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停止(2022年还能申请建档立卡吗?)
1. 2022年还能申请建档立卡吗?
可以申请建档立卡,名称有变化,不再是贫困户,而是三类监测对象,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政策扶持差不多,也是因户施策。脱贫不稳定户是脱贫户才能申请,边缘易致贫户只有非脱贫户申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户和一般农户都能申请。这三类监测对象必须是农村户籍人囗。
2. 2022农村扶贫政策及补助标准?
第一、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
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所以这项补贴需要贫困户自己努力,主要是用于产业扶持方面。
第二、贫困户教育补助
这方面是国家对于义务教育阶段以及高中和大学阶段的补贴,很多贫困户家庭由于没有收入,家里的子女也可能因为贫困无法上学,所以专门出台这方面的补贴,保障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第三、贫困户医疗补助金
1.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2.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3.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第四、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
1.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
2.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第五、贫困户建房补助
这个主要包含危房改造补助和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等方面。补助金额也有所差异。
1.危旧房改造补助:C级补助1.5万元/户,D级补助2.5万元/户;
2.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自愿到朝天中心城区购买合法商品房的,人均补助5万元;自愿在农村按统一规划自建的,人均补助2万元;
第六、贫困户社保补助
老有所依一直是大家的愿望,国家一直在推进医保工作,但是对于农村很多地区的贫困户来说,由于没有收入来源,养老也就成了问题,国家也是对这些贫困户在社保方面给出了补助。
看了这么多关于贫困户方面的各种各样的补助,相信大家也都比较清楚了,国家对于贫困户方面的补贴比较多,主要还是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够老过上幸福的生活。
当然由于不同地区可能规定有所不同,更具体的消息还需要大家根据各地的标准去进行具体的判断和申请。
3. 农村扶贫政策及补助标准?
一、产业扶贫补贴
1、“扶贫小额贷款“两免一补”
贷款政策没有担保、抵押和劳动力。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补贴。
2、贫困户项目补贴
这是国家为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提供的免费补助资金。补贴标准为5000-10000元,发放方式为“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二、就业创业补贴
1、企业补贴
对打算创业的贫困劳动力,可以在当地和附近参加创业培训,并给予一定的补贴。如陕西规定那些获得创业资格证书并在六个月内成功开业的企业,每个人都可以得到2000元的补贴。
2、技能培训补贴
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参加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也可获得补贴。
三、贫困生教育补贴
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到大学都有补助,但各地补助标准不同。以陕西为例,学前教育补助金为每学年750元;寄宿制小学学生为1000元,初中生为125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缴学费,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为6000元。每年的生活补贴。
四、农村卫生补贴
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由财政按规定给予100%补助,新农合和大病报销比例提高10%。
五、危房改造补助
危房改造是针对没有保障房的贫困户,这些贫困户没有享受到民政的搬迁和集中支持。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因地制宜。
六、农村搬迁补贴
以陕西的搬迁补贴标准为例,如果实行集中安置,住房建设人均补贴为25000元,旧宅基地的人均抚恤补助费(放弃原有农村宅基地)为10000元,人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2万元;分散安置的,人均建房补助1.5万元,人均退耕还林奖励补助1万元,按人计算建房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资金规模,根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七、农村残疾人补助
对贫困户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照顾给予补助,对残疾少年儿童和残疾大学生给予补助。
八、农村生态补贴
1、公益林生态补助
按照中央财政国家森林生态效益基金标准,每亩扣除相关管理保护费用2元,每亩向贫困户支付13元。
2、退耕还林补助
新一轮项目中央补助标准为每亩1500元,其中现金1200元,苗木费300元。退耕还草补助每亩800元,现金补助680元,苗木费120元。地方补贴可能略有不同。
4. 取消五保户有哪些规定?
老年、残疾有生活来源后,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后,未满16周岁的村民满16岁后,丧失五保户资格。
取消条件:五保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停止其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
1、有了法定扶养义务人、且法定扶养义务人具有扶养能力的。
2、重新获得生活来源的。
3、已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八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