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项目申报书(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通告?)
1. 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通告?
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关于审批第二批都匀
等6个县(市)及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黔南区域)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
征地作出批复,主要通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南州所报的都匀市等6个县(市)
及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开发方案。
二、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要坚持新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注重保
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高质
量发展。
三、xx市、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
县要严格按照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开发方案确定
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
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
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2. 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通告?
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关于审批第二批都匀
等6个县(市)及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黔南区域)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
征地作出批复,主要通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南州所报的都匀市等6个县(市)
及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开发方案。
二、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要坚持新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注重保
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高质
量发展。
三、xx市、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
县要严格按照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开发方案确定
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
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
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3. 旅游发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以经营那些项目?
旅游发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以经营的项目有:
1、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开展旅游文化艺术展示、演出服务;旅游文化传播、旅游宣传策划、会务会展策划及招商招展;旅游商品研发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土特产批发销售;卷烟零售;工艺品设计、制作、销售(上述经营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3、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客票务代理;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它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请及相关的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旅游产业、旅游项目开发;研学旅行教育创意;研学旅行策划与组织;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品牌策划推广;互联网信息服务;翻译服务;商业活动的策划;商业活动的组织;文化设计与建设;文化产品研发;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化创意设计;培训活动的组织;体能拓展训练服务(限分支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疗休养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承办因公商务出国考察及相关交流服务和签证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旅游发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以经营那些项目?
旅游发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以经营的项目有:
1、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开展旅游文化艺术展示、演出服务;旅游文化传播、旅游宣传策划、会务会展策划及招商招展;旅游商品研发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土特产批发销售;卷烟零售;工艺品设计、制作、销售(上述经营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3、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客票务代理;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它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请及相关的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旅游产业、旅游项目开发;研学旅行教育创意;研学旅行策划与组织;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品牌策划推广;互联网信息服务;翻译服务;商业活动的策划;商业活动的组织;文化设计与建设;文化产品研发;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化创意设计;培训活动的组织;体能拓展训练服务(限分支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疗休养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承办因公商务出国考察及相关交流服务和签证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可以换专业吗?
根据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规定,学生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换专业的。具体的换专业政策可能会根据学院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学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学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符合目标专业的招生要求等。此外,学生还需要向学院提交申请,并经过学院的审核和批准。换专业的申请通常需要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具体时间和流程可以咨询学院的相关部门或者辅导员。
6.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可以换专业吗?
根据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规定,学生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换专业的。具体的换专业政策可能会根据学院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学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学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符合目标专业的招生要求等。此外,学生还需要向学院提交申请,并经过学院的审核和批准。换专业的申请通常需要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具体时间和流程可以咨询学院的相关部门或者辅导员。
7.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可以换专业吗?
根据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规定,学生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换专业的。具体的换专业政策可能会根据学院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学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学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符合目标专业的招生要求等。此外,学生还需要向学院提交申请,并经过学院的审核和批准。换专业的申请通常需要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具体时间和流程可以咨询学院的相关部门或者辅导员。
8. 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通告?
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关于审批第二批都匀
等6个县(市)及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黔南区域)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
征地作出批复,主要通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南州所报的都匀市等6个县(市)
及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开发方案。
二、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要坚持新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注重保
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高质
量发展。
三、xx市、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
县要严格按照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开发方案确定
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
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
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9.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可以换专业吗?
根据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规定,学生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换专业的。具体的换专业政策可能会根据学院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学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学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符合目标专业的招生要求等。此外,学生还需要向学院提交申请,并经过学院的审核和批准。换专业的申请通常需要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具体时间和流程可以咨询学院的相关部门或者辅导员。
10. 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通告?
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关于审批第二批都匀
等6个县(市)及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黔南区域)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
征地作出批复,主要通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南州所报的都匀市等6个县(市)
及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开发方案。
二、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要坚持新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注重保
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高质
量发展。
三、xx市、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
县要严格按照贵州国晟文化产业园征地开发方案确定
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
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
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11. 旅游发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以经营那些项目?
旅游发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以经营的项目有:
1、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开展旅游文化艺术展示、演出服务;旅游文化传播、旅游宣传策划、会务会展策划及招商招展;旅游商品研发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土特产批发销售;卷烟零售;工艺品设计、制作、销售(上述经营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3、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客票务代理;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它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请及相关的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旅游产业、旅游项目开发;研学旅行教育创意;研学旅行策划与组织;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品牌策划推广;互联网信息服务;翻译服务;商业活动的策划;商业活动的组织;文化设计与建设;文化产品研发;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化创意设计;培训活动的组织;体能拓展训练服务(限分支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疗休养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承办因公商务出国考察及相关交流服务和签证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旅游发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以经营那些项目?
旅游发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以经营的项目有:
1、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开展旅游文化艺术展示、演出服务;旅游文化传播、旅游宣传策划、会务会展策划及招商招展;旅游商品研发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土特产批发销售;卷烟零售;工艺品设计、制作、销售(上述经营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3、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客票务代理;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它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请及相关的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旅游产业、旅游项目开发;研学旅行教育创意;研学旅行策划与组织;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品牌策划推广;互联网信息服务;翻译服务;商业活动的策划;商业活动的组织;文化设计与建设;文化产品研发;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化创意设计;培训活动的组织;体能拓展训练服务(限分支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疗休养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承办因公商务出国考察及相关交流服务和签证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工业用地可以做文化产业园吗?
是的,工业用地可以改造为文化产业园。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会将一些闲置的或者不再适用于工业用途的土地改造为文化产业园。
这些文化产业园可以提供办公场所、创意工作室、展示空间、演出场地等设施,给文化创意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这种转型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转型升级,也有利于保护和传承地方文化传统。
14. 工业用地可以做文化产业园吗?
是的,工业用地可以改造为文化产业园。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会将一些闲置的或者不再适用于工业用途的土地改造为文化产业园。
这些文化产业园可以提供办公场所、创意工作室、展示空间、演出场地等设施,给文化创意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这种转型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转型升级,也有利于保护和传承地方文化传统。
15. 工业用地可以做文化产业园吗?
是的,工业用地可以改造为文化产业园。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会将一些闲置的或者不再适用于工业用途的土地改造为文化产业园。
这些文化产业园可以提供办公场所、创意工作室、展示空间、演出场地等设施,给文化创意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这种转型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转型升级,也有利于保护和传承地方文化传统。
16. 文化产业用地标准?
文化旅游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最新政策
一、产业用地政策含义
产业用地政策是指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用地政策。上述特定行业不包括房地产业。
二、本指引重点对规定的特定行业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土地供应、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等涉及的政策要点予以归纳说明。
三、产业用地基本原则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用地政策规定,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在保障产业发展用地中坚持规划确定用途、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市场确定供应价格的原则。
四、土地供应基本规定
五、产业用地政策实施
01 可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
02 土地利用与用地供应计划安排
03 土地用途的确定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产业用地供应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兼容该文件规定的用途设施(不包括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科教用途管理。
同一宗土地上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应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
04 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土地供应条件的情形
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无线通讯基站、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社区居家养老(医疗、体育、文化)服务设施、电影院(影厅)、旅游厕所等布点分散、单体规模小、对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有密切依附关系的产业配套设施,允许在新供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时,将其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
05 支持土地复合利用的情形
鼓励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供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
标准厂房用地按工业用途管理,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实行只租不售、租金管制、租户审核、转让限制的,其用地可按科教用途管理。
06 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于“非营利性”或“公益性”的建设用地项目,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拟使用土地者的非营利性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国务院文件、行业主管部门文件等规定的审查意见、初审意见等。
社会力量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因尚不能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相关政策。
07 灵活供地方式
对非营利性的冰雪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及配套设施,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地。
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
08 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用地使用权
09 企业转型涉及的用地
对旧城区改建需异地搬迁改造的城区商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业用地、工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转制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10 鼓励地下空间开发
通过分层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对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超配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
11 土地供应价格的确定
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
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冰雪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对使用“四荒地”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17. 文化产业用地标准?
文化旅游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最新政策
一、产业用地政策含义
产业用地政策是指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用地政策。上述特定行业不包括房地产业。
二、本指引重点对规定的特定行业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土地供应、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等涉及的政策要点予以归纳说明。
三、产业用地基本原则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用地政策规定,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在保障产业发展用地中坚持规划确定用途、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市场确定供应价格的原则。
四、土地供应基本规定
五、产业用地政策实施
01 可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
02 土地利用与用地供应计划安排
03 土地用途的确定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产业用地供应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兼容该文件规定的用途设施(不包括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科教用途管理。
同一宗土地上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应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
04 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土地供应条件的情形
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无线通讯基站、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社区居家养老(医疗、体育、文化)服务设施、电影院(影厅)、旅游厕所等布点分散、单体规模小、对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有密切依附关系的产业配套设施,允许在新供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时,将其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
05 支持土地复合利用的情形
鼓励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供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
标准厂房用地按工业用途管理,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实行只租不售、租金管制、租户审核、转让限制的,其用地可按科教用途管理。
06 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于“非营利性”或“公益性”的建设用地项目,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拟使用土地者的非营利性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国务院文件、行业主管部门文件等规定的审查意见、初审意见等。
社会力量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因尚不能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相关政策。
07 灵活供地方式
对非营利性的冰雪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及配套设施,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地。
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
08 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用地使用权
09 企业转型涉及的用地
对旧城区改建需异地搬迁改造的城区商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业用地、工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转制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10 鼓励地下空间开发
通过分层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对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超配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
11 土地供应价格的确定
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
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冰雪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对使用“四荒地”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18. 文化产业用地标准?
文化旅游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最新政策
一、产业用地政策含义
产业用地政策是指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用地政策。上述特定行业不包括房地产业。
二、本指引重点对规定的特定行业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土地供应、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等涉及的政策要点予以归纳说明。
三、产业用地基本原则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用地政策规定,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在保障产业发展用地中坚持规划确定用途、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市场确定供应价格的原则。
四、土地供应基本规定
五、产业用地政策实施
01 可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
02 土地利用与用地供应计划安排
03 土地用途的确定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产业用地供应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兼容该文件规定的用途设施(不包括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科教用途管理。
同一宗土地上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应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
04 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土地供应条件的情形
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无线通讯基站、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社区居家养老(医疗、体育、文化)服务设施、电影院(影厅)、旅游厕所等布点分散、单体规模小、对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有密切依附关系的产业配套设施,允许在新供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时,将其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
05 支持土地复合利用的情形
鼓励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供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
标准厂房用地按工业用途管理,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实行只租不售、租金管制、租户审核、转让限制的,其用地可按科教用途管理。
06 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于“非营利性”或“公益性”的建设用地项目,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拟使用土地者的非营利性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国务院文件、行业主管部门文件等规定的审查意见、初审意见等。
社会力量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因尚不能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相关政策。
07 灵活供地方式
对非营利性的冰雪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及配套设施,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地。
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
08 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用地使用权
09 企业转型涉及的用地
对旧城区改建需异地搬迁改造的城区商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业用地、工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转制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10 鼓励地下空间开发
通过分层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对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超配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
11 土地供应价格的确定
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
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冰雪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对使用“四荒地”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19. 文化产业用地标准?
文化旅游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最新政策
一、产业用地政策含义
产业用地政策是指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用地政策。上述特定行业不包括房地产业。
二、本指引重点对规定的特定行业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土地供应、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等涉及的政策要点予以归纳说明。
三、产业用地基本原则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用地政策规定,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在保障产业发展用地中坚持规划确定用途、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市场确定供应价格的原则。
四、土地供应基本规定
五、产业用地政策实施
01 可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
02 土地利用与用地供应计划安排
03 土地用途的确定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产业用地供应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兼容该文件规定的用途设施(不包括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科教用途管理。
同一宗土地上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应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
04 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土地供应条件的情形
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无线通讯基站、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社区居家养老(医疗、体育、文化)服务设施、电影院(影厅)、旅游厕所等布点分散、单体规模小、对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有密切依附关系的产业配套设施,允许在新供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时,将其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
05 支持土地复合利用的情形
鼓励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供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
标准厂房用地按工业用途管理,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实行只租不售、租金管制、租户审核、转让限制的,其用地可按科教用途管理。
06 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于“非营利性”或“公益性”的建设用地项目,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拟使用土地者的非营利性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国务院文件、行业主管部门文件等规定的审查意见、初审意见等。
社会力量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因尚不能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相关政策。
07 灵活供地方式
对非营利性的冰雪运动项目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场(馆)及配套设施,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地。
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
08 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用地使用权
09 企业转型涉及的用地
对旧城区改建需异地搬迁改造的城区商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业用地、工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转制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10 鼓励地下空间开发
通过分层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对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超配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
11 土地供应价格的确定
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
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冰雪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对使用“四荒地”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20. 工业用地可以做文化产业园吗?
是的,工业用地可以改造为文化产业园。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会将一些闲置的或者不再适用于工业用途的土地改造为文化产业园。
这些文化产业园可以提供办公场所、创意工作室、展示空间、演出场地等设施,给文化创意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这种转型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转型升级,也有利于保护和传承地方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