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股份达到1%是否要暂停交易
不是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1%或1%的整数倍时,应当在事实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每个月的前2个交易日内,应当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回购行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0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于2020年8月4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的积极变化,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同意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6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于2019年11月2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03)、于2020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8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51,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7,652,622.86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