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的故事?(菲利普韦伯的四大原则?)
马克斯韦伯的故事?
马克斯·韦帕,1864年4月21日出生于德国爱尔福特一个经营麻纺织工业的家庭。他的父亲是“民主自由党”的普鲁士下院议员、帝国议会议员。母亲是一个正统的加尔文教信徒。老韦伯倔强、执拗,要求妻子和孩子们在家庭中绝对服从他,夫妻俩因此感情不和。
1881~1884年期间,韦伯在海德堡大学学习,同时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之后,在柏林大学完成学业。韦伯早年攻读法律和经济史,20多岁时曾担任一名律师的助手和大学助教,直到1893年,1895年,他在弗赖堡大学任政治经济学教授。1896年,在海德堡大学任教。期间完成关于古罗马土地史和中世纪贸易行会的发展等论文,以后又为德国最重要的学会——社会政策联盟作了德国东部土地问题综合分析等论文,并参加了左翼自由基督教社会联盟活动。
韦伯是一个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正义感的民族主义者。1895年,在弗赖堡的一次演说中,他尖锐指控德国容克贵族,讽刺他们是历史的渣滓。他对自由党持批评态度,指责自由主义已是一个衰颓的运动,并提出了“开明帝国主义”的概念。
1897年,韦伯的父亲去世,他的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1898年春,他患了神经衰退症,自此连住了5次院,病愈后出外旅行,疗效也不是很大。由于情绪上的紊乱,他常常无法工作,有时,不得不一连几小时坐窗口修剪他的指甲。直到1903年健康状况有所好转,他才恢复了研究工作。韦伯大器晚成,他的重大成就都是在病重到逝世这十几年间作出的。
韦伯最有名、最引起争议的一部著作是《基督教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该书根据统计数字,说明了德国资本主义兴业兴趣和成功率与基督教新教背景的相互关系。他并不否认在加尔文以前早已存在资本主义企业,他也了解存在发展资本主义所必备的其他物质和心理条件,但他认为,在加尔文主义出现以前,资本主义兴业精神一直受到教会中流行观念的敌视,因而不能充分发展。他认为,过去的宗教信念从未使人们设想,财富的积累是神的永恒恩典。清教徒参与了建立现代经济生活庞大机构的行动,它必然要主宰每一个人的生活和价值。除了揭示宗教思想在社会结构中的广泛影响,并且探索宗教信念所导致的许多意料不到的后果之外,韦伯也考虑了社会组织后果问题。他因此以最早研究组织结构的学者而闻名于世。
1910年,韦伯帮助德国建立了社会学会。他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来分析经济史和文化史,他还对印度和中国宗教文化进行分析,并把它们与西方宗教进行对比。后来,他又发表了《经济与社会》一书。作为一个思想家,他提出了一种方法论,论述了一系列探讨宗教社会学、政党和小群体行为社会学以及历史哲学的论文。可以说,现代社会学说,多是从韦伯的著作发展而来。
由于韦伯的文章多数刊在只有专家才能阅读的学术刊物上,他的影响在他死后才显示出来。
菲利普韦伯的四大原则?
具体内容
(一)劳动分工的原则。明确规定每一个成员的权责并把权资作为正式的职守而使之合法化。
(二)层级节制原则。除最高领导外,组织成员都有并只有一位上司,由此形成金字塔式的、层级节制的组织结构,以改今贯通,提高效率。
(三)公平合理和职业训练的原则。必须经过公开合理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实现公平并保证成员的素质,并进行职业训练,以提高其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
(四)法制的原则。组织的一切都必须通过法规、制度予以严格的规定。
(五)职业化的原则。
(六)固定薪停制度的原则。组织成员的俸金都按地泣和资历由明确的薪惨制度所决定。
(七)奖惩和升降制度的原则。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续和工作状况,按照预定的标准给予一定的奖惩、升降或调转。[2]
马克斯韦伯的故事?
马克斯·韦帕,1864年4月21日出生于德国爱尔福特一个经营麻纺织工业的家庭。他的父亲是“民主自由党”的普鲁士下院议员、帝国议会议员。母亲是一个正统的加尔文教信徒。老韦伯倔强、执拗,要求妻子和孩子们在家庭中绝对服从他,夫妻俩因此感情不和。
1881~1884年期间,韦伯在海德堡大学学习,同时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之后,在柏林大学完成学业。韦伯早年攻读法律和经济史,20多岁时曾担任一名律师的助手和大学助教,直到1893年,1895年,他在弗赖堡大学任政治经济学教授。1896年,在海德堡大学任教。期间完成关于古罗马土地史和中世纪贸易行会的发展等论文,以后又为德国最重要的学会——社会政策联盟作了德国东部土地问题综合分析等论文,并参加了左翼自由基督教社会联盟活动。
韦伯是一个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正义感的民族主义者。1895年,在弗赖堡的一次演说中,他尖锐指控德国容克贵族,讽刺他们是历史的渣滓。他对自由党持批评态度,指责自由主义已是一个衰颓的运动,并提出了“开明帝国主义”的概念。
1897年,韦伯的父亲去世,他的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1898年春,他患了神经衰退症,自此连住了5次院,病愈后出外旅行,疗效也不是很大。由于情绪上的紊乱,他常常无法工作,有时,不得不一连几小时坐窗口修剪他的指甲。直到1903年健康状况有所好转,他才恢复了研究工作。韦伯大器晚成,他的重大成就都是在病重到逝世这十几年间作出的。
韦伯最有名、最引起争议的一部著作是《基督教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该书根据统计数字,说明了德国资本主义兴业兴趣和成功率与基督教新教背景的相互关系。他并不否认在加尔文以前早已存在资本主义企业,他也了解存在发展资本主义所必备的其他物质和心理条件,但他认为,在加尔文主义出现以前,资本主义兴业精神一直受到教会中流行观念的敌视,因而不能充分发展。他认为,过去的宗教信念从未使人们设想,财富的积累是神的永恒恩典。清教徒参与了建立现代经济生活庞大机构的行动,它必然要主宰每一个人的生活和价值。除了揭示宗教思想在社会结构中的广泛影响,并且探索宗教信念所导致的许多意料不到的后果之外,韦伯也考虑了社会组织后果问题。他因此以最早研究组织结构的学者而闻名于世。
1910年,韦伯帮助德国建立了社会学会。他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来分析经济史和文化史,他还对印度和中国宗教文化进行分析,并把它们与西方宗教进行对比。后来,他又发表了《经济与社会》一书。作为一个思想家,他提出了一种方法论,论述了一系列探讨宗教社会学、政党和小群体行为社会学以及历史哲学的论文。可以说,现代社会学说,多是从韦伯的著作发展而来。
由于韦伯的文章多数刊在只有专家才能阅读的学术刊物上,他的影响在他死后才显示出来。
菲利普韦伯的四大原则?
具体内容
(一)劳动分工的原则。明确规定每一个成员的权责并把权资作为正式的职守而使之合法化。
(二)层级节制原则。除最高领导外,组织成员都有并只有一位上司,由此形成金字塔式的、层级节制的组织结构,以改今贯通,提高效率。
(三)公平合理和职业训练的原则。必须经过公开合理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实现公平并保证成员的素质,并进行职业训练,以提高其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
(四)法制的原则。组织的一切都必须通过法规、制度予以严格的规定。
(五)职业化的原则。
(六)固定薪停制度的原则。组织成员的俸金都按地泣和资历由明确的薪惨制度所决定。
(七)奖惩和升降制度的原则。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续和工作状况,按照预定的标准给予一定的奖惩、升降或调转。[2]
菲利普韦伯的四大原则?
具体内容
(一)劳动分工的原则。明确规定每一个成员的权责并把权资作为正式的职守而使之合法化。
(二)层级节制原则。除最高领导外,组织成员都有并只有一位上司,由此形成金字塔式的、层级节制的组织结构,以改今贯通,提高效率。
(三)公平合理和职业训练的原则。必须经过公开合理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实现公平并保证成员的素质,并进行职业训练,以提高其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
(四)法制的原则。组织的一切都必须通过法规、制度予以严格的规定。
(五)职业化的原则。
(六)固定薪停制度的原则。组织成员的俸金都按地泣和资历由明确的薪惨制度所决定。
(七)奖惩和升降制度的原则。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续和工作状况,按照预定的标准给予一定的奖惩、升降或调转。[2]
菲利普韦伯的四大原则?
具体内容
(一)劳动分工的原则。明确规定每一个成员的权责并把权资作为正式的职守而使之合法化。
(二)层级节制原则。除最高领导外,组织成员都有并只有一位上司,由此形成金字塔式的、层级节制的组织结构,以改今贯通,提高效率。
(三)公平合理和职业训练的原则。必须经过公开合理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实现公平并保证成员的素质,并进行职业训练,以提高其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
(四)法制的原则。组织的一切都必须通过法规、制度予以严格的规定。
(五)职业化的原则。
(六)固定薪停制度的原则。组织成员的俸金都按地泣和资历由明确的薪惨制度所决定。
(七)奖惩和升降制度的原则。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续和工作状况,按照预定的标准给予一定的奖惩、升降或调转。[2]
马克斯韦伯的故事?
马克斯·韦帕,1864年4月21日出生于德国爱尔福特一个经营麻纺织工业的家庭。他的父亲是“民主自由党”的普鲁士下院议员、帝国议会议员。母亲是一个正统的加尔文教信徒。老韦伯倔强、执拗,要求妻子和孩子们在家庭中绝对服从他,夫妻俩因此感情不和。
1881~1884年期间,韦伯在海德堡大学学习,同时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之后,在柏林大学完成学业。韦伯早年攻读法律和经济史,20多岁时曾担任一名律师的助手和大学助教,直到1893年,1895年,他在弗赖堡大学任政治经济学教授。1896年,在海德堡大学任教。期间完成关于古罗马土地史和中世纪贸易行会的发展等论文,以后又为德国最重要的学会——社会政策联盟作了德国东部土地问题综合分析等论文,并参加了左翼自由基督教社会联盟活动。
韦伯是一个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正义感的民族主义者。1895年,在弗赖堡的一次演说中,他尖锐指控德国容克贵族,讽刺他们是历史的渣滓。他对自由党持批评态度,指责自由主义已是一个衰颓的运动,并提出了“开明帝国主义”的概念。
1897年,韦伯的父亲去世,他的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1898年春,他患了神经衰退症,自此连住了5次院,病愈后出外旅行,疗效也不是很大。由于情绪上的紊乱,他常常无法工作,有时,不得不一连几小时坐窗口修剪他的指甲。直到1903年健康状况有所好转,他才恢复了研究工作。韦伯大器晚成,他的重大成就都是在病重到逝世这十几年间作出的。
韦伯最有名、最引起争议的一部著作是《基督教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该书根据统计数字,说明了德国资本主义兴业兴趣和成功率与基督教新教背景的相互关系。他并不否认在加尔文以前早已存在资本主义企业,他也了解存在发展资本主义所必备的其他物质和心理条件,但他认为,在加尔文主义出现以前,资本主义兴业精神一直受到教会中流行观念的敌视,因而不能充分发展。他认为,过去的宗教信念从未使人们设想,财富的积累是神的永恒恩典。清教徒参与了建立现代经济生活庞大机构的行动,它必然要主宰每一个人的生活和价值。除了揭示宗教思想在社会结构中的广泛影响,并且探索宗教信念所导致的许多意料不到的后果之外,韦伯也考虑了社会组织后果问题。他因此以最早研究组织结构的学者而闻名于世。
1910年,韦伯帮助德国建立了社会学会。他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来分析经济史和文化史,他还对印度和中国宗教文化进行分析,并把它们与西方宗教进行对比。后来,他又发表了《经济与社会》一书。作为一个思想家,他提出了一种方法论,论述了一系列探讨宗教社会学、政党和小群体行为社会学以及历史哲学的论文。可以说,现代社会学说,多是从韦伯的著作发展而来。
由于韦伯的文章多数刊在只有专家才能阅读的学术刊物上,他的影响在他死后才显示出来。
马克斯韦伯将权威分为哪三种?
马克思韦伯是近代德国著名的政治和社会学家,他在其著作《经济与社会》中论述了社会组织管理和权力(权威)的相互关系等问题。
韦伯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权威)为基础,才能实现其目标,只有权力才能变混乱为有序。如果没有这种形式的权力,其组织的生存都是非常危险的,就更谈不上实现组织的目标了,权力可以消除组织的混乱,使得组织的运行有秩序地进行。
韦伯把这种权力划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是理性的、法定的权力。指的是依法任命,并赋予行政命令的权力,对这种权力的服从是依法建立的一套等级制度,这是对确认职务或职位的权力的服从。第二种是传统的权力。它是以古老的、传统的、不可侵犯的和执行这种权力的人的地位的正统性为依据的。第三种是超凡的权力。它是指这种权力是建立在对个人的崇拜和迷信的基础上的。韦伯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中指出:三种纯粹形态的合法权力,它们各自的合法性依据如下:
(1)法定的依据。其依据是对标准规则模式的“合法性”的信念,或对那些按照标准规则被提升到有权指挥的人所具权力的信念(法定权力)。
(2)传统的依据。其依据是对古老传统的不可侵犯性和对传统执行权力的人的地位的正统性信念(传统权力)。
(3)超凡的依据。其依据是对个别人特殊和超凡的神圣、英雄主义或模范品质的崇拜(超凡权力)。
韦伯认为,这三种纯粹形态的权力中,传统权力的效率较差,因为其领导人不是按能力来挑选的,仅是单纯为了保存过去的传统而行事。超凡权力过于带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不是依据规章制度而是依据神秘或神圣的启示,所以这两种权力都不宜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只有理性和法律的权力(合法权力)才能作为行政组织的基础。因为理性的合法权力具有较多的优点,如有明确的职权领域;执行等级系列;可避免职权的滥用;权力行使的多样性等。这样就能保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合理性,能按照人的才干来选拔人才,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行使权力,因而是保证组织健康发展的最好的权力形式。
马克斯韦伯将权威分为哪三种?
马克思韦伯是近代德国著名的政治和社会学家,他在其著作《经济与社会》中论述了社会组织管理和权力(权威)的相互关系等问题。
韦伯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权威)为基础,才能实现其目标,只有权力才能变混乱为有序。如果没有这种形式的权力,其组织的生存都是非常危险的,就更谈不上实现组织的目标了,权力可以消除组织的混乱,使得组织的运行有秩序地进行。
韦伯把这种权力划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是理性的、法定的权力。指的是依法任命,并赋予行政命令的权力,对这种权力的服从是依法建立的一套等级制度,这是对确认职务或职位的权力的服从。第二种是传统的权力。它是以古老的、传统的、不可侵犯的和执行这种权力的人的地位的正统性为依据的。第三种是超凡的权力。它是指这种权力是建立在对个人的崇拜和迷信的基础上的。韦伯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中指出:三种纯粹形态的合法权力,它们各自的合法性依据如下:
(1)法定的依据。其依据是对标准规则模式的“合法性”的信念,或对那些按照标准规则被提升到有权指挥的人所具权力的信念(法定权力)。
(2)传统的依据。其依据是对古老传统的不可侵犯性和对传统执行权力的人的地位的正统性信念(传统权力)。
(3)超凡的依据。其依据是对个别人特殊和超凡的神圣、英雄主义或模范品质的崇拜(超凡权力)。
韦伯认为,这三种纯粹形态的权力中,传统权力的效率较差,因为其领导人不是按能力来挑选的,仅是单纯为了保存过去的传统而行事。超凡权力过于带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不是依据规章制度而是依据神秘或神圣的启示,所以这两种权力都不宜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只有理性和法律的权力(合法权力)才能作为行政组织的基础。因为理性的合法权力具有较多的优点,如有明确的职权领域;执行等级系列;可避免职权的滥用;权力行使的多样性等。这样就能保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合理性,能按照人的才干来选拔人才,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行使权力,因而是保证组织健康发展的最好的权力形式。
马克斯韦伯将权威分为哪三种?
马克思韦伯是近代德国著名的政治和社会学家,他在其著作《经济与社会》中论述了社会组织管理和权力(权威)的相互关系等问题。
韦伯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权威)为基础,才能实现其目标,只有权力才能变混乱为有序。如果没有这种形式的权力,其组织的生存都是非常危险的,就更谈不上实现组织的目标了,权力可以消除组织的混乱,使得组织的运行有秩序地进行。
韦伯把这种权力划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是理性的、法定的权力。指的是依法任命,并赋予行政命令的权力,对这种权力的服从是依法建立的一套等级制度,这是对确认职务或职位的权力的服从。第二种是传统的权力。它是以古老的、传统的、不可侵犯的和执行这种权力的人的地位的正统性为依据的。第三种是超凡的权力。它是指这种权力是建立在对个人的崇拜和迷信的基础上的。韦伯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中指出:三种纯粹形态的合法权力,它们各自的合法性依据如下:
(1)法定的依据。其依据是对标准规则模式的“合法性”的信念,或对那些按照标准规则被提升到有权指挥的人所具权力的信念(法定权力)。
(2)传统的依据。其依据是对古老传统的不可侵犯性和对传统执行权力的人的地位的正统性信念(传统权力)。
(3)超凡的依据。其依据是对个别人特殊和超凡的神圣、英雄主义或模范品质的崇拜(超凡权力)。
韦伯认为,这三种纯粹形态的权力中,传统权力的效率较差,因为其领导人不是按能力来挑选的,仅是单纯为了保存过去的传统而行事。超凡权力过于带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不是依据规章制度而是依据神秘或神圣的启示,所以这两种权力都不宜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只有理性和法律的权力(合法权力)才能作为行政组织的基础。因为理性的合法权力具有较多的优点,如有明确的职权领域;执行等级系列;可避免职权的滥用;权力行使的多样性等。这样就能保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合理性,能按照人的才干来选拔人才,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行使权力,因而是保证组织健康发展的最好的权力形式。
马克斯韦伯将权威分为哪三种?
马克思韦伯是近代德国著名的政治和社会学家,他在其著作《经济与社会》中论述了社会组织管理和权力(权威)的相互关系等问题。
韦伯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权威)为基础,才能实现其目标,只有权力才能变混乱为有序。如果没有这种形式的权力,其组织的生存都是非常危险的,就更谈不上实现组织的目标了,权力可以消除组织的混乱,使得组织的运行有秩序地进行。
韦伯把这种权力划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是理性的、法定的权力。指的是依法任命,并赋予行政命令的权力,对这种权力的服从是依法建立的一套等级制度,这是对确认职务或职位的权力的服从。第二种是传统的权力。它是以古老的、传统的、不可侵犯的和执行这种权力的人的地位的正统性为依据的。第三种是超凡的权力。它是指这种权力是建立在对个人的崇拜和迷信的基础上的。韦伯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中指出:三种纯粹形态的合法权力,它们各自的合法性依据如下:
(1)法定的依据。其依据是对标准规则模式的“合法性”的信念,或对那些按照标准规则被提升到有权指挥的人所具权力的信念(法定权力)。
(2)传统的依据。其依据是对古老传统的不可侵犯性和对传统执行权力的人的地位的正统性信念(传统权力)。
(3)超凡的依据。其依据是对个别人特殊和超凡的神圣、英雄主义或模范品质的崇拜(超凡权力)。
韦伯认为,这三种纯粹形态的权力中,传统权力的效率较差,因为其领导人不是按能力来挑选的,仅是单纯为了保存过去的传统而行事。超凡权力过于带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不是依据规章制度而是依据神秘或神圣的启示,所以这两种权力都不宜作为行政组织体系的基础,只有理性和法律的权力(合法权力)才能作为行政组织的基础。因为理性的合法权力具有较多的优点,如有明确的职权领域;执行等级系列;可避免职权的滥用;权力行使的多样性等。这样就能保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合理性,能按照人的才干来选拔人才,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行使权力,因而是保证组织健康发展的最好的权力形式。
马克斯韦伯的故事?
马克斯·韦帕,1864年4月21日出生于德国爱尔福特一个经营麻纺织工业的家庭。他的父亲是“民主自由党”的普鲁士下院议员、帝国议会议员。母亲是一个正统的加尔文教信徒。老韦伯倔强、执拗,要求妻子和孩子们在家庭中绝对服从他,夫妻俩因此感情不和。
1881~1884年期间,韦伯在海德堡大学学习,同时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之后,在柏林大学完成学业。韦伯早年攻读法律和经济史,20多岁时曾担任一名律师的助手和大学助教,直到1893年,1895年,他在弗赖堡大学任政治经济学教授。1896年,在海德堡大学任教。期间完成关于古罗马土地史和中世纪贸易行会的发展等论文,以后又为德国最重要的学会——社会政策联盟作了德国东部土地问题综合分析等论文,并参加了左翼自由基督教社会联盟活动。
韦伯是一个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正义感的民族主义者。1895年,在弗赖堡的一次演说中,他尖锐指控德国容克贵族,讽刺他们是历史的渣滓。他对自由党持批评态度,指责自由主义已是一个衰颓的运动,并提出了“开明帝国主义”的概念。
1897年,韦伯的父亲去世,他的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1898年春,他患了神经衰退症,自此连住了5次院,病愈后出外旅行,疗效也不是很大。由于情绪上的紊乱,他常常无法工作,有时,不得不一连几小时坐窗口修剪他的指甲。直到1903年健康状况有所好转,他才恢复了研究工作。韦伯大器晚成,他的重大成就都是在病重到逝世这十几年间作出的。
韦伯最有名、最引起争议的一部著作是《基督教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该书根据统计数字,说明了德国资本主义兴业兴趣和成功率与基督教新教背景的相互关系。他并不否认在加尔文以前早已存在资本主义企业,他也了解存在发展资本主义所必备的其他物质和心理条件,但他认为,在加尔文主义出现以前,资本主义兴业精神一直受到教会中流行观念的敌视,因而不能充分发展。他认为,过去的宗教信念从未使人们设想,财富的积累是神的永恒恩典。清教徒参与了建立现代经济生活庞大机构的行动,它必然要主宰每一个人的生活和价值。除了揭示宗教思想在社会结构中的广泛影响,并且探索宗教信念所导致的许多意料不到的后果之外,韦伯也考虑了社会组织后果问题。他因此以最早研究组织结构的学者而闻名于世。
1910年,韦伯帮助德国建立了社会学会。他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来分析经济史和文化史,他还对印度和中国宗教文化进行分析,并把它们与西方宗教进行对比。后来,他又发表了《经济与社会》一书。作为一个思想家,他提出了一种方法论,论述了一系列探讨宗教社会学、政党和小群体行为社会学以及历史哲学的论文。可以说,现代社会学说,多是从韦伯的著作发展而来。
由于韦伯的文章多数刊在只有专家才能阅读的学术刊物上,他的影响在他死后才显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