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有董秘吗(董秘是一个什么样的职务呢?)
1. 董秘是一个什么样的职务呢?
董秘是董事会秘书,而非董事长秘书。负责公司内部治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协调)、收购并购、资产管理等,最主要的是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对上市公司来讲,董秘需要上交所的资格认定后才能担任。薪水较高,在公司相当于高管,一般是副总待遇。
2. 非上市国企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1、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等事务工作三年以上;
2、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3、股份制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监事不得兼任;
4、有《公司法》第5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5、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 董秘是什么职务?做什么的?
董秘是董事会秘书,而非董事长秘书。
负责公司内部治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协调)、收购并购、资产管理等,最主要的是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对上市公司来讲,董秘需要上交所的资格认定后才能担任。
薪水较高,在公司相当于高管,一般是副总待遇。
4. 董秘是什么?
董秘,全称是"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其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事宜。
中国董秘职业由来:追根溯源,中国董秘的职业化,应该要从1996年4月由证监会和交易所联合发起的一次董秘培训算起。当年参会的40多家B股上市公司董秘,是中国最早的一批职业董秘。然而,当时的《公司法》中却并未提及“董秘”二字,所以董秘在企业中的地位并不高。
直到1997年12月16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作为上市公司的“根本大法”,专门列出一章“董事会秘书”条款,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配备董秘,这才真正确立了董秘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规规定,董秘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对董事会负责,是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的指定联系人,接受当地证券监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公司证券事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可以说,董秘是上市公司的“窗口”。
应该说,董秘这个角色,从公司开始筹备上市的时候就开始出现。而且,在企业上市前需要引入的各类职业经理人中,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往往是最为关键的,因为这两个角色,将直接决定着企业上市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