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于外汇(出国海关哪些物品需要申报?)
1. 出国海关哪些物品需要申报?
(1)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2)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3)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4)货物、货样、广告品;
(5)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2. 被海关扣的东西不要了有不好的影响吗?
只要不是违法的物品,放弃该物品对个人并无影响海关法第30条的有关规定,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
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第51条: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第30条的规定处理。
3. 海关禁止出境物品?
禁止出境物品:
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③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④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3)限制进境物品:
①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②烟、酒;
③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④国家货币;
⑤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4)限制出境物品:
①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②国家货币;
③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④无线电收发机、通信保密机;
⑤贵重中药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
4. 入关外币未申报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货币出入境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出入境旅客携带的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应当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主动向海关申报,选择“申报通道”通关。未按照相关规定携带货币或未按照相关规定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限额为20000元。携带上述限额内的人民币进出境,无须向海关申报;超额不予放行。
不得在邮件中夹带人民币进出境,不得擅自运输人民币进出境。
二、携带外币进出境管理
旅客携带外币现钞进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应向海关书面申报。
出境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未超过其最近一次进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凭其最近一次进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超过规定限额的,向银行或外汇局申领携带证,凭《携带证》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
(1)携带金额≤等值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
(2)等值5000美元<携带金额≤等值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3)携带金额>等值10000美元的,需要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证验放。
注:以上规定“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短期内多次往返”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