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整体上市方案(联盛新能源集团上市了吗?)
1. 联盛新能源集团上市了吗?
没有。联盛新能源集团,中国优质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分布式清洁能源电站开发运营、第三方新能源资产管理服务及多场景储能产品科技研发。
集团旗下拥有联盛电力、优得运维、傲普能源科技三大产业板块,业务遍布全国2000多座电站,运营规模总量超过6GW,是中国首家以分布式为主业且步入产业级发展规模的清洁能源电站运营商。
联盛新能源集团自建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分布式清洁能源的投资建设与普及,为数百家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知名龙头企业的供应绿色电力。
迄今为止,联盛在全国范围累积投建了数百座分布式光伏电站,是中国分布式光伏电站投建数量最多、业务覆盖范围最广的公司之一。
在技术上联盛不断追求突破,寻找多样化的解决方案以适应各种建设场景,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
从重工机械,到食品纺织,再到汽车化工,项目覆盖全国29个省、约230个县市。
2. 中国航天科工一院控股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中国航天科工一院旗下有: 北京航天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航天科工世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航天海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华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临近空间飞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 北京航天测控技术有限公司:1982年成立,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测控中心和武器装备测试与综合保障技术中心、国防科技工业自动化测试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在国防测控技术有关预研项目研究开发领域取得了大量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主要承担着国防军工领域测控设备和维修保障信息化装备的研发与生产任务;主要业务方向为测试维修保障设备、智能仪器、装备保障信息化、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PHM以及智慧城市五大领域系统及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北京航天科工世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2000年成立,是专业从事卫星通信和卫星导航的现代高新技术企业。在卫星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和产品技术优势,为各类用户提供高品质的应急通信、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及完善的系统集成服务。目前主要产品包括:VSAT卫星通信网络产品、车载卫星天线系统、便携式卫星天线系统、卫星通信车、船载卫星通信平台、卫星导航终端及应用在武器系统上的特种卫星通信终端等。 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由“人民科学家”钱学森亲自倡导,经国务院批准于1993年成立。公司在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智能交通、节能减排等领域拥有一系列的成熟产品和解决方案。 广州航天海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997年成立,是国内最早从事高速公路信息系统建设的企业之一,现为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承担路桥隧机电系统、轨道交通机电系统和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等产品的开发和建设,取得了行业所需的多项资质。先后承担了一系列国家重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在国内交通领域系统集成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广东省智能交通行业有较强的影响力。 西安航天华迅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成立,是中国GPS/北斗导航定位核心芯片技术和产品的开拓者和领先企业,是国内卫星导航领域唯一拥有射频和基带设计、研发、批产能力的企业。2014年,航天华迅将推出华迅四代导航定位芯片;40nm级集导航、通讯、蓝牙、FM等功能集成,可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类电子的新一代芯片;同时,航天华迅正在从事多个行业的北斗导航定位应用方案的策划、制定、实施和运维。 北京临近空间飞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成立,以国家航天科技的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临近空间飞艇的研制、应用系统集成。公司经营范围:临近空间飞艇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研制、生产、服务和销售。空间飞行器的总体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系统集成。航天材料、器件、设备、地面应用系统和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及应用。 北京航天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成立,2014年12月加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信息技术研究院。是一家专门从事空间信息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致力于多源遥感影像集成处理和地理信息综合应用服务的技术研究,具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数据加工和信息服务的综合业务能力,是我国领先的空间信息技术服务的提供商。
3. 借壳上市的条件和标准2023新规?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在借壳上市时,公司必须生存3年以上,并连续盈利3年;必须得到证券部门的批准;公司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3、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4、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者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能够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
公司上市的条件如下: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4、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