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1.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一、香港主板上市要求
1、公司类型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收入要求
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合RMB4395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合RMB1758万元)。
3、上市市值
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合RMB8790万元)。
4、最低公众持股
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5、管理层状况
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6、股东数量
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7、信息披露
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
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二、香港主板上市程序
日数(H - ?)和要求材料
H – 25 向联交所上市科
· 缴交首次上市费的全数 H - 25 作上市排期申请
· 较完备的招股章程草稿及上市时间表初稿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期间首两年的经审计账目副本
· 有关发行人于上市后的关连交易建议的书面陈述
H – 20 文件提交 (第一部份)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尚余期间的账目及账目调整表草稿
·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备忘录或同等文件的初稿
· 发行人与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间,以及发行人与其保荐人之间的合约初稿(只适用于H股)
H – 15 文件提交 (第二部份)
· 盈利预测的备忘录初稿
· 董事/监事者正式签署、按附录五B/H/I表格的形式填具有关其它任何业务的正式声明及承诺书
H – 10 文件提交 (第三部份)
· 《公司条例》规定的附件 文件提交
· 正式上市通告的初稿
· 认购证券的申请表格初稿
· 证券的所有权文件或证书的初稿
· 有关发行人正式注册成立及其法人地位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副本( 只适用于H股)
H – 4 正式上市申请
· 包括正式签署的《上市协议》在内的有关文件的最后定稿
上市科推荐或拒绝申请 拒绝
可选择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推荐
H 上市委员会聆讯 批准
· 依据《公司条例》将招股章程注册
· 向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正式文件
发行招股书 及上市通告 证券开始买卖
三、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
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合RMB4.395亿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2、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合RMB4043万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
3000万港元(合RMB2637万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合RMB35.16亿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
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信息披露
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6、包销安排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四、香港创业板上市流程
批准上市
向联交所申请排期
上市科推荐/拒绝上市申请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
刊发招股章程
股份买卖
申请人可向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申请人可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
预计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前至少25个营业日
2. 联交所主板上市什么意思?
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意思是企业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香港证券市场】香港上市条件与上市方式
一、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境内企业在香港主板采用H股的上市方式直接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H股IPO方式),需符合联交所的上市条件,而这些条件对拟上市的境内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规模和盈利标准要求。赴香港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企业及其业务类型
发行人及其业务须是联交所认为适宜上市者。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发行人(投资公司除外)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除非该发行人只从事或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二)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
申请人需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获联交所依据有关规定豁免的除外),管理层在最近三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及最近一个经审核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新申请人须证明其董事及管理层在新申请人所属业务和行业中拥有至少三年及令人满意的经验,及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三)财务要求
新申请人必须在相同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下,财务状况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中的项:
1.盈利测试过去 三年盈利达5000万港元(最近-年不少于2 000万港元);其前两年累计不得低于3 000万港元,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2亿港元,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市值不得低于500万港元。
为了进步吸引内地企业,联交所2009年更是放宽了新股上市的门槛,将IPO申请人盈利条件放宽为“上市前三年盈利总和最少达5000万港元”。
2.市值/收人测试一-上 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人最少为5亿港元,及上市时至少有300名股东。
3.市值/收人/现金流量测试一上市时市值至少为 20亿港元,经市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人最少为5亿港元,及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营业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人合计最少为1亿港元。
(四)公众持股量和股东数量要求
1.任何时候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均须有至少25%为公众股东所持有。若发行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超逾100亿港元,联交所可酌情接纳15%至25%比较低的百分比,条件是发行人须于其首次上市文件中适当披露其获准遵守的较低公众持股量百分比,并于上市后的每份年报中确认其公众持股量符合规定。
2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股东数目最少为300名。
3.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拥有的百分比,不得超过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50%。
(五)持续上市控股责任
控股股东必须承诺上市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公司的股份,且在随后的6个月内控股股东可以减持,但必须维持相对控股的股东地位,即30%的持股比例。
(六)公司治理
1.公司上市后须至少有两名执行董事常驻香港。
2.发行人须委任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最事,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最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全部是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
3.发行人必须设立审核委员会,其成员须会至少委有三名成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是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市核委员会的成员必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出任主席者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
(七) H股上市的特别要求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直接赴香港IPO上市(H股上市)还必须同时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 83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 000万美元”(业内称为“四五六”规定)。
3. 湖南联交所怎么交易?
第一阶段:
委任上市保荐人;
委任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股票过户处;
确定大股东对上市的要求; 落实初步销售计划。
第二阶段:
决定上市时间;
审慎调查、查证工作;
评估业务、组织架构;
公司重组上市架构;
复审过去二/三年的会计记录;
保荐人草拟售股章程;
中国律师草拟中国证监会申请(H股);
预备其他有关文件(H股);
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H股)。
第三阶段:
递交香港上市文件与联交所审批;
预备推广资料;
邀请包销商;
确定发行价;
包销团分析员简介;
包销团分析员编写公司研究报告;
包销团分析员研究报告定稿。
第四阶段:
中国证监会批复(H股);
交易所批准上市申请;
副包销安排;
需求分析;
路演;
公开招股。
招股后安排数量、定价及上市后销售;
股票定价;
分配股票给投资者;
销售完成及交收集资金额到位;
公司股票开始在二级市场买卖。
组建上市工作办:上市的执行策略由上市工作办负责,上市工作办成员由公司有关部门选出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加入专业工作团队中,负责相关的上市工作。
4. 香港联交所是干什么的?
联交所的全称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是香港股票上市、交易的场所,以在香港建立和维持股票市场为目标。 联交所由四家交易所联合成立,分别是香港证券交易所、远东证券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九龙证券交易所。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缩写:HKEX,港交所:0388),简称香港交易所或港交所,是在中国香港上市的控股公司,为全球主要交易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