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上市和双重上市的区别
目前,中概股回归港股上市有四种途径,主要分为:1)私有化退市后再来港申请上市;2)在香港主要上市(双重上市);3)二次上市 4)介绍上市。我们重点讨论较为主流的双重上市和二次上市。
从概念上看,双重上市(Dual Primary Listing),是指两个资本市场均为第一上市地。已经在美国市场上市情况下,在香港市场按当地市场规则发行上市,其须遵守的规则与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要求完全一致,两市场股票无法跨市场流通,股价表现相对独立,可能产生价差。
而二次上市(Secondary Listing),是指公司在两地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通过国际托管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跨市场流通,这种方式主要以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的形式存在。
在这种发行方式下,先由银行购买一定量外国公司的股票,并且把这些股票全部托管在银行当中,银行再把拥有的这些股票打包在一起,出售代表着这一篮子股票的证券,而在美国,这些证券就被叫做ADR。
第二次上市是指公司在两地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通过国际托管行和证券经纪商可以实现股份跨市场流通,第二上市的方式主要以存托凭证的形式存在。比如说在国外上市后的红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在国内上市,就属于二次上市。
拓展资料 一、双重上市指同一家公司分别在两个不同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融资的现象,国内典型的双重上市现象是“A+H”上市。
二次上市,大家很熟悉了。公司在港美两地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通过国际托管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跨市场流通,这种方式主要以存托凭证,简称DR的形式存在。
二、对于散户来说,必须要知道的是,由于港美货币自由兑换,所以二次上市,两地总市值基本相同,不存在价差。 比如汽车之家美股代码ATHM,7月20日晚间收报57.16美元/ADR,招股书显示每份美国存托凭证代表4份普通股。57.16美元×1.273亿ADR=72.79亿美元总市值,72.79亿美元×USDHKD汇价7.77=565亿港币总市值。
三、双重上市,是指两个资本市场都算第一上市地。已经在美国市场上市的情况下,在香港市场按当地市场规则发行上市,其须遵守的规则与在香港首次IPO的公司要求完全一致,两市场股票无法跨市场流通,股价表现相对独立,可能产生价差。双重上市的公司可以被纳入港股通名单,可以引入A股投资者,提升股票流动性,且也有利于日后回A股,实现“三地上市”。 高瓴资本张磊重仓的百济神州就曾实现多地上市。2016年2月,公司登陆美国纳斯达克,募资1.82亿美元;2018年7月29日,在香港双重上市,共发行6,560万普通股,占经扩大股本的8.55%,最终募资9.02亿美元。
二次上市:若企业仅在香港作二次上市的,联交所预期公司证券将主要在海外交易所交易并受主要上市地监管机关监管,故对寻求二次上市的申请人,联交所会采取相对宽松的审核标准,而且有多项豁免和优待政策。
四、双重上市:同时满足两地对于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整体要求会严格许多。若企业选择在香港作双重主要上市,其须遵守的规则与对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要求没有不同,必须遵守港交所的所有相关《上市规则》,2018年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对大中华及海外公司在港上市做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