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正规金融机构主要为国有经济提供服务,其资金主要流向国有企业,而民间借贷主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间经济服务,其资金主要流向民间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农户,由于很多民间中小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生产和发展所需资金,只能转而求助于民间借贷的支持。从这个角度来看,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其与正规借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补关系。由此,民间借贷对社会经济发展进步起着积极、推动的作用。
是不是非法集资,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是不是意图非法占有,二是采用诈骗手段。按你所说,只是为了扩大生意规模,应该不属非法集资,只是正常的民间借贷。
没有。法人不是以公司的名义,跟公司没关系。
楼上答案正确,但依据论证不全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三)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8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除非你们俩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诉讼管辖法院是出借人所在地法院,或者约定合同履行地是出借人所在地,否则都应该由借款人所在地法院管辖。顺便说一句,现在银行贷款格式合同都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是在银行所在地,目的就是确保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