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亏损退市(创业板三年亏损退市最新规定?)
1. 创业板三年亏损退市最新规定?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2. 亏损,公司会不会直接退市?
不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退市标准:
沪深交易所称,新的退市制度主要着力解决退市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退市标准体系,明确市场预期,抑制炒作绩差股,实现防控风险和平稳退市。其中,主要的改善包括填补原有退市制度的漏洞,比如对非经常性收益和补充材料的限制;完善上市标准,使上市标准多元化,明确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标准等。
净资产等部分指标略有调整
净资产指标的退市期间由2年改为了3年。在营业收入指标上,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
恢复上市需同时满足7指标
在恢复上市标准中,公司应同时满足7项条件,包括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净资产为正,财报无否定、保留或无法出具意见的情况,以及保荐机构的认可。
重新上市的标准则更为严格,比如在盈利上要求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盈利均为正且超过2000万。
退市新规增加的退市指标
(一)净资产为负值
(二)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三)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四)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五)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
(六)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
(七)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中小企业板此次调整为“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的,其股票直接终止上市”。
沪市退市增加风险警示板
风险警示方面,沪市有风险警示板以及*ST标记,而深市仅有*ST标记。
在退市后续安排方面,深市退市后可选全国性场外市场或者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转让。沪市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个选择,即上交所设立的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
3. 亏损退市是什么意思?
上市的公司如果连续亏损三年,证券交易所按规定就实行停牌交易,如以后公司经营还没有盈利,就实行退市处理。
4. 上市公司半年报亏损会退市吗?
半年报业绩亏损不会退市,当上市公司连续亏损4年会终止上市、营业收入连续低于1000万元4年退市、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6个月退市、营收低于1亿退市、科创板和创业板现行的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的组合指标引入主板和中小板,企业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才会退市。
除此之外,当连续三年的利润造假金额超过当年对外披露利润的 100%;累计造假金额要达到 10 亿元以上也会退市。
5. 上市公司连续亏损几年退市?
答: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没有恢复盈利就会被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的条件还有如下四个:
1、公司股本的总额、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的条件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
2、公司未按规定公开其相关的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假且拒绝纠正的;
3、公司宣告解散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4、满足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上市公司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