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三种发行方式
一、债券的三种发行方式
一、债券发行方式有什么
1、债券发行方式有以下几点:
(1)平价发行,即淡券发行价格与票面名义价值相同;
(2)溢价发行,即发行价格高于债券的名义价值;
(3)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的票面面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债券发行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债券发行的一般流程有以下:
1、申报材料制作阶段,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制作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2、发行报批阶段,上报发行申报材料。按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格式,逐级上报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
3、债券正式发行阶段,刊登发行公告。发行人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在债券发行首日3日前公告企业债券发行公告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发行后期管理工作,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权登记托管。托管人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企业债券发行结束后负责对企业债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经什么作出决议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扩展资料: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债券发行的主体,主要是公司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资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债券利息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其他条件。
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通常需要由债券评信机构评定等级。债券的信用等级对于发行公司和购买人都有重要影响。这是因为:
1、债券评级是度量违约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债券的等级对于债务融资的利率以及公司债务成本有着直接的影响。一般说来,资信等级高的债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发行;资信等级低的债券,风险较大,只能以较高的利率发行。另外,许多机构投资者将投资范围限制在特定等级的债券之内。
2、债券评级方便投资者进行债券投资决策。对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来说,由于受时间、知识和信息的限制,无法对众多债券进行分析和选择,因此需要专业机构对债券的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客观、公正和权威的评定,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
3、国际上流行的债券等级是3等9级。AAA级为最高级,AA级为高级,A级为上中级,BBB级为中级,BB级为中下级,B级为投机级,CCC级为完全投机级,CC级为最大投机级,C级为最低级。
三、什么是公募债券
公募债券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之后在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公募债券的发行人的信用等级一般都非常的高,发行公募债券也能帮助债券的发行人增加自身在社会中的公信度。这种债券可以由任何人购买。并且由于发行对象不是特定的投资者,所以发行人需要信息公开,向投资者提供各种资料,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募债券的优缺点
1 、 公募债券比较适合发行大量的证券,筹集大量的资金,因为其针对的投资者很多,所以筹集的资金数目也多;
2 、 公募债券发行之后,投资者范围很大,可以有效避免债券被少数人操作或者恶意囤积;
3 、 公开发行公募债券的企业或者单位在发行债券后能获得市场中投资人的信任,还能加强债券在市场中的流通;
4、公募债券的缺点在于其发行过程相对麻烦,发行费用比较高,并且登记审核需要的时间长,且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必须公开信息。
四、公开市场债券种类包括哪些
主要有三种: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
五、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哪些新要求?
我们了解了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什么了,但是公司发行债券肯定是有监管机制的,那么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哪些新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债券集资监管的要求主要是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哪些新要求?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1)转借对象 监管案例中,地方国有企业性质的发行人债券资金一般由地方政府统一管理调配,因而转借对象包括当地政府机构(例如财政局、管委会等)、股东、 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另一公司、其他企业等。 民营、外资等企业性质的发行人转借对象一般为发行人关联方,例如发行人股东、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另一公司、合营企业等关联方、其他企业等。 因此,受托管理人核查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应当针对发行人企业性质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对于地方国有企业性质的发行人,应当着重关注债券资金是否被地方政府挪用;对于民营、外资等背景的发行人,应当着重关注债券资金是否被其关联企业占用。 (2)转借手法 当前披露的监管案例中,债券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至转借方账户的划转路径主要为 购买理财产品, 考虑债券资金安全性,上交所规定“闲置募集资金不能用于购买除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债以及交易所债券逆回购以外的任何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违反相关规定。 所以,在公司发行债券的同时,不可以随随便便就能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的新要求已经明确阐述了,公司发行债券是有一定基础条件的,也就是说,公司需要遵从这些规章制度才能发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