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国家对酸奶制造有哪些鼓励政策?)
1. 国家对酸奶制造有哪些鼓励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奶业产业基金,放大资金支持效应
2. 国家对酸奶制造有哪些鼓励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奶业产业基金,放大资金支持效应
3. 国家对酸奶制造有哪些鼓励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奶业产业基金,放大资金支持效应
4. 国家为什么鼓励直播带货?
人民日报认为,之所以直播带货可以兴起,一是因为直播经济蓄力已久,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二是因为由于疫情影响,消费者足不出户推动了“宅经济”的发展,这也促使线下客源稀少的商家向电子商务进发。
而且人民日报对于直播电商的定调是:直播经济的火热,可谓顺势而成。
由此可见,直播电商已经被提高到了空前的位置上。
5. 2022年生三胎国家有什么奖励?
我国目前没有出具关于生育三胎的政策规定,只发布政策规定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对于生育三孩国家没有规定奖励,但有一定的政策激励。
1.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一: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二: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3.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三:帮扶保障
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4.国家三孩奖励政策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
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这两年也有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可参考残疾人就业政策,即“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性,消除女性就业歧视。此外,女性孕检、养育孩子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提供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上班,全社会共同创造鼓励生育的支持措施。
二、三孩政策内容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的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二)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三)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四)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
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对于生三孩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办理不清楚的,可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6. 2022年生三胎国家有什么奖励?
我国目前没有出具关于生育三胎的政策规定,只发布政策规定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对于生育三孩国家没有规定奖励,但有一定的政策激励。
1.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一: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二: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3.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三:帮扶保障
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4.国家三孩奖励政策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
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这两年也有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可参考残疾人就业政策,即“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性,消除女性就业歧视。此外,女性孕检、养育孩子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提供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上班,全社会共同创造鼓励生育的支持措施。
二、三孩政策内容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的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二)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三)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四)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
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对于生三孩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办理不清楚的,可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7. 2022年生三胎国家有什么奖励?
我国目前没有出具关于生育三胎的政策规定,只发布政策规定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对于生育三孩国家没有规定奖励,但有一定的政策激励。
1.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一: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二: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3.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三:帮扶保障
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4.国家三孩奖励政策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
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这两年也有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可参考残疾人就业政策,即“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性,消除女性就业歧视。此外,女性孕检、养育孩子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提供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上班,全社会共同创造鼓励生育的支持措施。
二、三孩政策内容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的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二)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三)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四)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
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对于生三孩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办理不清楚的,可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8. 国家为什么鼓励直播带货?
人民日报认为,之所以直播带货可以兴起,一是因为直播经济蓄力已久,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二是因为由于疫情影响,消费者足不出户推动了“宅经济”的发展,这也促使线下客源稀少的商家向电子商务进发。
而且人民日报对于直播电商的定调是:直播经济的火热,可谓顺势而成。
由此可见,直播电商已经被提高到了空前的位置上。
9. 国家为什么鼓励直播带货?
人民日报认为,之所以直播带货可以兴起,一是因为直播经济蓄力已久,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二是因为由于疫情影响,消费者足不出户推动了“宅经济”的发展,这也促使线下客源稀少的商家向电子商务进发。
而且人民日报对于直播电商的定调是:直播经济的火热,可谓顺势而成。
由此可见,直播电商已经被提高到了空前的位置上。
10. 2022年生三胎国家有什么奖励?
我国目前没有出具关于生育三胎的政策规定,只发布政策规定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对于生育三孩国家没有规定奖励,但有一定的政策激励。
1.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一: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二: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3.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三:帮扶保障
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4.国家三孩奖励政策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
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这两年也有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可参考残疾人就业政策,即“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性,消除女性就业歧视。此外,女性孕检、养育孩子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提供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上班,全社会共同创造鼓励生育的支持措施。
二、三孩政策内容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的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二)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三)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四)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
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对于生三孩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办理不清楚的,可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11. 国家限制、不鼓励发展的产业有哪些?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 5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3、单线 3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4、1000 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7、松脂初加工项目
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9、1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10、珍稀植物和古树的根雕制造业
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12、不符合生态养殖要求的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15、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6、破坏林地、湿地、草地的开发项目
四、石化化工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磷化铝,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等)生产装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氯化苦生产装置
八、黄金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十二、轻工
2、年加工生皮能力 2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 1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
16、100 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 万 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
19、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 5000 吨(云南地区 3000 吨)、日处理甜菜 3000 吨以下的项目
22、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 200 吨及以下,花 生 100 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 100 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23、年加工玉米 45 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 98% 以下玉米淀粉(蜡质玉米、高直链玉米等特种玉米年加工规模 1 万吨以下)
24、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 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25、3000 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
26、年产 2000 吨(折干)及以下酵母制品
27、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十四、烟草
1、烟草制品加工项目
12. 国家对酸奶制造有哪些鼓励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奶业产业基金,放大资金支持效应
13. 国家为什么鼓励直播带货?
人民日报认为,之所以直播带货可以兴起,一是因为直播经济蓄力已久,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二是因为由于疫情影响,消费者足不出户推动了“宅经济”的发展,这也促使线下客源稀少的商家向电子商务进发。
而且人民日报对于直播电商的定调是:直播经济的火热,可谓顺势而成。
由此可见,直播电商已经被提高到了空前的位置上。
14. 国家限制、不鼓励发展的产业有哪些?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 5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3、单线 3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4、1000 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7、松脂初加工项目
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9、1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10、珍稀植物和古树的根雕制造业
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12、不符合生态养殖要求的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15、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6、破坏林地、湿地、草地的开发项目
四、石化化工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磷化铝,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等)生产装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氯化苦生产装置
八、黄金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十二、轻工
2、年加工生皮能力 2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 1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
16、100 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 万 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
19、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 5000 吨(云南地区 3000 吨)、日处理甜菜 3000 吨以下的项目
22、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 200 吨及以下,花 生 100 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 100 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23、年加工玉米 45 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 98% 以下玉米淀粉(蜡质玉米、高直链玉米等特种玉米年加工规模 1 万吨以下)
24、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 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25、3000 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
26、年产 2000 吨(折干)及以下酵母制品
27、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十四、烟草
1、烟草制品加工项目
15. 国家限制、不鼓励发展的产业有哪些?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 5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3、单线 3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4、1000 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7、松脂初加工项目
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9、1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10、珍稀植物和古树的根雕制造业
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12、不符合生态养殖要求的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15、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6、破坏林地、湿地、草地的开发项目
四、石化化工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磷化铝,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等)生产装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氯化苦生产装置
八、黄金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十二、轻工
2、年加工生皮能力 2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 1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
16、100 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 万 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
19、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 5000 吨(云南地区 3000 吨)、日处理甜菜 3000 吨以下的项目
22、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 200 吨及以下,花 生 100 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 100 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23、年加工玉米 45 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 98% 以下玉米淀粉(蜡质玉米、高直链玉米等特种玉米年加工规模 1 万吨以下)
24、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 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25、3000 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
26、年产 2000 吨(折干)及以下酵母制品
27、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十四、烟草
1、烟草制品加工项目
16. 国家限制、不鼓励发展的产业有哪些?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一、农林业
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
2、单线 5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3、单线 3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4、1000 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7、松脂初加工项目
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9、1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10、珍稀植物和古树的根雕制造业
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12、不符合生态养殖要求的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15、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6、破坏林地、湿地、草地的开发项目
四、石化化工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磷化铝,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等)生产装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氯化苦生产装置
八、黄金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十二、轻工
2、年加工生皮能力 2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 1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
16、100 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 万 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
19、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 5000 吨(云南地区 3000 吨)、日处理甜菜 3000 吨以下的项目
22、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 200 吨及以下,花 生 100 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 100 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23、年加工玉米 45 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 98% 以下玉米淀粉(蜡质玉米、高直链玉米等特种玉米年加工规模 1 万吨以下)
24、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 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25、3000 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
26、年产 2000 吨(折干)及以下酵母制品
27、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十四、烟草
1、烟草制品加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