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与沪深交易所就港股通合资格证券调整达成共识
中国证券网7月18日讯,三所将在沪深港通合资格证券现有纳入制度基础上加入一个稳定交易期机制。三所已商定成立联合工作组,将尽快研究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纳入港股通合资格证券的新补充机制具体方案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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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下午,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股票调入相关安排的通知”。
当日晚间,港交所就对此作出回应,并表态,“将继续与内地监管机构及交易所保持紧密沟通,以期早日确认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的时间表,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投资新经济公司的渠道。”
港交所回应的内容主要有三点:
首先解释了为何出现三类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暂不纳入港股通的情况。
港交所称,按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南下港股通的合资格股票名单由沪深交易所宣布,北上沪股通及深股通合资格股票名单则由香港交易所宣布。在这方面,使用第三方指数成份股作为沪深港通标的广为市场接受,标的增减一直以来都有清晰透明的机制。机制允许两地交易所在特殊情况下剔除一些股票,自开通至今两地交易所未曾剔除新增的指数成份证券。
其次阐明两地交易所经讨论同意外国公司及合订证券这两类证券暂时不纳入互联互通机制。
对于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即常说的同股不同权公司,港交所表示,“一直努力在第一家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港上市前,能够与内地交易所就这类公司纳入合资格证券达成共识。香港交易所认为这类公司应该尽早纳入互联互通。”
港交所申明三点理由:
一是香港市场就接纳这类公司上市制定了全新的规则和具有针对性的投资者保护措施,一般市值达400亿港币的公司才可上市,这一门槛高于现有74%的港股通标的市值;
二是新经济公司已经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应该尽快满足更多这类公司到两地资本市场融资的新需求,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让资本市场更有效的服务实体经济;
三是内地投资者可以利用互联互通机制能够在风险可控、监管互助的框架下,更早、更便利地选择投资更多在港上市的新经济公司,分享新经济企业的发展红利;而且,港股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设立了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准入门槛;
四是过去25年香港一直与内地市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特别是在一些具有突破性的试点上,香港能够发挥试验田作用。过去H股和红筹股就是很好的历史证明,互联互通机制更是体现“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