频业务,即“高格式、新概念”的视频业务。随着5G时代的到来,或激发一波内容和应用革命。
业内专家认为广电的5G竞争优势在物联网。如资深电信分析师马继华表示,5G的重要应用领域是智能家居和智能网联汽车,中国广电在这两个方向上都拥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赛迪顾问高级分析师李朕则指出,700MHz频段特别适合用于部署广覆盖的物联网,而物联网是5G最有潜力出现杀手级应用的领域。
三是尽快形成“全国一张网”。700MHz黄金频段是中国广电发展5G的王牌,但现阶段在全国面临“条块分割”局面,或影响5G商用进程。根据中国广电2019年9月发布的《5G试验网建设实施方案》,将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40个大中型城市的建网,下半年完成334个地市的网络建设。,全国广电网络的整合工作成重中之重。
2020年,广电加快5G进击之路。面对三大运营商的先发优势,被各方寄予厚望的广电亟需加快5G商用破题,而这也是现阶段其5G战略实质推进的重要考量。
11. 移动有5g信号为什么广电没有?
主原原因:
一是寻找到最佳“合伙人”。业内人士认为,要想快速布局5G,中国广电亟需寻找有实力的合作伙伴。目前,业界最为关注的两大“绯闻”对象——中国移动和国家电网,关于“花落谁家”中国广电暂无明确表态,但中国广电董事长赵景春表示,“中国广电坚决贯彻落实5G共建共享部署策略,建立广泛的朋友圈。”
此次获得4.9GHz频段使用许可,意味着中国广电700MHz+4.9GHz“低频+中频”协同组网策略获得明确。由于4.9GHz试验频率与中国移动此前获得的试验频率极为接近,外界认为中国广电最有可能与中国移动共建5G网络。但也有观点认为,“中国广电很缺钱,最可能引入国家电网作为战略投资者”。中国广电将携手谁入局5G,是近期难以回避的话题,也为当前的5G市场竞争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二是打造差异化优势。作为新进入者,中国广电能否成为名副其实的第四大运营商,广电的5G路线图备受关注,而广电如何依托自身特点建设5G网络、发展5G业务凸显差异化成关键。广电行业资深人士汪海天表示,给广电号段不能简单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电话号码,它也是对物的识别号。在中国广电内部,5G重新定义了应用方向,即高新视频业务,即“高格式、新概念”的视频业务。随着5G时代的到来,或激发一波内容和应用革命。
业内专家认为广电的5G竞争优势在物联网。如资深电信分析师马继华表示,5G的重要应用领域是智能家居和智能网联汽车,中国广电在这两个方向上都拥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赛迪顾问高级分析师李朕则指出,700MHz频段特别适合用于部署广覆盖的物联网,而物联网是5G最有潜力出现杀手级应用的领域。
三是尽快形成“全国一张网”。700MHz黄金频段是中国广电发展5G的王牌,但现阶段在全国面临“条块分割”局面,或影响5G商用进程。根据中国广电2019年9月发布的《5G试验网建设实施方案》,将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40个大中型城市的建网,下半年完成334个地市的网络建设。,全国广电网络的整合工作成重中之重。
2020年,广电加快5G进击之路。面对三大运营商的先发优势,被各方寄予厚望的广电亟需加快5G商用破题,而这也是现阶段其5G战略实质推进的重要考量。
12. 制造业市场准入标准?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六)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四、企业规模(产能/产值)
(一)现有生产铸铁件、铸钢件、铝合金铸件、铜合金铸件、离心球墨铸铁管、离心灰铸铁管的铸造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和铸件材质(见表1)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二)除铝合金、铜合金外其他有色铸件[表1中所列铸件材质“其他(有色)”],其铸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产值。
(三)二类区、三类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其年度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及铸件材质和工艺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五、产品质量
(一)铸造企业应按照GB/T19001-2008标准(或ISO/TS16949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
六、能源消耗
(一)企业应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二)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见表2~表6)。
(四)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
七、环境保护
(一)粉尘、烟尘和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废水
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
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
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环境管理
企业应依据GB/T24001-2004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六)清洁生产
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八、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
(一)企业应制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有效运行。
(二)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并配发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防尘、护耳等防护器具)。应对从事有害工种的员工定期进行体检,被检率达100%。
(三)企业应按照《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和GBZ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配备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治理设备。
(四)企业应依据GB/T28001-2011标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九、人员素质
(一)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理化检验及无损探伤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经相应的资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企业应制定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管理、技术、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率达98%以上。
十、监督管理
(一)铸造企业可以按照本准入条件的规定申请准入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申请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审核;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申报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已公告准入的铸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准入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十一、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铸造企业(含车间)。
(二)本准入条件所引用的标准被重新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三)本准入条件将根据我国铸造工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加以修改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准入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3. 废铁利用率?
我国废钢运用率仅为19.9%,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48.3%。究其根源,一方面,大部分废钢铁资源被中频炉"地条钢"占用,主流钢铁企业在收买社会废钢铁资源上竞争不过"地条钢"企业;另一方面则是废钢价格相较低价进口铁矿石并没有优势,在退税政策补助难以到位的情况下,企业运用废钢的积极性有限。
14. 制造业市场准入标准?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六)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四、企业规模(产能/产值)
(一)现有生产铸铁件、铸钢件、铝合金铸件、铜合金铸件、离心球墨铸铁管、离心灰铸铁管的铸造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和铸件材质(见表1)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二)除铝合金、铜合金外其他有色铸件[表1中所列铸件材质“其他(有色)”],其铸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产值。
(三)二类区、三类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其年度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及铸件材质和工艺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五、产品质量
(一)铸造企业应按照GB/T19001-2008标准(或ISO/TS16949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
六、能源消耗
(一)企业应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二)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见表2~表6)。
(四)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
七、环境保护
(一)粉尘、烟尘和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废水
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
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
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环境管理
企业应依据GB/T24001-2004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六)清洁生产
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八、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
(一)企业应制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有效运行。
(二)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并配发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防尘、护耳等防护器具)。应对从事有害工种的员工定期进行体检,被检率达100%。
(三)企业应按照《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和GBZ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配备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治理设备。
(四)企业应依据GB/T28001-2011标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九、人员素质
(一)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理化检验及无损探伤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经相应的资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企业应制定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管理、技术、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率达98%以上。
十、监督管理
(一)铸造企业可以按照本准入条件的规定申请准入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申请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审核;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申报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已公告准入的铸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准入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十一、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铸造企业(含车间)。
(二)本准入条件所引用的标准被重新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三)本准入条件将根据我国铸造工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加以修改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准入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5. 制造业市场准入标准?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六)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四、企业规模(产能/产值)
(一)现有生产铸铁件、铸钢件、铝合金铸件、铜合金铸件、离心球墨铸铁管、离心灰铸铁管的铸造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和铸件材质(见表1)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二)除铝合金、铜合金外其他有色铸件[表1中所列铸件材质“其他(有色)”],其铸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产值。
(三)二类区、三类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其年度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及铸件材质和工艺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五、产品质量
(一)铸造企业应按照GB/T19001-2008标准(或ISO/TS16949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
六、能源消耗
(一)企业应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二)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见表2~表6)。
(四)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
七、环境保护
(一)粉尘、烟尘和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废水
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
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
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环境管理
企业应依据GB/T24001-2004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六)清洁生产
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八、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
(一)企业应制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有效运行。
(二)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并配发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防尘、护耳等防护器具)。应对从事有害工种的员工定期进行体检,被检率达100%。
(三)企业应按照《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和GBZ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配备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治理设备。
(四)企业应依据GB/T28001-2011标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九、人员素质
(一)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理化检验及无损探伤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经相应的资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企业应制定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管理、技术、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率达98%以上。
十、监督管理
(一)铸造企业可以按照本准入条件的规定申请准入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申请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审核;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申报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已公告准入的铸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准入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十一、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铸造企业(含车间)。
(二)本准入条件所引用的标准被重新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三)本准入条件将根据我国铸造工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加以修改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准入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6. 制造业市场准入标准?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六)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四、企业规模(产能/产值)
(一)现有生产铸铁件、铸钢件、铝合金铸件、铜合金铸件、离心球墨铸铁管、离心灰铸铁管的铸造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和铸件材质(见表1)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二)除铝合金、铜合金外其他有色铸件[表1中所列铸件材质“其他(有色)”],其铸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产值。
(三)二类区、三类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其年度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及铸件材质和工艺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五、产品质量
(一)铸造企业应按照GB/T19001-2008标准(或ISO/TS16949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
六、能源消耗
(一)企业应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二)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见表2~表6)。
(四)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
七、环境保护
(一)粉尘、烟尘和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废水
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
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
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环境管理
企业应依据GB/T24001-2004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六)清洁生产
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八、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
(一)企业应制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有效运行。
(二)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并配发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防尘、护耳等防护器具)。应对从事有害工种的员工定期进行体检,被检率达100%。
(三)企业应按照《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和GBZ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配备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治理设备。
(四)企业应依据GB/T28001-2011标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九、人员素质
(一)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理化检验及无损探伤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经相应的资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企业应制定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管理、技术、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率达98%以上。
十、监督管理
(一)铸造企业可以按照本准入条件的规定申请准入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申请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审核;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申报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已公告准入的铸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准入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十一、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铸造企业(含车间)。
(二)本准入条件所引用的标准被重新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三)本准入条件将根据我国铸造工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加以修改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准入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