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金spv(并购基金中为什么要设立两层spv?)
1. 并购基金中为什么要设立两层spv?
在标准的资产证券化当中,设立SPV的目的在于实现所谓的“真实出售”与“破产隔离”,简单来说就是将基础资产的风险与收益与原本拥有基础资产的发起人完全隔离开,也可以理解为把基础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完全剥离出来。
双SPV在美国的产生时主要是为了应对法规和税收上的一系列规定而创设的,目的是实现“破产隔离”与“税收中性”。)
与美国情况不同,在中国,主要是金融制度导致的这种交易结构优势吧。双SPV结构的直接好处就是能借助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的广泛投资范围,直接收购非标基础资产,而这是券商集合计划难以办到的。
可以理解为这是继信托、专项资管计划之后的第三种资产证券化通道。
2. 并购基金中为什么要设立两层spv?
在标准的资产证券化当中,设立SPV的目的在于实现所谓的“真实出售”与“破产隔离”,简单来说就是将基础资产的风险与收益与原本拥有基础资产的发起人完全隔离开,也可以理解为把基础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完全剥离出来。
双SPV在美国的产生时主要是为了应对法规和税收上的一系列规定而创设的,目的是实现“破产隔离”与“税收中性”。)
与美国情况不同,在中国,主要是金融制度导致的这种交易结构优势吧。双SPV结构的直接好处就是能借助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的广泛投资范围,直接收购非标基础资产,而这是券商集合计划难以办到的。
可以理解为这是继信托、专项资管计划之后的第三种资产证券化通道。
3. 首批上市的reits是什么?
从国际范围看,目前并不是REITs的合适发行时机,但国内市场发展REITs却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几乎是2005年下半年以来各类金融与房地产论坛上讨论最多的话题。仿佛就在一夜之间,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公司都在研究如何利用REITs将商业地产打包上市融资,而大大小小的国际投资银行与投资基金都为此而在中国市场忙乎,企图分得高速成长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杯羹。 2005年11月25日,香港房屋委员会下属的领汇房地产信托基金(0832.HK)在历经波折后终于在香港交易所挂牌,其上市融资额度接近200亿港币。由是,领汇这一香港本地首支REITs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REITs。业内普遍认为,领汇之后,必然会带动内地房地产企业以REITs方式赴香港融资的潮流。 近期,建行及国开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获得重大进展,先后以特殊目的信托(SPT)方式成功发行31亿、41亿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并以信托收益凭证方式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为我国尽快推出REITs创造了现实条件。 REITs是什么 从国际范围看,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1960年,世界上第一只REITs在美国诞生。正如20世纪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创新一样,REITs也是为了逃避管制而生。随着美国政府正式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REITs可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REITs开始成为美国最重要的一种金融方式,一般情况下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目前美国大约有300 个REITs在运作之中,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以刚刚在香港上市的领汇REITs为例,其基础资产为香港公营机构房屋委员会下属的商业物业,其中68.3%为零售业务租金收入,25.4%为停车场业务收入,6.3%为其他收入(主要为空调费);租金地区分布为港岛7.2%,九龙33.8%,新界59%。领汇允诺,会将扣除管理费用后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发股东。因此,如果领汇日后需要收购新物业的话,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最高可达45%)的方式而实现。 从本质上看,REITs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业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相形之下,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的现金流远较传统住宅地产的现金流稳定,因此,REITs一般只适用于商业地产。 另外,从REITs的国际发展经验看,几乎所有REITs的经营模式都是收购已有商业地产并出租,靠租金回报投资者,极少有进行开发性投资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为什么是REITs 从全球范围看,全球REITs主要集中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地,美国占据了其中60%以上的比例。新加坡市场目前共有5只REITs,市值超过50亿美元。香港市场上除了已经上市的领汇,内地的越秀投资旗下REITs亦已经过了上市聆讯,另两家内地企业大连万达和北辰实业亦有组REITs上市之意,在新加坡已拥有一只上市REITs的长江实业也欲杀回香港。 香港与新加坡一直在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而争夺,两个市场在诸多领域各有胜负,但在REITs领域香港是绝对输家,一些香港本地REITs也只能赴新加坡上市。为了推动REITs的发展,香港证监会在2005年6月颁布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在香港上市的REITs可以投资香港地区以外的房地产,这实际上相当于允许内地发展商按照《香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守则》成立REITs并注入内地商业地产项目后在香港上市。因此,才会有这么多内地企业跃跃欲试,争相成为内地企业在香港的第一只REITs。 为什么近期REITs会成为受市场如此追捧?细析之下,其原因不外有三。 首先,作为受政府宏观调控影响最大的行业,中国房地产业亟需银行贷款之外的其他融资渠道。2003年,为了实施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央行下发121号文要求“四证齐全且自有资金必须达到30%”的项目银行才可以发放贷款,银行直接发放的房地产项目贷款数量大大减少,房地产信托一度成为开发商们最重要的融资方式:2004年全年房地产信托计划发行额将近120亿元,比2003年增长一倍。而2005年国庆前夕银监会下发《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12号文),要求房地产信托项目不仅要四证齐全,而且自有资金比例要提高至35%。考虑到信托计划比银行贷款的成本更高,212号文事实上已经让房地产信托名存实亡。在银行贷款及房地产信托都受到严重管制的条件下,开发商们需要寻找新的融资渠道,REITs至少是一种新的选择、新的趋势。 其二,REITs是基于有稳定现金流收入的商业地产项目而不是基于房地产企业,有利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效率。房地产企业受土地储备、开发进度、经营策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现金流并不稳定,投资风险较大,房地产企业整体上市的模式很难被市场接受。REITs则不同,开发商可以将旗下部分或全部商业地产打包上市,从而将部分资产变现上市,从而为开发商提供更灵活、更方便的融资方式选择。 第三,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安全、收益更高的投资渠道,间接实现投资房地产业的愿望。REITs一直是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有效途径,据统计,美国REITs的平均股息收益率为7.3%,高出10年期美国国债350基点;澳大利亚REITs的平均股息收益率更高达7.6%;新加坡REITs平均收益率则在5%—6%之间。通过投资REITs,投资者可以实现其分享房地产业高速成长的巨大收益。 最好的时机,最差的时机 想把中国内地商业地产打包到海外上市的,主要还是那些正在蜂拥进入中国的诸如麦格里银行(Macquarie Bank)、摩根士丹利等国际投资基金。例如麦格里银行计划收购中国、韩国、印度等亚洲市场的多处物业,并以此为基础设立6只REITs,在未来几个月内在香港挂牌上市。REITs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商业地产最重要的融资方式。 尽管新加坡、香港等地已经有REITs上市,尽管新加坡和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但单就REITs发展前景来看,内地与这两个地区的差距并不大。监管部门应该未雨绸缪,及早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金融创新,推动REITs及早在中国发展与上市,如此中国金融市场的整体竞争力才能得到巩固与加强。 作为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主要通过一系列明确的法律制度来制约各方权利义务。相形之下,我国目前尚未对REITs有成形规定。作为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与建行及国开行所进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交易结构设计上并无本质区别,但是,除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外,REITs还有自身的独特难题有待求解。REITs能否在中国成功推出,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推广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已取得的成功经验。 首先,在现行《信托法》、《投资基金法》之外,需要制定专门的REITs业务管理办法,形成完善的业务监管体系,明确投资资格审定、投资方向限制、投资比例确认等诸多实际问题,以促进REITs规范发展。在REITs的上市交易与流通问题上,可以借鉴建行建行房地产抵押证券及国家开发银行开元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与流通模式,通过发行信托收益凭证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实现上市与流通。 其次,尽快确定REITs有税收政策标准。一般而言,如果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就应该免除公司税项,只向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征收税收,从而避免双重征税。我国目前的税法体系尚未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确定明确的税收标准,更谈不上REITs征税标准。但要想REITs真正发展,税收问题不可回避。 近期,美联储连续13次加息,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已经上升至5.75%的历史高点,相应的带动包括香港及新加坡在内的国际金融市场利息不断攀升,因此,从国际范围看REITs并不是合适的发行时机。相形之下,受银行巨量资金头寸影响,国内市场利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差价达1%—2%。单纯从目前市场环境看,国内市场发展REITs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现在的问题就是看包括监管当局在内的市场各方能否顺应市场需求,鼓励金融创新,鼓励企业及种类金融机构及时推出REITs。
4. 首批上市的reits是什么?
从国际范围看,目前并不是REITs的合适发行时机,但国内市场发展REITs却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几乎是2005年下半年以来各类金融与房地产论坛上讨论最多的话题。仿佛就在一夜之间,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公司都在研究如何利用REITs将商业地产打包上市融资,而大大小小的国际投资银行与投资基金都为此而在中国市场忙乎,企图分得高速成长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杯羹。 2005年11月25日,香港房屋委员会下属的领汇房地产信托基金(0832.HK)在历经波折后终于在香港交易所挂牌,其上市融资额度接近200亿港币。由是,领汇这一香港本地首支REITs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REITs。业内普遍认为,领汇之后,必然会带动内地房地产企业以REITs方式赴香港融资的潮流。 近期,建行及国开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获得重大进展,先后以特殊目的信托(SPT)方式成功发行31亿、41亿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并以信托收益凭证方式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为我国尽快推出REITs创造了现实条件。 REITs是什么 从国际范围看,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1960年,世界上第一只REITs在美国诞生。正如20世纪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创新一样,REITs也是为了逃避管制而生。随着美国政府正式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REITs可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REITs开始成为美国最重要的一种金融方式,一般情况下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目前美国大约有300 个REITs在运作之中,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以刚刚在香港上市的领汇REITs为例,其基础资产为香港公营机构房屋委员会下属的商业物业,其中68.3%为零售业务租金收入,25.4%为停车场业务收入,6.3%为其他收入(主要为空调费);租金地区分布为港岛7.2%,九龙33.8%,新界59%。领汇允诺,会将扣除管理费用后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发股东。因此,如果领汇日后需要收购新物业的话,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最高可达45%)的方式而实现。 从本质上看,REITs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业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相形之下,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的现金流远较传统住宅地产的现金流稳定,因此,REITs一般只适用于商业地产。 另外,从REITs的国际发展经验看,几乎所有REITs的经营模式都是收购已有商业地产并出租,靠租金回报投资者,极少有进行开发性投资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为什么是REITs 从全球范围看,全球REITs主要集中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地,美国占据了其中60%以上的比例。新加坡市场目前共有5只REITs,市值超过50亿美元。香港市场上除了已经上市的领汇,内地的越秀投资旗下REITs亦已经过了上市聆讯,另两家内地企业大连万达和北辰实业亦有组REITs上市之意,在新加坡已拥有一只上市REITs的长江实业也欲杀回香港。 香港与新加坡一直在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而争夺,两个市场在诸多领域各有胜负,但在REITs领域香港是绝对输家,一些香港本地REITs也只能赴新加坡上市。为了推动REITs的发展,香港证监会在2005年6月颁布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在香港上市的REITs可以投资香港地区以外的房地产,这实际上相当于允许内地发展商按照《香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守则》成立REITs并注入内地商业地产项目后在香港上市。因此,才会有这么多内地企业跃跃欲试,争相成为内地企业在香港的第一只REITs。 为什么近期REITs会成为受市场如此追捧?细析之下,其原因不外有三。 首先,作为受政府宏观调控影响最大的行业,中国房地产业亟需银行贷款之外的其他融资渠道。2003年,为了实施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央行下发121号文要求“四证齐全且自有资金必须达到30%”的项目银行才可以发放贷款,银行直接发放的房地产项目贷款数量大大减少,房地产信托一度成为开发商们最重要的融资方式:2004年全年房地产信托计划发行额将近120亿元,比2003年增长一倍。而2005年国庆前夕银监会下发《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12号文),要求房地产信托项目不仅要四证齐全,而且自有资金比例要提高至35%。考虑到信托计划比银行贷款的成本更高,212号文事实上已经让房地产信托名存实亡。在银行贷款及房地产信托都受到严重管制的条件下,开发商们需要寻找新的融资渠道,REITs至少是一种新的选择、新的趋势。 其二,REITs是基于有稳定现金流收入的商业地产项目而不是基于房地产企业,有利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效率。房地产企业受土地储备、开发进度、经营策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现金流并不稳定,投资风险较大,房地产企业整体上市的模式很难被市场接受。REITs则不同,开发商可以将旗下部分或全部商业地产打包上市,从而将部分资产变现上市,从而为开发商提供更灵活、更方便的融资方式选择。 第三,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安全、收益更高的投资渠道,间接实现投资房地产业的愿望。REITs一直是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有效途径,据统计,美国REITs的平均股息收益率为7.3%,高出10年期美国国债350基点;澳大利亚REITs的平均股息收益率更高达7.6%;新加坡REITs平均收益率则在5%—6%之间。通过投资REITs,投资者可以实现其分享房地产业高速成长的巨大收益。 最好的时机,最差的时机 想把中国内地商业地产打包到海外上市的,主要还是那些正在蜂拥进入中国的诸如麦格里银行(Macquarie Bank)、摩根士丹利等国际投资基金。例如麦格里银行计划收购中国、韩国、印度等亚洲市场的多处物业,并以此为基础设立6只REITs,在未来几个月内在香港挂牌上市。REITs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商业地产最重要的融资方式。 尽管新加坡、香港等地已经有REITs上市,尽管新加坡和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但单就REITs发展前景来看,内地与这两个地区的差距并不大。监管部门应该未雨绸缪,及早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金融创新,推动REITs及早在中国发展与上市,如此中国金融市场的整体竞争力才能得到巩固与加强。 作为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主要通过一系列明确的法律制度来制约各方权利义务。相形之下,我国目前尚未对REITs有成形规定。作为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与建行及国开行所进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交易结构设计上并无本质区别,但是,除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外,REITs还有自身的独特难题有待求解。REITs能否在中国成功推出,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推广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已取得的成功经验。 首先,在现行《信托法》、《投资基金法》之外,需要制定专门的REITs业务管理办法,形成完善的业务监管体系,明确投资资格审定、投资方向限制、投资比例确认等诸多实际问题,以促进REITs规范发展。在REITs的上市交易与流通问题上,可以借鉴建行建行房地产抵押证券及国家开发银行开元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与流通模式,通过发行信托收益凭证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实现上市与流通。 其次,尽快确定REITs有税收政策标准。一般而言,如果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就应该免除公司税项,只向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征收税收,从而避免双重征税。我国目前的税法体系尚未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确定明确的税收标准,更谈不上REITs征税标准。但要想REITs真正发展,税收问题不可回避。 近期,美联储连续13次加息,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已经上升至5.75%的历史高点,相应的带动包括香港及新加坡在内的国际金融市场利息不断攀升,因此,从国际范围看REITs并不是合适的发行时机。相形之下,受银行巨量资金头寸影响,国内市场利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差价达1%—2%。单纯从目前市场环境看,国内市场发展REITs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现在的问题就是看包括监管当局在内的市场各方能否顺应市场需求,鼓励金融创新,鼓励企业及种类金融机构及时推出REITs。
5. 并购基金中为什么要设立两层spv?
在标准的资产证券化当中,设立SPV的目的在于实现所谓的“真实出售”与“破产隔离”,简单来说就是将基础资产的风险与收益与原本拥有基础资产的发起人完全隔离开,也可以理解为把基础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完全剥离出来。
双SPV在美国的产生时主要是为了应对法规和税收上的一系列规定而创设的,目的是实现“破产隔离”与“税收中性”。)
与美国情况不同,在中国,主要是金融制度导致的这种交易结构优势吧。双SPV结构的直接好处就是能借助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的广泛投资范围,直接收购非标基础资产,而这是券商集合计划难以办到的。
可以理解为这是继信托、专项资管计划之后的第三种资产证券化通道。
6. 什么是spv农业项目?
SPV农业项目是一种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农业项目,即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成立的农业公司或合作组织,并按照特定的法律、财务和管理模式运作。这种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投资和经营活动中,特别是在产业化和规模化农业项目中,可以帮助农业投资者降低风险并提高效率。SPV农业项目通常由专业公司或投资基金管理,其投资手段和经营方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考虑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益平衡和风险控制。此外,SPV农业项目还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并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7. 中国航空是上市公司吗?
是
公司是中国三大国有大型骨干航空企业集团之一,公司是东航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中国第一家在中国香港、纽约和上海上市的航空公司。
*ST海航600221:从近三年毛利率来看,近三年毛利率均值为-8.8%,过去三年毛利率最低为2020年的-41.13%,最高为2019年的7.42%。
作为国内首家航空租赁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单机SPV及飞机经营性租赁资产买卖,由于国内航空租赁市场发展迅猛,预计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有利于改善公司收入结构,实现收益多元化,为公司自身飞机引进提供更多选择和渠道。
中国国航601111:从近三年毛利率来看,近三年毛利率均值为7.95%,过去三年毛利率最低为2020年的-8.82%,最高为2019年的16.84%。
8. 什么是spv农业项目?
SPV农业项目是一种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农业项目,即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成立的农业公司或合作组织,并按照特定的法律、财务和管理模式运作。这种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投资和经营活动中,特别是在产业化和规模化农业项目中,可以帮助农业投资者降低风险并提高效率。SPV农业项目通常由专业公司或投资基金管理,其投资手段和经营方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考虑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益平衡和风险控制。此外,SPV农业项目还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并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9. 并购基金中为什么要设立两层spv?
在标准的资产证券化当中,设立SPV的目的在于实现所谓的“真实出售”与“破产隔离”,简单来说就是将基础资产的风险与收益与原本拥有基础资产的发起人完全隔离开,也可以理解为把基础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完全剥离出来。
双SPV在美国的产生时主要是为了应对法规和税收上的一系列规定而创设的,目的是实现“破产隔离”与“税收中性”。)
与美国情况不同,在中国,主要是金融制度导致的这种交易结构优势吧。双SPV结构的直接好处就是能借助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的广泛投资范围,直接收购非标基础资产,而这是券商集合计划难以办到的。
可以理解为这是继信托、专项资管计划之后的第三种资产证券化通道。
10.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法?
我国当前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 《公司法》是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建立和运营的主要法律依据,《证券法》则规范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同步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并大幅度降低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减低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要求;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做出新的规定、取消公司对外投资的一般性限制。而修订后的《证券法》降低了上市公司资本规模要求,对盈利性不作硬性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生效,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与私募股权基金有关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了有限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二是允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三是明确了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原则,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 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005年年底,凯雷提出收购徐工机械85%股权,而徐工机械一直被认为是国内机械装备企业的龙头企业。2006年8月8日,商务部联合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加强了对涉及外资并购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审查力度,并严格限制境内企业以红筹方式赴海外上市。境外上市企业必须在设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审核批准后一年之内完成资金接收和回流的全过程。红筹上市的审批权限由先前的市区级政府集中到了当前的商务部。 四、《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11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十部委联合颁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旨在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发起与设立、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与监督管理、终止与结算、罚则等做出了陈述和规定。《办法》规定:设立产业基金必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产业基金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 除以上法律、法规外,《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不同程度的对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运营产生影响。
11. 中国航空是上市公司吗?
是
公司是中国三大国有大型骨干航空企业集团之一,公司是东航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中国第一家在中国香港、纽约和上海上市的航空公司。
*ST海航600221:从近三年毛利率来看,近三年毛利率均值为-8.8%,过去三年毛利率最低为2020年的-41.13%,最高为2019年的7.42%。
作为国内首家航空租赁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单机SPV及飞机经营性租赁资产买卖,由于国内航空租赁市场发展迅猛,预计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有利于改善公司收入结构,实现收益多元化,为公司自身飞机引进提供更多选择和渠道。
中国国航601111:从近三年毛利率来看,近三年毛利率均值为7.95%,过去三年毛利率最低为2020年的-8.82%,最高为2019年的16.84%。
12.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法?
我国当前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 《公司法》是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建立和运营的主要法律依据,《证券法》则规范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同步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并大幅度降低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减低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要求;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做出新的规定、取消公司对外投资的一般性限制。而修订后的《证券法》降低了上市公司资本规模要求,对盈利性不作硬性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生效,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与私募股权基金有关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了有限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二是允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三是明确了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原则,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 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005年年底,凯雷提出收购徐工机械85%股权,而徐工机械一直被认为是国内机械装备企业的龙头企业。2006年8月8日,商务部联合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加强了对涉及外资并购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审查力度,并严格限制境内企业以红筹方式赴海外上市。境外上市企业必须在设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审核批准后一年之内完成资金接收和回流的全过程。红筹上市的审批权限由先前的市区级政府集中到了当前的商务部。 四、《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11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十部委联合颁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旨在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发起与设立、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与监督管理、终止与结算、罚则等做出了陈述和规定。《办法》规定:设立产业基金必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产业基金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 除以上法律、法规外,《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不同程度的对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运营产生影响。
13.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法?
我国当前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 《公司法》是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建立和运营的主要法律依据,《证券法》则规范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同步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并大幅度降低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减低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要求;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做出新的规定、取消公司对外投资的一般性限制。而修订后的《证券法》降低了上市公司资本规模要求,对盈利性不作硬性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生效,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与私募股权基金有关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了有限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二是允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三是明确了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原则,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 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005年年底,凯雷提出收购徐工机械85%股权,而徐工机械一直被认为是国内机械装备企业的龙头企业。2006年8月8日,商务部联合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加强了对涉及外资并购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审查力度,并严格限制境内企业以红筹方式赴海外上市。境外上市企业必须在设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审核批准后一年之内完成资金接收和回流的全过程。红筹上市的审批权限由先前的市区级政府集中到了当前的商务部。 四、《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11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十部委联合颁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旨在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发起与设立、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与监督管理、终止与结算、罚则等做出了陈述和规定。《办法》规定:设立产业基金必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产业基金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 除以上法律、法规外,《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不同程度的对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运营产生影响。
14. 什么是spv农业项目?
SPV农业项目是一种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农业项目,即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成立的农业公司或合作组织,并按照特定的法律、财务和管理模式运作。这种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投资和经营活动中,特别是在产业化和规模化农业项目中,可以帮助农业投资者降低风险并提高效率。SPV农业项目通常由专业公司或投资基金管理,其投资手段和经营方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考虑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益平衡和风险控制。此外,SPV农业项目还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并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15. 首批上市的reits是什么?
从国际范围看,目前并不是REITs的合适发行时机,但国内市场发展REITs却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几乎是2005年下半年以来各类金融与房地产论坛上讨论最多的话题。仿佛就在一夜之间,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公司都在研究如何利用REITs将商业地产打包上市融资,而大大小小的国际投资银行与投资基金都为此而在中国市场忙乎,企图分得高速成长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杯羹。 2005年11月25日,香港房屋委员会下属的领汇房地产信托基金(0832.HK)在历经波折后终于在香港交易所挂牌,其上市融资额度接近200亿港币。由是,领汇这一香港本地首支REITs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REITs。业内普遍认为,领汇之后,必然会带动内地房地产企业以REITs方式赴香港融资的潮流。 近期,建行及国开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获得重大进展,先后以特殊目的信托(SPT)方式成功发行31亿、41亿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并以信托收益凭证方式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为我国尽快推出REITs创造了现实条件。 REITs是什么 从国际范围看,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1960年,世界上第一只REITs在美国诞生。正如20世纪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创新一样,REITs也是为了逃避管制而生。随着美国政府正式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REITs可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REITs开始成为美国最重要的一种金融方式,一般情况下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目前美国大约有300 个REITs在运作之中,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以刚刚在香港上市的领汇REITs为例,其基础资产为香港公营机构房屋委员会下属的商业物业,其中68.3%为零售业务租金收入,25.4%为停车场业务收入,6.3%为其他收入(主要为空调费);租金地区分布为港岛7.2%,九龙33.8%,新界59%。领汇允诺,会将扣除管理费用后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发股东。因此,如果领汇日后需要收购新物业的话,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最高可达45%)的方式而实现。 从本质上看,REITs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业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相形之下,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的现金流远较传统住宅地产的现金流稳定,因此,REITs一般只适用于商业地产。 另外,从REITs的国际发展经验看,几乎所有REITs的经营模式都是收购已有商业地产并出租,靠租金回报投资者,极少有进行开发性投资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为什么是REITs 从全球范围看,全球REITs主要集中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地,美国占据了其中60%以上的比例。新加坡市场目前共有5只REITs,市值超过50亿美元。香港市场上除了已经上市的领汇,内地的越秀投资旗下REITs亦已经过了上市聆讯,另两家内地企业大连万达和北辰实业亦有组REITs上市之意,在新加坡已拥有一只上市REITs的长江实业也欲杀回香港。 香港与新加坡一直在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而争夺,两个市场在诸多领域各有胜负,但在REITs领域香港是绝对输家,一些香港本地REITs也只能赴新加坡上市。为了推动REITs的发展,香港证监会在2005年6月颁布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在香港上市的REITs可以投资香港地区以外的房地产,这实际上相当于允许内地发展商按照《香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守则》成立REITs并注入内地商业地产项目后在香港上市。因此,才会有这么多内地企业跃跃欲试,争相成为内地企业在香港的第一只REITs。 为什么近期REITs会成为受市场如此追捧?细析之下,其原因不外有三。 首先,作为受政府宏观调控影响最大的行业,中国房地产业亟需银行贷款之外的其他融资渠道。2003年,为了实施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央行下发121号文要求“四证齐全且自有资金必须达到30%”的项目银行才可以发放贷款,银行直接发放的房地产项目贷款数量大大减少,房地产信托一度成为开发商们最重要的融资方式:2004年全年房地产信托计划发行额将近120亿元,比2003年增长一倍。而2005年国庆前夕银监会下发《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12号文),要求房地产信托项目不仅要四证齐全,而且自有资金比例要提高至35%。考虑到信托计划比银行贷款的成本更高,212号文事实上已经让房地产信托名存实亡。在银行贷款及房地产信托都受到严重管制的条件下,开发商们需要寻找新的融资渠道,REITs至少是一种新的选择、新的趋势。 其二,REITs是基于有稳定现金流收入的商业地产项目而不是基于房地产企业,有利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效率。房地产企业受土地储备、开发进度、经营策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现金流并不稳定,投资风险较大,房地产企业整体上市的模式很难被市场接受。REITs则不同,开发商可以将旗下部分或全部商业地产打包上市,从而将部分资产变现上市,从而为开发商提供更灵活、更方便的融资方式选择。 第三,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安全、收益更高的投资渠道,间接实现投资房地产业的愿望。REITs一直是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有效途径,据统计,美国REITs的平均股息收益率为7.3%,高出10年期美国国债350基点;澳大利亚REITs的平均股息收益率更高达7.6%;新加坡REITs平均收益率则在5%—6%之间。通过投资REITs,投资者可以实现其分享房地产业高速成长的巨大收益。 最好的时机,最差的时机 想把中国内地商业地产打包到海外上市的,主要还是那些正在蜂拥进入中国的诸如麦格里银行(Macquarie Bank)、摩根士丹利等国际投资基金。例如麦格里银行计划收购中国、韩国、印度等亚洲市场的多处物业,并以此为基础设立6只REITs,在未来几个月内在香港挂牌上市。REITs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商业地产最重要的融资方式。 尽管新加坡、香港等地已经有REITs上市,尽管新加坡和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但单就REITs发展前景来看,内地与这两个地区的差距并不大。监管部门应该未雨绸缪,及早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金融创新,推动REITs及早在中国发展与上市,如此中国金融市场的整体竞争力才能得到巩固与加强。 作为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主要通过一系列明确的法律制度来制约各方权利义务。相形之下,我国目前尚未对REITs有成形规定。作为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与建行及国开行所进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交易结构设计上并无本质区别,但是,除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外,REITs还有自身的独特难题有待求解。REITs能否在中国成功推出,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推广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已取得的成功经验。 首先,在现行《信托法》、《投资基金法》之外,需要制定专门的REITs业务管理办法,形成完善的业务监管体系,明确投资资格审定、投资方向限制、投资比例确认等诸多实际问题,以促进REITs规范发展。在REITs的上市交易与流通问题上,可以借鉴建行建行房地产抵押证券及国家开发银行开元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与流通模式,通过发行信托收益凭证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实现上市与流通。 其次,尽快确定REITs有税收政策标准。一般而言,如果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就应该免除公司税项,只向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征收税收,从而避免双重征税。我国目前的税法体系尚未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确定明确的税收标准,更谈不上REITs征税标准。但要想REITs真正发展,税收问题不可回避。 近期,美联储连续13次加息,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已经上升至5.75%的历史高点,相应的带动包括香港及新加坡在内的国际金融市场利息不断攀升,因此,从国际范围看REITs并不是合适的发行时机。相形之下,受银行巨量资金头寸影响,国内市场利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差价达1%—2%。单纯从目前市场环境看,国内市场发展REITs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现在的问题就是看包括监管当局在内的市场各方能否顺应市场需求,鼓励金融创新,鼓励企业及种类金融机构及时推出REITs。
16. 中国航空是上市公司吗?
是
公司是中国三大国有大型骨干航空企业集团之一,公司是东航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中国第一家在中国香港、纽约和上海上市的航空公司。
*ST海航600221:从近三年毛利率来看,近三年毛利率均值为-8.8%,过去三年毛利率最低为2020年的-41.13%,最高为2019年的7.42%。
作为国内首家航空租赁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单机SPV及飞机经营性租赁资产买卖,由于国内航空租赁市场发展迅猛,预计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有利于改善公司收入结构,实现收益多元化,为公司自身飞机引进提供更多选择和渠道。
中国国航601111:从近三年毛利率来看,近三年毛利率均值为7.95%,过去三年毛利率最低为2020年的-8.82%,最高为2019年的16.84%。
17. 什么是spv农业项目?
SPV农业项目是一种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农业项目,即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成立的农业公司或合作组织,并按照特定的法律、财务和管理模式运作。这种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投资和经营活动中,特别是在产业化和规模化农业项目中,可以帮助农业投资者降低风险并提高效率。SPV农业项目通常由专业公司或投资基金管理,其投资手段和经营方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考虑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益平衡和风险控制。此外,SPV农业项目还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并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18. 首批上市的reits是什么?
从国际范围看,目前并不是REITs的合适发行时机,但国内市场发展REITs却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几乎是2005年下半年以来各类金融与房地产论坛上讨论最多的话题。仿佛就在一夜之间,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公司都在研究如何利用REITs将商业地产打包上市融资,而大大小小的国际投资银行与投资基金都为此而在中国市场忙乎,企图分得高速成长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杯羹。 2005年11月25日,香港房屋委员会下属的领汇房地产信托基金(0832.HK)在历经波折后终于在香港交易所挂牌,其上市融资额度接近200亿港币。由是,领汇这一香港本地首支REITs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REITs。业内普遍认为,领汇之后,必然会带动内地房地产企业以REITs方式赴香港融资的潮流。 近期,建行及国开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获得重大进展,先后以特殊目的信托(SPT)方式成功发行31亿、41亿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并以信托收益凭证方式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为我国尽快推出REITs创造了现实条件。 REITs是什么 从国际范围看,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1960年,世界上第一只REITs在美国诞生。正如20世纪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创新一样,REITs也是为了逃避管制而生。随着美国政府正式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REITs可免征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REITs开始成为美国最重要的一种金融方式,一般情况下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目前美国大约有300 个REITs在运作之中,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以刚刚在香港上市的领汇REITs为例,其基础资产为香港公营机构房屋委员会下属的商业物业,其中68.3%为零售业务租金收入,25.4%为停车场业务收入,6.3%为其他收入(主要为空调费);租金地区分布为港岛7.2%,九龙33.8%,新界59%。领汇允诺,会将扣除管理费用后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发股东。因此,如果领汇日后需要收购新物业的话,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从而提高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最高可达45%)的方式而实现。 从本质上看,REITs属于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典型的运作方式有两种,其一是特殊目的载体公司(SPV)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将所募集资金集中投资于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并将这些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还本归息;其二是原物业发展商将旗下部分或全部经营性物业资产打包设立专业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为标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给投资者,然后定期派发红利,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相形之下,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地产的现金流远较传统住宅地产的现金流稳定,因此,REITs一般只适用于商业地产。 另外,从REITs的国际发展经验看,几乎所有REITs的经营模式都是收购已有商业地产并出租,靠租金回报投资者,极少有进行开发性投资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为什么是REITs 从全球范围看,全球REITs主要集中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地,美国占据了其中60%以上的比例。新加坡市场目前共有5只REITs,市值超过50亿美元。香港市场上除了已经上市的领汇,内地的越秀投资旗下REITs亦已经过了上市聆讯,另两家内地企业大连万达和北辰实业亦有组REITs上市之意,在新加坡已拥有一只上市REITs的长江实业也欲杀回香港。 香港与新加坡一直在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而争夺,两个市场在诸多领域各有胜负,但在REITs领域香港是绝对输家,一些香港本地REITs也只能赴新加坡上市。为了推动REITs的发展,香港证监会在2005年6月颁布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在香港上市的REITs可以投资香港地区以外的房地产,这实际上相当于允许内地发展商按照《香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守则》成立REITs并注入内地商业地产项目后在香港上市。因此,才会有这么多内地企业跃跃欲试,争相成为内地企业在香港的第一只REITs。 为什么近期REITs会成为受市场如此追捧?细析之下,其原因不外有三。 首先,作为受政府宏观调控影响最大的行业,中国房地产业亟需银行贷款之外的其他融资渠道。2003年,为了实施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央行下发121号文要求“四证齐全且自有资金必须达到30%”的项目银行才可以发放贷款,银行直接发放的房地产项目贷款数量大大减少,房地产信托一度成为开发商们最重要的融资方式:2004年全年房地产信托计划发行额将近120亿元,比2003年增长一倍。而2005年国庆前夕银监会下发《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12号文),要求房地产信托项目不仅要四证齐全,而且自有资金比例要提高至35%。考虑到信托计划比银行贷款的成本更高,212号文事实上已经让房地产信托名存实亡。在银行贷款及房地产信托都受到严重管制的条件下,开发商们需要寻找新的融资渠道,REITs至少是一种新的选择、新的趋势。 其二,REITs是基于有稳定现金流收入的商业地产项目而不是基于房地产企业,有利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效率。房地产企业受土地储备、开发进度、经营策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现金流并不稳定,投资风险较大,房地产企业整体上市的模式很难被市场接受。REITs则不同,开发商可以将旗下部分或全部商业地产打包上市,从而将部分资产变现上市,从而为开发商提供更灵活、更方便的融资方式选择。 第三,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安全、收益更高的投资渠道,间接实现投资房地产业的愿望。REITs一直是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有效途径,据统计,美国REITs的平均股息收益率为7.3%,高出10年期美国国债350基点;澳大利亚REITs的平均股息收益率更高达7.6%;新加坡REITs平均收益率则在5%—6%之间。通过投资REITs,投资者可以实现其分享房地产业高速成长的巨大收益。 最好的时机,最差的时机 想把中国内地商业地产打包到海外上市的,主要还是那些正在蜂拥进入中国的诸如麦格里银行(Macquarie Bank)、摩根士丹利等国际投资基金。例如麦格里银行计划收购中国、韩国、印度等亚洲市场的多处物业,并以此为基础设立6只REITs,在未来几个月内在香港挂牌上市。REITs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商业地产最重要的融资方式。 尽管新加坡、香港等地已经有REITs上市,尽管新加坡和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但单就REITs发展前景来看,内地与这两个地区的差距并不大。监管部门应该未雨绸缪,及早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金融创新,推动REITs及早在中国发展与上市,如此中国金融市场的整体竞争力才能得到巩固与加强。 作为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主要通过一系列明确的法律制度来制约各方权利义务。相形之下,我国目前尚未对REITs有成形规定。作为证券化的一种方式,REITs与建行及国开行所进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交易结构设计上并无本质区别,但是,除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外,REITs还有自身的独特难题有待求解。REITs能否在中国成功推出,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推广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已取得的成功经验。 首先,在现行《信托法》、《投资基金法》之外,需要制定专门的REITs业务管理办法,形成完善的业务监管体系,明确投资资格审定、投资方向限制、投资比例确认等诸多实际问题,以促进REITs规范发展。在REITs的上市交易与流通问题上,可以借鉴建行建行房地产抵押证券及国家开发银行开元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与流通模式,通过发行信托收益凭证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实现上市与流通。 其次,尽快确定REITs有税收政策标准。一般而言,如果REITs的分红比例超过90%,就应该免除公司税项,只向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征收税收,从而避免双重征税。我国目前的税法体系尚未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确定明确的税收标准,更谈不上REITs征税标准。但要想REITs真正发展,税收问题不可回避。 近期,美联储连续13次加息,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已经上升至5.75%的历史高点,相应的带动包括香港及新加坡在内的国际金融市场利息不断攀升,因此,从国际范围看REITs并不是合适的发行时机。相形之下,受银行巨量资金头寸影响,国内市场利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差价达1%—2%。单纯从目前市场环境看,国内市场发展REITs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现在的问题就是看包括监管当局在内的市场各方能否顺应市场需求,鼓励金融创新,鼓励企业及种类金融机构及时推出REITs。
19.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法?
我国当前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 《公司法》是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建立和运营的主要法律依据,《证券法》则规范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同步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并大幅度降低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减低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要求;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做出新的规定、取消公司对外投资的一般性限制。而修订后的《证券法》降低了上市公司资本规模要求,对盈利性不作硬性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生效,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与私募股权基金有关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了有限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二是允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三是明确了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原则,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 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005年年底,凯雷提出收购徐工机械85%股权,而徐工机械一直被认为是国内机械装备企业的龙头企业。2006年8月8日,商务部联合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加强了对涉及外资并购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审查力度,并严格限制境内企业以红筹方式赴海外上市。境外上市企业必须在设立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审核批准后一年之内完成资金接收和回流的全过程。红筹上市的审批权限由先前的市区级政府集中到了当前的商务部。 四、《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11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十部委联合颁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旨在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发起与设立、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与监督管理、终止与结算、罚则等做出了陈述和规定。《办法》规定:设立产业基金必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产业基金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 除以上法律、法规外,《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不同程度的对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运营产生影响。
20. 中国航空是上市公司吗?
是
公司是中国三大国有大型骨干航空企业集团之一,公司是东航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中国第一家在中国香港、纽约和上海上市的航空公司。
*ST海航600221:从近三年毛利率来看,近三年毛利率均值为-8.8%,过去三年毛利率最低为2020年的-41.13%,最高为2019年的7.42%。
作为国内首家航空租赁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单机SPV及飞机经营性租赁资产买卖,由于国内航空租赁市场发展迅猛,预计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有利于改善公司收入结构,实现收益多元化,为公司自身飞机引进提供更多选择和渠道。
中国国航601111:从近三年毛利率来看,近三年毛利率均值为7.95%,过去三年毛利率最低为2020年的-8.82%,最高为2019年的1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