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分布(a股各个板块区别?)
1. a股各个板块区别?
1、主板,主板也被称为一板,一板是指是上交所、深交所的主板市场,主板市场的上市门槛最高、交易门槛最低。
2、创业板:又名二板,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提供上市融资。
3、科创板: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在该板块内进行注册制试点。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名三板;严格来看,在三板市场交易的股票并不算是上市企业。
5、区域性股份转让市场:又名四板。
关于A股板块的分享,这些板块分布在不同层级的金融市场中,共同组成了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2. 中国人寿股份分布?
中国人寿(601628)十大股东
截止日期:2021-09-3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持股量:1,932,353.00万股
持股比例:68.37%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持股量:732,756.63万股
持股比例:25.9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量:70,824.02万股
持股比例:2.5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量:11,971.99万股
持股比例:0.4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持股量:4,675.70万股
持股比例:0.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量:1,670.24万股
持股比例:0.06%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添富牛53号资产管理计划
持股量:1,501.58万股
持股比例:0.05%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量:1,177.93万股
持股比例:0.04%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持股量:1,000.00万股
持股比例:0.04%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量:895.08万股
持股比例:0.03%
3. 上市公司范围?
1、上市公司的概念: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但并非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中必须具有一定比例以上的已公开发行的股份,才可能成为上市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必须符合法定6项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已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股本总额要求)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对于①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②《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开业时间和盈利要求)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股本分布程度要求——从社会公众股的角度来要求)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违法行为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上市公司的上市暂停:又称停牌,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的上市股票作出的暂时停止挂牌交易。暂停上市的情况有2种:一种是法定暂停上市,一种是其他暂停上市。
法定暂停上市,即上市公司发生法律规定的暂停上市的原因时,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证券交易所暂停止其股票上市。当公司发生下列4种情况时,将执行法定暂停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上市公司有上述第一种、第四种情形的,证券交易所决定其股票上市的同时,应给予上市公司一定的期限消除原因。当法定暂停原因清除后,由原决定上市暂停机构批准其股票恢复上市交易。
其他暂停上市,指上市公司遇法定情形时,其上市股票自动暂停上市交易。自动暂停的原因主要指①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期间
②发放股利期间,
③重大信息发布时,
④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发布公告时,当暂停原因消除后,自动恢复上市交易。
5、上市公司的上市终止:指上市公司的股票丧失了其股票继续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上市终止不能恢复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7种情况时终止上市:
(1)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2)上市公司具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决议解散的;
(6)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上市公司的核准程序:①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申请核准时应提交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等文件;②经核准后,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等有关文件;③证券交易所自接到公司提交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④公司应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交易的有关文件并将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7、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
(1)招股说明书。
(2)中期报告,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
(3)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
(4)临时报告,当发生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