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用地标准包括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用地标准和光伏发电站用地标准。目前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用地按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核准,包括投资强度、容积率、办公及生产辅助设施用地不超过7%,建筑系数不低于30%,绿地率不超过20%。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2022年有两则关于农光互补用地问题的回复:
一是按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光伏发电项目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是根据《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规定,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光伏用地是光伏发电所用的场地。
主要看什么样的养殖。
如果是渔业养殖应该可以做光伏。因为渔业养殖是利用水面来养殖的,而光伏安装利用鱼塘上面的空间,光伏板与光伏板之间留有一定的光照空间,对渔业生产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是家禽家畜牧业养殖,需要占用土地面积,安装光伏板,就会影响养殖生产,这样的养殖用地是不能建光伏的。
首先光伏用地要去县国土资源局咨询是否工业用地,如果不是那就很难适施了。
1、光伏是临时用地。
2、2014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文件中提到的“滩涂、湖泊、荒山荒坡”属于未利用地,“鱼塘、农业大棚”属于农用地范畴;废弃土地可能属于建设用地,如采矿用地。
一般用地不能上光伏发电项目
1.光伏复合项目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林部分需遵循《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
2、对于光伏阵列等设施架设在农用地上,在对土地不造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含直埋电缆)。变电站及运营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3、一般规定:农光互补组件最低点距地不小于2.5米,桩基间距大于4米,行间距应大于6米;渔光互补组件最低点应高于最高水位0.6米;林光互补光伏支架不得低于所种植树木最高点1米以上。
1、国土5号文——土地问题的基本规定
2015年9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
2、国土8号文——关于复合用地的规定
2017年10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
3、林业153号文——关于光伏项目用林地的规定
2016年3月,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
4、国务院第483号令——土地使用税
2006年12月,国务院下发第483号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
5、耕地占用税
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通过审议,自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